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戴振铎犯玩忽职守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辽宁免费法律咨询辽宁代写起诉状沈阳免费法律咨询沈阳代写起诉状 中律网中国律师中国律师网

被告人戴振铎,男,1931年6月8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汉族,初中文化,捕前住沈阳市和平区同泽南街163-2号,原系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珠海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于2004年1月16日被监视居住,同年4月2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沈阳市看守所病犯监区。

辩护人王屴、洪昊澜,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沈检刑诉字[2005]第6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戴振铎犯玩忽职守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05年2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贺文武、宓世琦、郑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戴振铎及其辩护人王屴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关于起诉指控被告人戴振铎玩忽职守犯罪部分

1、关于被告人戴振铎在征地过程中,违反规定、擅自决定支付中介费人民币1270万元的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1992年7月被告人戴振铎在担任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以下简称东北金城公司)总经理期间,经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时代家私厂经理陈卓林介绍,同中山市三乡镇南龙村管理区签订了征地协议欲开发商住别墅。该宗土地协议面积为850亩,其中,以东北金城公司名义同南龙村管理区签订630亩征地协议,以东北金城公司下属公司广东金通电子联合总汇名义同南龙村管理区签订220亩征地协议。东北金城公司先后支付给三乡镇建设发展公司人民币4300万元,支付给南龙村管理区人民币2106.4万元,最后实际取得186.7亩土地使用权。被告人戴振铎决定将此186.7亩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抵押给当地两家公司,至今土地闲置十余年。在此次征用土地过程中,被告人戴振铎分别以东北金城公司和广东金通电子联合总汇的名义与中山时代家私厂经理陈卓林签订协议,后经被告人戴振铎决定,东北金城公司先后向中山时代家私厂支付中介费人民币1270万元。

针对上述指控的事实,控方在庭审中通过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及鉴定材料等方式,向法庭提供了下列证据:

(1)有关被告人主体身份的书证,证明被告人戴振铎系国家工作人员,其所主管和支配的资产系国有资产。

①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该公司经济性质为全民,法定代表人为戴振铎。

②东北金城置业集团出具的情况说明及广东金通实业联合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东北金城置业集团下属广东金通实业联合公司前身为广东金通电子联合总汇;广东金通电子联合总汇是东北金城公司(现东北金城置业集团的前身)的下属单位。广东金通实业联合公司经营性质为联营(国有),法定代表人为戴振铎。

③东北金城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公司企业资料查询结果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该公司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主管部门为东北金城公司。

④被告人戴振铎签署的东北金城公司任命书,证明东北金城公司总经理戴振铎任命孔祥臣为珠海公司经理,免去原经理喻小建职务,表明被告人戴振铎对珠海公司具有领导和人事任免权力。

东北金城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公司是1988年或1989年成立的,当时总经理和法人是俞小健,1991年8月戴振铎任总经理和法人至今。当时珠海经济特区公司没有副经理、董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戴振铎的经营理念是高度集中,戴振铎个人说的算,没有任命副手,因为戴振铎认为任命副手容易和他抗衡。

②证人王显义(系原中山市三乡镇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经理)的证言,证明东北金城公司购买中山市南龙村土地、付款的过程:我是1990年到东北金城农牧场当副场长,1992年10月份调到中山市三乡镇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任经理,法人代表是戴振铎。我到后正好组建公司,此前的征地情况我后来见到合同才知道。公司征地630亩,广东金通电子联合总汇征地220亩,共850亩,是一块地,地点是中山市三乡镇南龙管理区,都是山坡地,极少耕地。我们付三乡镇建设发展公司土地转让费4300万元。给农民补偿费2500多万元,给中山市时代家私厂(法人代表陈卓林)中介费1270万元,实际办证186.6亩,还差三乡镇建设发展总公司转让费600多万,我认为三乡镇和陈卓林收的都不合法。与陈签的手续费协议,实际他根本没办手续,还要20亩土地,公司没给他。

