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巫山网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胜利召开。在党的十二大路线的指引下,县委带领全县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农村改革不断深化,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全面开展,巫山对外开放不断扩大。自此,由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分配领域,由微观经济到宏观经济,巫山县的改革开放全面展开并逐步深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同步推进。

第一节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党的十二大召开后,中共巫山县委及时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学习贯彻十二大文件。落实中央决定,明确经济战略目标,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对外开放,全面开展整党,整顿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以及加强党的建设。在此阶段,全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成就。

一、学习党的“十二大”文件,明确经济战略目标

1982年10月24日至11月3日,中共巫山县委召开第五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学习十二大文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橱窗、黑板报、专栏、墙报和召开报告会、理论讨论会、座谈会开展对“十二大”文件的学习和宣讲,收到良好效果。全县共培训1.13万人,集中干部党员、大队生产队干部1.65万人学习。全面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思想,统一认识,把“十二大”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确定了今后战略目标:到1985年,粮食产量达到3.8亿斤,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即人均300元钱,800斤粮。农业方面:1983年计划农业总产值达到930万元,人均196元,粮食达到3.65亿斤,人均770斤。工业方面:1985年达到3182万元,1990年达到4895万元,2000年达到1.1589亿元。

1982年9月21日,县委发出《关于当前学习、宣传十二大文件的安排意见》,在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广泛深入地宣传十二大文件,使大会提出的方针任务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1982年至1985年,每年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下达后,县委都进行认真学习,统一部署,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贯彻,推动农村改革不断深化。

二、召开中共巫山县第六次代表大会

1984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召开中共巫山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281人,列席会议67人。大会主题报告《解放思想,开拓前进,为开创巫山工作新局面而奋斗》,回顾过去三年所取得的成就,提出了“植树种草、封山育林100万亩,修建公路100公里,力争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9亿元,人平产值增加100元”的奋斗目标。大会还听取了刘光禄代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通过对两个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中共巫山县第六届委员会和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大会选举出书记周叔权,副书记刘美智、税先东、唐成双、卢祖政,常委周叔权、刘美智、税先东、唐成双、谭克喜、王明全、谭胜文、崔怀连、彭顺清、周先茂、卢祖政,选举邹方国为纪委书记。

大会认为:自1980年11月第五次代表大会后,巫山各级党组织领导全县人民坚决贯彻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和十二大精神,实现了历史性大转变,经济建设取得重大胜利,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深入开展,社会秩序逐渐好转,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今后,巫山的工作重点要转向经济建设,农业逐步转向“以林为主”,不断完善生产承包责任制,工业重点转向发展集体企业,抓好重点工程建设。

中共巫山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对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破旧创新,改革方面,受到左的影响,思想解放不够,突不破某些不利于经济发展的框框;在纠正党的不正之风,解决以权谋私,克服官僚主义等问题上,不够有力,不够彻底,存在一定程度的软弱涣散状态;在经济建设方面,粮食产量徘徊不前,多种经营没有拳头产品,绿化荒山进程不快,工业产品缺乏竞争能力,财政收入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

第二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对外开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巫山县经济体制改革按照中央改革开放政策,在农村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加快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与此同时,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地、县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和改革的具体要求,以加快城市经济发展为中心,以搞活企业为重点,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转换经营机制为目的,努力改善内外部环境,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体系,配套进行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对外开放。较好地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推动新体制的建立和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

一、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坚持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前提下的变革,它采取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采用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的形式,把劳动者的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是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方式的一次伟大变革,极大地促进了巫山县农业生产的发展。

1982年5月26日,中共巫山县委发出通知,认真贯彻中共万县地委《关于坚持“六统一”,完善“两包”责任制的意见》,在官渡镇进行了调查研究。事实证明,“两包”责任制,特别是包干到户,是适应巫山县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形式。全年,实行“两包”的生产队占总数的80%,其中包干到户的占80%,增产效果明显。全县包产到户的油菜籽,由1981年的80万斤上升到200万斤,农业出现了从没有过的生机。1983年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县农村全部实行,取得了显著成效。1978~1983年,全县粮食产量由33793万斤上升到35926万斤,农业总产值由8716万元增加到10837万元,人均产值达到270元,这五年经济发展速度和实现的产值,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1986年,巫山县试行“两田制”,对多种经营、工副业、农机、水利、林木等方面,相应建立了包干到户、到组、到人的责任制。同时,为与生产责任制相适应,对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分别实行折价保本到户,或折价变卖给农民,大田生产和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开始向分工分业、专业承包、联产计酬方面迈出了一步。通过试点推广,合理地解决了粮经用地,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了以户营为主的家庭经营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迅猛发展,为全县农民脱贫致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进行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

198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下达后,企业扩权由点向面推进。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并发布《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在巫山县全面展开。

巫山县企业改革大致经过了以下阶段:1982~1983年,为进行企业整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阶段;1983~1985年,为实行利改税,变利润分成为以税带利阶段;1986~1991年,为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全面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阶段;1992~1994年,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试行股份制阶段。

(一)进行企业整顿,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982~198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商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成立巫山县企业整顿领导小组,以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工商企业五项整顿工作验收标准和工商系统六好企业标准的通知》中提出的要求为基本标准,在选择县水泥厂、丝厂、烟厂等企业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对全县11户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从五个方面进行整顿:整顿服务态度,增强工作责任感;整顿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奖惩;整顿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制度;整顿劳动组织,实行定额生产;整顿领导班子,加强职工思想教育。通过整顿规范了企业经营秩序,改变了企业经营管理状况。

(二)实行利改税,变利润分成为以税带利

由于政府和企业的各种经济关系尚未理顺,出现了国家集中的财力过少,企业资金运用过于分散的问题。巫山县为解决这一矛盾,1985~1986年,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全国利税工作会议的报告》和《国营企业利改税实施办法》,对全县16户预算内国营工商企业分别实行了第一步和第二步利改税,把工商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济任务,由原来的利润分成、利润包干等办法改为按国家税法交纳税款的形式固定下来,企业完成生产计划,并按照税法规定完成了纳税任务之后,盈亏自负、发放奖金不封顶。对亏损企业,属于国家政策允许的亏损,继续实行超额补贴和计划补贴,减亏分成,属于经营不善造成亏损的限期进行整顿,在规定的限期内经财政部门审批后,适当给予补贴,超过限期的一律不再弥补。税后利润不足原来留利水平的单位,经过批准在一定的期限范围内减征所得税,各企业在税后留利中,建立新产品试制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后备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两步利改税在明确政企关系,保证财政收入,为企业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它并不能培育新的市场机制,对企业的激励作用也十分有限。

1984年,根据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围绕城市工商企业改革这一中心环节,县委、县政府制定《巫山县综合改革试行方案》,从计划物资、财政金融、文化教育、科技管理、价格管理等十个方面进行改革,这一方案的付诸实施,推进了各项改革事业的进展,加快了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

