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彭浦新村的洪阿姨怎么也没想到,为了小区的流浪猫,她竟和邻居持续冲突了数年。物业和居委会一直在想办法和调解,可矛盾始终存在,甚至有升级的迹象。居委会对此深感无奈。
人“群租”有法管,猫“群租”没法管
洪阿姨告诉记者,她在家里养猫,是近几年的事。近年来,彭浦地区人口密度增加,被丢弃的家猫也越来越多。“看到那些腿瘸了、眼瞎了的猫,我别提多心疼,就把它们领回家了。”此外,洪阿姨还经常喂食小区里的其他流浪猫。只要洪阿姨一出现,一群猫立马就围到她身边。
可洪阿姨态度坚决:“我只想居委会或‘110’给我个明确答复:究竟能不能收养流浪猫,可以收养几只。如果不可以,我也就‘死心’了。不过,只要没有明文规定不许养,我就会继续保护小动物。”显然,洪阿姨的问题目前并无答案。
与洪阿姨情况类似,本市家里有猫“群租”的爱猫人士不少,但均遭投诉。比如中山南一路247弄有位“猫奶奶”,对居委干部直言:“我爱心养猫不犯法,宁可自己不吃,也要省钱给猫吃”;安远路230弄的“猫阿姨”则惊动了单位领导,与之谈话劝其注意卫生,文明饲养;华秋路349弄的“猫老板”,则被居民投诉其饲养猫狗用于非法交易,租住房屋有“居改非”嫌疑。执法人员上门查看后,认为租客自称系开设宠物店,房管部门未发现“居改非”,依法不予处置。而对屋内饲养多只宠物的现象,房管部门则无处置权。
“治理人员群租,本市已有法可依。但对于‘猫群租’,目前既无具体政策,也没牵头处置的单位。”12345市民热线管理办公室负责来电督办的工作人员感慨道。
“流浪猫”随处见,投诉反复基层无奈
与“群租猫”相同,那些散落在小区各个角落的流浪猫,也招来不少投诉。
“各区县的物业、居委会解决流浪猫问题的办法,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局部现象一时可能得到了解决,但长期效果并不理想。一些投诉时有反复,说明基层缺乏稳定、有效的长效机制。”市民热线管理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
记者手记
补短板需博采民智
“群租猫”和“流浪猫”问题,不失为基层居民区的一个治理短板。从记者跟踪采访的多起投诉看,物业、居委会,以及公安、工商和房管等部门并非不作为,但似乎均束手无策,究其原因,制度短板是明显因素。
采访中,一位居委干部建议:不妨效仿本市犬类管理办法,规定每户限养1只;若考虑小猫攻击性弱于犬类,可适度放宽到2到3只。此外,根据社区居民的普遍意见,不提倡在居住房屋内搞“群租猫”,对已有“群租猫”,应给予合适去向。比如,可以通过公益组织解决,也可以通过经济手段解决。至于经济手段,这位居委干部在听取一些居民意见后,提出了一个大胆设想:向高污染企业征收地方性环保附加税,所得收入部分用于建设市场化、公益性的无主猫集中饲养基地,并通过绝育手段来逐步解决无主猫数量的持续上升。上述办法,同样可以解决小区流浪猫问题。物业抓捕后可以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出口,避免从一个小区流向另一个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