⑤证人郑观钜(系原三乡镇建设发展公司经理)的证言,证明东北金城公司及广东金通电子联合总会,通过其公司征用180余亩土地的事实经过:我公司主要经营土地、房产开发,还有征用土地业务。当时金城征90多亩,金通征90多亩,共180多亩,是通过我们征的。我公司与金通公司签订合同中注明的转让费和我说的办证费及我公司开出的收据中写的是南龙征地款,三种叫法一回事。集体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我们只是代办,不归我们所有。

②东北金城公司及广东金通电子联合总会与南龙管理区签订的征地协议和转让商品房用地合同书,证明该公司征用中山市三乡镇南龙村土地的事实。

③国有土地使用证、情况说明及抵押合同二份,证明东北金城公司在中山市三乡镇征地过程中,仅取得186.7亩土地使用权;该公司用上述土地使用证抵押借款的事实。

④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企业登记查询材料,证明中山市三乡镇时代家私厂,经营范围为木器家具及其制品,不是中介或咨询机构。

⑥东北金城公司在南龙村征用的186亩土地的物证照片,证明该土地被征用后,至今闲置的事实。

⑦辽宁省公安厅出具的扣押物品、文件清单,证明案发后,东北金城公司违规支付给中山市三乡镇时代家私厂的1270万元,已被追缴的事实。

(4)被告人戴振铎在预审及庭审中均供述,由其决定以代理中介费名义支付给中山市时代家私厂陈卓林1270万元的事实。

公诉机关据此认定被告人戴振铎的上述行为触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被告人戴振铎及其辩护人在庭审质证时,对上述部分证据提出异议或作出补充说明:

其辩护人提出:证人王显义的证言,还证明公司购地后做了初步开发;证人陈卓林的证言,证实咨询费里还包含其他的费用;证人廖秀康的证言是以村民间土地的交易价格来估算村里与东北金城公司的交易价格过高,不符合规律;三张土地照片,无法证明186亩土地没有开发。

①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文件,证明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未接收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该公司无主管部门和挂靠单位。

②关于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隶属关系情况的说明,证明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1991年至1994年无上级主管部门。

③辽宁省企业集团联合会文件即《关于同意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为挂靠企业的批复》、挂靠协议书、东北金城置业集团章程三份材料,证明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为挂靠企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国有企业。

④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文件即《关于报批戴振铎为东北金城置业集团总经理的函》、辽宁省企业集团联合会关于戴振铎任职的决定,证明公司总经理任命由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拟定,上级部门只是形式上的任命。

⑤辽宁省企业集团联合会成员名单,证明辽宁省企业集团联合会为会员制单位,是社团法人。

⑥东北金城置业集团公司向辽宁省企业集团联合会提交的申请书二份,证明东北金城置业集团拟将企业资产的20%作为国有,将80%划为股份制的请示。

⑦辽宁省企业集团联合会与东北金城置业集团协议书,证实东北金城置业集团为挂靠企业。

公诉人在庭审质证时对辩护人提供的上述证据提出异议:

2、关于被告人戴振铎擅自决定多给付香港坚拿有限公司人民币610万元的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1991年12月10日,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公司)在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中标了面积为1.83万平方米的转让土地,标的额为人民币6470万元。该公司与香港坚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坚拿公司)协议共同开发,约定出资比例为3:1.在香港坚拿公司转入珠海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后,于1992年成立珠海市金城贤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为甲方、香港坚拿有限公司为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双方产生矛盾,被告人戴振铎决定中止合同,并在返还香港坚拿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的同时,擅自决定多给付人民币610万元作为补偿。