(三)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实行承包经营

1986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全县工商企业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确立了厂长(经理)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明确了企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权限、任务:企业厂长(经理)有资金支配权、经营决策权、生产指挥权和产品购销权;企业党组织保证和监督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做好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组织建设;职工代表大会是实施民主监督和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同时,各企业改革干部人事、用工和利益分配制度,在人事管理方面实行干部任期制、招聘制和选举制。县供销社及其所属的26个基层供销社实行理事会、监事会合为一体的领导新体制,联社主任、副主任由理事会聘任,全权负责企业的经营工作;在用工上改统招统配制为招聘合同制,减少固定工,推行合同工、轮换工、临时用工制度;在利益分配上改革工资和奖惩制度,实行效益工资、浮动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贯彻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1988年,全县工商企业在搞好内部配套改革,理顺党政、工会、团支部关系,减少行政干预,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关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在工交、商贸企业全面推行定额包干、盈亏自负、工资联销、资金联利等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县糖厂、砂砖厂、百货公司等26户科级工商企业,全部实行经营承包,占科级工商企业的96%,其中以公开招标、平等竞争方式承包的10户,占承包企业总数的38%,由原班子协商承包的16户,占62%。在企业内部也相应的实行岗位承包、投标竞争和优化劳动组合。商业、供销系统的三类小型企业,分别实行“转”、“改”、“租”。县商业局所属的38个零售单位中,个人租赁的10个,集体承包经营的13个,由国营转为集体的7个,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的12个;供销系统的11个独立核算企业和76个门店也分别实行柜台承包、班组承包和门店承包。企业职工的经济收入,随着对企业的贡献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增长,从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搞活流通,方便群众,降低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1989年县属工商企业在稳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又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完善。对原定的承包合同条款、项目、利润分成提留、承包人的责任权利等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进一步明确工交企业和商贸企业承包者主要考核的经济指标;本着国家多收、企业多留、职工多得的原则调整部分企业的留利水平和超额利润的分配比例;实行风险抵押(即承包职工向企业缴纳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全县有20户实行风险抵押,缴纳抵押金达到45.6万元。

1990年,一轮承包合同到期的31户工商企业签订二轮承包合同,县政府任命二轮承包的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厂长、经理。1991年,对二轮承包合同条款进行完善。

在全县工商企业实行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对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营和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畜牧局、县医院等17户经营型、经营服务型和服务型的事业单位进行承包。在承包方式上,实行公开招标和通过民主选举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承包后,由于责、权、利挂钩,管人和管事相结合,较好地调动承包者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利益主体地位,扩大了企业经营自主权,调动了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但突出的问题是:企业分配向个人倾斜,包盈不包亏,助长了企业重生产、轻投资、拼设备等短期行为,同时承包制度按一户一率,企业不能公平竞争。因此,认真反思与总结,认为国有企业的问题最主要的不是国家与企业间的利益分配问题,而是企业的经营机制不合理,改革必须立足于转换企业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

(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试行股份制

1992~1993年,为了推进企业进入市场,使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全县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精神,先后制定《加快城市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实施意见》,重点对落实过程中有困难的劳动用工权、留用资金支配权、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拒绝摊派权等方面提出明确的放权要求,对其它条款也作了细化和分解。同时,县政府成立检查组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企业在落实自主权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使企业的14项经营自主权不同程度地得到贯彻落实。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原行政体制没有改革,政企仍然不分,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仍然存在着行政隶属关系,从而导致了两种结果:一是放权很难落实,或者是有时放下去了,有时又被收回来,随意性很大,没有规范;二是部分企业权利确实放下去了,但权利过于宽泛,把所有者必须有的监督和制约权放弃,企业经营者难以建立起新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发表后,开展了新一轮思想大解放运动,全县企业改革开始由政策调整转向制度创新,并广泛深入地宣传实行股份制改革的目的和意义。1993年除在转换经营机制方面有所突破外,又大胆地进行股份制试点。选择乡镇企业作为股份制的突破口,采取职工参股、以劳带资入股、农民集资入股、私营企业联营入股等多种形式,大力兴办乡镇股份合作制企业。为全县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

同时,1992年,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县房改职能机构——县房改办成立,标志着巫山住房制度改革正式起步。1993年,根据四川省委、万县市委有关房改政策和规定,进行房改摸底和基数测算,制定《巫山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巫山县公有住房的处理和管理办法》,经地区审批后付诸实施。通过清理公有住房,加快了城镇住房建设,改善了职工住房条件。

三、大办乡镇企业

1981~1985年,党中央的“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政策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带来生机。尤其是1984年,中共中央充分肯定了乡镇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并为其发展制定了方向。1985年,四川省委在秀山召开全省乡镇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乡村社队一齐抓,集体个体一齐上”、“乡、村、组、户、联户五个轮子一齐转”的精神。这一年,改变了乡镇企业的统计口径,增加了社员户办、联办、组办的小型加工作坊和遍及城乡的商业服务网点。当年,全县乡镇企业个数增至5266个,从业人员增至18937人,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4000.70万元。其中工业产值2183.66万元、利润206.98万元。可比的乡、村两级企业与1980年比,总产值增加1.14倍,税金和利润分别增长2.8倍和1.2倍。

1991年,中央和省、地加强对乡镇企业的领导。3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通知》,7月15日,万县地区行署发出《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政策规定》,对进一步提高发展乡镇企业的认识、稳定和落实对乡镇企业的扶持政策,增加对乡镇企业的投入,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等问题作了明确的指示,也为继续振兴巫山县乡镇企业提供了有利条件。

在企业内部挖掘潜力,增收节支,降耗节能,尽量增加效益。1991年乡镇企业出现起死回生的新气象。全县乡镇企业总数上升到7746个,其中乡办143个,村办59个,联户办257个,户办7287个。从业人员总数达到29289人,其中乡办3700人,村办838人,联办2359人,户办22392人。全年总收入8452.69万元,其中乡办1734.91万元,村办124.05万元,联办502.45万元,户办6091.28万元。

1993年,巫山县乡镇企业在复苏的基础上提出“超常规发展”的口号,县委、县政府在年初即召开全县乡镇企业工作会,随后,组织在乡镇企业发展较好的福田镇召开现场会,以及县、区、镇脱产干部会和区乡镇分管领导、企办室主任参加的乡镇企业发展研讨会等,在全县掀起“超常规”发展乡镇企业的高潮。是年,区、乡镇企业办公室主任配齐,且绝大多数进了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从组织上保证乡镇企业超常规发展的需要。当年,全县完成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200万元,比上年增加两倍;新建、技改项目804个,其中乡以上技改项目96个。

在固定资产投资2200万元中,财政投入27.3万元,占1.2%;银行贷款440.9万元,占20%;利用扶贫资金54万元,占2.0%;煤炭开发基金59.6万元,占2.7%;自筹资金916.7万元,占41.7%,引进外资675.06万元,占30.7%;其它投入26.4万元,占1.2%。

在立项的804个项目中,新建756个,技改48个,截至1993年12月底,已竣工747个,在建55个,未动工2个。当年竣工并投产的项目,产值达1009.15万元,实现利润110.37万元,税金83.59万元。

1993年,全县乡镇企业发展到10728个,其中乡办140个、村办47个、联办240个、户办10301个,从业人员总数达到38425人,其中乡办3892人、村办707人、联办3022人、户办30804人。营业总收入18260万元,其中乡办3000万元,村办288万元,联办1228万元,户办13744万元。实现税利2075万元,比1992年增长94.28%。形成了农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批发及餐饮服务企业等六大行业;煤炭、电力、建材、化工、冶金、造纸、食品等20个工业门类。全县基本上实现了“超常规”发展的计划,速度和效益均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扭亏增盈成绩显著,亏损企业由上年的21个下降到3个,亏损金额由38万元降至15万元,乡、村两级企业创利比上年增加1.5倍,净增利润129万元。尤其是福田镇办企业效益好,福田镇以小水电为龙头,大力发展采掘工业,全年利润突破100万元大关,是上年利润数的2.2倍,增加绝对数80万元。此外,磷肥厂、坪南水泥厂也取得喜人成绩,两厂共实现利润100余万元。

