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喜欢上一个人后会自动把对方看做自己的所有物,所以才会有怒火。
瓷被几个意识体围着,似是聊起了什么好笑的事,一个个前仰后合。
瓷还是那副淡淡的样子,微微笑着。瓷的手背在身后一只,衣角被捏着。
美丽卡走进了才听清那几个意识体说的话。
尽是对瓷的内涵侮辱。
美丽卡现在心头生出无名怒火。
美丽卡三两句话就把那几个意识体威慑地逃窜了。
“你是哑巴吗?不会骂回去吗?”还对他们笑。
瓷理理宽大的衣袖,“有什么用吗?有实力才能有说话的资本。”
瓷看着有些皱的衣角蹙了眉。
“我给你解围,你也不表示点什么吗?亏你还注重礼仪……”
瓷不知道对方帮了自己什么,略......
瓷不知道对方帮了自己什么,略思索了一下,“那……谢谢?”
美丽卡感觉自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那点气不灭反盛。
这道谢毫无诚意。
美丽卡哼了一声,转头就走。
瓷在他身后安静跟着,到路口时瓷走上分叉路。
美丽卡等半天也没等到瓷走到他身边,一转头,人家都离他近100了。
美丽卡咬了咬牙,追了上去。
“喂!”
瓷疑惑,还有什么事?
“你……他们这么说你,你为什么还跟他们一起聊天?”美丽卡已经攥紧了拳头。
“自然是因为他们对我有好处。”瓷还是一副淡淡的样子,好像被骂的的不是他一样。
“那你就可以这样?”这样一点不计较?
美丽卡没有说完,但瓷听懂了他的意思,“不是不计较,是还没到计较的时候。”
瓷眯了眯眼,透出冷冽。
可巧,美丽卡没看到。
后来美丽卡又撞上几次类似的事,每一次都会把人唬走,再回头质问瓷。
又一次,在美丽卡转过身的时候,看到瓷定定的看他,“怎…怎么了吗?”
美丽卡抓了抓头发。
“你是在生气?”
美丽卡愣愣地点头。
“为什么?”瓷转过身,“也是因为我生的好看?”
美丽卡不知道怎么反驳,毕竟在好久之前,在美丽卡还不知道他是瓷时,就已经被他的相貌吸引了。
不然怎么会有一次又一次的“巧合”?
美丽卡总觉得瓷是个容易被人欺负的,一头长发雌雄莫辨,也同样让人觉得没有战斗力。
红袍的颜色偏暗,并不夺目,更别提瓷那温润儒雅的气质。
一天,美丽卡在一条深巷中找到瓷,光线很暗,隐约可以看到地上有正在流的红色液体。
在快要沾到瓷时,瓷转头向站在巷口的美丽卡走去,“你……是来接我?”
不是质问,像是意料之中肯定,透露不自知的亲昵。
美丽卡挑眉,“honey动手了?”
瓷熟练的从美丽卡口袋中拿出一条手帕,细致地擦一柄短刀,“如你所见。”
美丽卡接过沾着脏污的手帕丢向近处的垃圾桶,揽住瓷的肩向大道走去。
美丽卡没有问他为什么鲨人,那些原因本来也知道的差不多。
更何况瓷看起来一点亏没吃。
“我家honey原来这么厉害。”美丽卡趁着给副驾驶的瓷系安全带,在瓷腰上摸上一把。
瓷一把打掉美丽卡的手,闭目假寐,“小屁孩儿,我第一次鲨人的时候,你还不存在呢。”
美丽卡笑笑,收回手。
纵容别人的胡作非为不一定是软弱退让,也可能是厚积薄发。
当你的利用价值被榨干时,你看不起的人很有可能在你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报复你一个措手不及。
仙品都來看
———长篇———
全文2.5w字
两个少年的故事
建议BGM:TequilaSunrise-Eagles
———正文———
她第一次走进南市区,是因为别人告诉她别去那里。他们说那里太危险、太贫穷,而她又是个中产阶级。他们说,“除非为了毒品和红灯区,否则没人去那里”。
劝她的人们包括她的同学(其他就读于私立学校的中产子弟)、邻居(其他比较富裕的市民),还有朋友。他们都像她一样,饱食终日,无所用心。
她并没有打算听任......
她并没有打算听任何人的话。那是一九七二年春的一个下午,她步行十五英里,带着她的记录本、笔别在领口,一头扎进了南市区。
南市区位于一块延伸进墨西哥湾的长条形陆地上。这里有一万人口,被种满棉花的郊区包围,与湾区的其他区域相隔绝,仅靠一条四车道的高速公路与北市区相连。公路旁是一条沟渠,沟渠里躺着一条废弃的米轨。
南市区的一端有一个大型市场,卖北市区挑剩下的肉类、蔬菜和水果。货物用小面包车和卡车拉进来再拉出去。通向市场的道路两旁是仓库、废料场、垃圾场、公交车总站。每天清晨,废水排到街上,海鸥们成群结队地来觅食,在漂着油污的水坑里和老鼠一起争抢食物残渣。
南市区的居民们大多住在一座缓坡上的小社区里。这里的一半还是爬山虎占据的老式平房,另一半已经是土地利用观念下建起的合作公寓。小酒馆穿插其间,还有学校和几家慈善机构。这片居民区四周环绕着通往市场的公路,汽车的轰鸣声整日不停歇。
科莱特小心翼翼地走着,几乎被这种陌生的冒险气息迷住。虽然这里吵闹又肮脏,但她看见一些别的——平房的篱笆是五颜六色的铁皮拼成的,墙上喷满具有工业感的涂鸦,屋顶上缀满手工制成的鸟舍,成群的鸽子在天上盘旋。
南市区是用北市区称之为垃圾的东西组成的,人们利用能到手的一切装点生活,生机勃勃得让她感到不可思议。
拉美裔的孩子骑着自行车飞过街头,夹着滑板的高中生故作深沉地把帽兜罩上,嬉皮士背着吉他行色匆匆。南市区和她听说的截然不同。他们说它空洞、危险、丑陋,而她感到鼓震的气息——在地平线下不足十米处,一定有一颗心脏在跳动。在这种震动中,她的心脏久违地雀跃起来,她几乎想放开双手,在街头即兴跳一支毫无章法的舞。
南市区汇聚了所有颜色:黑白黄红的肤色、五彩缤纷的颜料、炊烟味的天空和地平线末端的海。她睁大眼睛望着这新奇的一切,直睁到眼睑酸痛。
她想起来,北市区夜晚只持续二十秒,然后是二十秒的“M-A-L-L”。在那二十秒的夜晚中,她可以看见深浅不同的蓝色夜空,看见镰刀形的新月划开金色的伤口。所有的这一切都看得匆匆忙忙,因为二十秒很快就会结束,“M-A-L-L”又会亮起来。
她开始一次次偷跑出来,回到这里。
科莱特熟捻地跳过“三只猫”酒吧旁边的水坑,和站在消防龙头旁边洗脸的女人打个招呼——科莱特并没有多叨扰塔妮拉,塔妮拉在工作。她穿着到大腿根的皮靴和紧身裤,向每一个过路客招手。科莱特第一次带着记录本和笔走过的时候,她冲她喊道:“嘿,北市区的学生妹!你是来做社会调查的吗?来采访我吧!”
科莱特问为什么,塔妮拉说:“因为我是一个性感的女人。”
她们聊了起来,塔妮拉于是成了她在南市区的第一个朋友。塔妮拉带她认识了她的街头大家庭,他们住在桥洞、废弃的大楼、下水道和废卡车里。她去拜访他们的时候,总是带着刚够买一顿麦当劳的五美金。
科莱特今天的目标并不是拜访她的街头朋友。她向南市区深处走去,最后停在小巷里的一栋平房边。
她看一看手表,正是下午五点半。再过半个小时,那里就会传来琴声。她已经为那位神秘的吉他手当了半个月的幕后听众。木门后的吉他手进步神速,她亲耳听见他从单音弹到音阶再弹到和弦,从磕磕绊绊到熟练。
她问起来的时候,塔妮拉告诉她,那里住着一个独居的女人和她快小学毕业的儿子。
“不过,那小子的脾气可不算好。”塔妮拉说。
六点钟的、专属于她的音乐会准备开场,她却听到屋内传来摔打的声音,然后是女人的咆哮。木门“轰”一下打开,又“砰”地砸上,一个少年被推出来。少年绊到门槛,一屁股坐在脏污的水泥地上。
她下意识跑上前,伸手想扶。那看上去和她差不多大的少年却用三四倍的力气猛地甩开她的手,警惕地抱着自己的旧吉他站起来,把她脱口而出的“你没事吧”堵在胸口。
“别管我。”
黑头发的少年乐手把灰蓝条的围巾往上扯了扯,从喉咙里咕哝出一句不近人情的话。她听见那嗓音处于某种变声期的嘶哑之中。
次日六点她仍然出现在那扇木门前,里面的琴声却失踪了。她焦躁地来回踱步,在笔记本上一遍遍记下小木牌上用白粉写成的门牌:艾伯丁街七号。
科莱特钟爱的六点音乐会从此消失了整整一周,但她并未放弃。她仍旧每天六点准时来到艾伯丁街七号,默默等上一个小时。
终于,在暑假到来前的周日,她又见到了那木门后的吉他手。那天她冒了很大的风险才从晚弥撒里跑出来,沿着废铁轨奔向南市区。
她跑得太快,因为她已经迟到了二十分钟。她掠过塔妮拉的消防栓,飞过史蒂夫的水果摊,只来得及打个招呼。她像一道白色的闪电。
她气喘吁吁地停在木门前。气还没喘匀,她就听见身后传来一个有些哑的声音:“我以为你起码今天不会再来自讨没趣。”
她猛地回头,只看见少年抱着手,居高临下地打量她,背后还背着那把琴颈都弯了的吉他。
少年不耐烦地皱起眉头:“我凭什么告诉你?”
“凭我想要你的签名!”
她扬起手中的笔记本,翻开空白的一页。
“…我的签名?我?”
少年愣住了。
“我喜欢你的吉他,”她郑重其事地说,“给我签个名吧,吉他手。”
少年狐疑地把她全身上下都打量了一遍,确认她无害后才慢吞吞地把抱着的手放下。她看出来他有点手足无措。他对她说:“跟我来吧。”
小吉他手带她七拐八拐,最后来到小巷深处污水横流的地下室。他盘腿坐下,把破吉他珍重地放在膝盖上,开始调音。
开始演奏前,他忽然抬起头盯着她,目光灼灼:“你真的喜欢?”
她用力点头。
“呼,”他吐了口气,“你最好别骗我。”
还不太熟练的旋律流淌而出。她不知不觉蹲下去认真听,听出那是老鹰乐队今年五月才发行的《TakeItEasy》。她记得某场班级聚会里,她的同学曾经对她炫耀过那盘黑胶唱片。
他弹错了几个音,又执拗地重新来过。地下室里很闷,他的额头和她的额头都渗出汗珠。汗水浸湿他的领口的时候,一曲终于完整而完满地结束。小吉他手狠狠抹掉额头和鬓角的汗珠,站起来,懊恼地说:“我弹得还不够好。”
“你只是有点不熟练,”她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会越来越好的!”
“不用你说我也会。现在把你的本子拿来。”
少年抢过她的本子,龙飞凤舞地写下自己的名字:E-D-G-A-R,Edgar,艾德加。
他们走出地下室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半。小吉他手问她住在哪里,在听到“北市区”的时候眼神黯了黯。他说:“我送你回去。起码送到北市区门口。”
她问为什么,他就耸耸肩膀,说自己是个男人。
他们一起步行七百码,绕进一家倒闭许久的沃尔玛超市。这个僻静的地方是塔妮拉帮他们找的,一些无家可归的人偶尔也在这儿过夜。
“你竟然能和街上的那些人交上朋友。你给他们钱了?我劝你别白费力气,他们用在毒上的钱就是个无底洞。”
她跑在前面,他则勉强地背着吉他跟在她身后,时不时抱怨着她脚步太快。
“他们大多数不要钱,即使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她慢下来,和他并排走,“他们中的很多只是想跟一个不打算挽救他们,不会责骂他们,也不会看不起他们的人聊聊。”
“……”
他没有回答,似乎在认真思考她的话。
他们在四面漏风的停车场里坐下来,他调好音,从半音阶开始一板一眼地爬格子。无人打断的时候,他要练上整整一个下午。她有时带一本小说来看,有时就只是静静听他指尖流出的每一个音符。
两个脏兮兮的孩子是小音乐会的常客。他们全部的家当就是一辆购物车,购物车里塞满了罐头和破破烂烂的毛毯,一个脏脏的毛绒熊玩偶躺在满是污垢的毯子上。他们似乎是一对兄妹,小男孩推着小女孩,总站在不远处看他俩练琴。
她招招手,站在购物车里的小姑娘也对她招招手。小男孩叼着一根工业香精味的棒棒糖,把自己的上半张脸埋在帽兜里。
这样持续一周后的某天,小男孩忽然趁他们中场休息的时候走上前来。他推着妹妹走到艾德加面前,直截了当地问:“嘿,你会弹谁人乐队的歌么,吉他手?”
“你喜欢他们?”
艾德加露出他惯用的不屑表情,抬起半边眉毛,闭上他那只被刘海遮住的左眼。
“怎么,你不喜欢?”
男孩一口咬碎棒棒糖,露出敌意的神色。
艾德加一摊手,视线飞速掠过四周,直到看见科莱特鼓励而期待地对他挥了挥拳头,才故作无奈地长叹一声:“真没办法。谁叫我刚好在练《MyGeneration》呢?”
他弹起来,比科莱特第一次听见他弹的时候整整流畅了三倍。他的手指在C调上辗转腾挪,他神经紧绷,心脏狂跳不止,但他终于在废弃超市门口进行了人生第一场完美的演出。小男孩兴奋不已地用五音不全的嗓子跟着唱,小女孩懵懂地跟着节奏摆动双手,把购物车踏得吱吱作响。
一曲终了,她发自内心地替艾德加鼓掌。她的小吉他手喘着气偷偷看她一眼,又摆出“小意思”的轻松表情,问小男孩怎么样。
“太酷了,吉他手!你以后要成为猫王吗?”
小男孩问他。
“我谁也不成为,”他拍了拍吉他音箱,“我就是艾德加,E-D-G-A-R,我只是我自己。”
他们的晚饭往往在麦当劳里解决。南市区的麦当劳是无家可归者的庇护所,那里提供干净而免费的水,一个可以坐下的地方,还有便宜好吃的食物。比如涂着糖浆的厚松饼。
他俩练完琴,就在这里点一份餐,两个人分着吃。
流浪者在卫生间里打一支镇静剂,有的人抱着衣服去洗。店员戴着厚厚的胶皮手套,大声疾呼:“不准在里面洗澡!嘿,说的就是你!”