②证人黄志明(原系珠海国土局副局长)的证言,证明珠海公司与坚拿公司合作及终止合作后,戴振铎同意支付黄贤玉1610万元的事实:1991年,其通过沈阳军区驻深圳办公室主任肖城认识的戴振铎,通过原珠海市水运公司经理张少明认识黄贤玉。1992年成立珠海市金城贤玉房产开发公司中外合资企业,戴振铎董事长,黄贤玉副董事长,戴振祥总经理,工商注册资本多少我不清楚,黄贤玉出资1000万元,是从广州梅洲市农业银行贷的款,担保人是深圳保华集团公司,黄贤玉以后再没有投资。1993年初,他们合作产生矛盾,黄贤玉就陆续的往回要钱,一共要回1610万元。大约在1993年3月前,黄贤玉要回1300万元;同年底,要回300万元;1994年初,要回来10万元。款都是由珠海公司财务开出的,转帐支票有时是黄贤玉及她老公雷殿魁拿,也有经过我替黄贤玉代拿过支票。因为她经常不在国内,让我代办,但到银行后都由黄贤玉办理。

③证人陈六有(原系珠海市外经委外资科科长)的证言,证明珠海公司与香港坚拿公司产生纠纷后,在双方调解时因坚拿公司索要资金多而调解未成,后双方私下签订协议;同时其还证实,双方股权转让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不合法的事实:我在市外经委外资科任科长,负责外商投资审批合同,协调合同纠纷。大约是1992年,黄志明找到我,说黄贤玉是其朋友,与中方合作有纠纷,黄想退出,要出让给中方25%股权。此事没有审批,我认为不合法。当时黄贤玉没到场,由黄志明代理,以后戴振铎也派了一个代表,具体我记不清了。调解是我主持的,黄方要的钱多,协调不成,所以没有达成协议书或会议记要。我告诉黄志明,你自己搞吧,我没办法了,你们通过法律渠道吧。当时,我在协调时提出,应该是投多少,拿回多少,但认为升值的股权应该拿回不合法,也无依据。黄贤玉撤资不合法,转让股权必须审批,他们没有审批,属于合同的变更。后来他们协议我见到过,是黄志明拿来的,我们没有印证,他们是私下协议,没审批。

①辽宁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总结二份,其一证明:1992年至1994年1季度末,珠海金城贤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累计亏损994万元,该公司没有形成投资利润,而支付黄贤玉投资利润款1610万元是不符合会计核算原则的,其中列入开发成本的610万元造成了公司直接损失。其二证明:1992年12月、1993年3月、1994年1月,珠海金城贤玉房产开发公司以投资利润款和承包协议款的名义,先后五笔支付黄贤玉人民币1610万元;其中1000万元作为退还投资处理,610万元在开发成本中列支;经查上述款项从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公司帐户付出,收款单位为珠海贤殿投资咨询服务公司(黄贤玉为法定代表人)和香港坚拿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上述款项的支付,不属于成本列支范围,也不属于正常的利润分配。

②合资经营珠海市金城贤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书,证明合营双方分别为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甲方)和香港坚拿有限公司(乙方)。香港坚拿公司作为合营一方,在合营时由于没有缴清出资额而违约在先,应放弃一切权利,退出合营;东北金城公司作为履约方可以通过有关部门仲裁,解决争议,追偿经济损失。而戴振铎不但未按照仲裁程序进行追偿,反而决定多支付给坚拿公司610万元作为给对方的补偿,此行为系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严重不负责任的玩忽职守行为。

③珠海市金城贤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有关诉讼中出具的答辩状,证明在原告深圳市深华工贸总公司诉被告香港坚拿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珠海市金城贤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第三人表示在与黄贤玉合营时,黄差600余万投资款未到位的事实,该材料有法定代表人戴振铎的亲笔签名。

(3)被告人戴振铎在预审及庭审中的供述: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珠海公司是国有公司,公司的决策权全部归其负责,公司的设立、经营、人员任用和资金调拨都由其决定,多支付给香港坚拿公司黄贤玉610万元是由其决定。

被告人戴振铎对证人戴振祥的证言补充说明,以利润的名义多付黄贤玉610万元是经营策略,目的想把她清出公司;曾德锋的证言不真实;审计材料是错误的,说我亏损几百万不对。

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与香港坚拿有限公司黄贤玉签订的总承包协议书(草案),证明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按协议约定应支付给黄贤玉2850万元。

