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公共危机管理,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2014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也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社会转型和秩序重建的关键时期,我国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收入结构等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社会的组织形式、经济增长形式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等也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由此导致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大量存在。尤其在我国西部边疆地区,由于民族问题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再加上境外分裂势力和国内不法分裂分子的勾结和蛊惑,给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带了许多不稳定的因素,同样也给我国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主席曾这样说:要深刻认识反恐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①。近几年来,我国政府为了应对突发公共危机事,投入了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预警、防控以及机制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从整体来看,我国地方政府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工作中仍还存在着如下薄弱的环节:
1.预警机制不健全,各部门间应急协调性差
戴维斯杨曾说:“面对任何危机,你首要的目的是尽快结束危机。而比这更重要的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②显然,做好公共危机管理的首要任务便是保障预警防范机制的健全。通过近几年的公共危机事件分析来看,我国地方政府在公共危机的预警机制建设上还存在着很多的漏洞,亟需进一步完善。很多明显的信息都没有被应急管理部门捕捉到或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以至于危机不能及时有效的应对。同时,公共危机管理的各应急部门各自为政,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及时、系统的沟通,这样就使得预警信息因部门分割而不能准确检测出其潜在的威胁和真正的意图,因此政府就无法正确认知事件发生的性质和有效的提供预警,从而延误采取应对措施的最佳时机。由此暴露出昆明市政府在公共危机的预警机制建设和部门间应急协调方面存在着很大的漏洞,亟需进一步完善。
2.应急队伍建设不完善,防控力度不够
应急队伍的建设是公共危机管理的基础,也是是保障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关键所在。虽然我国政府为应急队伍的建设投入了很多的精力,但仍旧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
首先,安保人员不足。安保人员是处置公共危机事件的最核心因素。从事发现场来看,现场安保人员严重不足。从歹徒持器械集结到开始打砸,现场几乎看不到安保人员,更谈不上及时有效的对其进行盘查和拦截,以至于后来歹徒可以轻易冲进人群,实施犯罪,造成大量无辜群众的伤亡。
3.定位过高,工作被动
中央对应急管理机构的定位过高,忽略了赋予其相应的权利和职能,使得在处置公共危机事件时总是处于被动的局面。
首先,在行政级别上,应急管理机构不仅级别低而且权利小,其在牵头和协调各部门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时,往往会力不从心,所制定的应急政策和应急预案也经常得不到各部门的充分重视,从而可能导致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和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延误。
其次,政府对应急管理机构提出了更多的责任和义务,而忽略对其赋予相应的权利和职能,也没有指定具体的措施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辅助,这就造成应急管理机构在牵头和协调各应急部门时不能实现协调联动,总是处于被动的地位,最终影响公共危机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最后,应急管理机构不是专门化的危机管理的常设机构,在实际的工作中,所发挥的职能有限。该机构中也缺乏专业化的危机管理人才,制定的《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具有很大的笼统性。
二、应对公共危机管理的对策建议
改善危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地方政府在社会和公共管理方面的职能,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和实现“中国梦”的重要过程。
1.健全预警防范机制,增强反危能力
2.完备应急响应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正是由于应急响应机制和防控机制的漏洞,才使得危机发生时,不能及时、有效的作出应对,以至于错过了最佳的处置时机,造成悲剧的发生和危害性的扩大。首先,在进一步完善“天眼工程”的同时,加强警力对环境的巡逻次数、巡查力度,以及安装警情自动报警系统等,增强监控能力;其次,建立语音疏导系统和专门的疏导人员,提升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的危机能力和素质;最后,还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提升安保人员的装备和实战素养。以此提升应急响应的能力和效率,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共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建立专业化的应急管理机构,制定有针对性的预案
建立专业化的管理机构,不仅可以总结和吸取过往的经验和教训,而且可以提高政府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效率。之所以说地方应急管理机构不具有专业化,不仅仅是指其职能的独立性和职权的扩大化,还主要有专业人才的缺乏。应急管理机构不同于其他政府部门,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只有吸纳大量的这方面的专业性人才进入到应急管理队伍,才可以真正的提高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效率以及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预案,才可以真正的防患于未然,可以真正的从容不迫的应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
4.重新定位应急管理机构,调动工作的主动性