一些中年人从早上起就占据了卡座,他们是一些退休的卡车司机。他们谈论政治,谈论尼克松访华,谈论苏联的阴谋和水门事件。卡车的轰鸣声响起的时候,他们就拉开窗户,猜测这一趟的司机是不是他们中某人的儿子或兄弟。
饭后,她替艾德加处理伤口。他总是在长达三个小时的蜘蛛爬弦和两指跳弦里弄伤左手指头。
有一回她问他疼不疼,他说:“音乐就是我的生命。”
“疼是因为我知道我活着,”艾德加补充道,“在南市区,每个人都想死。他们不会直接说‘我想死’,但这是一种潜台词。他们说‘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或者‘我酒驾杀死了我的兄弟,坐了一年半的牢’。我宁愿疼,因为我活着。”
她发现他在这么说的时候,那双黑眼睛透亮如星空。她翻开她的记录本,写下一个对自己的疑问:科莱特,你的生命是什么?
父亲说:考上大学、参加社会活动、去一两个读书会、准备一份漂亮的简历、毕业然后工作。和一个朴实家庭的,信教的小伙子结婚,养一条狗,买一栋小别墅和一辆吉普车,过幸福的生活。
母亲说:挑选你的男人、学一些园艺、学一手厨艺、生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和其他中产阶层的家庭主妇们整日聊天购物,泡一壶斯里兰卡进口的茶,过幸福的生活。
她想,这肯定是人世间无数对夫妻的故事,这种生活模式有一种简单之美。它让你想起平静的溪流,蜿蜒流淌过翠绿的牧场和宜人的树荫,最终汇入海洋。但它是如此平静、如此沉默、如此漠然、乃至于令她感到莫名的焦躁。
她不要这样,她宁愿疼痛。她宁愿奔赴危险,攀登陡峭、度过暗流。她宁愿遍体鳞伤,只要她能拥有改变——她会用新长出的喙啄破蛋壳,在睁开眼睛的疼痛中呼吸新的世界。
科莱特上八年级的时候,父亲和母亲的冲突终于从热战滑向冷战。那年圣诞节,父亲一气之下回了底特律老家,母亲则不甘示弱地飞往加利福尼亚度假。他们赛着在桌上留了几千美金,嘱咐她按时吃饭睡觉,不要乱跑,更不要带着这么多现金乱跑。
她游荡在平安夜的街头,腹中空空。她包里背着同学们送的圣诞贺卡,上面写着:“欢乐满人间。”天气很冷,她戴着手套,闻见从沿街的窗户里飘散出来的烤火鸡的香味。她费劲地搜索回忆,想知道她们全家是否有过这样的幸福时刻。但天气太冷,她冻得鼻头通红,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她眼前的马路宽敞无垠,街上连一辆车也没有,空无一人;街上房子的正面,不管是无穷无尽的卷帘门还是无边无际的百叶窗,都紧闭着。她曾经一直梦想着能把这条讨人厌的繁忙马路战胜,也就是能走在路中央,今天她终于得以这么做了。她甚至能闯红灯,斜着穿过马路,或者停在广场中央大声唱歌。
可她兴致缺缺。她游荡到傍晚,才慢慢走回家。那栋苍白的独栋别墅一脸死气地出现在她的视野尽头。随之出现的是一个背影。艾德加只穿了件薄羽绒服站在她家门口,背着吉他,围巾裹到耳朵。他正交换着跺左右脚来驱散寒冷。
“艾德加!”
她远远喊道。
他转过头来,缩着肩膀对她招手。
“天,你在这儿等了多久?”
她飞速上前打开门,把冻得浑身僵硬的吉他手塞进家里,打开供暖系统。
“刚到。”
他哑着嗓子说。
“骗人,”她倒了热水,“你硬得像个冰棍!不是说好明天早上来我家一起听唱片吗?”
他拉开羽绒服的拉链,犹豫地说:“我妈妈去加里出差了,而你也说你父母不在——所以我想,也许你需要一个人一起过平安夜。”
艾德加看见她从包里一叠一叠拿出贺卡,不禁觉得自己捂在吉他包里的圣诞礼物单薄得可笑。他在夜里溜出家门去酒吧驻唱了整整一个月,才攒钱买了一只金属装饰的粗糙头箍。
科莱特大大方方地问他有没有给她的圣诞礼物,他左顾右盼,最后埋着头说有,但又紧接着补上一句:“反正你不会喜欢。”
你有这么多朋友,这么多伙伴。他想。
“可我打赌你会喜欢我的圣诞礼物!”
她转进房间,吃力地拿出一个很重的长条形盒子。他揭开封盖,里面躺着一把崭新的民谣吉他。他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把吉他起出来,细细抚摸。这是一把D型吉他,四十一寸,单板,音箱是深黑色。
他几乎忘记了呼吸。
科莱特笑着问他:“喜欢吗,艾德加?”
有一瞬间他的眼睛酸涩。但他忍住了落泪的冲动。他点头说喜欢。然后闭上眼睛,狠狠睁开,瞪着窗外白茫茫的夜空,说:“我会让它的声音响彻整个联邦。”
“那我申请看看你给我的礼物!”
科莱特举手说。
“…喏。”
他从吉他包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黑盒子,那只深色带金属扣的头箍静静嵌在劣质天鹅绒垫底间。他不敢问她喜不喜欢,她却已经把它戴上。
“我会让它陪着我走遍每个角落。”
她对他眨了眨眼睛。
科莱特起哄让他试试新琴,他调好音,她又问他能不能弹首圣诞歌。
“我才不会弹这种幼稚的东西。”
他说着,但一支简单而熟悉的旋律已经响起来了。
“你喜欢什么颜色?”
科莱特问他的时候,他们正靠在科莱特家的沙发上听滚石的唱片。他们对彼此的家越来越熟悉,熟悉到甚至能把备用钥匙交到对方手上。
“黑色,”他给出一个她意料之中的答案,“为什么这么问?”
“我听说,”她打了个响指,“摇滚明星都要把眼睛周围都抹得很黑、留长头发、戴有铆钉的装饰。最好再涂上指甲油,电视上的都是这样的!”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相信了科莱特对摇滚明星不靠谱的印象,然后才思考起来他是否也要学着一套装束。
“嘿!这是女孩子才做的事情。”
他不满地抖动肩膀,却没用什么力气。实际上,他可以说是乖乖接受了科莱特的摆弄,眼睁睁看着他引以为傲的单片刘海被一个仙人掌超人造型的发卡别上去。科莱特的脸在他眼前放大,她的呼吸几乎贴着他的鼻子,让他鼻尖发痒。她把母亲那里偷来的眼线笔用在他眼睑上,画得一板一眼且太浓,让他看上去像是个三天没睡觉的犯罪嫌疑人。她又捧起他的手涂上黑色指甲油,未了还感慨一句:“你明明可以换个让自己可爱一点的颜色!”
“这幅尊容,”他一言难尽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恐怕还没开口唱歌就已经把听众送去见上帝了——哦,不,应该去见撒旦。”
“拜托,艾德加,我的化妆技术会进步的!”
科莱特左右打量自己的作品,感到不怎么满意。
“进步?”
他心中升起不想的预感。
“只要你肯配合…”
她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
艾德加顿时感到自己是个天字第一号蠢蛋。和科莱特待在一起的时候,不知为何,他总是变成蠢蛋。但他转念想到——当个快乐的蠢蛋也许好过当个痛苦的聪明人。他在同学中就感到非常痛苦,虽然他并不迟钝,也不愚蠢。正相反,他自认是个还算聪明的人。
就像许多聪明人一样,他受不了愚蠢和无意义的规矩,比如非要把头发剃成平头、非要用二十美金买一件穿起来冬凉夏暖的校服、非要在被家境富裕的同学欺负的时候忍气吞声、非要在老师用戒尺抽他的时候背着手说“打得好,先生”。
但与其他聪明人不同,他所知道的唯一发泄方式是愤怒。
学校里充满了毫无道理的规矩,所有人——聪明人和笨蛋——都只能遵守,而他想要弄懂每一条规则和它们背后的逻辑。可没有人以他认为必要的方式向他做出解释,他们只是告诉他,事实就是这样,他必须这么做。
有时他也遵守,有时他会火冒三丈,暴跳如雷。这时他就会受到打骂,这些打骂让他更为愤怒。等他平静下来的时候,他已经被赶出教室,在校门口罚站,或者被送回家,挨上妈妈的几个耳光。这让他更加确信一切都不公平。
后来他用音乐发泄愤怒,每次挨了打骂,他就逃回音乐的世界里,发了疯似的练琴,练到指腹血肉模糊。科莱特会给他处理这些伤口,她叫他不给人省心的吉他手。他摸摸心口,发现他的心脏正加速跳动。他似乎从科莱特的絮絮叨叨中学到第三种发泄的方式,他只要看着她的头顶,看着那只他费尽心思才买下来的头箍,就感觉自己获得了某种镇静剂一般的安抚——他无处安放的愤怒在她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
艾德加的母亲死在了他的十五岁,那时他才刚开始自己写歌没多久。他像往常一样走回家,到家后,他发现门反锁着。他使劲敲门,最终从窗户进了屋,屋里有一股焦糊的味道。母亲就这样躺在地上,不省人事。半锅意大利面粘在锅底,已经被烧得焦黑。
他关掉火,报了警,被带到警察局问话。知道母亲的死因时,他的表情近乎木然:静脉注射药物滥用引发的三尖瓣细菌性心内膜炎。
他浑浑噩噩地被送出警察局,兜里塞了一颗安慰性的薄荷糖。他身无分文,不知道如何继承他的遗产,不知道如何处理后事,不知道该去寻求谁的帮助。他没有回家,转过街角,靠着墙缓缓蹲下来。他甚至流不出一滴眼泪。
塔妮拉路过他身边,在他面前停下,他没有抬头。女人刚结束工作,脸上的妆是花的,口红飞到下颔角。
“小乐手,我听见警车到你家的声音,”女人说,“发生什么事啦?”
“…!”
他恶狠狠地抬起头,眼睛充血。他的愤怒臻至极限,他意识到这女人身上那种仿佛胡椒薄荷一起燃烧的“药”味正是害了他母亲的根源——这并不意味着她是个贩子,但她和他母亲都是整个由毒凝聚起来的社区的一员。
在这样的社区中,毒贩子不是电视上看到的那种邪恶的陌生人,他们是熟悉的人。他们可能是他的表亲、他的叔叔、他的小学同学、中学同学。无论怎样,他都会和他们打交道。他上学的时候免不了跟他们擦肩而过,在小店门口的时候免不了碰见他们谈笑风生。他们无处不在,无处不在,无处不在,他无法视而不见。他恨不得拿拳头打爆他们的头。
那些毒狗们几乎全都互相认识,帮助彼此渡过难关,交换关于房屋、药物和警察的信息。他们因为共同的创伤、痛苦和被孤立的体验而惺惺相惜,在自欺欺人的互相安慰中抱着团一起自甘堕落。
女人不在意他的表情,只是蹲下来抚摸他的头顶。他挣开她的手,吼道:“我恨你们!我恨你们所有人!”
“你应该恨,”女人眼神黯淡,“恨是一种力量。有了它,你就可以从这里走出去。”
他抬起头,看见她苍白流汗的脸、悲哀的眼神,以及胳膊上那些污浊的蓝色血管。他想到母亲。
“…对不起。”
他为自己漫无目的的爆发感到抱歉。
接下来的半小时里,他们开始聊天。他听到一个千篇一律的、有关贫穷、失能和创伤的故事。她今年将近四十,经历过经融危机和二战,从十九岁开始就从事出卖身体的行当。
走之前,塔妮拉对他说:“我想要自杀。我想弄把枪来,可我害怕那种死亡的虚无。我想证明自己活过。在我死之前,我要让科莱特来记下我的故事,把它编成书、兴许还能出版。你相信吗?从她和我的谈话里,我敢打赌那个小姑娘会是一个出色的作家。”
他不知如何劝慰塔妮拉,只能闷声点头。生命如此暗淡无光,死亡又足够迫近,以至于诱惑着她。她要求他弹一首老歌,他如是照做之后,她笑着说,她来自弗吉尼亚。
“喂?”
“科莱特,是我,”他平静地说,“明天有空吗?”
收到肯定的答复后,他背着吉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转身走回警察署,从头开始询问安葬程序。
次日是个周末,科莱特打开他家门的时候,他正把母亲的骨灰盒放在桌上。公墓的价格是几百美金,他出不起,于是他准备把母亲安葬在海滨的沟渠里,和其他几千个这样的穷人一起。
“嗨。”
艾德加轻轻打了声招呼。不需要多说,她看见他的表情时就已经明白了一切。
他们一路沉默地走出南市区,越过棉花田,走到海边。她捧着骨灰盒,他则扛着从塔妮拉那里借来的锈铁铲子。他开始在污泥里挖一个浅坑,一开始他的铲头用得很不得法,后来就越来越顺手。
他们交换着干活,正午的太阳晒得他们汗流浃背。终于封好土后,他对她说谢谢。她捡来一块木片,掏出笔,问:“艾德加,你希望我怎么描述她?”
他思索很久,回答说:“实话实说。清洁工,吸毒者,一个男人的母亲。上帝的孩子。”
一九七六的圣诞节是在南市区一起过的。他俩、还有一些无家可归的街头朋友。他们在他家订了四盒披萨,用他第一次参加乐队演出赚来的钱:那是个在红灯区助兴的三流乐队,刚好缺一个吉他手。
他们分完披萨,整夜弹琴唱歌。从硬摇滚唱到节奏布鲁斯,从老鹰到史密斯飞船。在朋友的要求下,他弹了三遍《WalkThisWay》,直弹得手指发热。
塔妮拉没有来。他们说她也许已经死了——在南市区,一周以上没有出现的人大概率已经躺在了林肯医院的地下一层,不久后就会被送到纽约郊外的长岛湾埋葬。有人说,她的尸体没有被认领,因为她的男人隐瞒了她的死讯,以便继续领取她的补助金。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没人给死人钱。
一个年轻姑娘哭起来,说塔妮拉就像她在街头的母亲一样。她教她应付这个世界,告诉她应该提防谁,哪些嫖客会伤害她。“愿上帝保佑她的灵魂。”她说。
科莱特整夜闷闷不乐。她心里明白她已经失去了她在南市区的第一个朋友,而她的记录本上只记载了朋友残缺的人生:十九岁被一个皮条客从弗吉尼亚带到弗罗里达——那时塔妮拉以为他是她的男朋友,没上过学,没有亲人,用过假身份证,曾因为皮肉交易受到四十二次指控。
科莱特认为这些记录凑不齐一个完整的人。她甚至不知道她喜欢什么颜色、什么食物、如何长大成人。她朋友的生命就这么消逝,如同水消失在水中。
昏黄的灯光里,她和人碰碰可乐瓶,看着艾德加专注地弹琴。
她想:塔妮拉,现在你在哪呢?像上次一样磕多了晕在地上、撞破了脑袋吗?如果我找到你,就送你去医院,你会好起来的。或者你只是找到了一个好人,和他走了,不告而别?