被告人戴振铎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上述二起玩忽职守犯罪,提出如下辩解和辩护意见:

被告人戴振铎辨解:①起诉书指控其玩忽职守的事实是1992年发生,据现在已有十二年,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②企业营业执照性质是全民企业,企业从离开部队后,实际是我个人管理,应属于民营性质。③支付给陈卓林中介费1270元,但公司得到了增值的土地,土地也不能说是撂荒。④多支付给黄贤玉610万元确实有错误,也是迫于各方的压力,当时只是想把她撵走,不想让她分财产,上述二笔支出属于正常经营范围。

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①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不是国有企业,被告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资格。②东北金城公司与中山市时代家私厂之间签有中介协议,金城公司付给家私厂中介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③由于东北金城公司与黄贤玉产生矛盾,支付一小部分固定的利润而不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金城公司可获得较大利益,不应认定被告人多支付了610万元,就构成玩忽职守犯罪,综上,被告人戴振铎不构成玩忽职守犯罪。

综上,被告人戴振铎身为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玩忽职守,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公诉机关对本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二、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部分

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10月至2003年12月,被告人戴振铎在担任珠海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总经理期间,由其决定采取用房产作抵押并支付高额利息的手段,以珠海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名义,向社会非法吸收巨额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2618万元,用于本单位的经营活动,至今尚有人民币2398万元未还。

①珠海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明该公司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法定代表人系戴振铎。

②珠海金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明该公司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法定代表人系戴振铎。

③证人邹克勤(原系珠海市教委职员)的证言,证明其向珠海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存款的事实:我一共借给珠海公司资金三次。第一笔借给珠海公司资金200万元,没有利息,珠海公司给我写了承诺书,内容是:珠海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将我公司房产金海楼及碧海楼七套商品房全部手续及产权抵押给邹克勤,到期我公司偿还200万元整,对方将全部手续退还我公司,如特殊情况顺延得提前取得对方同意,否则每天罚款1000元人民币,特此承诺。第二笔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坐扣利息后实到位800万元,承诺书内容为:公司将所开发的房产三海大厦金海楼共计26套商品销售给邹克勤,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同时向邹克勤借人民币1000万元,借期三个月,到期还人民币1000万元,如违约,不能按规定日期还款给对方,除按日加罚3%罚金外,我公司上述房产归邹克勤所有,并负责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特此承诺。第三笔借款金额为60万元,承诺书内容为:公司将开发的房产三海大厦银海楼2套商品房销售给邹克勤,合计人民币60万元,到期还款。如不能按规定日期还款给对方,我公司上述房产即归邹克勤所有,特此承诺。这三次借款扣出利息实到位1168万元,按借款收据和承诺是1368万元,现在没还回来。

④证人李静(原系珠海个体营运者)的证言,证明其向珠海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存款的事实:大约2002年1月份,珠海金城企业集团工作人员田启瑞找到我说:“现在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你有没有钱借给我们公司,给你高利息,借款二个月,月利息6%,并且先扣利息,用公司的三海大厦房产做抵押,到期一次还本金”。我一共分三次集资100万元。第一次是2003年1月末,集资40万元,按月息6%扣下4.8万元,余下35.2万元交给财务部,然后他们给我开了一个预售房产收据40万元和一个承诺书,约2003年3月份,将本金40万元归还给我。第二次是2002年4月份,集资30万元,当时给我出了一个承诺书,一份购房合同,一张预售房产收据。以后给了我几次利息,具体数字我记不清了,到期后本金没有还给我。第三次是2002年6月份,集资30万元,当时直接扣下利息5万元,到期后,本金一直没有还给我。到现在为止珠海金城房产开发公司还欠我本金加上利息一共是40万元。