四、科技、教育体制改革

(一)科技体制改革

1984年始,本着“科技面向生产,生产依靠科学”的原则进行科技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建立科技服务体系,推广实用科学技术,开辟科技市场,宣传科普知识。为加强宏观指导,制定改进农村科技工作体制、科技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文件,编制“七五”科技发展规划,把科技经费正式列入了财政预算。1986年,四川省将巫山县作为全国39个山区重点科技县上报国家科委。1987~1989年,狠抓科技基础发展,加强科技队伍建设,至1990年初,全县拥有高、中、初级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4179人。同时狠抓实用技术推广,推广杂交水稻及杂交玉米、玉米肥球育苗和烤烟育苗,夺取粮食和多种经营生产的最佳效益。开展科技攻关,解决生产发展中的技术难题,有项目获得省、地科技成果奖。

(二)教育体制改革

1981年11月2日,巫山县文教局分为文化、教育两局,设立“巫山县教育局”,巫山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其职能调整为:扩大对各类教育的统筹权和决策权,依据政策、法规全面实施对辖区内各类学校的管理,统筹规划其改革和发展。划入原政府职工教育办公室有关教育的行政管理职能、县委宣传部从宏观上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德育教学职能,管理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课程建设的业务性、技术性工作,学科知识竞赛工作,组织中学生参加国际数、理、化、信息等奥林匹克活动的有关工作,教育科研、教研、教育学会等工作交由县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承担。教学仪器装备、电教实验管理、业务指导职能由县中小学教学仪器管理站承担。教育宣传工作职能交由县教育电视台承担。城区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交由县教师退休协会承担。农村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由各教办承担。

1984~1986年,巫山县贯彻中央教育改革决定,着重抓教育体制改革,努力普及小学教育,制定并实施了基础教育分级管理、9年制义务教育和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3个文件,对普及初等教育的有关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并适当增加了普教经费。

五、机构改革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提出在干部人事制度上进行重大改革: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选拔和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县级领导干部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乡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1983年7月,全县机构改革工作开始启动,历时10个月,于1984年4月结束。

(一)县级机构改革

中央对县级党政领导班子的具体要求是:县级党政领导班子由50岁以下、40岁左右和30岁左右的干部组成,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左右;县委书记和县长一般不超过50岁;县委常委和正副县长,40岁以下的应占一半以上;35岁以下的,行政领导班子中应有一人,县委常委班子中应有二至三人;区(部、局)班子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乡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调整后的县委领导班子,县委常委由机构改革前的10人减少为9人,平均年龄由机构改革前的49.6岁减至42.2岁,减小7.2岁。其中45岁以下的5人,最小的27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由机构改革前的4人增加到5人,占55.6%,比机构改革前的40%提高15.6%;大学文化程度的由机构改革前的1人增加到2人,占22%,比机构改革前的10%提高12%。县委常委中女同志1人。县委正副书记4人,平均年龄由机构改革前的51.8岁,减至44.5岁,减小7.3岁;40岁以下的2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由机构改革前的2人增加到3人,占75%,比机构改革前的50%提高25%,其中大学文化程度的1人(机构改革前没有),占25%。

县政府正副县长5人(包括1名县委副书记兼县长在内),平均年龄由机构改革前的50.7岁减至42.2岁,减小8.5岁;45岁以下的4人,其中40岁以下的2人;文化程度都在高中以上(机构改革前正副县长4人,只有1人是高中文化程度),其中大学文化程度2人,农艺师1人(大学文化程度的和技术干部机构改革前没有)。

中共巫山县委、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前共54个部局,机构改革后为59个部局,增加5个。部局级领导干部由机构改革前的120人增加到147人,增加27人;平均年龄由机构改革前的48.5岁减至43.9岁,减小4.6岁;大学文化程度的由机构改革前的11人增加到32人,占21.8%,比机构改革前的9.2%提高12.6%;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由机构改革前的26人增加到37人,占25.2%,比机构改革前的21.7%提高3.5%;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由机构改革前的83人减至78人,占53%,比机构改革前的69.1%下降16.1%;妇女干部8人,占5.4%;非党干部13人,占8.8%。

(二)区级机构改革

9区1镇的领导干部由机构改革前的45人增加到46人,增加1人;平均年龄由机构改革前的41.8岁减至38.1岁,减小3.7岁;大专文化程度的由机构改革前的2人减少为1人,占2.2%;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由机构改革前的11人增加到16人,占34.8%,比机构改革前的24.4%提高10.4%;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由机构改革前的32人减至29人,占63%,比机构改革前的71.2%下降8.2%;妇女干部4人,占8.7%;非党干部1人(机构改革前无),占2.2%。

(三)乡级机构改革

64个乡的领导干部(当时为股级)由机构改革前的225人增加到269人,增加44人;平均年龄由机构改革前的39.7岁减至34.6岁,减小5.1岁;大学文化程度的由机构改革前的2人减至1人,占0.4%;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由机构改革前的29人增加到99人,占36.8%,比机构改革前的12.9%提高23.9%;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由机构改革前的194人减至169人,占62.8%,比机构改革前的86.2%下降23.4%;妇女干部由机构改革前的11人增加到15人,占5.6%;非党干部由机构改革前的9人增加到48人,占17.8%。

(四)干部调整情况

机构改革中,部、局、区共新提拔65名干部,占部、局、区领导干部总数的34.2%,其中大学文化程度的21人,占新提拔干部总数的32.3%;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27人,占新提拔干部总数的41.6%;初中文化程度的17人,只占新提拔干部总数的26.2%;45岁以下的56人,占新提拔干部总数的86.1%;妇女干部5人,占新提拔干部总数的7.7%;非党干部16人,占新提拔干部总数的24.6%。乡领导班子共新提拔中青年干部104人,占乡领导干部总数的34.9%。其中大学文化程度的1人,占新提拔干部总数的1%;高中、中专文化的45人,占新提拔干部总数的43.2%;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58人,占新提拔干部总数的55.8%;妇女干部7人,占新提拔干部总数的6.7%;非党干部38人,占新提拔干部总数的36.5%。34名部、局、区的老同志改任调研员。

六、实行对外开放

20世纪80年代后,巫山的工作重心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面,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政策,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全面开放。处理好对外开放与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关系,始终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作为发展的根本基点。同时又坚持打开大门搞建设,把对内搞活和对外开放结合起来,为巫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坚定不移地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既积极敞开大门又维护自身安全,既做到借鉴、吸收一切有用的东西,又抵制一切腐朽的东西。

1982年10月5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巫山县为乙类对外开放地区。1983年5月7日,美国、西德等9国1地区的32个旅行社经理、董事长及国家旅行社负责人等70余人来巫山考察小三峡,这是巫山首次成批接待外宾。县城、双龙围观群众上万人。自此,巫山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每年均接待前来小三峡考察的国际国内政要人物、新闻团体、著名艺术家、企业法人等。对外开放的实施打破了巫山封闭的峡谷意识,为思想的大解放奠定了基础。

为保护和支持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工作的顺利进行,巫山县纪委将纪监工作完全置身于改革开放当中,全力做到有效地支持和维护改革开放。为此,县纪委与烟厂、粮食局、县供销社、长槽乡等9个单位建立联系点,定期召开会议、互通情报,实行面对面的对话,经常派出人员深入联系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其排忧解难。在处理具体的纪监业务工作中,把党的原则性和处理问题的灵活性结合起来。1986年,县纪委认真查处反映有关改革开放的人和事9件17人,对在改革开放中作出成绩而遭到诬陷错告的3件5人澄清问题、做好思想工作,并批评了反映情况严重不实的同志,以旗帜鲜明的态度支持了有改革开放精神的人。另外,对在改革开放中,由于政策界限不清、经验不足而导致犯错误的2件6人,指出他们存在的问题,提出善意的批评,并给予热情的帮助,使他们能总结经验,发扬优点,改正错误,吸取教训,探索前进。对于钻改革开放的空子、搞不正之风、以权谋私、违法犯罪、中饱私囊的4件6人,作了严肃认真的追查和处理,做到办一件案,教育一大片,用实际行动支持和保护改革开放者。