公共危机事件的开展,离不开警察、消防、医院、交通等各职能部门的配合,而应急管理机构在公共危机管理中主要起到编撰应急预案、牵头以及统筹协调各部门等责任,简单来说就是要管各部门的事。
首先,在行政级别上,要提高其级别,扩大其权利。因为应急管理机构在牵头和协调各部门参与应急事件处置时,由于级别低和权利的有限往往会力不从心,所制定的应急预案也经常得不到其他部门的充分重视,从而可能导致应急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延误,因此要提高其行政级别和扩大其权利。
其次,在法律法规上,要给予一定的保障。应急管理机构承担着预防和处置地方公共危机事件的重任,然而由于义务和权利的不对等,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其在工作中总是处于被动的地位。只有健全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才能在实际的工作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在处置和预防公共危机突发事件时处于主动的地位,最终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注解:
关键词:公共危机管理政府决策优化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研究是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变迁以及公共管理学科引进才逐渐兴起的。2003年初春,在我国发生的“非典”事件客观上推动了我国对政府危机管理理论的研究,使我们对提高政府危机管理能力的必要性和路径选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1概念界定
近年来我国学者有关危机管理的研究,除了少数以“企业公共管理”或“企业危机公关”等为关键词外,其它冠以各种名称的有关危机管理的研究,一般都是指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危机管理。
2政府决策与公共危机管理的关系
由于公共危机所特有的破坏性、公共性、紧迫性等特点,公共危机管理已经成为对政府全面治理能力特别是在紧急状态下的决策与处理能力的重大考验。政府的责任使政府成为公共危机管理最主要的承担者,而公共政策作为政府管理的重要途径,其制定与执行决定着公共危机化解的成败。反之,通过公共危机的有效管理,亦能对政府决策有所促进。
2.2公共危机管理对政府决策的促进公共危机管理往往要求政府采取非常态的政策手段,来应对和解决危机。面对以处理公共危机为内容的决策,政府在其政策制定的程序设置上必需做出调整,如:在传统的政策议程基础上辅以公众议程、媒体议程等,形成多元良性互动,以增强公众对政府决策及其执行的认同和支持,扩大决策者的注意力资源,提升政策的执行力度。同时,政府需要实时监控政策实施的效力和效果,并根据公共危机的发展态势,及时做出政策回应以增强其针对性。
2.3政府决策关乎“危”、“机”转化面对突如其来的公共危机,既要果断应对难以预料的“危”害,又要敏锐发现非常状态下蕴藏的“机”遇,理性认识危机事件中“危”、“机”并存的双重效果性、相互依赖和转化的辩证关系。公共危机的危害性和破坏性有有形的和无形的、现时的和长远的之分,如果决策者能正视危机并措施得力,危机便可能促进制度的革新和环境的变革。因此,政府决策需考虑如何转“危”为“机”,促进公共危机之后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
3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政府决策优化
3.2政府决策的原则政府作为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主要部门,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的生命安全为重、以人的生存环境为要,用最有效的措施保护人,尽最大的努力拯救人的生命,是公共政策制定的根本出发点。公共危机管理的整个过程和一切活动,必须以此为基础和旨归。决策时只有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忠心拥护,才能获得广泛的公众支持,在提升政府决策合法性与效率的同时,增强社会的协调性与稳定性。
3.5政府决策的复杂化问题处置急剧的社会转型,深刻的社会变迁,各类公共危机事件的不断发生及其连锁反应,考验着政府处理复杂化问题的能力。首先,加强公共危机管理制度的配套建设,弥补公共危机决策的制度缺陷。其次,需不断提高决策者的素质,提高决策者的群体能力,优化决策群体的人员构成,强调群体内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能力结构等方面的配合与协调,增强决策群体对危机的感应、认知和应对能力,从而提高决策质量。
3.6政府决策的公民社会作用发挥政府需要具有整合动员公民社会的能力。公民社会是现代社会重要的构成部分,其行动主体是各种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能够弥补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失灵”的缺陷,增强全社会承受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杨安华.近年来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研究综述[J].江海学刊,2005(1):75.
[2]张成福.公共危机管理:全面整合的模式与中国的战略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3(7):7-9.
[3]张小明.从SARS事件看公共部门危机管理机制设计[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2003(5):20-22.
[4](美)约翰·克莱顿·托马斯.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M].孙柏瑛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121.
关键词:巨灾;风险管理;公共危机管理;巨灾保险制度
一、巨灾风险与公共危机
巨灾是指发生重大损失的灾害,可分为人为灾害与自然灾害。巨灾风险是指突然发生巨灾的可能性,与一般风险相比它难以管理且统计资料不易收集。
二、从公共危机管理视角看巨灾风险管理的传统办法
解决巨灾风险给社会带来的公共危机是对各国政府和经济发展水平的考验。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发生巨灾后都尽快建立了巨灾保险制度框架以减轻公共危机灾害。新西兰、日本和美国各自在两年内出台了相应的地震保险制度,在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也给其他国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提供了很多可以借鉴的经验。
(一)国家设立巨灾基金
最早的巨灾计划是由新西兰地震保险委员会(EarthquakeCommission,EQC)在1942年新西兰北岛地震后提出的。新西兰地震保险采取强制方式附加于住宅火灾保险单上,由商业保险公司代收保费,扣除2.5%的佣金后,再将净保费拨付给自然灾害基金(NaturalDisasterFund)。
EQC的创办目的是承担政府的社会责任,以补偿因地震灾害而导致的居民住宅损失。自然灾害基金由保险公司在投保人购买火灾保险时代收的净保费形成,交由EQC统一管理。1993年以前,所有自然灾害基金均为境内投资。1993年以后,自然灾害基金在政府的指导下,70%用于投资新西兰的政府公债、债券,购买银行票券或以现金方式生息,另外30%则投资于全球资本市场。其年报数据显示,各年度累计的准备金绝大部分来自于投资收益,仅有极少部分来自保费收益。
(二)保险人的对策――巨灾再保险