⑥证人孙莹(原系珠海接奏软件开发公司职员)的证言,证明向珠海金城房产开发公司存款的事实:大约2002年5月,珠海金城企业集团工作人员田启瑞跟我说,公司想搞点集资,高利息,集资二个月,月利息6%计算,先扣利息到期一次还本金。我当时感觉到这个集资挺诱人的,所以我想投一点钱。由于我与珠海金城戴总有过接触,我又直接到公司找到他说我的集资部分利息能否再高一点,当时戴总同意我的利息按10%计算付给我。我一共分二次集资40万元。第一次是2002年5月10日,集资20万元,当场扣下二个月的利息,按10%计算4万元。公司给我出了一份承诺书,一份房产合同。第二次是2002年8月10日,集资20万元,当时按10%利息扣下利息4万元。公司又给我出了一份承诺书,一份房产合同。以后公司还我几次钱,具体每次多少钱我记不清了,如果不算利息还欠我18万元。

⑦证人吴兰萍(原系原珠海汇海公司职员)的证言,证实其向珠海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存款的事实:大约在2002年9月份,我的朋友孙莹和我说,珠海金城三海大厦要集资,利息6%,还有房子作抵押,我就相信了。我共集资40万元人民币,按两个月借款扣息4.8万元,当时交现金35.2万元。后期给我5万元,本金还欠我30.2万元。当时他们公司还给我出具房产抵押承诺书,又给我开了售房收据,我到房产部门调过档,这个房子已经抵押出去了。

①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出具的《关于珠海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主体资格认定的复函》,证明该公司未获得金融监管机构批准其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许可,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格。

③辽宁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对辽中衡审字(2004)第0065号审计报告的补充说明》,证明珠海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向孙莹等6人的高息借款本金总金额,共计2618万元。

④珠海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提供的记帐凭证、收款收据,证明该公司吸收庄铭亮等6人存款的准确数额。

⑤珠海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该公司用三海大厦部分楼房作为抵押物,向庄铭亮等6人借款的事实,且情况说明上有该公司负责人戴振铎的亲笔签名。

⑥珠海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提供的借款情况表,证明该公司吸收庄铭亮等6人存款数额及还款情况。

⑦珠海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抵押(按揭)登记表及承诺书等书证,证明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同时与集资人签订买卖合同或出具承诺书,用三海大厦部分房地产作抵押物,向集资人集款的事实,而其抵押的房产已先期抵押给银行贷款。

(4)被告人在预审及庭审中供述:由其决定让田启瑞联系给公司借款,借款利息月息8%左右。大约有20-30户都是由田启瑞介绍来的。每次转款付(扣)利息都是田启瑞一人经手亲自办理,我只是在借款手续上签个字。借款主要用于还公司的欠款,支付职工工资及公司日常费用。

公诉机关据此认定被告人戴振铎的上述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被告人戴振铎提出:证人孙莹、付晓梅等人的证言,证实是单位向其借款,不是集资。

(1)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珠海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等六份书证,均证明珠海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向上述六人借款,被确定为民间借款;

(2)证人田启瑞证言,证明其是珠海东北金城房屋开发公司的工作人员。

控方在庭审质证时,对辩护人提供的上述书证提出异议:

被告人戴振铎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出如下辩解和辩护意见:

被告人戴振铎辩解:不是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当时公司困难,只是向五、六个朋友借款,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综上,本院认为,被告人戴振铎在担任国有公司总经理期间,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公司由其决定采取用房产作抵押并支付高额利息的手段,向社会非法吸收巨额公众存款,被告人戴振铎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对本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

本院认为,被告人戴振铎作为国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在公司征用土地过程中,滥用职权,擅自决定向不具有中介职能的公司支付巨额中介费用1200余万元,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在公司与他人合作经营房地产产生纠纷时,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本应通过正常合法途径解决纠纷,维护国有公司的正当权益,而作为单位主管人员的被告人戴振铎,却不顾国家利益,滥用职权,擅自决定多支付给合作方巨额钱财达600余万元,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其上述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同时,珠海东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在未获得金融监管机构批准其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许可,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格情况下,向社会不特定的多人吸收存款,被告人戴振铎作为该公司的直接主管人员,决定、授意他人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被告人戴振铎的上述犯罪,应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及数罪并罚的原则依法判处。依据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戴振铎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4年4月2日起至2011年4月1日止;罚金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朱晓光