第三节落实中央决定全面开展整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从1983年至1987年,开展全面整党活动,学习贯彻新《党章》,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牢记两个务必”、“讲正气、树新风”等一系列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倡导勤奋学习、学以致用等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狠刹奢靡、浮躁、贪占、跑要“四股歪风”。

1983年6月,中共巫山县委分别举办部局长以上、公社副主任以上党员干部新《党章》学习班。12月,开展学习《党章修改草案》、《党员必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简编》、《毛泽东同志论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邓小平文选》等,以整风的形式,对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进行思想整顿,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认识是非的水平。同时,狠抓基层组织整顿,至1983年底,全县565个农村基层支部已整顿477个,占84%。通过整顿,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健全,民主作风得到发扬,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大有改善,党内团结不断增强,违纪现象明显减少,纠正不正之风也取得较大成绩,进一步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涌现了一批优秀党员和先进支部。

1984年5月,在全县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中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在认真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是非,纠正错误,纯洁组织。

1985年3月,全县分层次整党,开展县、区、乡、村各级党组织的整党工作。中共巫山县委于2月26日成立整党工作指导小组,召开县级机关第一、二层次整党单位的党员和干部大会,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纪委等领导机关作为全县第一批整党试点单位。要求高标准全面完成各项整党任务,特别是刹住和纠正新的不正之风,端正党风,加强纪律,保证改革和四化建设健康发展。通过整党,在建立一个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同时,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风端正、纪律严明、能够带领群众搞四化建设的坚强核心。整党工作分为学习文件、对照检查、集中整改、组织处理、党员登记、检查验收6个阶段。为保证整党质量,各整党单位有领导和专职人员抓整党工作。广泛征求党内外同志的批评和建议。坚持整党、工作两不误。严格掌握政策界限,重在正面教育。县委把纠正新的不正之风作为整党的重点,列入议事日程,于3月20日成立纠正新的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查、整顿,基本上解决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刹住了新的不正之风。

3月,中共巫山县委抽调县、区、社党员干部22人,组成工作队,在曲尺公社进行了整顿农村党支部的试点工作。

1986年2月,中共巫山县委在大昌区委、区公所开展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的试点。6月上旬至11月,全县农村824个党支部分两批开展了“评处党员”的工作。在12270名党员中,评出不合格党员576人,占党员总数的5%。

1987年3月底,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整顿农村软弱涣散党支部班子的几点意见》的要求,中共巫山县委抽派人员在福田区五龙乡对栗子、高桥两村党支部班子进行整顿试点。接着在全县铺开,对67个后进支部作了整顿,使软弱涣散的状况有明显好转。4月12日,县级机关69个单位的82个党支部、1192名党员和64个企事业单位的71个党支部、1087名党员开展了“评处”党员工作。共评出优秀党员114人、合格党员2154人、不合格党员11人,分别占5%、94.5%、0.5%。

是年底县委组织对69个部、局级单位的领导班子和148名部、局级干部进行民主评议。通过民主考评,对10名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区、局级干部进行了调整,其中,降职3人,改任职务5人,安排适当工作2人。乡级干部中,降职的12人,免去职务的8人。

第四节整顿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1983年始,巫山县加强政法队伍和基层治保调解组织的建设,推行治安承包责任制和安全保卫责任制,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顿,按照“从重从快”的方针,开展“严打”斗争。逮捕了一批犯罪分子,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1983年9月,遵照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全县普遍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共抽调办案人员475人。1985年2月,成立巫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严打工作。至1986年严打结束,逮捕人犯472人,收审劳教86人。“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了流氓团伙分子,流窜作案的犯罪分子,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爆炸、贩毒、投毒犯,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组织卖淫的老鸨,劳改逃跑、劳教重新犯罪和通缉在逃的分子,搞复辟的反动会道门首要骨干分子,书写张贴反动标语传单和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四人帮”残余分子等7种对象,遏制犯罪势力,稳定了社会治安。

1986年刑事案件比1983年下降4%,治安案件下降32.2%,有26个乡和123个城区单位无刑事案件。1987~1989年,采取综合治理与集中打击、集中整顿相结合的办法,着重强化社会治安防范机制,全县建起治安室75个,治保会662个,调委会611个,这些组织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犯罪、调解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专项治理中,公安政法部门配合工商、税务、交通等部门对全县秩序比较复杂的场镇、商业区、旅游点和交通干线,集中进行治理整顿,稳定了治安秩序。1990~1992年,采取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办法,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县群防群治网络基本形成,刑事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控制,人们的法制观念增强。

第五节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和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县委始终注意把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与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从1982年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语言美、心灵美、行为美、环境美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县委印发《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意见》,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广泛开展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同时,破旧俗,树新风,普及文化科学知识,建设农村文化阵地,改造农村文化环境。随后,争做文明市民、文明村民,创建文明单位、五好家庭等群众性活动蓬勃开展。

一、爱国主义教育

1984年开始,城乡各地各单位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深入地对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的十二大和十二届二中全会、十三届八中全会、十四大、十五大、十五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南巡讲话、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各单位结合实际,把爱国家落实到爱家乡、爱单位、爱事业上,提倡人人为家乡作贡献。各地各部门采取分层次集中轮训、大会授课、小组讨论的办法,普遍开展“理想、宗旨、纪律”教育;学校认真开展唱国歌、升国旗活动。

1985年,组织干部、职工收看曲啸和“两山”英模报告团的报告,大家受到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1989年,全县各条战线组织建国40周年回顾活动,广泛开展“三热爱”影片放映,把观看影片与“学赖宁”活动结合起来,掀起“看影片、学英雄、争做时代的好青年”的热潮。党史研究室牵头开展了革命传统教育演讲会和报告会活动,作报告7场,数千人受到教育。

二、社会公德教育

1982年3月,全县开展第一个以“五讲四美”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月活动,认真治理脏、乱、差现象。1984年2月,成立“巫山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1988年更名为“巫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当年活动月中,全县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有学雷锋小组1042个,“为您服务队”128个。活动月结束时,受地区表彰的文明礼貌先进单位9个,受县委表彰的单位82个、个人14名。6月20日,县委、县政府在县政府礼堂召开文明礼貌活动月表彰大会,对文明礼貌活动月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1985年9月至12月,巫峡镇党委、文明办在城区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活动。对干部、职工和群众宣传《文明市民守则》,广播站每天播送文明新闻和文明宣传小品,电影院放映宣传精神文明的幻灯,中小学组织学生以“文明市民”为题写作文开展讨论,车站(码头)、旅社对旅客宣传文明规定。同时在巫峡镇开展“做文明市民”的讨论,开展人人争做文明观众、文明乘客、文明顾客、文明市民、文明村民的竞赛活动;车站、码头、商店、影院和娱乐场所纷纷建立“文明监督岗”,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把“文明市民”教育活动同创建文明单位、为群众办好事、排忧解难结合,增设单位卫生设施,建设“公园式”机关、学校。