日本的地震保险制度起源于1966年6月1日,当年日本制定了《地震保险法》,地震保险以附加险的形式在居民投保火灾保险、住宅保险时自动附加。日本地震保险制度中的一个核心机构――日本地震再保险株式会社(JapanEarthquakeReinsuranceCo.Ltd,JER)将再保险完全留在国内,与政府和各财险公司共同承担巨灾风险。各财险公司将所承保地震保险业务全额向JER进行再保险,同时JER通过两种途径分散自身风险:第一,它与政府订立超额损失再保险,当地震保险超过JER能承受的风险范围时,在一定的责任限额内由政府承担;第二,它与财险公司签订转再保险契约,在扣除了自留额和政府负担额度之后,剩余部分全额转再保险给各财险公司。
(三)资本市场力量――巨灾债券
巨灾债券(catastrophicbond)是由原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发行、收益率和巨灾损失状况挂钩的一种特殊债券。它将巨灾风险通过资本市场予以证券化,通过金融创新的途径沟通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使得保险业与再保险业能够将巨灾风险转移给庞大的资本市场投资者。一般情况下政府在债券运行体系当中担任监管者身份,并不参与实际操作,并且可操作性受金融市场完善程度限制,因此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可采用但不处于关键地位。
(四)全社会分摊风险
美国洪水保险制度是由政府主导巨灾风险分散。1973年美国国会通过《洪水灾害防御法》,以社区为单位,对特别洪涝灾害区域的新建筑实行强制保险。其强制性首先是针对泛洪区的地方政府而言――只有地方政府参保,联邦政府才会采取相应的防洪减灾措施,改善洪泛区土地管理和利用;其次是对洪泛区中的个人、家庭和企业来说,原则上社区参加国家洪水保险计划是自愿的,但是坚持不参保国家洪水计划的个人和社区在遭遇洪灾后无权享受联邦的灾害救济和援助,即以权利义务的形式约定运行。
出于增强市场活力的目的,20世纪80年代初几家大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协会形成了一个“自行签单计划”(WriteyourOwnProgram,WYO)。私营保险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出售洪水保险并将售出的保单全部转给联邦紧急事故管理总署(FEMA)下设的联邦保险防灾署(FIMA),按保险数量获取佣金,FIMA负责保险金的统一管理和使用。这种运行机制既通过政府主导的信用保证确保调动全国资源,又充分发挥了市场化机制作用。
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代售洪水保险并在洪灾发生时及时办理有关赔偿手续,在必要时垫付赔偿资金,也会提供一些商业性的洪水保险,作为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补充。
社区是洪泛区进行防灾减灾工作的主力,也是洪水保险的基本参与单位。对于洪泛区居民来说,在他们向银行贷款购买和建造房屋时,必须先购买相应的洪水保险。因此,联邦借贷机构和商业银行实际上也参与了国家洪水保险计划,通过信贷手段促进居民参与洪水保险。
三、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化建设的建议
3.构建多层次的巨灾保险体系,发展国内外巨灾再保险市场。政府、保险业、国内外再保险市场、企业和民众,都是巨灾保险制度运行能否成功的关键。适合我国国情的设计是形成个人自保、保险公司承保、再保险公司分保、国际再保险公司提供支持、资本市场运作巨灾证券、国家财政参与的多维体系结构。
4.调动全社会居民广泛参保。强制参保是不现实的,但是可以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条件,调动民众的积极性,使我国的巨灾保险体系具备人性化的互助共济特点。
[1]李文娟.与巨灾风险博弈[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随着网络在全球范围内的飞速发展,网络媒体已被公认为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网络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之一。微博客作为网络传播的媒介之一,也是当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
曾润喜在《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机制研究》中指出:“网络舆情就是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当绝大多数的网民的观点聚集时就会由观点向舆论转化。”[1][2]
由此看来,微博客舆情就是以微博为载体,以热点事件为核心,广大微博客网民态度、情感、观点、意见的表达,是以个传播与互动的过程,以及包括后续的各种影响力。
二、微博客舆情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重要性
微博客舆情形成迅速,依托网络为载体传播速度快,对社会影响巨大。网络舆情比起传统媒体来说,涉及到的内容更广更全。
(一)面对公共危机反应迅速,传统媒体无法比拟。以微博为代表的网络媒体已经逐渐成长成熟并显示出其最大的优点,即反应速度极快。这种发展趋势不仅是国内,早在包括“911”事件等在内的诸多世界范围内产生了极大影响的公共危机事件的第一信息源都来自个人博客、市民手机拍摄画面等新媒体资源。
就对公共危机管理来说,微博客舆情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我们既可以借助微博客舆情强大的自身优势克服公共危机管理中出现缺点;也要看到微博客舆情的潜在威胁并加以有效的引导和控制。
三、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微博客舆情引导机制
机制是指影响人类社会有规律运动的各要素的结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以及诸要素之间产生影响、发挥功能的作用过程和作用原理。[4]考虑到公共危机的突发性、不确定性,具体划分为报道机制,疏导机制,以及预警机制。
(一)报道机制
根据德国学者E-诺埃尔的“沉默的螺旋”的假设,舆论的形成与大众传播媒介营造的气候有直接管理,大众传播媒介在社会上营造出一个“意见气候”,而人们由于惧怕社会鼓励,会对优势气候采取趋同行动,结果造成“一方越来越大声疾呼,而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式过程”。在微博客舆情报道机制中,政府往往在微博舆论爆发后介入事件,可以说,政府的介入方式、介入手段及其作用直接影响了微博舆情的走向以及公共危机对公众造成的影响。一方面,信息报道提供了一个事实基础,另一方面,如实准确的信息报道,有利于舆论发展走向以及事件的解决。
(二)疏导机制
对于公共危机事件,政府部门自身应参与微博客舆论的、信息的传递,引导网络媒体除了参与新闻报道外,更重要的是要引导网络民意,为公共危机事件非冲突解决创造平和的舆论环境。政府部门把握这一机制的要点在于,积极鼓励网络成为公众表达意愿和讨论问题的有效平台,收集利用这一平台所反映的舆情了解公众需求,为下一步决策提供参考。
(三)预警机制
首先,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和言论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网络道德体制建设,明确政府管理部门、微博客运营方、微博客适用者等各方责任。
最后,建立专业机构或职能部门对网络舆情进行监管、监测,制定预警预案,互通网络,一方预警,多方联动,保证及时有效地实现舆情反馈。
注释:
[1]曾润喜.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机制研究[J].图书情报工作,2009(18):79-82.