审判员于滢

审判员张勇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边锋

记录员张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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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最全最新《建筑术语标准》包括基础术语通用术语专用术语,还有...对既有建筑,在不改变原有建筑结构体系、使用性质及不增加建设规模的前提下,对原有建筑的安全性、功能完整性、性能提升进行改善的建设行为。一般包括:修缮、维修、加固、改善、恢复等活动。 2.1.8 建筑设计 architectural design;building design 广义的建筑设计是指设计一个建筑物(群)要做的全部工作,包括场地、建筑、...http://www.zzdclm.com/news/178.html
1.宁波开放大学24秋政治学原理形考任务四100分答案2.选举是现代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给直接民主政治体制下的人民主权原则找到了承载平台,也让国家权力行使者获得了民意和合法性的基础。 3.社会和福利方面的权利,如受教育权利、社会受益等权利多属于积极权利范畴。 4.政治共识的建立途径主要是意识形态的传播。 http://www.aopen255.com/show/61657.html
2.公益性文化的性质深度探究本馆介绍4、沟通功能:为社会各界提供文化交流的平台,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推动文化的融合和发展。 公益性文化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多重性质和功能,我们应该加强对公益性文化的关注和支持,推动其发展,为公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促进社会文明进步。https://www.ncwhg.com/post/3199.html
3.决定公众性质的是公众的()决定公众性质的是公众的( ) 问题1选项 A.群体性 B.共同点的性质 C.多样性 D.变化性 参考答案:查看答案查看解析https://www.educity.cn/tiku/20998935.html
4.自考公共关系科目真题试卷(通用7套)A.相关公众 B.组织机构 C.传播沟通媒介 D.个人 3.国际公关协会成立的时间是 A.1955 年 B.1985 年 C.1986 年 D.1987 年 4.决定公众性质的是公众的 A.群体性 B.共同点的性质 C.多样性 D.变化性 5.公共关系传播沟通活动的目标对象是 A.个人 B.群体 ...https://www.ruiwen.com/kaoshishiti/8336779.html
5.听说你也想做公众号?这是几点建议② 个人性质的公众号,以盈利为目的。 这一类公众号,说实话我见过做得好的并不多。这要求,你要成为一个全职的自由职业者,你的专职就是运营公众号,至于盈利模式,大部分是靠广告代理。这方面有做得不错的,比如张帅stormzhang,但绝大部分人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首先你要有足够的存款以保证日常生活,因为你全职运营的...https://www.jianshu.com/p/395685971454
6.孙丽岩:论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利益权衡——从与刑事制裁公开的对比...囿于行政违法对公共秩序的一般危害性特征,行政处罚不易引起社会公众的重视,其社会影响和社会关注度相对较小,亦不具备较高的话题度。从实践角度来看,除了部分主体特殊或性质严重的违法行为以外,实际上公众对于大多数未发生在周边的行政处罚并不关心。相较于刑事制裁而言,公众就行政处罚而行使知情权的动机较小,新闻舆论...https://www.legal-theory.org/?mod=info&act=view&id=26389
7.《公共关系学(专)00182》贾玉红JYH^第1章^最新更新:202403社会关系论强调公共关系是一种公众性、社会性的关系或活动。比如,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蔡尔滋教授(H. L. Chils)认为:“公共关系是我们所从事的各种活动、所发生的各种关系的通称,这些活动与关系都是公众性的,并 且都有其社会意义。” 另外,有些定义将公共关系主要的特性综合起来,力图全面地表述公共关系的含义。例如...https://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8747702&chapterid=1
8.环境权,一种具有非排他性公众共同享用性的新型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讲,环境权的性质和特点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环境权的性质决定环境权的特点,环境权的特点体现环境权的性质,环境权的性质需要通过环境权的特点来说明,环境权的特点基于环境权的性质。综合80多个国家宪法环境权规范的内容及其实施情况可知,宪法环境权即公众环境权的性质和特点如下:...https://m.thepaper.cn/wap/resource/jsp/newsDetail_forward_2813289