三、职业道德教育

1984年,全县各地普遍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受教育达69764人次。服务行业开展“假如我是一名顾客”的讨论。通过讨论,很多职工思想转变,主动开展惠民服务。县农资公司用汽车送肥下乡,解决山区农民买肥难的问题;福田区供销社开设12种大型农具出租业务和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巫峡镇粮站职工为住院病人、五保户和军烈属送粮上门达1700斤。万县市组织九县一市开展“三优一学”(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学雷锋和其他先进人物)竞赛,巫山县大昌村和巫山电影院分别获第一名;县内组织大昌、官渡等六个场镇和九个重点文明创建村开展“三优一学”竞赛活动,全年共有27000人参加。

1985年,各地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职业道德教育。11月,县文明委组织在商店、饮食服务、医院、电影院、邮电、环卫、工交、车站码头八大窗口行业,开展评选最佳营业员和职业道德知识竞赛、职业道德演讲等活动,评出最佳营业员(服务员)35名。

1986年,城区单位、巫峡镇居委会制定职业道德教育管理制度。巫峡镇七个居委会订出文明公约、共建条款等,印制4000份发到家家户户。西坪中学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食堂创建活动。物资公司组织文明公司、文明股室创建活动。印刷厂开展文明车间、文明机台和五好家庭创建活动。交管站在创文明单位活动中开展文明竞赛活动。全县各单位深入开展“我与职业道德”大讨论活动。县公安局按照“六讲”、“六树立”(讲宗旨、理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讲遵纪守法,树立法制观念;讲文明办事,树立人民警察形象;讲职业道德,树立人民公仆思想;讲团结协作,树立全局观念;讲多做贡献,树立革命英雄主义思想)的内容开展“文明警察”活动。巫峡镇派出所、邮电局(支局)开展“三优一学”竞赛。电影公司开展农村电影院(队)精神文明建设“一条龙”竞赛活动。县医院狠抓医德教育,为病人办好事实事,提高文明单位质量。红旗旅馆服务走向规范化。

1987~1989年,县委、县政府贯彻十二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县各行各业中广泛开展尽职业责任、讲职业道德、守职业纪律、有职业技能的“四职”教育。工商部门对个体户进行“文明经营,信誉第一”的行业规范教育,在个体户中开展学先进、学英雄,争做“五好会员”、“优秀摊点”、“信得过”等竞赛活动。县卫生局、医学分会在5月12日护士节,组织全县150名医护人员参加护理知识竞赛和护理技术操作竞赛表演。县税务系统开展“我爱我的税务所”活动。县饮食服务公司大力培养职工的职业道德,重点解决服务态度(冷、硬、顶)的不良现象,开展了“四职”演讲会等活动。城区窗口行业开展评选“优质服务明星”、“优质服务门市(店堂)”活动。

1990年,共评选出“优质服务门市(店堂)”5个,“优质服务明星”20个;县工商银行储蓄代办所储蓄员陶海兰、谭平协助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盗窃团伙案件,查获赃款5000元。巫峡工商所、个协分会在“3·15”期间组织71户个体劳动者,走上街头,开展义务修补、缝纫、理发、镶牙及家电、钟表维修,先后接待顾客1270人次,免费和优惠金额达1812元。

1992年,开展学英模活动。工商局、县个协、技工学校、南峰小学、油脂公司门市、巫峡粮站等单位建有学雷锋小组;教育系统在全县教职工中开展向徐尚大、刘达平夫妇学习的活动;巫师等校邀请刘达平作事迹报告。县商业局邀请全国交通系统劳模黎常沛向全系统职工作事迹报告。学英模,见行动,全县干部职工、个体户为三溪岩崩、五龙瓦斯爆炸和“希望工程”共捐现金24000元。通过各类活动的开展,全年共评选卫生单位(村)500个,最佳卫生单位50个,文明单位(村)400个,最佳文明单位40个,“创三优”县城活动先进个人40名,“三学”(学雷锋、学周先茂、学刘达平)标兵30名。评选文明楼院200个,文明个体户200名,先进监督岗20名,文明示范街10条,文明科室、班组100个,见义勇为先进个人10名。

四、家庭美德教育

1984年,通过评选“五好大院”、“五好大楼”、“五好地段”、“五好家庭”(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谷、少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等活动推动家庭美德教育,城区共评选“五好大院”、“五好大楼”11处,“五好地段”68处,“五好家庭”154户。

1985年,农村开展“双文明户”建设,抓军民、警民共建点。教育局、文明办联合组织在全县开展“栽三棵树”活动。即:新婚夫妇合栽一棵“同心树”;生了孩子,父母合栽一棵与孩子一起成长的“同龄树”;一人去世,其家属、亲友共栽一棵怀念旧情的“长生树”,以此达到家庭美德教育目的。

1990年,通过在农村开展“三户一村”创建活动,带动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家庭美德建设,全年全县共评选出遵纪守法户51600户,五好家庭户23100户,双文明户2720户。

1992年,结合农村实际狠抓“三带三户”活动,带动农村家庭美德建设。河梁区在“三户”活动中实行社社户户落实带头人,签订合同责任书,做到经常检查督促,年终总结评比;邓家乡围绕“三带三户”主体活动开展“党员干部怎样发挥作用”、“邓家乡的优势在哪里”等讨论。全县评出遵纪守法户122773户,五好家庭户46464户,双文明户16150户。

第六节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胜利召开。十三大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经验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实践的基础上,系统地阐述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制定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作出经济发展“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巫山县坚定不移地遵循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和深化改革,把两个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推向前进。

一、召开中共巫山县第七次代表大会

1987年6月22至25日,中共巫山县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82人,列席会议45人。大会主题报告《统一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团结一致,加速巫山建设》,总结了过去3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努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加快巫山脱贫致富的步伐”的成就,提出“争取党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政治局面,努力实现‘三三四七’计划,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亿元,财政收入达到3000万元,粮食产量达到4亿斤,建设好烟厂、淀粉厂,充分发挥效益,抓紧上丝绸厂、水泥厂、火电站、肉联厂、类可可脂厂,增强后劲,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奋斗目标。会议听取和审议县纪委工作报告,并通过决议。选出县委委员23人,候补委员4人。产生县委常委10人:宁伯康、刘美智、王明全、卢祖政、税先东、穆宜亭、王以同、黎远熚、徐鹏、周先茂。宁伯康任书记,刘美智、王明全、卢祖政任副书记。选出纪委委员15人,邹方国任书记。

二、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1987年,巫山县组织全县党员学习十三大文件,进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12月19日,巫山举行部分中标的厂长、经理首次“改革对话会”,围绕“改革需要理解和支持”等三大议题开展了对话讨论。1988年1月14日,县委举办党的“十三大”报告读书会,各区、乡、镇党委书记、宣传委员、县部局级单位负责人近250人参加。

1990年,着眼于稳定,着力于鼓劲,贯彻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围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以及县委的重大决策,继续深入宣传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强化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重点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

1991年,以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为指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着力于稳定鼓劲,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全县人民为实现跨越温饱线的目标而艰苦奋斗,奋发进取,促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顺利健康地发展。

1992年,以党的十三届七中、八中全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准确地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继续以团结、稳定为大局。

通过学习宣传党的十三大精神,统一全县人民思想,更加坚定地贯彻“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加快和深化改革,制定出适合国情、县情的政策方针,推动经济和各项建设事业不断发展。

三、开展生产力标准大讨论

1988年5月,巫山县开展“生产力标准”的学习大讨论。8月7日,县委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生产力标准讨论的安排意见》。按要求,全县各单位开展了生产力标准大讨论。通过讨论,巫山把生产力标准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尺;作为制定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作为判断一切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和一切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把生产力作为三个有利于标准的科学依据(“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三个有利于标准的科学依据就是生产力标准);作为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的强大思想武器。