她心里明白她在自我安慰。她根本不敢去医院,生怕在停尸房看见熟悉的面孔。
翻过新年,一九七七年的一个春夜,艾德加告诉她他要走了。
——属于他的机会终于来临,一群开着面包车的嬉皮士约他带着吉他前往西海岸,一起参加加州的音乐节。
那时她正忙着准备申请大学的材料,听到这个消息,她问:“什么时候?”
“就在明天凌晨。”
他说。从他有点颤抖的语调里,她知道艾德加很“艾德加式”地把告别憋到了临近告别的时候。
她注意到他一身准备出发的装束:柳钉皮带、高帮靴、标志性的灰蓝条围巾、夹克,吉他背在身后。
他坐在她家沙发上,而她刚从卧室的走廊里出来。隔着约莫十米的距离,她忽然意识到他们的身体都由奔流不息的时光构成,而此时此刻此夜的他们,不过是时光长河里两个比邻的、孤独的瞬息。
一九七七年,她的十七岁和他的十七岁同时降临。她的胸脯变得沉重,他的嘴唇下方冒出绒毛。他长高了,抱着吉他的手臂有了流畅的肌肉轮廓,他的手褪去孩子的圆润,变得嶙峋而骨节分明。
“开一个送别派对吧,艾德加的送别派对,参与者:科莱特。”
她说着,转身大着胆子从冰箱里拿出一瓶金纸包装的起泡酒。
“我从来没喝过酒,”他放下吉他包,有些不自在地吐了吐舌头,“试试吧。”
他们用一瓶酒纪念十七岁,这个一只脚踏入成人世界的年纪。起泡酒的度数不高,但足够他们脸颊发热。他的黑眼睛在黑夜里这样地亮起来,一些话浮上心头。但酒的度数毕竟没有高到让他拥有说出口的勇气,于是他只是看她,把她看到不好意思为止。
他们都笑起来。
春夜依旧是寒冷的,正如五年前她走入南市区的那个春天。
他说,他给她写了一首歌。她露出笑容,他又赶紧说当然不是专门给她的,是写给他们两人,写给他们认识的这五年。
“下次见面就是在电视上了,”他装出胸有成竹的样子,“整个世界都会欢迎我。”
“你一定可以。”
她说。
他觉得不妥,又冷酷地补上一句:“虽然我不需要别人喜欢我。”
她亲昵地捧住他两颊凹陷的脸,他整个人于是都变得滚烫起来,但他没有做出任何反抗动作。她把空酒瓶灌上水封好了重新放回冰箱,祈祷父亲发现得晚一点。
接近凌晨时分,她目送艾德加离开。那单薄的身影走上高速公路,缓缓消失在废铁轨尽头。她想,艾德加带走了她生命的一部分了。但愿她给他的那部分生命足够重,重到能在他身上也留下痕迹。她忽然又想到,艾德加曾经动过纹身的念头,但因为怕疼没有付诸行动。
但愿她的印记不会太疼。最好只有一点疼,刚好够让他记住她。
她在窗台上站到太阳升起,被夜晚锈蚀的城市在朝阳中逐渐翻新。
“再见,艾德加!”
她忽然对地平线大声喊,尽管她知道他已经听不见。
艾德加第一次出远门,就来到四千公里之外。面包车飞驰过101公路,有人在抽烟、有人混不在乎地飞叶子,他不得不把整张脸都凑在窗口摄取新鲜空气。
在九月份某个不安的傍晚,他在半睡半醒间驶过金门海峡。
“看啊,艾德加!西尔维尔,别他妈抽了!快看啊!”
开车的贝斯手弗朗克打开天窗,他们彼此挤着站起来,只见那宏伟的建筑、那鲜红钢铁构成的朋克巨兽——金门大桥,正吞下海面上的最后一滴夕阳。
他感到一阵战栗,即使最聪明的人也无法分辨这战栗是出自恐惧,还是出自野望。钢索吊起的桥柔软如昭示康庄大道的红毯,又如未知野兽猩红的舌头。
“我要给它写首歌,操你妈的,等着吧!”
贝斯手一拳砸在雨刮器上。
“我们…!我们是世界之王!”
还没从药品幻境中清醒过来的键盘手大声嘶吼。
他们喊叫,歌唱,艾德加把他的吉他举出天窗。
“你看,”他像是在对他的吉他说话,“我在旧金山。”
“杀光旧金山!”
贝斯手哈哈大笑。
他们住在汽车旅店的十二人间,每天练习十个小时,等待音乐节开场。听说洛杉矶的老鹰乐队也会来,他们都卯足了劲。他们简陋的小乐队里年龄最大的贝斯手也不过刚满二十二,而最小的他才十七岁。这个年纪的青年时而相信凭借自己年轻的血能创造一切,时而相信无论做什么这个世界都终究会滑向虚无的毁灭。
汽车旅馆是贫穷流浪者和乐队小子的收容所。艾德加整夜整夜地写歌,醒了就拨弄旋律,累了就抱着吉他躺倒。弗朗克叫他“不要命的艾德加”,他不置可否地冷笑着说:“现在就死还太早。”
“来一支?”
西尔维尔给他递烟卷。他接过去,随手丢到了窗外。
十二人间还住着一个老头。头上戴着一顶棕牛仔帽,穿了一身黑衣服。老头说自己名叫耶稣基督,看着不像精神不正常的样子。他很友好,愿意聊天,得知艾德加从自己身上取材也不介意。相反,他很乐意地讲述了自己的过去和工作。
“我在福特汽车工作了二十年,”黑皮肤老头缺了两颗门牙,“现在还在。”
“为什么住在这里?”
他问。
“因为无家可归。”
老头回答。
他又问老头是否有信仰,老头摇着头说看情况决定自己有没有。他接着问他为什么叫耶稣基督这个名字,老头拿出钱包,给他看自己的身份证和驾照、上面显示的名字的确都是耶稣基督。
场地免费供应汽水和啤酒,但没有门票的人进不来——一场围绕饮料展开的大战于是开始了。有些人谎称自己票根丢了,“喂,您难道不能从我脸上看见朋克精神吗?”;有些人偷偷行动,安静地等待机会;还有一些人凭借速度。有个家伙只穿了件露胳膊的夹克,骑着一张破旧的摩托车,在门外等着,一看到门为一个参加音乐节的家庭打开,就飞快地溜进来,用一个巨大的、脏兮兮的铁皮桶能装走多少就装走多少。
老鹰乐队坐在第一排,艾德加站在台上,能看见吉他手格列弗雷和主唱唐亨利坐在一起喝鸡尾酒。拜托,他们是他的偶像。可现场一片嘈杂,“饮料大战”仍在进行,每个人都忙着自己的事,就是没有人听他们唱歌。
一股无名邪火支配了艾德加。他中断演出,从西尔维尔手中强硬地夺过麦克风,猛吸一口气,用尽他全部的力气嘶吼:
“都他妈安静——!”
音浪顺着四台扩音器压向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从自己在做的事上移开,从男人和女人身上移开、从汽水和啤酒身上移开。然后这些移开的目光全部汇聚向了他:这个站在台上,挎着吉他,单片刘海遮住眼睛的十七岁青年。
“然后,”艾德加放开立式麦克风,“听我们唱歌。”
音乐节结束之后,他被一个纽约的一流乐队选走,成了替补吉他手。他和老乐队的伙伴们告别,他们中有的继续奔向下一个出人头地的可能,有的必须滚回家服兵役,有的打算去自杀。
艾德加背着吉他第一次坐上飞机,飞往东海岸的掌上明珠。
新乐队的伙伴们打趣地叫他“咆哮小子”(RoaringEdgar),说他们的乐队经理就是看上了他那愤怒之下响彻云霄的一嗓子。
他头一回见到摩天大楼。纽约的楼比北市区的还要高,他必须仰起头才能看见顶上的避雷针和避雷针之上灰蒙蒙的天空。他们告诉他乐队经理的办公室在二十二楼,乐队宿舍在二十三楼。
他等在二十二楼门口,从落地窗里看见脚下的哈德逊河。河流是雨的颜色。
经理终于叫他进去,把他上下打量,说:“你上过学吗?”
“高中。”
他说。
纽约中年人细数自己的求学经历,从十三岁说到三十六岁。他说自己取得了杨百翰大学的理论物理学博士学位,之后去了华尔街工作——
“我对你不感兴趣,”他烦躁地打断了中年人的长篇大论,“希望你赚了大钱。如果你要出卖自己到那种程度,那你最好能赚到大钱才行。”
“哈,所以我把全部的钱都扔进音乐里了,用来赎回我自己卖掉的灵魂,”中年人把手拢成“A”字形,“我只是想多了解你,‘咆哮的艾德加’。明天在世纪广场的演出,我想让你顶替那个嗑药的老吉他手。”
“弹什么曲子?”
他伸手要谱。
“你的独奏,孩子,弹你自己写的歌。”
中年人殷切地看着他。
秋季学期很快结束,科莱特申请了五所学校,西海岸的UCLA和华盛顿大学对她亮了红灯,其余三所则毫不犹豫地给了她通过。
在父亲和母亲共同的建议下(他们又为了她择校的事儿凑在一起了,真难得!),她被弗罗里达州立的新闻传媒系录取。
那个暑假,他们请来她不怎么熟悉的邻居、亲戚还有她的同学,在别墅的院子里一起给她开升学派对。她被要求随时保持笑容和活力,甚至要在亲戚们千篇一律的空洞眼睛的注视下表演出一种中产阶级特有的天真——她本可以完美胜任这场喜剧,如果她没有去过南市区、没有认识过艾德加、塔妮拉和她的街头朋友们。
她意识到她的国家已经分化为两个世界。在其中一个世界里,市中心有放着柔软音乐的酒吧、餐馆、有绿化带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生鲜杂货店冻着来自鄂霍次克海的鱼子酱,便利店里有无糖饮料。
而她最好的朋友们都属于第二个世界,废弃铁轨那一头南市区的世界。在那里,人们的故事大都关于对伤害的隐忍,无法逾越的障碍,以及对回不去的过往的眷恋。那里的焦虑来自有限的选择:“我的公司倒闭了,现在我吃不上饭。”“我病的要死了,但我没钱去看医生。”“我不能申请学校,因为我欠债,我不想被他们找到。”
第一个世界把第二个远远甩在身后。生活在第一个世界的人自认为善良,自认为在努力着让他们的国家变得更包容——对少数族裔和同性恋更包容。然而,科莱特想,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特权是多么无处不在。他们早已脱离了他们一厢情愿想要帮助的人,大部分少数族裔和贫穷的工人阶级都被他们的制度排除在外,因为缺少文凭和各路证书。而当前的制度又让少数族裔和贫穷的工人阶级很难获得这些文件。
科莱特几乎冷眼看着她的父母和其他中产阶级富裕的白人男性们一起谈论经济增长和提高效率,谈论卡特总统抢走巴拿马运河,谈论全球化、自由贸易和盘踞在西伯利亚的骇人巨兽。她知道他们完全不会在乎某些社区、某些城镇和某些人因为高效率而受到的痛苦。
她亲眼看见大型公司用仓库和物流挤垮本地人开的小商铺和餐馆,工作随之消失,药品泛滥,另一个世界里挣扎的人们流离失所。
他们说:如果有这些痛苦,那也是进步必须消耗的燃料,为的是实现更大的福祉,“Forthegreatergood”。
科莱特忽然明白了艾德加的愤怒。
“科莱特,”父亲召唤她过去,像在召唤一条狗,“恭喜你考上大学,愿耶和华的火柱指引你的前途。”
她假笑着喝下香槟酒,心里想的却是她和艾德加一起喝的那瓶起泡酒。她一向喜欢热闹,但此刻她发自内心地讨厌草坪、泳池和派对。
她想到她十六岁的生日,他们,她和艾德加,坐在废弃的停车场里分一个简陋的小蛋糕。
那个咆哮的艾德加、愤怒的艾德加,说要给她弹一首“温吞点”的歌,Simon&Garfunkel的《AprilComeSheWill》。她好奇极了,期待极了,想知道他的嗓音平静下来的时候是什么样。
他轻轻弹起一段前奏,然后开口唱歌:
“Aprilcomeshewill.Whenstreamsareripeandswelledwithrain…”
“April”的音节在他有点沙哑的喉头旋转几圈,最后吐出,如同叹息。
她看见艾德加把围巾拉到领口,喉结和睫毛都在月光下如蝶翼颤动。他弹得很认真,让她听得入了迷。他收掉最后一个尾音后,问她是否喜欢这份生日礼物。她说她想拥抱他。
此时此刻,十七岁的科莱特也想拥抱艾德加,可惜给她拥抱的人是一个又一个她压根不认识的亲戚。
一九七七年的八月二十九日,母亲开车送她去往新生活。她没带多少东西:床铺用品、衣服、她的记录本和笔。车子沿高速公路疾驰,她望着支离破碎的风景,棉花田逐渐被广阔的黄绿色平原取代。州立大学坐落在甘城,校园很美,自然历史博物馆耸立出一种沉淀的肃穆感。
她的公寓位于校园南部半英里处,有一间厨房、一间起居室和两间小卧室。同住的女生剃了个新潮的阴阳头,只剩发碴的半边脑袋倒是和艾德加很像。
她来到的一天,就被新室友拉去酒吧看加州音乐节的转播——她在那里看见艾德加。她的吉他手在台上嘶吼,愤怒得一如既往。
“他可真帅,”室友搅着一杯干马天尼,“他叫什么名字?乐手更新换代的速度就像女人换裙子。”
“他叫艾德加,”她双眼放光地盯着屏幕,“E-D-G-A-R,艾德加。”
一九七七年的秋天和冬天,“E-D-G-A-R”这个名字和他的吉他像风暴一样席卷了整个美国。乐评杂志上时而吹捧他的古典阴郁气质,说他是美国本土走出来的、对抗英国摇滚入侵的一号旗手;时而从他和艾伦坡相同的名字中挖掘他前卫的穿衣打扮风格从何而来。
他们高高在上地点评:艾德加前途无量,他才十七岁。但正因为他才十七岁,他的音乐不免充满垮掉一代的幼稚…他们希望他回归“正道”。
主持人说:“你挺酷的!”
“酷是个屁。”
她十七岁的吉他手说出了她意料之中的回答。
“呃,的确。你觉得你摇滚吗?”