9.第二节组织的生存环境组织与公众环境的关系状态称之为“组织的公众关系”,公众关系的好坏需要组织通过公共关系活动加以改善和提升。这是由于现代公众关系的特点,组织与公众的联系所决定的。 1、现代公众关系的性质 社会关系与人际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现代公众关系一方面是现代社会关系的产物,体现组织与公众群体的利益关系;另一方面,由于组织和公...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1201/14/55518189_1105936565.shtml
10.首要公众首要公众首要公众是由公众自身的地位、组织自身的需要及客观环境条件所决定,不同的公众对同一组织,同一公众对不同的组织,同一公众在组织发展的不同时期的生存和发展的影响力都是不相同的,根据公众对组织的重要程度,可以把公众分为首要公众、次要公众和边缘公众。反馈...https://baike.sogou.com/baike/fullLemma.jsp?fredirect=1&lid=7876277
1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涉刑民交叉困境及解决路径——以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涉刑民交叉困境及解决路径 以集资参与人的权利救济与界限为视角 秦建刚 郝文婷 刘娇 观察语。应当允许集资参与人就利息损失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关键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民交叉 集资参与人 权利救济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http://www.sdcourt.gov.cn/rzlsqfy/405332/405442/6832323/index.html
12.香港公司性质变更:全面解析公司类型转换及相关流程(1)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转为公众有限公司; (2)召开股东大会,获得股东的同意; (3)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相关文件,包括转换申请表、特别决议等; (4)注册处审核通过后,发出公众有限公司证书。 三、香港公司性质变更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香港公司性质变更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https://www.gtzxhk.com/a/100423.html
13.雪地女王的公众号文章合集之前有一篇公众号的文章《为何人都是欺软怕硬的》阐述了人和人之间的磁场传递以及人的本性就是倾向去做能够吸到别人能量的行动,哪怕别人内心认可你,也未必会在互动时明确表现出来。既可以说是为了隐藏自己的老底不被你小瞧,也可以是在测测你的真实底子,值不值得别人的看重。而拆招的核心永恒不变的是,只要你自己...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278177356
14.以案释法亲,你参加的俱乐部驴友会公众号“包价旅游”是正规...Q:当下流行的俱乐部、驴友会、社团、网站、公众号组团行为,法律性质如何?A: 对于各类俱乐部、社会团体,此二者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1810/18/c1584199.html
15.杨凤春:论中国政府的服务性在政府服务性概念的基础上探讨中国政府服务性的发展阶段、形态、内容与性质问题,分别考察了“为人民服务”与公共服务两种形态的政府服务性的价值、理念、实现形式和特征;区分了政治本位的政府服务性与公众本位的政府服务性,以及这两种服务性对于政府服务实践的影响;指出从政治本位的政府服务性向公众本位的政府服务性转变体...https://www.rccp.pku.edu.cn/mzyt/100283.htm
16.我国价格认定工作的政策性质与实践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天府智库同时,《价格认定规定》对于价格认定情形的规定中,没有明确指出民事领域价格纠纷、价格矛盾的处理事项,情形具有明显的行政事务性导向,较少涉及直接针对社会公众的服务。因此,价格认定虽然是一项公共服务,但我国关于价格认定的制度设计将价格认定的服务范畴限制在了政府系统内部,公众并没有直接获取价格认定服务的机会或途径。http://www.sass.cn/109001/52908.aspx
17.第132章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由 1979 年第 50 号第 2 条修订) “家禽”(poultry)指通常用作供人食用的禽鸟,以及其他出售或要约出售供人食用的禽鸟; “书籍”(book)包括文件、期刊、杂志、报纸、册子、乐谱、图画、印刷品、雕刻版书画、蚀刻书画、契据、照片、地图、图表、图则或手稿,及在任何图书馆内供公众使用的其 他同类性质的物品或...https://doc.mbalib.com/view/673319cf099c1ad940da84538747e9f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