巫山县坚持生产力标准,不断解放思想,对凡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方针、政策、措施,就坚持,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地创造出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新模式,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四、深化各项改革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扩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出台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指导性意见,开展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推进减轻农民负担综合改革试点。

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培育小额信贷组织,建立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机制。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明确界定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强化国家对农民土地产权的保护。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现代税制的要求,统一城乡税制,以税惠农。促进粮食市场发育,完善国家粮食储备制度。发展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完善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与保护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和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推进乡镇基层政权组织的改革。

深化改革,搞活企业。先后对69个县属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对17个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对8个企业开展了优化劳动力组合,普遍确立厂长(经理)的中心地位,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工人的主人翁地位。既理顺关系,又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使企业既添活力又增效益。

五、贯彻执行治理整顿方针

1989年,巫山县根据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用改革总揽全局,调整经济结构,继续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狠抓生产、经营、调度。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有效供给。抓好双增双节,降低物资消耗,开源节流,坚持技术进步。讲求服务质量,执行各项法规,确保安全生产。全县清理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社会集团购买力,整顿清理公司,并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使物价上涨、秩序混乱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1989年底,全县零售物价总指数上涨15.6%,比上年下降8.3个百分点。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治理整顿初见成效,经济秩序逐步理顺,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深化“三带经济”开发,加快解决温饱步伐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巫山县在实现“两个转变”的战略决策上,提出了面向市场,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努力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先后经历了“三带经济”、“5+3”产业、五大产业的发展历程,为巫山农业不断增效、农民不断增收、结构不断优化、环境不断优良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空间。

1985年,巫山县全面推行农村第二步改革。1987年,中共巫山县委、县人民政府贯彻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的方针,提出了“围绕三带搞开发,开发资源富三带”的战略思想,制定了“三带经济”开发规划,1988年开始实施。“三带经济”即按巫山山区的海拔高度不同,将山区分为高山带、中山带、低山带,根据三带不同的自然环境,布局科学的产业结构。“三带经济”是巫山立足山区特点不断探索实践的产物,在全国具有影响力。至1990年,全县初步形成了110个种植业、55个养殖业基地。烤烟产量由179万斤增加到500万斤,魔芋产量由300万斤增加到1000万斤,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12元。“三带经济”开发给巫山农业生产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全县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突出抓好烤烟、畜牧、乡镇企业、林业、果品、蔬菜、蚕桑、魔芋等,以八大产业构筑起全县生态农业产业化结构“框架”。

七、实施“百万元行动计划”,加快脱贫致富进程

1992年2月,县委、县政府作出了“深化三带经济开发,实施百万元行动计划,加快由基本解决温饱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历史进程”的工作部署,一个以“三带”开发为指导、以商品骨干项目开发为重点的“百万元行动计划”在全县全面实施(“百万元行动计划”,即在稳定粮食、生猪生产的前提下,以乡为单位,突出发展1~2个多种经营骨干项目,实现单项收入达100万元,第一个100万元实现后,又向第二个100万元推进,通过一个又一个“百万元计划”的突破,全县逐渐产生一大批上千万的商品骨干项目)。大规模的项目开发,大大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全县农业坚持“稳粮增收调结构,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战略指导思想,农业结构由传统的“粮-猪”型向“粮-猪-多经”型转变,结构要素逐步改善,结构比重渐趋合理,基本形成了以烤烟、畜牧、果品、蚕桑和农副产品加工为支撑的新的产业发展格局。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110万亩,粮食产量基本保持在4.5亿斤的水平。畜牧业全面发展,生猪年出栏稳定在40万头,山羊出栏达到10万只,家禽出栏达70万只,肉类、禽蛋、蜂蜜等均有较大增长。经济作物突破性发展,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其中烤烟成为全县骨干支柱产业,种植面积稳定在4万亩,年产烟13万担,年创烟农总收入4000万元。蚕桑种植达2万亩,桑树5000万株。果品稳定发展,建成优质脐橙育苗基地107亩,排栽苗木417万株。魔芋、芝麻、油菜、党参、三木药材等经济项目得到稳步发展。

粮食生产保持稳定,畜牧业持续发展,多种经营品种较为丰富,资源优势和区域优势开始发挥,烤烟、畜牧、蚕桑、林果、药材等骨干支柱产业在调整中逐步崛起,以茶叶、薯类、豆类、野生蔬菜等特色农产品开发为主的农产品精深加工迈开了实质性的步伐。

八、发展旅游,振兴巫山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县政府开始把旅游业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职能部门的配合下,从20世纪80年代初至1992年底止,采取一系列措施,旅游体系日臻完善,设施成龙配套,队伍逐渐壮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游客人数大幅度增长,巫山旅游业从初创兴起阶段,迈入发展时期。

20世纪80年代初,中共巫山县委决定开发大宁河小三峡,向外界推介小三峡。目标确定后,便采取一系列举措,着手开发。

1982年初,巫山县逐级申报旅游景区材料,同年10月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外交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外国人在我国旅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发[1982]31号文件),巫山县被列为对外开放的县。这是巫山对外开放、发展旅游的起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这一文件的贯彻落实,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深入宣传巫山对外开放的重大意义,提高开放的意识。1982年11月8日,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审定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的通知(国发[1982]36号文件),长江三峡被审定为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全国共批准44处。文件明确指出“长江支流大宁河的小三峡,山清水秀,奇峰壁立,林木葱茏,猿声阵阵,饶有野趣”。这是对小三峡奇特优美的自然风光的高度概括和总体评价,是对小三峡自身价值的确认,小三峡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自此,小三峡声名远扬,辐射到全国各地,乃至海外。

为抓好对外开放和旅游业的发展,1983年4月,成立巫山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这既是党委的办事机构,又是政府的职能部门,适应对外开放、旅游发展的新形势。

1984年8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成批接待外国旅游者游览巫山小三峡的批复》(省外办川外企[84]201号)文件下发,标志着巫山外办有合法经营接待国际旅游者游览小三峡的资质、权利。自此,巫山小三峡名胜风景区,由自然资源转化成旅游资源、旅游产品,挤入国际旅游市场,实现它梦寐以求的自身价值。

中共巫山县委坚持保护景区与开发景区并重的原则,经十余年精心管理、培育,小三峡景区面貌焕然一新,深受游客的青睐。1991年巫山小三峡风景区被评为“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获得证书和标志铜牌,进一步提高了小三峡的自身价值并扩大了影响面,为巫山旅游业蓬勃发展创造了条件。

第七节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经过拨乱反正,党的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但“文化大革命”和“两个凡是”的影响还没彻底消除。县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开展了全面整党。认真清查了“三种人”,彻底消除了“文化大革命”的影响。1989年,党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必须按照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聚精会神抓建设,下决心解决好当前党的建设中的迫切问题”。中共巫山县委遵照中央指示,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努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尽一切努力恢复和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1980年11月26日,县政协一届一次全委会在县城召开,应到会委员65人,实到会59人。会议选举产生主席1人,副主席5人,秘书长1人,常务委员9人。县政协下设办公室和宣传、科技、文卫、工商、妇幼、侨务等六个小组。本届任期至1984年6月,共召开三次全委会、20次常委会。

1984年6月4日,县政协二届一次全委会在县城召开,到会委员145人。会议选举产生主席1人,副主席6人,秘书长1人,常委26人。县政协下设办公室和学习、文史、联络等三个委员会及经建、农商、科技、医卫、妇幼、法制等6个工作组。本届任期至1987年3月,共召开三次全委会、14次常委会。

