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我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7日至8日进行,报名工作将于11月8日开始,现将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注意事项、范围及学历条件
(一)报考注意事项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面试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3.未参加2024年下半年笔试,且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须重新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已参加2024年下半年笔试,且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因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尽量避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
5.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注:照片为系统自动判定,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及大小上传。)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页面显示“待审核”,经过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页面显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页面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注:请使用IE浏览器并及时清空缓存以便查看网报审核状态。)
8.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要求,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应符合文件规定的年龄要求和身体条件。如考生通过面试后,在认定过程中因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而无法获得教师资格证,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河北省户籍或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已毕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考。(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两年制(含3+2)专科及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可在廊坊市报考。(注: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在毕业后报考。)
4.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当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条件、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5.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学历条件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2024年11月9日10:00至11月12日17:00,工作人员网上审核报名信息。(注:审核期间已报名考生仍可修改个人信息。)
(六)2025年1月7日,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区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三、面试内容与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信息技术(新增)、小学全科(新增)。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中职文化课与高中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
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根据教育部最新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全部中职类别面试科目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实施,报名系统也将按照最新要求同步执行。(详见附件)
面试科目代码详见以下列表:
四、面试程序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知
1.考生须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考点等候。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出现“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考试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触犯法律者,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7.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注:所有自备教材原则上应是本学段内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含个人讲义及内部资料,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8.收费标准:根据冀发改公价〔2021〕1643号文件,本次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
(二)考试合格证明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符合免试认定范围的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四)特别提示
各考区主管部门
网址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0311-87060956
唐山市教育局
唐山教育发布
0315-2801353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qhdksycn
0335-3880950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hdzsks
0310-3113996
0310-3113963
邢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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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2290718
保定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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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5065856
张家口市教育局
张家口市教育资讯
0313-2561383
承德市教育局
0314-2131206
0314-2130603
沧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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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3175307
廊坊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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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5908655
衡水市教育局
0318-2120088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