[2]曾润喜.网络舆情信息资源共享研究[J].情报杂志,2009(8):187-191.
[3]维基百科:沉默的螺旋。
[4]刘静,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防范机制研究,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11..6
(一)现阶段安全形势的促使
目前我国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敏感的阶段,这是一个发展机遇与风险因素共存的时期。首先是各种灾害事故的频繁发生,其次是随着现代化产生的系统风险开始扩散,在资源扩散与再次汇集后,社会中的潜在风险因素逐渐增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增多,这些不良因素都开始给社会的稳定发展带来显著的威胁。例如城乡二元结构引发的劳资问题,房屋土地拆迁引发的社会问题,人口流动引发的管理问题,人口增加引发的空间问题。生态恶化和灾害响应机制不健全,缺乏危机预警和监督机制,在行政执法监控中存在漏洞,以及危机管理中行动人员的不当操作而引发的人为社会安全危机等。在这样一种严峻的形势下,虽说政府无疑是公共危机治理体系中的核心,但是基于单一政府组织在危机应对过程中存在的资源和能力缺陷,故需要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来协助政府,形成多元共治的格局,以确保公共安全。
(二)理论的支撑——公民社会与治理理论
(三)自身特有优势的保障
非政府组织以它独特的优势应对着社会公共危机。NGO的优势具体表现在:相对于政府而言非营利组织在运作机制上表现出的灵活性和自治性使其比政府组织更具有渗透性和主动性;非政府组织多元化的专业性,使其在救助过程中具有更强的针对性,降低了不必要的组织和人员开支;其公益服务的特点,有助于安抚群众的恐慌不安的情绪;非政府组织成员基本成员是具有志愿精神的,更易与民众进行沟通,有助于开展灾后群众心灵上的修复和基础设施的重建等工作。面对频发的公共危机事件,若仅依靠政府承担公共危机的管理职能来应对危机,将会给公共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近年来,随着非政府组织的有序发展,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社会信誉,使其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能通过多渠道动员更丰富的社会资源投入到救灾中去,为政府部门提供必不可少的辅助力量。
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安全危机管理的两大阻力
笔者主张将两大阻力抽象概况为:外部阻力与内部阻力。正是由于受到源于政府的外部阻力,以及源于非政府组织自身的内部阻力这两方面阻力的影响,NGO也表现出“资源供给不足”、“家长制作风”等各种志愿失灵的现象。该现象使NGO不但无法在公共危机治理中将自身功能发挥到最大化和最优化,甚至还在某些环节影响了公共危机治理的效率与效果,从而产生了局部的负面效应。
(一)外部阻力
外部阻力主要源于政府,具体表现为:落后的政府管理理念,对NGO的实践利用不足,未营造健全的法律政策环境。
1.落后的政府管理理念国内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危机管理的氛围尚未形成,从公共危机管理实践的角度来看,政府一方面给予社会力量的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没有合理有效地调配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危机管理,故社会力量参与危机管理实践的渠道就显得如履独木桥,难以发挥其应有的辅助功能。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两点:首先,由于政府所处的主导地位,使其传统的管理思维制约了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中的作用发挥;其次,对非政府组织参与危机管理中政府部门设立了具有约束性的管理体制,忽视了非营利组织的实力,尚未创造出充足的空间来促进非政府组织发挥自身的优势功能。
2.政府对NGO的实践利用不足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缺乏明确而规范的分工机制。在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中,政府和社会力量分别应该承担哪些工作等情况,或是共同承担哪些职责,在我国的危机管理体系中都没有明确规定,使得第三部门的作用无法有效地发挥,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缺失了主动权,只能被动听令。二是由于宣传引导方面权威部门没有予以重视,从而使得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薄弱。权力部门对社会的危机管理工作、引导、培训仅停留在表层,对危机管理的措施和具体要求不明确,带有阶段性、突击性,缺乏可操作性与长期性。三是与社会力量进行危机沟通不足。由于受到传统危机管理模式的影响导致权威部门习惯于报喜瞒忧,近年来,从非典事件、三鹿事件等国内一系列的公共危机事件的政府表现可以看出,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滞后性、主观性等问题,表明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危机沟通不足、其能力表现与危机管理的需求不相适应,易使得虚假信息在社会中传播给民众造成恐慌情绪,这会影响到安全危机的后期控制和秩序恢复,严重的还有可能引发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不满,导致社会无法稳定地运行。
(二)内部阻力
内部阻力主要源于非政府组织自身,表现在两个方面:实力欠缺与信任欠缺。
2.信任欠缺
NGO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公信度有待提高NGO在公共危机治理中表现出的资金不足、家长制作风、志愿活动的狭隘性等“志愿失灵”现象危及其在公众心目中的公信度。一些NGO偏离其“以志愿谋取公益”的主旨反以功利主义为价值取向甚至直接以营利为目标的信念与行为给公共危机治理带来了慈善供给不足、慈善业余主义、慈善特殊主义等负面效应。四、推动我国非政府组织有效参与公共安全危机管理的对策政府作为非政府组织发展和参与公共安全危机管理的主导者,其改革的力度,所提供的自主性空同的大小,直接影响着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笔者认为推动我国非政府组织有效参与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从而实现政府单一主体、单中心的危机治理向多中心的危机治理转变,关键需要两个方面的推动力:源于政府的推动力与源于NGO自身的推动力。