1987年3月4日,县政协三届一次全委会在县城召开,到会委员165人。会议选举产生主席1人,副主席6人,秘书长1人,常务委员25人。县政协下设办公室和学习、文史、提案等三个委员会及经济、文卫、科技、法制、群团等8个工作组。本届任期至1990年3月,共召开三次全委会、13次常委会。

1990年3月3日,县政协四届一次全委会在县城召开,到会委员160人。会议选举产生主席1人,副主席5人,秘书长1人,常务委员25人。县政协下设办公室和学习、提案、教科文卫、经济建设、联谊等5个工作委员会。本届任期至1993年1月,共召开四次全委会,12次常委会。第四次全委会于1992年9月8日召开,增选谭远东为副主席。饶家济因当选为副县长于1992年8月辞去副主席职务。

1993年1月,县政协五届一次全委会在县城召开,到会委员165人。大会选举产生主席1人,副主席7人,秘书长1人,常务委员23人。县政协下设办公室和学习、提案、文史资料、经济建设、教科文卫、联谊、法制等5个工作委员会。本届任期至1998年2月,共召开五次全委会,27次常委会。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983年5月,县纪委贯彻中纪委《致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开信》,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在建房分房中为自己牟取私利的歪风,组织各区委、城区各大口对1980年以来党员干部非法占地建私房多占住房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纠正。

1987年9月,全县党员学习贯彻中央[1987]9号文件,严禁党员行贿受贿,制止行贿受贿行为。

1988年3月,县纪委组织各区纪检干部对1987年度处理的违纪案件材料,全面进行交叉检查,以保证经受历史的检验。同月,对全县扶贫资金、物资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者进行严肃处理。

1989年7月,按照地区纪委指示,在全县组织清理党政干部兼职兼薪的问题。同月25日,中共巫山县委就坚决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党纪和搞好廉政建设,作出7条规定。随着规定的实施,加大全县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工作力度,党的干部形象迅速得到改观。10月21日,中共巫山县委、巫山县人民政府召开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就坚持经济工作中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如何处理好经济交往中的有关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纪要转发各部门执行。

1990年2月,县纪委作出决定,号召“干部高唱廉政歌”、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廉政教育。这次活动,把廉政建设继续推向深入。6月初,为把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抓下去,中共巫山县委决定从6月初到7月10日对党政机关廉政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15日,县委抽调有关单位人员具体开展清理违纪建私房和多占公房工作。清理重点为县、区(局)、乡级领导干部,并着重查处乡以上干部1987年以来以权谋私、不批自占、批少多占、越权审批、非法转让土地等违纪违法行为。经清理,全县建私房的干部410户,面积24766平方米,占地15985平方米。处理396户,23914平方米,收回土地57平方米。罚款118950元,党纪处分2人,行政处分1人。此间,对自主收费项目的21个单位、乱收罚款142.27万元的问题也予以了清查、处理。7月10日至9月上旬,县纪委根据四川省纪委文件精神,组织人力对历年干部子女自费变公费读书的问题进行了清理,对40名自费中的8名自费变公费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刹住了歪风。

三、召开中共巫山县第八次代表大会

1990年5月6至9日,召开中共巫山县第八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272人。大会主题报告《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政治优势,促进巫山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总结了前3年的工作成就,提出了“三年内全县农业人均每年增产粮食30斤,增加现金收入30元,抓好20万大箱卷烟制丝线、三溪火电站和水泥厂3个重点工程建设,1992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亿元,财政收入达到7000万元”的奋斗目标。大会选举产生委员23名,候补委员4名,中共巫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名。宁伯康、屠鹏飞、王明全、卢祖政、王以同、徐鹏、于光表、黎远熚、曾纪钦、周先茂10人为中共巫山县委常委。县委书记宁伯康,副书记屠鹏飞、王明全、卢祖政、王以同,纪委书记曾纪钦。

四、加强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1991年8月,中共巫山县委召开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会,部署全县第一批农村“社教”工作。会议组织参加“社教”工作的干部学习文件,掌握政策,统一思想,落实任务。对全县“社教”的开展作思想上、组织上的准备。全县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自8月5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历时100天,着重解决三个问题: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农村阵地,树立社会主义必胜的信念,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开展这批“社教”的有511个村、4065个组(社)及乡镇企业,参加“社教”的工作队员1567名、农村骨干10783名。

五、坚决反对动乱,为巫山社会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环境

六、加强法制建设

自1983年始,中共巫山县委把法制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督,切实加强公安、司法、监察、审计、工商行政管理等工作,并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一手抓普法教育,既坚持经常性的教育,也开展突击性宣传。

1986年,全县开展第一个五年普及法律常识(简称普法)教育活动。主要围绕维护安定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局而开展,活动以学习《宪法》为主,包括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等方面基本法律的基本内容,以及其他与广大干部和群众有密切关系的法律常识。要求各部门还应当着重学习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法律常识,还可以根据需要选学其他有关的法律常识。7月,县委举办为期7天的普法骨干学习班,各区区长、乡长或书记、区宣传委员、县属单位公司经理以上干部、部局主管领导和宣传干部共218人参加。全年发放法律读本及普法资料15000册,为各单位普法讲课113次,听课人数达1891人次,制作法制宣传专栏9个,共93期,向各种报刊、广播站投稿10篇,广播宣传53场次,层层培训干部、工人7000人。

1988年巫山县作出“企业学习《企业法》、农村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抓紧城区干部、职工普法扫尾工作”的决定。7月培训城区公司经理级以上干部65名,然后以各大口为单位,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举办培训班的办法落实普法学习任务。同时,各区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学完“十法一例”的地区和单位,开展查漏补缺工作。《企业法》颁布后,组织《企业法》和《十法六条例》200册,翻录《企业法》辅导录音磁带12盘,办专栏(板报)77期,法制宣讲共计85场次,听众达173800人次。全县参加考试考核人数达298652人,占应普法对象的92%,其中县级干部达90%,乡以上干部达98%,一般干部达94%,居民达90%,个体工商户达90%,农民达90.1%。

1989年,围绕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制止动乱平息暴乱、“两府一院”《通告》、扫“六害”、打击盗窃犯罪等专项斗争进行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档案法》、《统计法》、《企业法》、《矿产资源法》、《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等七项法律法规的执法大检查。全年共办法制宣传专栏137期,法制宣讲128场次,听众达28500人次,法律咨询767人次,接待群众来访1260人次,组织发放“治理整顿”、制止动乱平息暴乱、“两府一院”《通告》等宣传资料1400份,印发依法治县宣传提纲2000份。

1990年开展“二五”普法和依法治县,翻印2000多册《行政诉讼法》下发各区、乡和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并以文件的形式要求全县学习《行政诉讼法》,在党校举办两期培训班,汇编《行政干部法规选编》800册,印发到各区、乡和县属各单位学习,全年办法制宣传专栏18期,法律宣讲21场次,听众达7480人次。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得到进一步加强。

第八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成就

1981~1983年,中共巫山县委将工作重点转向经济建设,加强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狠抓重点工程建设。农业重点转向“以林为主”,工业重点转向发展集体企业。农业稳产,林业起步,集体企业发展,农业结构开始向合理化方向变化。1983年,粮食产量1.795亿公斤,比1980年增长14.7%;成片造林28万多亩,零星植树6700多万株;乡镇企业总产值1203万元,比1980年增长82.7%;工业总产值2900多万元,比1980年增长62%,实现利润53.2万元,上升47.3%。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商品购进总额和社会商品零售额增加。财政收入609万元,比1980年增加46.1%,创历史最高水平。城乡人民收入逐渐增加,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购买力大大增强,住宅条件明显改善。

