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2023.06.26安徽
摘要: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等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本文作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简述了在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仅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问题分析;控规指标确定
1.引言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当前我国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的直接依据,控规成为了衔接宏观和微观,整体与局部的关键层次,衔接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的重要环节,其规划的编制成果质量直接影响到规划的实施效果。特别是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2010年《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把控规的法定地位提的很高。而且几年省建设厅给下达的工作目标就是控规全覆盖。从2000年到目前为止我们平阳县县审查过的控规有100项,其中经县政府批复过的控规53项(包括我们2012年11月、12月两个约突击审查的那些控规)。其中,中心城区(昆阳镇、鳌江镇)的控规覆盖率达到90%,万全镇、山门镇、顺溪镇、南雁镇、青街乡达到了100%,肖江(肖江麻步)镇达到70%,腾蛟镇达到了74%,水头镇达到70%。青街顺溪南雁在按新的控规审批与编制办法在总规中同步编制。(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条例中明确,编制了保护规划,控规就不用编制了)
控规覆盖率提高,在实际操作中矛盾也日益凸显。控规地位的法定性和控规内容的强制性与市场的不确定性、技术的合理性以及规划不同深度的管理要求等等矛盾非常大。这几年实施下来,每逢项目上马必调控规(除了哪些为项目针对性编制的控规除外),控规的调整率几乎达到了100%,特别是2010年前编制的控规调整的特别厉害。从这几年控规调整的内容来看,调整最多的是指标调整和配套调整,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限高,绿地率、机动车位等等。而现在控规调整程序又十分麻烦,政府为了项目上马往往控规调整都以县政府文件的形式把控规调整了,法定程序很难走完。所以如何提高控规实用性和科学性,增加控规弹性,编制“实用,好用”的控规,日益成为我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和规划编制单位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
2.控规编制过程中指标确定面临的问题
从我个人这几年对控规的审查和规划管理实施过程中,越来越发现传统控规的编制办法和实施管理方式面临的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控规指标的合理性成为焦点,突显出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2.1控规指标弹性不足
控规指标的强制性就是要对建设用地规划内容进行清晰、明确的控制,然而面对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充满了不确定的实际情况。控规指标的强制性不仅无法凸显应有的刚性属性,反而带来的修改的刚,造成了控规修改的烦琐。进而导致实际工作中违法修改和“编而不批”的现象大量纯在。控规指标强制性,又要研究它的控制弹性,虽然与法律法规的确定性和稳定性要求存在一定矛盾,维护控规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实现规划控制的刚性要求就必须正式控规指标弹性问题。
2.2控制指标确定对城市空间塑造缺乏有效指导
2.3控规指标确定缺少城市经济分析
2.4公众参与在控规指标确定中作用缺少
公众参与在城乡规划法里面提到了法定的地位,工作参与有利于城市规划公共政策职能的实现,同时可以反映广大公众利益的诉求,是对规划公正性、公平性、科学性的保障。控规是直接引导城市建设,它关系到公众的切身利用,所以在控规编制阶段公众参与尤为重要。然而恰恰这方面是现在我们在规划编制当中最为薄弱的一个环境,得不到重视。一方面是公众参与手段缺乏,另一方面是我们规划管理部门认为公众参与了导致效率降低了。现在的公众参与多数是一种表面的形式,对于实质性对规划编制过程中产生的作用是很小的。这就导致了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矛盾不断,阻力重重。还有公众缺乏参与了,规划的严肃性也缺乏了,导想改就改了。我想城乡规划法的公众参与的立法本意也是增加规划的透明度,来制约规划修改的随意性。2.5控规指标确定与上一层次规划衔接不足
控规作为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项目建设的中间环节,如何能有效落实总体规划战略性、全局性设想,确保城市重要公共设施,优化局部控制,衔接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模,是控规编制工作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但从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情况来看,从总规到控规,城市的用地规模衔接基本是没有问题,但是控规的人口规模往往都是远远超出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人口规模,而且不是超一点,往往都是成倍成倍的超。从而到时候了其他重要公共设施的变化,如供电、供水等等。
3.控规编制过程中控规弹性如何落实?
现很多地方的通常做法是“编而不批,用哪里批哪里”,“小地块控规,就是用哪里批哪里”等等。但是我觉得这些都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如何提高控规实用性和科学性,增加控规弹性,是我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和规划编制单位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主要是规划编制的方法如何增加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