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要求,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提出的要求,增强行业诚信观念,提升执业质量,营造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行业文化,财政部制定了《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并印发。
《纲要》共分为八个部分,主要包括:
“充分认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
“行业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健全规范规则为基础,持续完善诚信标准建设”、
“以弘扬诚信美德为导向,推动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以平台建设为抓手,持续完善诚信信息采集和信息监控体系”、
“以加强诚信监管为着力点,健全诚信监管和评级评价制度”、
“以构建分级分类监管体系为重点,健全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内容。
以下是《纲要》的全部内容: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核心价值,是行业的立业之本和发展之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是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持续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增强诚信自觉、诚信自信、诚信自强,提升行业自律性、公正性和专业化水平,以诚信驱动执业质量提升,特制定本纲要。
一、充分认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行业作出要“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的重要批示。财政部门坚持不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推进行业改革发展,持续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已基本形成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点的行业诚信建设体系,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行业诚信建设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要求不匹配、不协调、不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有利于行业更好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等作用,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行业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行业党的建设为引领,坚持遵循法治轨道和职业道德,着力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贯穿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全生命周期的诚信管理体制机制;大力弘扬行业诚信文化,在全行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使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行为规范,更好发挥注册会计师执业监督作用,全面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各级财政部门牵头抓总,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推动作用。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将诚信建设落实到考试、注册、培训、自律监管等各个环节。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准则规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行业诚信建设合力,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健全制度,规范发展。进一步健全诚信标准,将诚信贯穿于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准则规则,推进诚信信息数字化建设,规范化构建行业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
——以人为本,教育为先。注重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主观能动性,不断提升和发展自身的诚信价值和理念。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健全完善诚信教育机制,把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提升诚信意识作为长期任务。
——德法并举,刚柔相济。注重将诚信标准同法律规范相衔接、相协调、相促进。依法整治各类失信行为,坚决纠正串通舞弊、丧失独立性等违反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重大问题,加大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力度,使诚信执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行动。
——重点突破,强化联动。选择重点领域和典型地区开展诚信建设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行业诚信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健全行业诚信奖惩联动机制,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积极推广诚信评级评价体系在行业的应用,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行业信用环境。
三、以健全规范规则为基础,持续完善诚信标准建设
(三)持续完善职业道德规范。
(四)持续完善执业准则规则。
执业准则规则是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是评价执业行为和执业质量的基本尺度。持续完善执业准则规则体系,持续保持国际趋同,并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解决实务问题,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完善以诚信为核心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推动和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以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的诚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和质量管理机制。推动执业准则规则建设闭环管理,健全准则规则执行效果跟踪评价机制,推动准则规则有效实施,并针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完善执业准则规则,充分发挥执业准则规则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执业的规范和指导作用,提高其发现和应对舞弊的能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以弘扬诚信美德为导向,推动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五)全方位开展诚信教育。
(六)大力营造诚信文化氛围。
五、以平台建设为抓手,持续完善诚信信息采集和信息监控体系
(七)持续修订完善诚信信息采集和披露管理制度。
(八)全面采集和监控行业诚信信息。
全面、完整、准确地记录诚信信息是开展诚信监管的重要基础。持续完善优化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发挥监管平台“全面记录、实时监控、有效披露”功能,丰富执业能力、执业质量、诚信评级评价结果等行业信息,全面记录和采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情况和诚信情况,适时更新诚信档案,做到可查可核可溯。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诚信承诺履约情况与行业诚信信息采集相衔接。推动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重大诚信舆情监测系统,实时监测行业重大诚信舆情,建立风险预判预警机制,及时统筹应对和处理。加强诚信信息数据共享,逐步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行业诚信信息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统筹整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有关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分类完善诚信信息数据库,对于可共享数据做到“一口采集、充分共享”,推动构建数据同步、措施统一、标准一致的信用监管协同机制,共同形成行业社会监督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公开媒介作用,利用统一监管平台、各类管理和服务网站、媒体及其他的信息公开渠道,提升行业诚信信息透明度。
六、以加强诚信监管为着力点,健全诚信监管和评级评价制度
(九)从严从实开展诚信监管。
(十)推动开展行业诚信情况评级评价。
(十一)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夯实诚信建设基础。
会计师事务所是行业诚信建设的主阵地。加强制度指导,不断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树立“人合、事合、心合、志合”的治理理念,形成诚信、合作、民主、和谐的治理文化。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全面有效落实《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财会?202212号),完善内部体制机制,建立以职业道德、执业质量为关键标准的业绩评价体系和晋升机制,树立诚信品牌文化,鼓励和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将品牌建设与诚信建设、战略实施、文化建设、人才建设、业务发展相结合整体推进。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依法使用诚信信息,优先聘用、培养、晋升具有良好诚信记录的从业人员。
七、以构建分级分类监管体系为重点,健全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十二)建立分级分类监管体系。
建立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是强化诚信监管结果运用的重要方面。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财办?202223号)的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屡查屡犯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构建以市场主体为核心的全流程弹性监管机制,实施事前信用核查、事中信用评估分级和分类检查、事后奖惩和信用修复的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探索触发式监管等日常监管新机制。
(十三)完善守信激励措施。
开展守信激励是行业诚信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方式,是诚信闭环管理的重要支撑。完善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制度,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诚信执业情况作为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对严重失信者实行“一票否决”。改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资深会员评选和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等工作,将诚信评级评价结果纳入评选条件,逐步提高诚信评级评价结果的分值占比。建立“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三十年”等荣誉奖励制度,大力营造褒扬诚信、守信光荣的社会氛围。
(十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八、加强组织保障
(十五)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行业诚信建设的统筹谋划,建立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充分发挥督促引导作用,有效开展执业质量自律监管、诚信教育引导等工作,实现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净化,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更好发挥执业监督作用。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切实履行诚信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并严格执行员工行为规范等内部管理制度。行业从业人员要履行直接责任,坚守底线、严格自律,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共同形成行业诚信建设的最大合力。
(十六)加强舆论宣传。
要加强对本纲要的宣传培训工作,持续发布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报告,宣传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典型,提升行业社会诚信形象,提高行业国际影响力,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和市场预期。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行业诚信建设的监督作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更好融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同筑好筑牢社会诚信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