(一)提升政府的推动力
政府要树立危机治理理念,积极培育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和壮大,在外部为非政府组织提供强大的推动力,营造出有利于NGO有效地参与到公共危机管理的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力主要表现为:先进的公共安全危机的治理文化,创新的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体制,责任的规范化。
1.先进的公共安全危机的治理文化
作为公共安全危机的管理主体,政府机构不仅要增强自身危机意识并且要重视社会危机治理文化的宣传,加强社会群众的危机意识以及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第一,政府要以制度政策的创新为途径,为非营利组织参与公共安全事务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首先,改善法律环境。一个社会组织只有处在健全的法律环境下,以权威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才能有序的开展工作。相对于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的内部组织结构较为松散,监督机制相对匮乏,在危机处理过程中若缺乏强有力的法律规定,有可能会出现责权问题,一些社会组织的不当行为也许会侵犯到他人合法的权利,故要加强法制的建设,设置规范化的责任制,通过健全的法律来规范和保障其在处理危机事件的行为。其次,政策的支持。权威部门不仅在社会团体的注册标准和要求上要逐步适当放宽,而且在税收、注册资金、权益保障、人员培训等方面也要予以一定的支持,这样有助于非政府组织朝职业化、合法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第二,帮助民众培养互助品质和树立志愿理念,提升民众的素质,为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创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
2.危机管理体制的创新
政府部门要在公共危机管理体制与应急管理理念上有所创新,在保障能力方面有所提升,建立科学的、开放的、协同互动的新式安全危机应急管理组织,有利于最广泛地吸纳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优化危机管理体系和增强汇集资源的能力。所以就管理体制的设计而言,需要以纵向核心指挥机构设立为前提,对横向的协调辅助机构进行改善,这样有利于全部危机管理多元主体的力量得到最有效的发挥,并且政府要主动地将部分职能分配给非政府组织。与此同时,权威部门不仅要给予非政府组织制度上的支持,以便其有效参与公共安全危机管理,还要避免由于行政权力的不合理干预而影响到非政府组织的正常运作。
3.责任的规范化
所谓的责任的规范化是指:政府部门应在其建立的应对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的预案中明确规定好非营利组织的责任。第一,为了使非政府组织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得到有效的强化,使其能更好地发挥效能,在公共安全危机事件应急预案中,需把非营利组织置于全体公共资源的范围内,界定非政府组织参与的方式,明确分工。第二,通过明确非政府组织在危机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所处地位,规定非政府组织的责任,有助于政府部门交付安全危机处理的事务,更有助于我国非政府组织有效地自主地发挥其特有的效能优势。
(二)提升我国NGO自身的推动力
一是注重人才的吸纳,提升专业化服务方面的水平。目前,非政府组织应对人才资源匮乏这一问题的有效方式是:首先要通过媒体的宣传,来吸收具有志愿精神的高素质的人才,参与公共服务事业;其次对志愿者进行的必要的岗前培训,提升其技能方法,有助于新进人员适应公共安全危机管理。
二是注重沟通交流,提升动员资源方面的水平。外界的环境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非政府组织不仅要保持其自身优势而且要根据外部形势的变化做相应的调整。首先,非政府组织要强化在信息交流方面与政府和社会各领域之间的互动,实行互惠规范,增强彼此间的信任和合作。其次,筹集资金途径上非政府组织要努力实现多元化,多路径,为自身的发展和公共危机的应对提供资金上的保障。
三是注重制度的改善,提升运作方面的水平。首先,非营利组织应制定应对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的预案,明确好处理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的基础步骤,界定好参与者的责权界限,实现合理的、制度的和科学的危机管理,以防止一些本可避免的问题在运行中出现,如责任相互推却,资金的不合理使用等问题,从而提升应对公共安全危机的能力。其次,要设置评估机制用于对以制定的危机管理制度进行评价,以便在危机管理后期的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分析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而后加以改进,使得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与发展,有助于增强非政府组织在危机管理中的作用发挥。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危机,机制
Abstract:thisarticlefromthemeaningofconstructingpubliccrisismanagement,basedontheanalysisofthecurrentofChina'spublicmanagementdepartmenttodealwithpubliccrisisindealingwiththelackof,putsforwardaneffectivepubliccrisismanagementcopingmechanismcountermeasuresandSuggestions.