“我不摇滚。”
“离开这个节目现场。”
艾德加说。有人向他扔瓶子,他捡起来,用双倍的力气扔了回去。
看到这里,她险些笑得滚下椅子。
“恐怕得再忍耐一下,”主持人赔着笑,“第二个也是我们都想知道的问题,你每一首歌都写‘ForCL’…请问这位‘CL’的身份能否透露一二呢?”
她几乎一瞬间就明白“CL”是她自己,因为她曾尝试给他织过一条署名“C.L.”的围巾(哦,那条围巾可真丑)。她期待着艾德加会怎么回答,“最好的朋友”?“曾经最好的朋友”?
女生们叽叽喳喳地猜测起“CL”的真实身份来,她的室友忽然搂住她的脖子,打趣地说:“科莱特,Colette,‘CL’?”
“说不定就是我呢?”
科莱特眨眨眼睛。
“哦,看看我这可怜的姑娘,”室友大笑,“做起白日梦来了!”
科莱特跟着大笑,似乎这一切真的只是个玩笑。她对她认识成名前的艾德加这件事守口如瓶。
“CL,”她听见艾德加的声音缓缓从彩色电视里传来,“对我很重要。其他的与你们无关。”
老实说,科莱特的大学生活开始得不太顺利。上课第一天她就不幸迟到,等她好不容易跑到教室,课程已经差不多结束了。她尴尬地抱着书站在后面,直到一个嚼着泡泡糖的女孩示意她可以坐在她旁边。
“我们应该坐在一起,”女孩凑过来的时候,那夸张的飞机头直接顶到了她的额头,“我想全班就我们俩是新生。”
“哇哦,”她盯着泡泡糖女孩看上去非常沉重的背包,“你带了多少书来学校?”
女孩对她露出一个坏笑,扯开拉链,她隐约看见里面躺着的不是什么书本,而是一只金属球棒。
“球棒先生对你问好!”
女孩说。她期盼着从这个抱着笔记本的白毛乖乖女脸上看见她最喜欢的害怕表情,谁知道那家伙凑到她耳边,兴奋的热气打在她耳朵上:“太酷了!我也要对球棒先生问好!”
这堂课剩下的十分钟里,她们交换了名字和宿舍门牌号,约好周末来一起听唱片。泡泡糖女孩说她可以叫她“比比”,她来自纽约,有四分之一的日本血统。
那堂艺术史的选修课很简单,唯一让她感到困难的就是考试的时候拼写列宾的名字。她先是按照读音写上了“Lappin”,后来觉得不对,又递了纸条求助同桌。比比给她写了个“Rippin”过来,虽然看上去还是不太对劲,但她选择了相信同桌——结局当然是她俩都没做对,正确的拼写是“Repin”。
“我还以为你拼写比我好点!”
科莱特拿着成绩单大声抱怨。
“拜托,我以为你早该知道我们半斤八两。”
比比浑不在意地把成绩单折成纸飞机,撕下写着自己名字的部分,放飞到窗外去了。
升大二那年的暑假,比比把两张票拍在她怀里:“喏,去看你的艾德加吧。赶紧收拾东西,明天我们就去芝加哥。”
“你真行啊,女黑帮!”
她扑过去一记熊抱,直把这位穿露腰上衣的纽约街头仔抱得大声叫她滚开。
艾德加的巡演在风城郊外的露天场地举行,票虽然难搞,来的人却没有她想象的多。入场之前,比比拖着她买了两罐冰可乐。“里面卖的东西就贵了!别问我怎么知道,我以前也这么赚过钱。”
“你可真黑。”
场地不大,面朝舞台的草地上摆放着三百多把折叠椅,舞台上有四个音箱、一套架子鼓、一台电子琴以及一个立式麦克风。
她们毫无悬念地凭着比比脚下躺着的“球棒先生”抢到第一排的座位,静静坐着等待开场。已经是傍晚,天气很闷热,夕阳因吸水而肿胀地落下。
人群逐渐入座后,两道灯光汇聚在舞台中央。一切于是安静下来。灯光熄灭后,她终于看见她一年没见的艾德加抱着吉他,缓缓走至舞台中心。
她的视线从看见他的一刻起就没有再挪开过。他的装束和几年前她设计的一样:单片刘海、柳钉皮带、高邦鞋、眼线和黑色指甲油。灯光照得他颧骨发亮,她看见他变得更瘦更高,两颊也更凹陷。她几乎是敏锐地察觉到一种痛苦,一种像刀片一样刺骨的痛苦从他身上冒出来,顺着他的黑眼睛流到他拨琴的指尖。
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调了三分钟琴,然后对麦克风说:“开始吧。”
“可乐瓶要被你捏爆了。”
比比在她耳边说。但她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她只是嗯嗯啊啊地点头,目光连半分也没有移动。比比耸了耸肩膀,没有再尝试和她交流。
他唱了第一首歌。那是他的新歌,她却从中听见熟悉的味道,她听见铁轨上奔跑的青春,肮脏、贫穷、布满褶皱的青春,她还听见一位无名的“She”。
她想到有一年冬天,那时她还很小。父母带她在伊利诺伊州的山庄度假,而她在某天清早捡到一只大角猫头鹰。它通体铅灰,坠落在雪地里,冻得昏迷不醒。她把它带回屋里,抚摸它漂亮的羽毛和无情的利爪。她知道她是无法在它清醒的时候这么触碰它的——触摸,是对它天性的违背。
父亲说她徒劳无功,因为等猫头鹰醒来之后,如果它发现自己被人类包围,就会毅然决然地把自己拍打至死。她试图说服母亲把厨房的窗户和暖气都打开,让它暖过来后就自由自在地飞走,但母亲拒绝这么做。她只好把它安置在自己的房间,静静等待它醒来。
它终于醒来时,她几乎靠着墙壁睡过去。她望着它哀伤而惊恐的眼睛,立刻就知道它不属于这里,而且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教它属于这里。
“再见吧,小猫头鹰。”
她说着,打开窗户,猫头鹰拍动翅膀,一去不返。
芝加哥开始下雨。雨点一开始不过是柔和的针尖,后来就变成大颗大颗冰凉的石子,凶狠地砸在她身上。音响进了水,演唱会被迫中断,一切声音都失踪,比比拖拽她的肩膀让她赶紧走,她却像一座雕塑一样难以拖动。
“你他妈疯了?”
在大雨中,比比以勉强能听见的音量对她大吼。
“你先走!我们酒店见!”
她喊道。
她看见台上的艾德加一动不动地站在雨中,仍旧弹着吉他,不为所动。雨帘顺着他的单片刘海流下来。
人们开始离开了。
她忽然大笑起来,那是一个近乎癫狂的笑容,她大笑,笑到雨水灌进她的喉咙、糊住她的眼睛,让她分不清她眼睑的酸痛是来自泪水还是来自于水。
她想:你不开心,艾德加,你需要喊出来。
她把双手拢在嘴边,用全部的肺活量嘶吼:“Roar,Edgar!(咆哮吧,艾德加!)”
一些没走的人跟着她喊起来。
Roar,Edgar,
Roar,Edgar——
Roar——Edgar——!
雨水把固体的空间灌满,世界压抑在死去的边缘。恍惚间,艾德加听见一个遥远的声音撕破雨幕,来到他面前,像一种呼唤,又像一种指引。
那个声音说:“Roar,Edgar!”
他妈的,他想,咆哮吧,在雨中。
“——!”
他闭上眼睛,仰起头,在雨中怒吼。
所有人都走了,她浑身湿透,雨水把世界还给他们俩,聚光灯依旧照着。她听见艾德加破碎的声音,她看见雨水顺着他仰起的脖子上的血管流淌而下。她抹掉脸上的雨水,泪流满面。她在雨夜放飞了她的小猫头鹰。
雨渐渐停了,她在喉咙里后知后觉地尝到血腥味。聚光灯像黑夜的眼睛,孤独地注视着孤独的她。她看见艾德加静静站立三分钟,然后收起吉他,从后台离开。
艾德加推开后门,赶走等着他的经纪人,准备走回租的公寓。他刚推开门,就看见他的“CL”站在门口。他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然后他下意识地拉起湿漉漉的围巾,挡住脸。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很狼狈,他的眼线已经花了,黑水粘在眼睑下方,如同两道颜色诡异的泪水。
“你…”
他们同时开口。
“你先说。”
他仍然挡着脸,直到科莱特不容置疑地捏着他的手腕把他的手放下。她的手上全是雨水,但仍让他感到温暖。
他这才看清他一年没见的唯一的朋友的面孔:潮透的头发贴着额头垂下来,彻底遮住了她的右眼。她似乎浅浅抹了一些口红,此刻也被雨淋得凌乱,鲜红色沾在嘴角,像血。
她刚喊出他的名字,就噗嗤一声笑了。
“哈,”他把她潮湿的头发别在耳后,“好久不见,科莱特。你终于学会给自己化妆了。”
他们的声音都很嘶哑,他们心照不宣。今夜的演唱会卖出三百四十二张票,却实际上只属于两个人。
她有些发抖,他下意识想把自己的夹克给她,却发现它已经潮透,根本无法起到任何御寒的作用。他摸索全身上下,只有他的钱包没有潮,里面放着零散的纸币、几根烟和一个塑料打火机。
他点起烟,熟练地过肺又吐出。她有点不可置信,明明一年前这个家伙还是个没喝过起泡酒的高中生。
她回答。
“大学怎么样?我知道你能考上。”
艾德加问她。
“就那样,没什么不同,”她下意识缓缓走在他旁边,和他向着同一个方向走,“你呢?摇滚明星的生活怎么样?”
“很不怎么样。”
他把双手插在裤兜里。
“我猜猜,艾德加一定受不了被人指指点点、被人观赏。”
“他们想教我如何表达‘我’,他们想夺走艾德加这个名字,把它变成什么操蛋的商标。”
他回答。
“那他们可要失算了,”她碰碰他的手指,“因为‘艾德加’只属于艾德加。杰斐逊怎么说的来着?‘神圣不可侵犯’。”
她忽然停下脚步,强硬地从他嘴里抽走吸了一半的烟。
她说:“别抽了,来拥抱吧。”
触碰他的一瞬间,她就知道他渴望拥抱已久。他下意识瑟缩了一下,然后犹豫着抱紧她的肩膀。她摸到他脖子后面突出的脊椎骨。
他们都浑身湿透,但他们因此抱得很紧,像在替对方绞干身上的水分。
“科莱特,”他的单片刘海贴在她的颈侧,声音很轻,“我好像迷路了。就像第一次来你家的时候一样。”
“那次啊,最后我还是把你找着了!你赌气说以后再也不会来,结果明天又来了。”
她语调轻快。
他低低笑了:“那是因为我记住了路。”
她说:“找不到路的时候,就大声喊吧,大声喊。然后走向回声传来得最慢的方向,那里一定有很远的路可以走。”
他试探地说:“Roar,Edgar?”
她笃定地回答:“Roar,Edgar!”
“果然是你。”
他释怀地放开了她。
“哇哦,你的朋友脾气真大。”
艾德加摊了摊手。
“实际上,”她也摊了摊手,意有所指,“我经常和脾气大的家伙交上朋友。”
“嘿!”
他不满地哼了一声。
夜已经深了,唯二亮灯的地方只剩下酒吧和加油站。他们都受够了喧嚣,幸好他身上不多的钱还够请她吃加油站的三明治。
“浪—漫—晚—餐。”
他面无表情地模仿着比比的声调,她笑得差点撕不开包装纸。
他偷偷瞟她,看着她的脸颊因为大笑而浮上红晕。他幻想这真的是一次约会,可惜凄风冷雨加上“浪漫晚餐”,和他理想中的任何一次约会都不一样。
他们一起回乐队替他租的公寓,洗热水澡、换上他干净的衣服,她必须把艾德加那条长得过分的裤子折上五折才能穿上。
“明明小时候我们差不多高!”
她唉声叹气。
“那时候我已经比你高半个头了。”
他毫不留情地纠正了她。
他们靠在一起聊天,什么都聊,从大学聊到旅途,从室友那位自以为是吸血鬼的叔叔聊到艾德加乐队里那位一直梦想着当主唱的鼓手。他们都知道,翻过明天,他们俩这本已饱受折磨的嗓子就该说不出话来了。
他们都知道,翻过明天,他们又要告别了,而且不知何时才能见面。
艾德加很快听见科莱特均匀的呼吸声。她睡着了。她头发刚干,白色批在肩头,靠着他的肩膀毫无防备地睡了过去。她穿着他的某件印骷髅头的灰T恤,领口很宽。
有一个声音在他的脑海中炸开:如果你还有点摇滚精神,就吻她,艾德加。
他差一点就鬼使神差地这么做了,但他在最后关头猛地回过神来。不,他想,不…还不是时候。
他尽力轻手轻脚地把她抱到卧室,又很不熟练地替她盖好被子,然后回到沙发上,失眠整晚。
他也曾像每一个摇滚歌手一样参加环保、反战的大型音乐节,在台上高唱“Thereisaholeintheworldtonight”。
他意识到他在走入“门后”的世界。他来自一个被排斥在主流世界之外的社区,这些社区被打上耻辱的烙印——似乎只要生在那里,就是毒狗和潜在罪犯。这种排斥感从不摆在明面上,它塑造了每个人,塑造了他看待问题的方式、决定了他解决问题的工具。它涉及大大小小的方面,他周围播放的音乐类型,他的穿着打扮,他朋友喜欢的食物,他的发型以及他吃东西的方式。它涉及方方面面,加在一起,让人无力招架。
它意味着他站在门外,浑然不知门里的世界是怎样运作的。不知道如何说话、歌唱,或者按照人们期待的方式去写歌词。因为制定规则的人在门里,如果他想要顺利进入,就必须知道规则。
他看见人人都在反战、环保,他似乎也必须顺着这股风潮写一些给嬉皮士加油打劲的歌。他看见滥用药物的长发青年在台下抽搐,在游行队伍里为了他们完全不了解的事物宣泄漫无目的的愤怒。
有一回,他叫住一个游行者,那人看上去约莫二十出头,浑浊的年轻眼睛挡在厚重而脏兮兮的头发下。
“你为什么游行?”
“为了自由!”
游行者说。
他狠狠给了游行者一拳,那被药物掏空身体的青年当即跌坐在地上,鼻血浸透了那条大胡子。
“好吧,”游行者擦掉鼻血,踉踉跄跄地站起来,“他们会给我十美金,刚好够买一支有劲的。”
“滚!”
