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已签收,我却不知情。”11月12日,家住华侨城天鹅堡小区的杨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
杨先生表示理解,便与快递员说好,中午之前送货。可是,等他11时30分左右到家时,却见门口堆了一摞快递,正是自己网购的商品。仔细核对,所幸并未丢失。
杨先生拿出手机查看物流信息,显示在11时06分,这些快递“已签收”。杨先生挺困惑:没人通知我取件,我也没见到货,咋会“被签收”。若是放在门口丢失,责任算谁的?
情况非个例
家住西兴苑小区的梁女士,网购了一个12公斤的壶铃,商家选择了中通快递,并说会送货上门。9日上午,她看了物流信息,得知“正在派件中”。怕快递小哥空跑一趟,她特意没出门。可左等右等,没人联系自己。翻看物流信息,才发现包裹已被放到西兴苑菜市场的一处菜鸟驿站。
10日,家住奥林匹克花园南区的刘女士,网购了半成品的小酥肉。快递员没打招呼,直接将包裹放到驿站,并且没发短信提醒。11日下午,刘女士拆开包装,冰袋早已融化,小酥肉变了味。
期待会更好
我国快递业首部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如果快递员想要把快递放在快递柜或代收点,必须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另外,今年3月份,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规也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以及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递的行为属于违规,最高将处以3万元罚款。
记者采访得知,一旦快递员没有按照规矩行事,消费者有权向监管部门投诉。(太原晚报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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