Keywords:publicmanagement,publiccrisis,mechanism
公共危机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机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它是公共管理的特殊状态和特殊形式。严格地讲,公共危机事件管理并不存在普遍适用的策略,危机事件管理中的策略运用应当采取权变的观点,针对不同的危机事件采用不同的管理策略,一切以防范、化解危机,恢复社会正常运行为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只要成功达到这个目的的策略就是合理的策略。
一、构建有效公共危机管理应对机制的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在现代化的关键阶段,经济社会结构转型与体制转轨并行,传统因素、现代因素与后现代因素并存,导致现阶段是社会不和谐因素的活跃期和社会矛盾的多发期,因而也是各种类型公共危机的易发期。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公众受教育程度的逐步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网络的出现及普及使信息的传播更加迅速和透明,这些都对公共管理部门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果不能对这些挑战做出积极回应,势必会影响自身的声誉和形象,失去公众的信任。
面对危机,如果行政人员在管理理念上对危机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漠视人民的利益以及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欺上瞒下,口是心非、弄虚作假,或公共管理行为和效率上识别能力表现较差,应急机制不健全,对危机反应失当,致使危机扩散,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管理客体对公共管理部门的危机治理意愿和能力产生怀疑而盲动,导致秩序失范;二是由于在非常时期丧失公众的信任,社会矛盾突出,使行政行为关系紧张乃至冲突;三是当公共危机事件发生而未被有效控制时,媒体可能借机进行负面报道和恶意指责,损害公共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因此,公共管理部门需要通过建立必要的危机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以防范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目前我国公共管理部门公共危机管理应对机制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处置突发事件的宝贵经验。特别是2003年发生“非典”疫情之后,全国上下迅速行动起来,把加快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提升到工作日程,在应急预案体系和机制建设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2008年,面对突如其来的“5·12”特大地震灾害,我国的应急管理系统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在应对巨大灾难的过程中,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当前的应急管理还存在—定的问题。
(一)危机防范意识有待提高
这一方面体现在对全球化下所滋生的各种风险和危机认识不足,对现代社会存在的各种危机分析判断机制还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导致危机不能及时预测和有效防治。另一方面,传统的“内紧外松”宣传策略和公共沟通方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当危机(尤其是突发事件)来临时,一些基层部门还存在媒体公关缺位、宣传引导准备不足、舆论管理观念和方式老化等问题,亟待改进。
(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不够通畅
目前的公共管理体制还存在条块分割、效率不高、协调不畅等弊端,难以形成快速有效的危机反应机制。从纵向看,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就某一个公共管理系统来看,其内部信息网络已经畅通,但横向上,公共管理职能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起完备的横向信息网络,信息的水平交流有时受到阻碍,使得信息资源不能及时得到有效利用,形成信息交流、传输的瓶颈。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还需改进
三、公共管理部门应对公共危机的对策研究
在下一步工作中,公共管理部门应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和非常态结合,全面布局与重点建设统筹、近期任务与长远目标兼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二)建立健全灵便的预警机制和高效的反应机制
(三)加强部门协作沟通
(四)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关键词]政府;公共危机:获益
随着以经济全球化为特征的社会交往范围和领域的不断扩大,世界正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危机频发时期。对于我国来说,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各种危机频频发生,政府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应该提高政府危机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危机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虽然公共危机事件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是,我们可以从中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可以从发生的公共危机中获益。
一、政府部门可以从公共危机中获益的原因分析
公共危机频发已经成为社会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重大挑战。对政府部门来说,每发生一次公共危机。既是一次生死考验,又是一次重生的新体验。政府之所以能够从危机管理中获益,是因为危机的事后评估不仅发现了危机管理中值得传承的经验。而且暴露出公共部门的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危机管理工作的不足。这些问题和不足不仅为改善危机管理工作,而且为公共部门各项制度的完善留下了空间和机会。所以,危机之后的恢复管理所追求的不是简单地恢复到危机之前的状态和水平。而是公共部门利用危机所呈现的机会,全面地在更高的起点上建设和发展。
所以。危机之后,政府或有关部门一般会通过评估找出必须排除的隐患和需要纠正的不足,然后靠大家集思广益来解决问题。从评估到解决问题,这一过程提供了组织学习、改造的绝佳机会,抓住这一机会,回应社会系统提出的要求,适应新环境的变化,对过去的体制、观念和行为展开积极主动的或渐进性的变革,达到常态秩序下组织所达不到的目标,收获在常态管理下收获不到的结果。这就是说,危机作为激发组织进行积极变革的外部刺激物和动力,维系了系统的活力和生命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危机变成了转机。