他咆哮道。
他对此感到出离的愤怒。他叛逆到极点,可他的愤怒在逐渐失去效用。南市区的世界是坚硬的,他只需要施展愤怒就能硬碰硬地在周围留下狂暴的痕迹,留下实打实的碰撞声。
可他现在身处的世界柔软至极,好像一团黏腻厚重的橡皮。他用尽全力拳打脚踢,可他所有的力气都如泥牛入海,像打在棉花上一样消失得无声无息。
他的叛逆反而被当成偶像崇拜,他的愤怒被物化成铁笼里上蹿下跳的孟加拉虎。制定规则的人站在笼子后面的绝对安全区观赏他的愤怒,并以“客观包容”的态度对他的愤怒赞叹不已。
他恨一切,但他几乎没有力气恨了。
他被一股混乱的洪流裹挟着向前,他一开始也奋力挣扎,后来就失去了力气和希望,任由自己随波逐流。
老鹰乐队在这一年行将解散,他也在这一年和他的偶像见了一面。
“保持愤怒!”
格列弗雷握了他的手。
二十岁的艾德加在一个秋天彻底失去了灵感。他和经纪人大吵一架,推掉未来一个月的所有日程,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连续几天,作息颠倒,粒米未进。他醒了就弹吉他摸索旋律,累了就直接睡着。
他崩溃了。这一个星期,他没能写出一段旋律、一句歌词。他狂呼乱叫地砸掉经纪人送他的独奏吉他,又狠狠拆掉科莱特十四岁时送他的老吉他的弦。他的手指被琴弦割破,鲜红的血顺着手套流到手腕。
他想,他已经失去愤怒,形同空壳,他不配再弹奏她送他的吉他。
他在狂怒中踢翻房间里所有的啤酒瓶和可乐罐,又不幸被其中一个绊倒,后脑勺狠狠砸在地上。他大口喘气,像一条脱水的鱼。他用布满血丝的黑眼睛盯着高级公寓豪华的天花板,窗外车灯的影子正一个接一个地经过那里。
“我是个蠢蛋。”
他说。他不明白他充盈的旋律去了哪里,他不明白那些少年时和她待在一起的时候就能源源不断地冒出的音符去了哪里。他追在它们身后发了疯地奔跑,它们却永远比他快一点。
他跑下楼,冲向酒吧,混入人群,试图让自己再次被麻醉。
他忽然听见熟悉的旋律:这里的驻唱乐队正在唱他的歌。他静默地站在台下,戴着口罩,听别人唱自己的歌。
那个主唱吉他手留着模仿他的发型,带雀斑的脸看上去不过十四五岁。气息不稳的台上少年费劲地平衡着弹和唱,浑身大汗淋漓。
少年唱道:“Youaretoofasttolive,tooyoungtodie,toofasttolive,tooyoungtodie…”
他想起他为了给她的圣诞礼物攒钱的十四岁,他和他一样费劲地弹、费劲地唱着别人的歌。
一种启明般的感觉浮现在他迷茫的心头。他猛然彻底地明白过来,他弹、他唱、他写、他咆哮,这一切并非为了迎合某个人、某些人或者某种主义,并非为了环保而环保,为了反战而反战——他缺少这种崇高的理想,它们离他太远。他开始弹琴的目的一开始只是为了感受自己活着。他的音乐从来、也只应该为了他自己和他所爱的——而存在。
他应该这样活着。
艾德加追上了他的灵感,在兴奋中飞奔回公寓,但倒在了半路上。他已经很久没有正常进食,他的世界因为低血糖而天旋地转。然后他看见两束车灯,感觉自己的身体轻飘飘地抛飞起来,身边是人们的惊叫声和救护车的轰鸣。
他的意识坠入黑暗。
科莱特大三时提前进入一家报社工作,她的外表和热情帮助她走进了很多人的内心世界。她的记录本换了一本又一本,里面堆满等待整理的故事和材料。她酝酿着一本属于自己的书。
她奔向一个又一个别人劝她不要去的地方,但她越来越感觉到自己能力有限。她有钱——在她采访的人看来,相当有钱——但钱能做的事情很有限。
她不遗余力地尝试用各种方法做贡献,比如借他们手机,开车送他们去监狱探望家人,或者陪一个失意的家伙聊上一宿。但无论她做了多少,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他们一次次用她给的钱去买药,一次次从戒毒所跑出来或被赶出来。她每每在第二天的街头看见他们继续醉生梦死,还对她找一大堆劣质借口。
她听见许多添油加醋的悲惨故事,他们对她声泪俱下,就为了从她手里多骗点钱。
“他们永远是这样,”比比递给她一个汉堡,“所以我不会去学传媒——见得越多,只会越绝望。”
“不,比比,我明白了,”她的声音因为塞了太多汉堡而含混不清,“我还有一件能做的事情。我应该去倾听,去记录,而不是把自己当成救世主!真可怕,我不知不觉就就犯了和许多其他人、许多这个阶级的人一样的错误。”
比比复杂地打量了她许久,最后说:“也许你是对的,加油,偏执的臭家伙。”
她想,她一开始就明白正确的做法。她从十二岁起就在倾听,倾听一个认认真真地感受自己的生命的小吉他手。她应该并且唯一能给他们的是尊重和理解。
她开始在每一本新的记录本封面上写下:“保持谦卑。”
艾德加躺在病床上,因为轻度营养不良、贫血和车祸浑身酸痛,只有意识还清醒。医院的冷光灯照得他的手臂皮肤几近透明,他能看见针头扎在他的静脉里,输液管从他的手臂延伸到头顶。病房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笑了,一则庆幸自己还活着,二则他想到,上次住院还是十五岁的时候。
南市区的一群混混恨屋及乌,在练琴的场地外面把他和她堵住。他为了保护她和他们大打一架,他们用尽全力反抗,但打不过棍棒和椅子。最后,他被打翻在地,口鼻出血,右手软绵绵地抬不起来——他觉得自己应该是骨折了。而她被按在离他不远处的地上。
“踩他的手指!”他们喊道,“这小子居然幻想着当个吉他手!把他的手指踩断!”
他的手被他们掰出来,按在地上,他甚至无法握紧拳头。他已经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就在这时,他听见一声非人的尖叫。他惊诧地看着科莱特用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挣脱出来,把领头的家伙扑倒在地,又抓又咬。那壮实的少年用尽一切办法也不能把她掀下来,她像一头疯狂的母狮子一样怒吼:“他要成为吉他手!世界上,最!伟大!的!吉他手!”
他们被她吓得落荒而逃,他被送到医院。他的手断了,因此整整一个月不能碰他心爱的吉他。这并不是一段好的回忆,但现在却让他感到一些安慰。因为那一个月,科莱特每天都翘掉早课来陪他。
她每次都带些奇怪的小礼物:洒满糖针的杯子蛋糕、新鲜的花束(看品种应该是刚从路边扯来的),甚至是一个闪闪发光的仙人掌发卡(说真的,他怀疑她的审美)。
他想起她讲过那个发卡的故事。她小时候,曾经被母亲带着去过位于澳洲的星妙乐园——那地方曾经短暂地超越过迪士尼,成为孩子们心中的圣地,但几年前就因为经济危机倒闭了。
八岁的科莱特选中了一个小小的斯派克发卡(她说那是这个仙人掌的名字),她坚定地拉着母亲说:“我要那个!”
母亲很不解地提醒她:“你就只有一个挑选礼物的机会哦。”
她点了点头,说:“我就要斯派克!斯派克浑身都是刺,一定没有人抱抱他,所以我想抱抱他。”
“可惜倒闭啦,”她遗憾地说,“不然我真想带你去看看我最喜欢的地方。”
十五岁的他打着石膏躺在病床上,问她:“这个仙人掌真的有那么特别吗?”
“当然!他是我小时候最好的朋友!呃,十二岁之前最好的朋友,现在是你了。哦,艾德加,你戴上这个发卡真可爱。”
她坏笑着用发卡把他的头发别上去。
“你故意的,”他艰难地动了动右手,疼得倒吸一口凉气,“你知道我现在没法反抗。”
她擦掉他额头上的汗,捧住他的脸,盯着他的眼睛。
“你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为什么要遮起来?”
她问。
“…这个问题我也可以问你,单片刘海爱好者科莱特。”
他耳根发红。幸好她及时停止了她的恶作剧。
现在二十岁的他也躺在病床上,不愿承认地想念着她。
不知道在回忆和昏沉的疼痛之间漂浮了多久,冷光灯关闭了,在黑暗中,他感到一只手握住他因为注射液体而冰冷的手。惊叫出声前,他听见她熟悉的声音:“别再让我为你翘课了,不让人省心的吉他手。”
他实在太困,以至于分不清自己在做梦还是徘徊在天堂门口。
他握紧她的手,在睡过去之前说:“我想回家。”
一夜无梦之后,艾德加醒转过来,浑身上下的酸痛几乎消失干净,手臂上的针管也已拔了。他想到昨夜迷迷糊糊地听见过科莱特的声音,于是挣扎着半坐起来。
“早,艾德加。”
他真真切切地听见了她的声音。他感到自己的胸腔慢慢充盈,他的心脏在有力地跳动,他触摸到自己温热的生命。
——这样美好的感觉只停驻了十秒钟,因为他很快发现了自己头发的异样。
啊,仙人掌发卡。她竟然还留着这玩意。
“科莱特。”
他故作严肃地望着她努力忍住笑意并摆出无辜的表情。
“怎么了?”
她明知故问。
“我以为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你该换个有点新意的恶作剧。”
他叹气。
“可是,”她俯下身,像十五岁时一样捧住他的脸,“你这样很可爱!”
他们的鼻尖贴在一起,她柔软的发丝落在他脸上。科莱特的头发留长了一些,他想,她身上现在有一种独特的亲和力。
“不要用那个形容词形容我。”
他抱怨地说。
“过了那么久,你的眼睛还是很漂亮,艾德加。”
她说。她又从他的眼里看见了十三岁的他:当他说对她说“音乐就是我的生命”时,他的黑眼睛也清澈如许。
他们贴得太近,也许他稍微抬一抬头就能碰到她的嘴唇,他几乎就要这么做了——
“先生,”医生在一个错误的时刻推开了病房大门,“女士,你们——呃。”
他们俩触电一样分开。
“该死!”
艾德加喊道。
医生告诉他他不日就能出院,车祸并不严重,他只是扭伤了脚踝。他们俩都听得心不在焉。
艾德加懊恼地想,他就该抓住机会稍微动动他那该死的高贵的脖子,他总在这样的关键时刻掉链子。科莱特则暗自在心里责怪自己,在什么地方冲动也不该在医院里…
医生走后,艾德加闷闷不乐地说:“你现在欠我一个吻了。”
“你甚至没有对我表过白!”
她反驳。
“那我喜欢你!”
他凶巴巴地说,不像在表白,反倒像在威胁。
她噗嗤一声笑了,狠狠埋下头给他一个吻。他们都很不熟练,亲得磕磕绊绊,几乎把对方的嘴啃出血来。但他们都觉得不错。
出院后,科莱特问他接下来的打算,他说纽约的演出门票已经完售,他得去完成最后的使命。
“然后,一起走?”
他征询她的意见,并得到了意料之中的肯定回答。
科莱特给学校拍邮件申请提前毕业,答辩的论文和学分都已经准备好。教授先就她的翘课行为大加批评,然后同意了她的请求。老人告诫她:“记者要随时记住自己是个‘交谈者’,而非审讯官。你做得已经很好,小科莱特。”
他们在纽约街头大剌剌地公开一起出行,一起去饮料店,一起看无聊的商业电影并一起批评它们。
他暗自想:这才是真正的约会,而不是下过雨后的加油站的“浪—漫—晚—餐”。
有一回他们坐在咖啡馆正对着玻璃窗的位置,路过的狗仔发现他们,立刻抓起长枪短炮隔着玻璃偷拍。她还来不及反应,就感到她被艾德加用左手搂过去,她从未发现他弹吉他的手有这么宽阔。他用左手遮住她的脸和眼睛,把她的脑袋靠在他的颈窝里,然后慢条斯理地在玻璃窗上呼气,借着蒸汽写下:“MyCL”。
“你他妈真是翅膀硬了!给我滚回弗罗里达,现在!”
父亲气得大声咆哮。
“我喜欢我的女儿有勇气!他是个摇滚明星——应该很有钱吧?”
“你真的是CL!坏姑娘,”她三年的老室友十分羡慕地说,“快教教我怎么追一个歌手?要知道,我喜欢的那个墨西哥吉他手快来我的城市了!”
“我说:恭—喜—你!想知道球棒先生怎么说的吗?他说:砰—砰—砰!什么,你听不懂?和我一样的意思!”
比比又接着说了几句她听不懂的日语,想必也是“恭喜你”的意思(baka真的是这个意思吗?)。
艾德加在巡演结束后公布了自己隐退去做独立音乐人的信息,有人问他这样突然的决定是否是因为恋情。他没有解释,只是推开狗仔们的麦克风,挤出人群,牵起科莱特的手离开,他们都没有回过头。
他陪她返校答辩,并被迫穿上学士服在草地上拍了好几张照片。然后他们买下一张越野车,准备开始他们的公路旅行。
她说:“我要改半个行去当旅行作家。我要出两本书,一本用来写我所见所闻的一切,另一本就叫《和摇滚明星的三千六百公里》!”
“只有三千六百?”
他酸溜溜地说。
“你明白的,这只是个文学意义上的虚数。”
她眨着眼睛说。
她带着记录本和那只戴了六年的发箍,他则带着她的吉他。他们踏上旅途,一如从前。
END
——————
后记
谢谢看到这里的你Edgar和Colette的故事告一段落,还有番外!
另外,文中的每一首歌都建议大家去听一听。
谢谢,下次再见,每一个温柔地读完了的朋友们。
———中篇———
星妙高中Chapter1.一个怪诞的故事
全文1w
是的,我开了一所高中(x)
星妙高中系列会带全员一起玩
有波魅柯雪提及,打了浓度较高的tag
那个坐在她右边的右边的男孩又带着一身伤来上学了。她记得他叫艾德加,因为刚开学自我介绍的那天,他迟到了十分钟——他进来的时候,前面的同学已经介绍完了七八个,正好轮到她上台。
那个时刻清晰地留在她装不住事儿的脑海中,因为他看上去心情非常不好:面色凶狠,露在外面的胳膊肘上有一块相当大的淤青,鼻梁骨上贴着一个OK绷。
哇—哦...
哇—哦。她想:科莱特,你最最最最最好奇的那种人出现了。于是她毫不犹豫地和他打了个招呼:“早上好,迟到的!现在正在自我介绍,所以我想你可以先来?”
他看了她一眼,径直走上讲台,悠哉悠哉地挑了支马克笔,在白板上写下:E-D-G-A-R。
“我的名字。其他的没了。”
他冷酷地做完这一切之后,当班的那位名字和某种手枪一模一样的粉毛实习老师才反应过来:“嘿,同学!等等,你不能就这么入座!你不打算对你上学第一天的迟到行为做出什么解释吗?”