1984~1986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加快巫山脱贫致富的步伐,经济持续稳定发展。1986年底,工农业总产值达20090万元,比1983年增长46.2%;国民收入16027万元,增长49.8%;县内财政收入达1698万元,增长183%。这期间,推行农村第二步改革,调整产业结构,疏理流通渠道,建立服务体系,农村商品经济开始活跃起来。1986年农业总产值达12696万元,比1983年增长25.3%,其中林业增长51.9%,牧业增长18.1%。油菜、烤烟、魔芋等商品基地初具规模。改革企业经营方式,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任期目标制,扩大企业自主权,减税让利,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1986年工业企业的产值和税利,分别比1983年增长119%、241%。同时还狠抓骨干企业的基建技改,3年技改投资3347万元,完成35个技改项目,初步形成以食品工业为主的地方工业体系,为经济的持续发展打下了一定基础。

1987~1989年,中共巫山县委按照党的十三大确定的地方党委的五大职能,切实加强了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并注重在实践中总揽经济全局,发挥好决策作用,立足把住大头,抓住农业,搞活企业,带动各业,为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保障。至1989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24115万元,比1986年增长20%,年均递增6.2%;国民收入21945万元,比1986年增长36.9%,年均递增11%;县内财政收入5047.9万元,比1986年增长1.97倍,年均递增43.8%;农业总收入19446万元,比1986年增长44.5%,年均递增13.1%;粮食总产量1.7474亿公斤,农业人平340.3公斤。

依靠科学振兴农业,因地制宜实施三带经济开发,农业得到恢复和发展。1987年下半年,确立农村按三个自然带进行经济开发的思路,即海拔800米以下为低山带,800至1400米为中山带,1400米以上为高山带。各带区域内的乡、村、组,在保证粮食、畜牧业稳步增长的同时,突出重点,确立一至二个多经骨干项目,使其收入达到农业总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把以粮猪为主的单一农业经济结构变成以粮猪果、粮猪烟、粮猪蚕、粮猪药、粮猪草粮猪菜、粮猪企等为主的多种模式,三角鼎立的商品经济结构。按照这一模式,一年便初见成效,1988年在遭遇罕见旱灾粮食减产的情况下,农业总收入还增长5.66%。1989年,以低山带突出柑橘、蚕桑、油料、蔬菜,中山带突出烤烟、魔芋,高山带突出药材和大牲畜生产,成效更为显著,有的地方骨干项目收入的比重已达到农业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农业收入大幅度上升,全县农业生产基本扭转了被动局面。

深化改革,搞活企业。3年先后对69个县属企业实行了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对17个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对8个企业开展了优化劳动组合。加强县卷烟厂和丝绸厂的技改,新上7个重点项目工程,使企业既增活力又增效益。1989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11248万元,比1986年增长51.9%,年均递增14.9%,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实现税利205.35万元,比1986年增长3.1倍。

1990~1992年,中共巫山县委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带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创业,努力奋斗,实现了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至1992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9935万元,比1989年增长22.6%,年递增7%;工农业总产值48708万元,比1989年增长22%,年递增7%;粮食总产量1.9958亿公斤,增长14.2%;农民人均纯收入450元,增长39.75%;县内财政收入4814万元。

县委始终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农业上,致力于突出粮食生产,大搞农业开发,实现温饱达标,使整个农村经济出现稳步发展的好势头。1992年,全县农业总收入29553万元,比1989年增长42.13%,年均递增12.4%;有12个乡镇的16个单项收入达到或超过100万元。1991年全县农村实现了温饱达标,农民由解决温饱开始向脱贫致富奔小康迈进,这是巫山县农村发生的历史性转变。

工业方面,坚持以深化改革求发展、促效益、增后劲,先后在国营工商企业中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步伐。由于电力供应紧张、流动资金紧缺、产品市场疲软等困难严重制约着生产发展,1992年,全县工业总产值18500万元,比1989年下降3.3%,虽有所滑坡,但总的趋势已从低谷开始回升。为增强巫山经济发展的后劲,3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总投资10517万元,完成烟厂仿科马斯制丝技术、油脂化工厂、县水泥厂第一条生产线、三溪火电厂一期工程、肉联厂、淀粉厂6个重点项目建设。乡镇企业也有了快速发展,1992年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12200万元,比1989年增长23.7%,年均递增7.34%。商贸系统的国内纯购进和纯销售额均突破1亿元大关。旅游业呈现勃勃生机,3年共接待海外和国内游客62万多人次,创造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

宣传文卫取得新进展。建立巫山猿人展览馆和县图书馆,组建广播电台,新增有线电视,建立地面接收站,全县电视覆盖率达到80%以上;城镇和农村的医疗工作设施及条件不断得到改善。

THE END
1.关于加快某县域经济发展的几点思考名牌产品是县域经济优势特色工业最集中的体现和标志,名牌的培植过程就是科技创新过程,因此要力争创出自己的名牌;第四,要重视人才资源的开发与培养。发展县域经济,必须注重提高全体劳动者素质,同时还要十分注重培养和引进产业领头人,一个人才就可以搞活一个企业,带动一个产业。https://www.wydbw.com/info/8/197547.html
1.要致富,先修路尊敬的陈林强主任:您好,在这里首先要为卧龙特区党政多年来坚持“两山”发展理论,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战略点赞,正是因为卧龙党政始终坚持这两大战略,造就来现在卧龙地区在汶川县发展战略当中的地位,暨“南林北果”“两大胜地”的地位和区位优势,而“https://tjj.abazhou.gov.cn/hd/hd_xjxq?site=abztjj&url=/abztjj/c101015/hd_xjxq.shtml&id=ed7404a2502f4594b67c283370611942
2.行政领导学形考任务二(通用3篇)案例:某县为了搞活经济,县委县政府结合本县实际寻找农村经济的新的增长点,经过调查分析认为,该县有自己的优势和特色——山地面积广阔,共有山地面积366万亩,占总面积的72%,而且劳动力资源丰富,消费市场广阔,如果开发利用,办农业和多种经济基地,农村经济就会有一个大发展,这是农村经济一股潜在的强大劲流。在此基础...https://www.360wenmi.com/f/filerg83abfq.html
3.某市市政府为了引进外资,搞活地方经济,发布一文件称:如果有关企业...某市市政府为了引进外资,搞活地方经济,发布一文件称:如果有关企业或个人介绍外国企业在该市投资达1000万美元以上,市政府奖励10万元人民币。公民甲通过自己的海外关系联系一外商,该外商在该市投资2000万美元。但事后市政府拒绝给予该公民10万元人民币奖励。公民甲能否就市政府的拒绝奖励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https://www.educity.cn/souti/34ABDAC1.html
4.2022劳动力动态调查报告(精选11篇)充分利用政府的官方网站、XX人才网、就业信息发布平台等传统网络媒介,借助微信公众号及微信群、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信息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企业的宣传推介力度,实现企业用工信息县内发布全覆盖,引导在外务工青年劳动力返乡就业。 https://www.wenshubang.com/diaochabaogao/25487.html
5.村干部经验交流发言稿(通用15篇)(二)发展农业,搞活经济 1、依托科技优势,打造“中庄粮食深加工”新型产业基地。 2、依托传统和科技优势,打造“金泰达冶铸业”推向市场。 3、依托科技优势,打造“中庄平菇、香菇、鸡腿菇的发展”形成联户产业基地。 (三)建设美丽乡村,发展中庄旅游事业 https://m.ruiwen.com/fayangao/33383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