二、政府部门从公共危机管理中获益的途径选择
(2)加强政府危机管理的制度建设。完善的制度保障是政府管理工作得以有效地进行的强大武器。现代政府管理是日常管理与危机管理的结合,在政府及公共部门的制度设计中,除了制定正常的管理条例,还要考虑到危机和风险的存在。对风险的控制和防范设计一系列制度成为政府管理工作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
首要的举措就是以法律手段确立突发性危机事件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世界各国都在经历各种危机事件之后纷纷以法制化的方式明晰了政府危机管理权限、职责和应对策略,我国也先后颁布了《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还有2006年1月8日颁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政府职能中部分关于处理危机的法律、规章、应急预案,这为我国制定统一、全面、系统的公共危机管理法律奠定了基础。
完善危机管理制度的另一个举措就是建立全面的危机管理计划,从危机的预防和准备、危机发生时的紧急应对到危机事后的恢复,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从人、财、物的合理分配到社会秩序的恢复和人民生活的安定过程,都列入计划,计划中保证以最小的付出收获最大的利益。这样不仅能使危机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也有利于危机管理中塑造民主、法治和效能的政府形象。
实际上。世界各国已建立的危机管理体系和职能部门也都是各国在经历种种危机事件的过程中逐步确立的。我国很多的危机管理机构同样是在实践中随着形势的需要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如:国防动员委员会、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国家处置劫机事件领导小组以及防洪、火灾指挥部或办公室等。2003年,根据当时预防“非典”的实践经验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并设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这一个机构负责协调、处理指挥突发性的公共卫生危机。
(4)改进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危机管理是针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它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危机,恢复社会稳定。公共政策制定是政策决策者以一定的理论原理和价值观念为指导,对已确认的政策问题进行科学策划、统筹安排、做出对策,使其转化为行为规范的过程。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可以通过提高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及其良好绩效,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有效处理危机。
论文摘要:如何成功应对公共危机已成为各国政府必须面对的挑战。新闻媒体作为沟通政府与民众的社会公器,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主要讨论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新闻媒体如何运用,以及对如何构建政府与媒体的良性互动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有所帮助。
一、公共危机管理的内涵和特点
(一)公共危机管理的内涵
公共危机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公共管理中应对危机状态的一种形式。公共危机管理就是公共管理机构通过建立危机应对机制,采取一索列必要措施,防范、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秩序,保障人们正常生产和生活的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公共危机管理的主体是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除了常规管理之外,还需要居安思危,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公共危机。
(二)公共危机管理的特点
1、公共危机管理的目标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危机管理以保持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公共产品为目标。
2、公共危机管理的外部环境是开放的、非竞争的。企业通常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的环境之中,虽然有不同企业之间的联合,但更多的时候它们是商业上的竞争对手,虽然有共赢的局面,但更多的时候是在有限的市场中甲多占一份就意味着乙少占一份。
3、公共危机管理依法行政,强制力是其管理的基础。公共危机管理以法律和行政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公共危机管理遵循的是公共管理的原则,依法行政。公共危机管理主要依靠行使公共权力进行公共危机的管理,而“公共权力的行使,常常是刚柔并济,强制性和非强制性并行。
二、新闻媒体与政府公共危机管理
(一)新闻媒体的含义及在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
作为一种公众舆论的载体,新闻媒体所要表达的不仅仅是它所代表的某个阶层或阶级的观念,还必须表达一定的公众利益,具有一定的公众立场,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信息的流动和沟通对社会和公众的影响上。公共危机事件由于它的特殊性,必然会成为报道的焦点。
客观上来说,新闻媒体对危机事件的充分介入,能够在无形之中对政府危机管理产生很大帮助,其作用主要表现如下:1、帮助政府传递信息;2、协助政府进行危机预防、反应和恢复;3、提升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4、为政府提供外脑;5、帮助政府赢得社会支持。
三、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如何运用新闻媒体
一个以公共服务为基本理念的政府,必须对公众充满信任和保持敬畏,尊重包括知情权在内的所有公众权利,把公众欲知、应知、需知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告知公众。同时,政府又是新闻传播的管理者,应引导、调控新闻媒体对事实加以解释,支持媒体发挥其功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可以分成三个部分:危机发生前,主要是政府对危机的减缓能力和预见能力;危机发生时,政府的反应能力与治理能力;危机发生后,政府的恢复能力。下面,我们将从这三方面分别探讨新闻媒体在其中的运用。
(一)危机前