“…我打了一架,所以来晚了。所以呢,要罚站吗?”
艾德加耸耸肩膀,很自觉地走到墙角开始自我罚站。
后来,她们谈论起这个叫艾德加的哥们酷炫的出场方式。尽管在艾德加之前,他们班已经汇聚了各个种族的各路奇人,比如剃阴阳头裹绷带的不死族女网红、飞机头高达十五厘米的日本女黑帮和带着一台真的可以发射的小型迫击炮来上学的女海盗…但此时此刻,女网红、女黑帮、女海盗还有她——她们四个都聚在一起谈论艾德加。
“他真拽,但我喜欢乖巧的类型。”
“是吗?玩音乐的真的有乖巧的?你是指一个初中留过彩色莫西干头的骷髅很乖巧吗?”
潘妮的问题比她的迫击炮还犀利。
“波克已经改变风格了!”
艾魅终于恼怒地抬起了头。
“啊哈,改变风格了!现在是Emz专属的情歌王子了?”
女海盗揶揄道。
“好了,小妞们,”比比颇有镇场子的气势,“话题回到那个成天打架的闷葫芦上!早知道迟到十分钟就能引起这么爆炸性的效果,我绝对、绝对不把黑帮老大一生一次的准时到达用在开学第一天。”
“黑帮老大?公牛餐馆的三人黑帮?老大甚至还不是你——”
“你的嘴非得和你的炮一样响个不停吗!”
一顿混战之后,她们终于注意到她那和往日相比异常的安静。于是三道目光齐刷刷地汇聚到了她身上。她的确在神游天外,她在想要不要去问问艾德加那个她好奇了足足几周的问题:你到底在和谁打架?
她正在酝酿怎么开口,肩膀就被比比狠狠地拍了一下:“科莱特!想什么呢?”
她吓了一跳,下意识脱口而出:“啊!艾德加!”
大事不妙。她绝望地看着她的好朋友们全部愣住,然后笑得滚成一团。
那个坐在他左边的左边的女孩手上总贴满了创口贴。他记不得全班同学的名字,除了他那几位一起玩音乐的哥们——还有她,科莱特。他总是忍不住观察她,因此得以注意到她手上的异常。
艾德加想做什么而不去做的时候,就会浑身难受。请注意,这是物理意义的“难受”:说出来也许很荒谬,但他的围巾是活的。“活的”,意指他的围巾有生命、自由意志和自己活动的能力——偶尔还会用别人听不见的声音跟他说说话。而且那条多管闲事的围巾会在他强迫自己去做不合心意的事情时狠狠勒紧他的脖子。
此时此刻,艾德加支撑着最后一口气跑进厕所,跟围巾战斗了起来。
“我为什么要莫名其妙地去向一个女孩搭话?”
他扯着他的围巾低声咆哮。
围巾说:哦,我怎么知道?也许你就是想这么做?
“我不想!”
他怒吼道。
围巾又说:我还不知道你想不想吗,蠢货?
“嘿,艾德加哥们,”隔壁间传来敲击的声音,他听出来蹲在他隔壁的正是他玩乐队的朋友,“你不想上厕所也不用叫那么大声好吗?我差点被你吓便秘了!”
“滚,”他没好气地说,“骷髅不会便秘。”
“谁告诉你不会!喂,谁告诉你的?”
波克大声反驳。
“蹲完没有?蹲完出来帮我个忙。”
他无视了骷髅兄弟继续争吵的愿望。
波克慢吞吞地从厕所里走出来,没好气地问他无所不能的艾德加这次有什么要求助哥们的地方。他思考一二,说:“怎么和女孩说话?”
“?”
波克傻住了。
“你和,艾魅,”他一字一顿地说,“也就是坐在我左边的女绷带,不是聊得挺高兴?”
“啊,你说她啊…不要叫她女绷带!她是我的乐迷呀,真的!我们每天都有聊不完的话题——”
眼看波克要开始长篇大论,他赶紧制止:“打住,我没让你炫耀你的恋爱故事。”
“啊,好吧。我可以问问你要和谁搭话吗?是我们班的吗?我认识吗?”
骷髅一连甩出三个循序渐进的问题,让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回答起,于是他索性守口如瓶:“你只需要告诉我怎么开始就好。”
骷髅难得认真地思考起来,认真到摘下了自己的帽子好让自己的头盖骨吸收更多空气。
最终,波克说:“就直接开始啊!走到她面前,打个招呼,一切就开始了。”
他想,问波克还不如不问。
科莱特最终决定传个纸条去问问艾德加,她实在忍耐不了她的好奇心。而且她和艾德加中间就隔了个艾魅,艾魅还是她的好姐妹之一——肯定不介意帮她递个纸条(以及以后可能会有的无数个纸条)——一切好像都顺理成章。
她悄声对她随身带的日记本说抱歉,然后扯下半页打个对折,用她那又方又大的字填满了半张格子纸:嘿,艾德加!我是坐在你左边的左边的科莱特,能告诉我你在和谁打架吗?是那些小混混吗?
当她神秘兮兮地把纸条塞给艾魅并拜托对方暂时充当传话筒的时候,柯尔特老师正转过去画板书。艾魅对她了然一笑,然后以一个不死族才能拥有的闪电般的速度把纸条怼在了半睡半醒的艾德加脸上。
艾德加悠悠清醒过来,差点想破口大骂,又在反应过来还没下课之后默默闭上了嘴。他带着疑惑拆开纸条,赫然看见他费尽心思想搭话的对象的名字就这样大大方方地出现在了那格子纸的两条横线间——该死,他酝酿了几天的搭话行动居然被她抢先了。他颇有点微妙的懊恼。
他的目光聚焦在那个大写的“Colette”上,第一遍居然没看懂这张纸条的意思。第二遍看完,他才犹豫起来:该不该告诉她自己围巾会动的真相?
说句实话,艾德加是在十四岁收到这条围巾的,那是他的十四岁生日礼物。他不会说很喜欢,但他的确很喜欢它:如果不是某个他孤独得要死的夜晚,它突然动了起来的话。
“艾德加,”妈妈疑惑地打量他,从头到脚,“你在说什么围巾,什么会动?”
爸爸把脚搭在沙发上看报纸,甚至没有抬起头。
有一回他在小学的手工课上学了如何用水果发电,当他兴致勃勃地回家,从书包里掏出他准备好的水果、铜片和锌片时,老爸一把抓过他的苹果啃了一口。
“嘿!那是我要用来点亮这个灯泡的!”
他那时身高和力气都不够,只能焦急地看着老爸一口一口把苹果吃得只剩下核。
“那又怎么样?小伙子,”老爸笑得像这一切都是个玩笑,“那点电能贡献什么?看看这个插座,只要插上插头——”
他的眼泪几乎流出来了,他咆哮:“你根本不明白!”
小时候的他推开老爸摸着他头的手,把自己关进了房间。
围巾成了他一个人的秘密,没人会相信他,也没人愿意听他解释。于是他也只好一人承担围巾给他带来的麻烦。
老爸老妈责骂他的房间乱的时候,他只好吃哑巴亏——总不能说他和自己的围巾打了一架吧?
他和老爸路过琴行的时候,他本来不一定非进去不可(虽然他在门口看了好几天),但那条围巾硬是牵着他的脖子把他扭送到了吉他前。
那条围巾好像知道他的一切,好像另一个他一样了解他自己:他想做什么,恐惧什么,讨厌什么,渴望什么。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它会堂而皇之地替他做出决定,尽管这些最符合他心意的决定有时候会给他带来大麻烦。
比如现在,他本来打算随便写点什么敷衍过去,反正她又不会相信他。但他的围巾拧着他的手逼他写下实话:“…我有一条会动的围巾。”
“她会把我当成精神病的!”
他恶狠狠地对围巾说。
围巾懒洋洋地回答他:你甚至都不试试就对她下了定义。
不幸的是,柯尔特老师刚转过身来,就看见他在自言自语:“啊哦,艾德加同学。能不能麻烦你背一背班规第一条?”
“上课要保持安静。”
他说着,自顾自地站到了教室后面。
“…呃,也不至于罚站啦…”
实习老师很手足无措地看着这个习惯自我惩罚的学生。
“老师!”科莱特举了手,“是我在和他讲话,我也去站吧!”
他能看见艾魅的肩膀在抖动,一定憋笑憋得很辛苦。
“啊…啊这…好吧…”
柯尔特傻在了讲台上。下面开始笑了。
科莱特在朋友们揶揄的目光下大摇大摆地站在了艾德加身边。她有点紧张,但没那么严重,因为她的日记本安慰她说:一切都会没事的,科莱特,你一直是个胆子超大的女孩。
她想:哇,他看上去真的不好搭话,他真的有收到并回复她的纸条吗?
就在她走到他身边时,艾德加飞速塞给她一张纸条,她小心翼翼地拆开,只见这正是她塞给他的那张。上面写着一行笔划锋利的字:“…我有一条会动的围巾。”
她抬头看他,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看。她看见他的颧骨上有一块小小的淤青,这伤痕让他看起来很凶,但他却有一双漂亮而紧张的黑眼睛。他假装目不斜视地盯着黑板,却在偷偷用余光瞟她,又在被她发现后颤抖着睫毛移开视线。
她轻轻笑起来,几乎是立刻就相信了他的话。
她扯扯他的衣角,让他蹲下来一点点,然后在他耳边说:“我懂你,因为我也有一本会咬人的日记!”
他惊喜地转过脸来,从她的眼睛里读到了同类的气息。
科莱特有个秘密:她十岁那年收到的日记本会咬人。如果她在里面写了一句不是真心话的话,日记本就会猛地合上,狠狠给她一口(咬得还挺痛的!她不得不把手指贴满创口贴)。
她刚刚写下:我真喜欢上学…
——日记本就咬了她。
“你干什么!”
小时候的她气得大哭起来。
日记本回答她:如果你对自己也要撒谎,就太可怜了。
她愣愣地想了想,默默给自己处理了伤口,然后抚摸着厚笔记本的封皮说:“你说得对,对不起。”从此之后,日记本之灵就一直跟随着她,即使她从小到大换了好几本日记本,它也不曾离开她身边。
没人相信日记本之灵的存在,包括她的父母,他们总揪着她的耳朵说她异想天开。“她从小就这样…”父亲尴尬地笑着对亲戚们解释她神神叨叨的行为。
它监督着她对自己诚恳以待。不喜欢什么就不喜欢什么,喜欢什么就喜欢什么。尽管她有时还是下意识掩饰,导致又狠狠挨上几口,但她真的有在好好学着做个真诚的人。某些时候它是她的好朋友,它听着她大发牢骚并作出评价,也看着她对佩佩老师不吝溢美之词并适时提醒她注意分寸——毕竟她要是再尾随佩佩老师回家,一定会被那个射弹球的机器人保安提溜到警察局去找拉夫警长。
某些时候它又是她最大的敌人,因为它总在她口是心非的时候狠狠戳破她的心思。比如冬季学期刚结束的那天——那时候她已经认识艾德加有半年了。他们几乎天天都在一起讨论他们那些不被人理解的经历:比如他喜欢的硬核摇滚乐、比如她曾去过一次就念念不忘的仙人掌主题乐园。
冬季学期刚结束的那天,她邀请他去她发现的甜品店(事实上,她又是通过一次不太光彩的尾随才知道这是佩佩老师开的店)。那是一个一月份寒冷的冬夜,他们坐在开了暖气的甜品店里,她已经不会在他面前故作矜持,于是他们把饮料杯晃得咣咣作响。
“他们说摇滚是噪音,”艾德加的黑眼睛里闪着愤怒的光,“你敢相信吗?”
“他们还说喜欢仙人掌的人审美有问题呢!”
她赞同地舀了一口冰沙,并发出一定要在冬天开着暖气吃冰沙的感慨。
“想喜欢什么就喜欢什么。虽然我也觉得绿色不怎么样。”
他评价道。
“喂!绿色就是最棒的!”
他往嘴里灌了一口苦咖啡。他发誓他只是觉得这种纯黑色的饮料很酷而已,但味道实在不敢恭维。她注意到他隐忍的表情,笑着问他要不要来一口冰沙,他苦着脸说吃了甜的他就喝不下这杯该死的不能浪费的五美元一杯的咖啡了。
她讲起那盆摆在讲台上的叫“斯派克”的仙人掌,柯尔特老师说如果不带它出去走走它就会“生气”。尽管艾德加对这个校园传说很不屑一顾:“柯尔特那家伙的话只能信一半——那就是讲课时的那一半。”
她却深信不疑:“可是潘妮告诉我她真的看见它动了,就在中午午休的时候!”
“啊。我不知道那女海盗还有近视眼。”
他阴阳怪气地说。
“要知道,如果有人有一条会动的围巾,”她一摊手,“那就要允许世界上有会动的仙人掌存在。”
“那下次我们一起去?”
她伸手理了理他的单片刘海,他没有反抗。
他们聊到半夜,才各自告别。哪知道刚回到家她就遭到了姐妹群的消息轰炸:艾魅在群里po了张她和艾德加坐在甜品店的照片,顺带配了个“嘘”的表情。
她解释道:嘿,我们只是在聊天!
潘妮打着引号重复了一遍:“我们只是在聊天”。
比比立刻逼问她:你,不会,真的,喜欢上,他,了吧?
她哀叹一声,回复: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退出群聊,她盯着艾德加纯黑的头像发了会呆,他从来不会主动发什么消息。最后她扔开手机,摊开日记本,写下今天的日期。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我对艾德加没有那种意思…
“哎呀!”
日记本狠狠给了她一口。
她只好妥协地划掉,重写道:好吧好吧!我喜欢他,我真的喜欢。
艾魅做梦都没想到她一进学校就在撮合的cp有接近成功的那天。说实话,她一开始撮合艾德加和科莱特的目的只是为了打赢一个赌。
“他们俩看上去就像一对儿!看看这天造地设的刘海!”
她这么说的时候,两位当事人正在不远处的走廊里一起遛仙人掌。
“你是指把他俩绑在一起恰好能凑出一双完整的眼睛吗?”
潘妮笑得快滑到桌子底下去了。
“别傻了,艾魅,我们的小疯子怎么可能喜欢上那个闷葫芦,”比比吹出一个泡泡,“她只是好奇罢了。”
“我跟你们打赌他俩能成。”
她愤愤地说。
“海盗不干无利可图的事。”
潘妮好整以暇地闭上一只眼睛,等她开价。
“SK-II。”
“干了!”
女海盗和女黑帮跟她击掌成交。
所以,当艾德加带着一脸严肃的表情和一张纸条站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差点以为她偷拍他俩的甜品店会面的事儿被他知道了。
就在她犹豫要不要先开口解释什么的时候,他忽然为难地先开了口:“我…来找你帮个忙。”
“哈?”
她手一抖,在打tag的时候打出了四个“#”。
她接过他的纸条一看,上面竟然写着:“女孩子一般都喜欢什么?”
他本来根本不想来问的,如果不是他快被自己的围巾活生生勒死了的话。
“科莱特?”
她试探性地问。
“…嗯。”
他被他的围巾按着脑袋点了点头。
哦,竟然真的会发生这种事。艾魅在心中翻了个白眼,想:看来女海盗和女黑帮都得输给她了。
她面无表情地抽出笔,在纸条背面一板一眼地写道:“科莱特喜欢星妙乐园和动漫。送她周边。不要请她看恐怖片。她叫起来很大声。她喜欢仙人掌冰沙。她搞同人。她睡觉喜欢乱滚踹被子。和她一起睡的时候要小心。”
艾德加认认真真地看完,甚至把纸条折了四折再小心翼翼地装进口袋,然后对她说了声谢谢。
他们开始一起回家之后,他发现他们有一小段同路。他是个步子很大的人,却在走这一段的时候慢得比乌龟略逊一筹。她对他来说像来自另一个世界:改装过的宽袖子,头箍,洋甘菊香味的头发和丰满的胸脯。但他们的烦恼是如此相似,他们是在这个孤独世界里彼此舔舐伤口的两只怪兽。
夏季学期快走到尽头的时候,他捏着两张周日演唱会的门票发愁。毫无疑问,他想邀请她一同前往,但他的喉咙诡异的失去了语言能力。一直到放学他们走完那一段路挥手告别后,他都没能把邀请的话说出口。
他的围巾狠狠掐住他的脖子:你真是个大怂货!
“万一她拒绝怎么办?她也许不喜欢摇滚。”
他撕扯着他的围巾,和它打成一团。
围巾对他怒吼:快去追上她,艾德加!
“不可能,”他遗憾地看着她走远的方向,“她走出很远了,已经来不及了。”
围巾说:看我的吧,蠢货。
一切物理性质在忽然之间抽离开去,魔法降临了二十一世纪的世界,围巾把他提到半空中,罔顾他的惊声尖叫,拽着他急速掠过夏日傍晚的低空。
粉色的云霞像棉花糖,而金橘的夕阳和铁蓝色的地平线正组合成半个焦糖味的麦芬蛋糕,他的单片刘海被狂风吹开,他的心脏因为横冲直撞的、数不清的感情冲动而狂跳。
围巾把他重重丢在科莱特身后,他气喘吁吁地爬起来,子弹一样冲上去:“科莱特…!”
“艾德加?!”
白色低马尾的女孩转过头来,拍着他的后背给他顺气。
他感到围巾把他的脖子缠得很紧,他呼吸困难地说:“你周日有空吗?我多了一张演唱会的门票。”
“天呐,”他看见她的脸上浮出一个带着红晕的大大的笑容,然后他的脸被她轻轻捧住,他粗重的呼吸把她额头的发丝拂起,“和你一起,我什么时候都有空!”
他觉得她今天很漂亮,让他移不开眼睛。
尽管还没正式互相告白过,但科莱特记在本子里的第一次约会发生在艾德加家里。她受邀去打游戏(为什么是打游戏?)。当她踏进他乱得一塌糊涂的房间时,忍不住感慨一句:“真不愧是你和围巾先生的战斗现场!”
他立刻狠狠在心里骂他的围巾:都怪你!
围巾颇为委屈:是你自己不收检!
他在ps4前清理出一块地盘,让她选一款想玩的。她先是否决《只狼》(上次她在比比家被弦一郎打得生活不能自理),再略过她刷了几个周目的《血源诅咒》(这玩意真的是人玩的游戏吗?),最后把手停在了Supercell的《ProjectLaser》上。
“啊,这个啊,”艾德加凑过来一看,“我氪了不少。我最喜欢用一个近战能吸血的刺客角色。”
她选了个抗散弹枪的、头发炸得像花一样的角色:“我总觉得她看起来很眼熟。”
…有点像柯尔特老师传说中的绯闻女友。
艾德加第一万次在心里吐槽粉毛自恋男竟然也会有女朋友。
傍晚时分,有人按门铃。艾德加知道是老爸老妈回家了。
“打不打算向叔叔阿姨介绍介绍我?”
“你甚至——”
他脱口而出,又在半路刹车。
“甚至什么?”
她故意追问。
“…甚至可以留下来过夜。”
他小声说完就冲出去开门了,把她的笑声扔在背后。
老爸老妈显然对他带了个女孩回家十分惊异。他们也许也在心中吐槽这个除了音乐和跑酷之外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自闭儿子居然也能勾搭上这么一个看上去就很活泼的姑娘。
“你好,小女士。”
老爸朝他挤了挤眼睛。
“呃…她是…科莱特,我的一个…呃,一个很好的朋友。”
他觉得自己要被围巾勒得喘不上气了。但这次他和围巾斗争的欲望格外强烈,他咬定了“很好的朋友”死都没有改口。
“可以在这里过夜吗,叔叔阿姨?我带了洗漱用品!”
她大大方方地晃了晃自己的背包。
“当然,”老妈笑弯了眼睛,“我们艾德加可是第一次带朋友回来。”
“你…可以,睡在我的房间。我去沙发。”
他慢吞吞地说。他的围巾真的要把他勒死了,但他就算现在升天去见吾主耶稣也不会要求和她睡在一个房间的。
开饭之前,他们得以重新回到房间。刚关上那扇他专门改装过的隔音厚木门,科莱特就调侃他:“‘我的一个很好的朋友’?”
他被围巾勒得头昏脑涨,大着胆子捏住她的手腕把她圈在墙和手臂的重围之内,语调凶狠得足以让任何一个不是科莱特的人感到害怕。他说:“你要我现在就吻你吗?”
她毫不畏惧地往他的下巴上吹气:“要吻我就得先表白,艾德加。”
他脑子短路地问:“你百分之百会答应吗?”
她一愣,然后调皮地眨了眨眼睛:“你猜!”
“我猜你会。”
他的黑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她盯回去,不置可否。
他的围巾无声咆哮:你最好快吻她,艾德加!
“…该死。”
他还是不敢说。
他放开她,挫败地别过脸去。任由围巾用只有他能听见的声音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你这个该死的大蠢蛋、大怂货!天知道下次机会在什么时候?
就在这时,他的领子被揪住,而他刚一弯下腰,就感觉到一个柔软的、洋甘菊味的吻落在他的嘴角。她显然是个和他半斤八两的新手,她不得章法、也撬不开他因为紧张而紧闭的嘴唇,于是这个吻变得不像吻。她在他的嘴角又咬又舔,像某种杀伤力不大的小野兽。
OHMy,他的脑子爆炸了。他僵在原地,肌肉绷得梆硬,甚至忘了回应。等他的脑子恢复思考能力的时候,白皮毛的小野兽正舔着嘴唇品尝他的味道。他一横心,抓住她的肩膀把她顶回墙上,用嘴堵上了她的惊叫声。
他猛地把她紧紧箍在怀里,脑袋搁在她的肩膀上。他在她耳边说告了白,只说了四个字:“我喜欢你”。她让他放开,他却用鼻音表示抗议。她好气又好笑地想:他真像一只黏人的大猫。
老爸在外面敲门叫他们吃饭,他们却在没上锁的木门后抱在一起。他们的心脏隔着薄薄的胸腔剧烈跳动,他忽然觉得他们好像在偷情。
“见色忘友。”
“怎么,你难道想一辈子把她拴在身边吗,MamaBibi?”
潘妮同时用两只笔写着昨天被罚抄的作业。
“啊,我倒是觉得他们很可爱。”
艾魅找着角度偷拍。
“打赌赢了的那个当然这么觉得!”
女海盗和女黑帮异口同声地谴责。
高二那年冬天,他第一次去她家。他颇为局促地被允许走进她的房间。那里没有什么不同,简简单单的白墙上挂满了海报,书架上足足有两层专门被用来放各路周边。
“我的情敌看起来真不少。”
他哼了一声。
“还记得我的咬人日记本吗?现在它们是你的了。里面的全都是我的真心话!”
她坦然地替他翻开第一本,像在邀请他自由翻阅她的人生。
他严肃起来,从来没装下过多少文字的眼睛认认真真地扫过每一个字。吸饱钢笔墨水的日记本在他的手指下驯顺地接受翻动,咬人的精灵似乎陷入了永不醒来的酣睡。他看见她完整地记下对他的喜欢。
他啧啧两声。
“你很酷,”她说,“我就喜欢这样的类型!”
“说句实话,”他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开学的头两个星期内我只记得你的名字。因为你是唯一和我打招呼的人。”
“你是说,是你先喜欢上我的?”
她笑着问。
“…我不知道。”
“你写了真多遍我的名字…”
他的视线扫过整整两页密密麻麻的“Edgar”。他想起他曾经很蠢地把她第一次写给他的纸条,那张写着她名字的纸条收藏在他最喜欢的乐谱里当书签。
他把他的围巾摘下来。
“你也该在别人面前表现一下你的残暴了。”
他没好气地说。
围巾不再答话。无论他用什么语言挑衅这条脾气不好的围巾,它也不理不睬地静静躺在他手里。
“喂!该死的家伙…”
他忿忿地说。
她忽然提出想试试这条围巾。他一愣,然后替她围上。她感到很轻、很暖,灰蓝条的围巾温顺地趴在她肩头,像毛茸茸的狐狸尾巴。
他们相视一笑,福至心灵地想到:原来他们的怪物早就离开——或者说,本来就不存在。
他伸出手,而她自然而然地和他十指相扣。他们不约而同地想:谢谢你愿意相信我。
怪物究竟存不存在?
接上条,【欧利蒂丝庄园日常】表情包补充8图
————————————————————
某人终于想起有事没干了
《我要养宠物》
正文:
在这祥和而美好的一天,让我们看看今天种花家发生了什么吧。
话说夏闲来无事刨地的时候刨出了些好宝贝,大概就是些发光的石头,虽然没什么用,但夏依旧把他们当个宝贝一样。
西周:那是啥?
夏:那是女娲补天留下的石头。
清:那不是贾宝玉吗?
明:就你看过红楼梦,欸等等,你不是说红楼梦不是禁书吗?
清:呃……那个……
夏(完全没有注意到两人):带回去好好研究研究。
民:怎么还信这些东西呢?
商:你那是对神明的不敬,我说对吧,夏?
夏(完全没在听):洛书?
西周(吃薯片):他又......
西周(吃薯片):他又在干嘛?
商:可能在怀念当年治水吧……
明:感觉不太像啊……
接下来,五人看着夏拿了一个看起来挺贵的绳给石头栓了起来。
夏: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新宠物。
(五人当场中国石化)
商(强颜欢笑):那……哥,它叫什么名字啊?
夏:不要用这个“它”,用这个“他”。
商:啥?哪个ta?
夏:就是这个“他”。
商: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哪个他?
夏:就是这个他。
商:……
(商当场中国石化)
西周:那他叫什么名字啊?
夏:想当年治水时有一神龟带来一本洛书,再联想到这块石头是女娲补天时剩下,再联想到治水后建立夏朝才让平民都有所依靠的生活,所以就叫……
西周:洛天依?这名字好……
夏:不,叫小石头。
清:请问这个名字和那些事情有什么联系吗?
夏:没有啊。
清:那为什么要……
夏:就是嘴欠。
(五人再次中国石化)
夏:走吧,小石头,我们去看看鼎。
(这是一个高级的转场)
唐:你这扇子是纯手工制作的吧?
北宋:说的好像我有流水线工程一样。
唐:开个玩笑嘛,别这样。
北宋:别,你太看得起我了。
唐:怎么还阴阳怪气呢?欸,武周,你看北宋……
武周:我现在养熊猫了,不想跟没有熊猫的人说话。
唐:我……我养了一块石头!
武周:怎么会有人把石头当宠物呢?
北宋:听说夏养了一块石头。
武周:不愧是夏,竟然会养这么有品位的石头。
唐:……
武周:话说北宋养了什么宠物呢?
北宋:呃……我养了一个……
唐:你为什么跟他说话不跟我说话?
武周:我还以为你不会把自己和他一样相提并论呢,看来是我高估你了……
唐:****
武周:不知道熊猫吃不吃鲤鱼?
唐:你……想干嘛……
北宋:感觉好像被……算了,我养了条鲸鱼。
武周:金鱼啊,很可爱的小东西。
北宋:是挺可爱的,就是吃的有点多。
武周:金鱼的话,吃再多也吃不了多少吧。
北宋:确实。
南宋:他们好像说的不是一个物种……
蒙古(突然出现):养金鱼?你们也太没品了!
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南宋选择直接躲到北宋身后,但可能是吃错药,又说了一句:那有品的蒙古养什么东西呢?
大概是南宋觉得有点不太合适,又把嘴捂住。
蒙古:元!
说着,还一把把元的脑袋往下拍了拍。
元(强忍怒气):爸!
蒙古:把青铜练成废铁的不孝子,能这样被你爹称呼是你的荣幸!
元:呵呵。
(一只明高调路过)
元(发现目标):你看明,出现是因为农民起义,挂了还是因为农民起义,这种长不了记性的朝代,你怎么不说他呢?
(明:你什么意思啊?)
蒙古:我又不是他爹。
清:那你们就没我厉害了吧?我养的东西你们都养不了。
武周:你养的啥?
清:列强。
明:确实。
民(轻轻的,安静的,站在清的后背):这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吗?
清:艹……
(这依然是一个高级的转场)
西汉:看弟弟,这是我新养的马!
东汉:你也就会养马了。
西汉:你懂什么?养点宠物可以让你心情愉悦,所以弟弟,你有什么想养的吗?
东汉:我想养xin
西汉:养心?那玩意还需要养?
东汉:对呀,不然他会反抗。
西汉:咱俩说的是一个东西吧……
东汉:可能吧
西汉:你这么讨厌他?
东汉:不啊,没有他,我也当不了皇帝。
西汉:怎么感觉背后发凉呢?不行,我要去抓个匈奴。
(转场说他想要个名字)
秦:欸,最近很有点无聊啊……
Day1
“安迷修!谁让你下来的!”雷狮一把扛起在客厅倒水喝的安迷修,一巴掌拍在安迷修屁股上。
“哇啊!雷狮!在下就是倒个水而已,再说,在下是个男人,这点小伤根本……”安迷修捶着雷狮的背,让他放自己下来。
“只要有我在,你脚好之前,再让我发现你站在地上,我就……”雷狮顿了顿,又给安迷修屁股上拍拍来了几下。
“呜,别......