危机管理的关键不在于危机发生后的治理,而在于减缓与预防危机的发生。政府设立监督与预警机制,预见危机发生的可能性,然后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率,摊薄不善的资源管理,能够较好地缩减危机的发生及其冲击力。而提高政府预见能力的前提条件是获取充分的信息。政府虽然有收集信息的专门通道,然而由于一些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信息的不充分或误导,而新闻媒体正好弥补了这一缺陷。新闻媒体在守望环境中,可以及时反映可能危害社会的征兆,为决策层提供预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某种危险倾向存在的合理推测,向社会和决策层发出警告。我国社会的主流是稳定和平的,但社会在任何时候都可能伴随着危机的发生,社会总是在一个一个危机的解决之后向前推进,因而我国的媒体不能只报喜而不报忧,应当对政府的政策以支持为主基调,以批评作陪衬,小骂大帮忙。通过批评,可以让政府认清自身的不足,进而改进政策,消除矛盾,减少危机发生的可能。
(二)危机发生时
当危机不可避免地发生时,政府的媒体政策就是要主动寻求与作为信息传播载体的媒体的合作,通过媒体这一中介和载体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传导,使危机信息比例合理化,避免诱发潜在危机,同时避免过度强调危机管理中的不确定性和不可回避性,加强作为危机管理主体的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沟通。
1、争取舆论主动权,及时地通过媒体向公众最新消息
2、通过媒体权威性信息,提高信息的可信度,稳定公众心理
政府要本着诚信透明的原则,真实的信息,以避免公众由于信息的封锁而获取小道消息,从而对事件进行臆断与主观猜测,而夸大事件的危机度,降低对政府的信任感,使政府处于被动的不利地位。
3、通过媒体听取公众的意见,征求与调整治理措施
政府在危机发生后,通过媒体向公众信息,不仅可以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而且通过公众的讨论,集思广益,可以寻求较好的解决方法,也容易为公众所接受。
(三)危机发生后
这里讲危机发生后,是指单件的危机事件得到治理以后,非指实际意义上的结束,因为还有一个恢复力的问题。在危机治理后,政府需要重新恢复社会稳定,重新获得公众的信任。这就要媒体对危机处理的后续工作进行持续不间断的报道。正是通过对后续事件的报道才能真正体现政府的办事能力。
四、努力构建政府与新闻媒介的良性互动
在非常态的危机之中,媒体对政府进行监督和制约,政府在对媒体有所约束的情况下,又充分加以利用。这种良性的互动关系格外重要,它不但是政府和媒体成熟、理性的体现,也是整个社会成熟、理性的体现,更是妥善解决危机的剂。因此构建政府与新闻媒介的良性互动要着手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转变观念,树立对新闻媒体的正确认识
首先要认清新闻媒体的功能与作用,大众传媒既不是政府的附庸,也不应当强调绝对的自由,而是在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政府的管理之下,保障一定的新闻自由。
(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产力的发展,创设良好的舆论环境
新闻媒体的发展是建立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基础上的,良好的政治秩序与经济的快速增长会带来大众传媒的更加繁荣。人们素质的提高,对媒体信息鉴别能力的增强也有利于主流媒体的发展。
(三)健全法律体系,规范与保护新闻媒体
健全法律体系,通过法律保护与鼓励这种自由权利,有利于新闻媒体更好地为政府服务,实践其监督的权利。
(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透明度
信息的管理就如同治理洪水一样,宜采用“疏导”的方式,而不是“堵截”的方式。为此,政府需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一种让媒体公正介入危机事件的秩序,为媒体提供充分的信息资源,利用媒体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反映民众的意见与呼声,才能真正体现媒体的群众观念,才有利于推进民主进程,有利于建立一整套良好的公共危机防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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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政府公共危机信息管理的措施
目前,政府公共危机信息管理还存在较多不足,如缺乏信息预警机制,政府信息法制建设落后等。因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公共危机信息管理。
2.1完善信息预警机制
2.2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2.3建立健全国际化信息沟通与合作机制
在社会形态不断发生变化的过程中,国家化形式也发生改变。目前,任何一次大型公共危机都有可能演变为全球性灾难。在社会关系越来越紧密的过程中,各方依赖性进一步加大。因此,政府部门要以全球化眼光看待公共危机,与国际组织在危机信息管理方面进行扩展合作。在危机管理过程中,积极争取国际性与区域性组织在人员、>教育与资金方面的支持,加强与国际组织间的沟通,通过协商建立合作机制。
一、慈善组织及其特点
1.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则是以慈善为目的对他人进行帮助的非营利组织。它不同于政府机构,以发扬人道主义为宗旨、弘扬社会传统美德为使命,救助社会困难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依法成立非营利性社会组织[2]。
二、我国慈善组织形象塑造的必要性
2.赢得公众支持和信任,号召公众参与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情况复杂多变,若只靠政府和慈善组织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慈善组织若具有良好的形象,则能够赢得社会公众的支持的信任,激发群众扶贫救弱的志向,号召公众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如提供信息,捐钱捐物,指挥交通、医院献血等,帮助政府和慈善组织缓解救援压力,提高公众危机事件的解决速率。
三、公共危机管理视域下慈善组织想象塑造的策略分析
1.建立健全慈善组织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在公共危机管理视域下,塑造慈善组织想象,首先应该建立健全慈善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具体而言,慈善组织通过健全的组织规章制度,有效地对组织内的工作人员、财务进行管理,提倡各部门相互监督,对任何侵权与失当行为进行问责,并依法进行处罚。赢得社会公众的支持和肯定,保障公共危机管理中公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从而有效塑造良好的慈善组织形象[5]。
2.加强慈善参与者的培养,提高全面素质水平公共危机事件具有复杂多变的特质,这就要求慈善组织者具有更高的事件应变和处理能力以及服务能力。另外,在公共危机的应对中,慈善组织提高自身的公共关系能力也非常重要。慈善组织的专业能力、素质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后,则能够提高公众对于慈善组织的信任和支持,有效地促进慈善组织良好形象的塑造,社会公众的信任度和参与度无形中也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