“呜,别,别拍屁股了!丢死人了!”安迷修捂着通红的脸,趴在雷狮背上。
“那就听我的,有事叫我,我来就行!”雷狮托着安迷修屁股,扶着他的背,温柔的看着安迷修。
“好,好()”安迷修扶着雷狮的脖子,低着羞红的小脸。
“噗”雷狮
[这小家伙真太可爱了,这小脸红的,啧。话说,小家伙屁股手感真不戳。]雷狮托着安迷修的手又自觉的捏了捏。
“!”安迷修惊的呆毛都竖起来了。挣扎着不让雷狮抱了。两个人就这样打闹着,完全忽略了,门口的3个人。
[不愧是大哥]卡米尔
[……]帕洛斯
[真的好像他,这味道……]佩利
Day2
“安哥!我们来看你了!”金带着小队几人一起来看望安迷修。却看到鸡飞狗跳的一幕:
“雷狮!你个王八蛋!”安迷修生气的把枕头扔雷狮脸上。
“哎呦,火气不要这么大嘛,这不挺好看的吗?”雷狮接住枕头,还贱兮兮的笑着说。
“扎小辫子就算了!为什么给在下涂口红!”感觉安迷修气的要喷火。
“额……安哥?”站在门口看戏的金等人略显尴尬。
“嗯?”安迷修听见有人叫他,偏转过头去。
“!”金,格瑞几人看定后,立马红了耳朵。安迷修本来就长得眉清目秀,皙白水嫩的皮肤,又加上那一抹红,简直让女生看了都自叹不如(*)=。
“啊,是你们啊。啊哈哈,抱歉让你们见丑了。”安迷修见是格瑞他们来了,赶紧上去迎。
“楞在门口干嘛?还不进去?”凯莉在门口等烦了,把前面的人用力往前一推。
谁能想到金往旁边走了一步,凯莉没推到他重心不稳向前扑去,推到了格瑞,格瑞又刚抬脚,一个不稳向前摔去。恰好金扶住了凯莉,却没来得及扶格瑞。格瑞整个人往前倒,本来能稳住,结果安迷修已经走到他面前了,一脸撞进安迷修胸里,重击和脚伤使安迷修重心不稳向后仰去,最后……
“什……”凯莉
“额?!凯莉小心!”金
“唔!”格瑞
“唔啊!”安迷修
“扑咚!”
“嘶…”格瑞用胳膊撑住了地。
“嘶啊…”安迷修吃痛的起身,一抬头,嘴又和格瑞撞到了一起,两人短暂的愣了一下,安迷修赶紧捂着嘴吃痛的踢踏这那支好的脚。
“你们在干什么!(▼ヘ▼#)”雷狮
“!”格瑞迅速往旁边一躲,躲开了雷狮漏电的手。
“啧……”雷狮把安迷修搂进怀里,抱了起来。一脸黑的看了看格瑞。
“哎呦,痛死在下了。”安迷修舔了舔冒血的嘴唇。
“大哥!”卡米尔走到雷狮身边。
“没事。”雷狮抱着安迷修转身。
“呦,这么热闹啊。”嘉德罗斯不知什么时候站在门外。
“你们这群渣渣围在本王的王妃这儿做什么?”嘉德罗斯
“嘉嘉!好好说话!”安迷修很无奈,不知何时起,嘉德罗斯突然开始叫他王妃。
“在下一男的怎么会是王妃?”安迷修。
“胡说,你个鶸,小家伙是我未来海盗夫人。”雷狮蹭着安迷修的脸。
“你要点脸行吗('-')ノ)`-')?还有在下是男的啊!”安迷修快要疯了。
(╯‵□′)╯︵┴─┴
“安迷修是我的。”格瑞擦了擦嘴角的血,站起身,黑着脸看着雷狮。
“安哥是我的!”金
“怎么你们俩也?!”安迷修
[心好累啊〕安迷修无助的看向凯莉,凯莉对安迷修笑了笑塞了个棒棒糖给安迷修。
“哎呀呀,想不到堂堂大赛前三在这抢同一个人~你们的事本小姐不管,但是你们没看见安迷修很为难吗?还有这事安迷修家,你们到底是来干嘛的?!”凯莉发话打破了僵局。
“抱歉。”格瑞还算冷静,其余几人也都冷静下来。雷狮把安迷修抱到沙发上,其他人也都跟了进来。
“安哥,对不起……”金抱着安迷修的腰撒着娇。
“小鬼,道歉就道歉,别贴这么近。”雷狮在一旁怨气冲天,恶狠狠的盯着金。
“没事没事,雷狮你这么凶干嘛?”安迷修摸了摸金的头,不满>_<的冲雷狮凶道。
“我……哼啧”雷狮很不高兴的双手抱胸。
“嘉德罗斯大人。”祖玛提醒嘉德罗斯此行的目的。
“哦哦,差点忘了正事儿。雷德。”嘉德罗斯伸手,雷德把一个包裹拿了出来。
“给你的。”嘉德罗斯递给安迷修。
“这是……”安迷修接过包裹,疑惑的打开。里面是一捆龙舌草。
“哎呀呀,不愧是大赛第一呢,这么大的手笔,花了不少积分吧。”凯莉一眼认出这东西的。
“瞎说!这可是我们嘉德罗斯大人辛辛苦苦去血龙谷采来的!嘉德罗斯大人还……”雷德的嘴被嘉德罗斯塞上了蛋糕。
“唔唔。”雷德
“吃你的。”嘉德罗斯
“想不到你还会为一个人这么费心,这龙舌草的汁液可以快速愈合伤口,修复筋脉,是好东西。嗯~还很新鲜,刚摘的吧。”凯莉拿起一颗看了看。便转身去厨房拿碗。
“血龙谷……在下想起来了,那里很危险的!嘉嘉过来!让在下看看!”安迷修有一次误闯那里差点就出不来了,多亏了凝晶和流焱。
“哎呀,本王没事!话说,安迷修你的脚好点没,草药用点吧,那样好的快。”嘉德罗斯挠了挠头,扯开话题。
“在下早好的差不多了,都结痂了。都是雷狮拦着在下,在下已经好几天没有出门刷怪了!”安迷修一鼓嘴,气愤的看着雷狮。
“不是有我养着你吗?”雷狮
“弄好了,脚拿来。”凯莉榨好了龙舌草汁端出来,抬起安迷修的脚准备上药。
“这,这这怎么行,在下自己可以的。怎么能让女孩子做这种事!”安迷修抽回脚。
“我……”雷狮刚想拿药,手却停在了半空中。
“我来吧。”格瑞接过药碗,抬起安迷修的脚,开始给他上药。
“啊哈哈,谢谢格瑞了。其实在下自己可以的。”安迷修
“嘴上也涂点吧。”格瑞把脚上的药抹好,给安迷修嘴上的伤口也涂了点。格瑞的手触在安迷修的唇上,顿了顿,又继续涂。
[他的嘴好软,还甜甜的。]格瑞回想了一下刚刚撞上他嘴时的感觉,不禁咽了咽口水。
“好了。”格瑞赶紧拿着药放回厨房,脸已经红了大半,冷静下来后才走出来。
“怎么有股血味儿。”安迷修舔了一下嘴。
“龙舌草是生长在浸了龙血的土地上的,有血味应该是这个原因,它的数量极少,而且……看这数量,你应该是把整个血龙谷的草都拔光了吧~”凯莉
“辛苦嘉嘉了,等我今天晚上给你做汉堡吃。”安迷修想了想,看向嘉德罗斯。
“既然大家都来了,今晚在在下家边上的山坳上野餐怎么样,我们去准备一下食材”安迷修突然有了一个好点子。
“雷狮”安迷修可怜巴巴的看着雷狮。
“行吧,只许这一次。”雷狮
“太好了,走吧。”安迷修迫不及待的想出去了。
“等一下,星月刃!”凯莉唤出星月刃。
“你脚不方便,坐上来吧。”凯莉第一次让别人坐她的星月刃。
“不用啦,在下已经可以正常走路了。”安迷修虽然说着,但还是被雷狮抱了上去。
“她说的没错,或者你可以在家等着。”雷狮笑着朝安迷修挑了挑眉。
“我坐。”安迷修立马坐好。
〖小殿下!那个草!〗紫陌在安迷修的空间里传音出来,他被这草药的味道吸引了。
〖怎么了〗安迷修
〖这是好东西啊,可以帮我修炼!〗紫陌
〖噗,这是嘉嘉送我的。晚上回来给你用,这么多在下自己也用不完。〗安迷修明显感觉到紫陌高兴的在空间里打了一个滚。
〖对了,这几天你跟着嘉嘉吧,血龙谷在下去过,那里有些龙报复心强,你不跟它等价交换,它不会放过嘉嘉的,按嘉嘉的性子,肯定不会这么做,这几天它们肯定会来找嘉嘉的麻烦。所以这几天拜托你保护好它。〗安迷修
〖没问题,小殿下。〗紫陌
DayNight
“在,再来……我,我还可以……”金被雷狮骗喝了酒,结果一杯倒。
“噗哈哈哈,鶸就是鶸,这,这就不行了”雷狮也醉的一塌糊涂。
“你,你个……”金不行了,直接栽地上睡了过去。
其余人在一旁吃着烧烤,聊着天。嘉德罗斯却一个人在灌木丛的另一边,不知在干嘛。
“嘶……”嘉德罗斯拖掉了上衣,背后一道清晰可见的伤口显露出来。
“窸窸窣窣”
“谁!”嘉德罗斯唤出神通棍指向那蠕动的灌木丛。
“嘉嘉,是我。”安迷修已经看到了嘉德罗斯背上的伤口。
“你,你来干什么。”嘉德罗斯赶紧转过身去,想穿上衣服,却被安迷修拦住了。
“我看看!”安迷修抓住嘉德罗斯的手,一脸严肃的说。
“本王可没那么柔弱……嘶,啊!”嘉德罗斯
“现在知道疼了”安迷修把自己的药膏抹在嘉德罗斯的伤口上。
“哼……”嘉德罗斯没有说话。
“紫陌,出来吧。”安迷修
“小殿下。”紫陌从空间里跳了出来。
“这几天麻烦嘉嘉帮在下照看一下它可以吗。”安迷修抱着紫陌,面对着嘉嘉。
“可,可以。”嘉德罗斯
[靠,这个渣渣怎么看都可爱=]嘉德罗斯捂着嘴,红了脸。
“走吧,去吃烧烤。”安迷修起身,牵着嘉德罗斯的手回去。
而那边已经是一片狼藉,喝醉的雷狮想起格瑞亲到安迷修的嘴还摸了,直接抄家伙和格瑞干了一架。
“雷!狮!——”安迷修怒吼道开始了他每天的批判。
写点刀子开开胃,私设避雷!!不喜勿喷
「兄长,你在干什么呢?」早上,年幼的德三醒的特别早。他扯着嗓子问早安,把自己充满阳光的声音传播到房子的每个角落。
「这是什么啊?」看着魏玛手里的包裹,德三好奇的问道。
「送给你的礼物啊。」
「哥,我都多大了,早就不玩这些了。」德三孩子气的嘟起脸,冲魏玛说道。
「你是长大了,但是你在我心中,永远都是那个长不大的孩子。」魏玛把德三拢到怀里,亲昵的摸了摸德三的脑袋。「生日快乐,德三!让我给你照张相吧。」
沉重的老式相机搬了出来,咔哒一声按下快门,相片里,便留下了德三可爱的笑容。
「行啦。德三,到街上玩...
「行啦。德三,到街上玩玩吧。」
德三抱着小熊轻快地走了出去。
街上人们都各忙各的,一个个瘦弱的孩子躲在阴暗的角落,他似乎还听到有个人愤怒地大喊:“你知道一个面包多少钱吗?五十万马克!”他看了看手里还温温热的面包,又看了看路边饥饿的孩子,把手伸了过去。
「给你们。拿着吧。」这一举动把乞讨的孩子吓了一跳,连忙摆摆手:“不行,意识体少爷,我…”那孩子低下了头。「拿着。」德三用一种命令的语气说话,「不要违背意识体少爷的命令。」那孩子胆怯的看了德三一眼,颤抖地接过那宝贵的食物。
德三看着他,脸上又重新扬起阳光的笑容,「不用谢我,要开心哦!」
德三蹦蹦跳跳的走开了。
几个大人在他背后议论:“这孩子,有当领导的料。”
时光飞逝,几年就这样过去了。
魏玛仍像之前那样在工作台前工作。
「哐——」门被踢开。门外站着德三。他已经长大了许多,但今天,他的脸上没有平日里可爱的笑容,却是一种成年人的严肃。
「早安,德三。」魏玛没有抬头,他知道德三的脾气。可是没有人回答。
魏玛抬头看了看德三,不禁吓了一跳。这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到德三——那双原本单纯的蓝眼睛变成的恶魔的血红色,在清晨的阳光下显得闪闪发光,充满了疯狂。
这是他第一次对自己的弟弟感到害怕。
他站起来,像德三走去。「德三…?你是生了什么病吗?是不舒服吗?有什么事和哥哥说啊…?」德三站着没动。「来,过来,我亲爱的弟弟。」
德三僵硬的移动双腿,来到了魏玛面前。
「兄长,我有一件事想告诉你。」德三冰冷的语气让魏玛心中产生了强烈的不安感,可他还是强装镇定,「来,告诉我吧。」
德三凑近了魏玛,盯着那对蓝灰色的眼睛。
突然,右手忽然从衣服中掏出,手里握着一把铮亮的十字军匕首!它带着呼呼的风声,向面前的人刺去。魏玛惊恐的看着自己的弟弟和一切所作所为,他从未料到自己的弟弟,那个自己最疼爱的弟弟,终结了自己。他犹如一个木桩似的倒在了地板上,倒在了自己的血泊之中。
德三手持匕首,望着哥哥一点点化作金色的碎片,消失在自己眼前。
「你该下位了,兄长。」
他走向魏玛的办公桌。桌上摆着一个相框。里面嵌着一张发黄的照片。是那个美好的早晨,他抱着哥哥亲手送他的玩具熊,笑的像个小太阳。
「对不起……」
德三抱着那张照片,泪水模糊了双眼。他跪在地上,号啕大哭。
那是恶魔的忏悔么?
多年以后,他也死了。
他走在天堂路上。
人们纷纷向他投来嫌恶的目光。他不知道是为什么。德三向身后看去,一对黑翅膀,一对布满伤疤的黑色翅膀,象征邪恶的翅膀。
“瞧瞧!伙计!那不是拿催吗?”
“哟!还真是!”
“你们说,他是怎么上来的?”
“听说他特别残暴!”
“啊!!快,离他远点。”
魏玛在家里看着书。忽然,窗外的吵闹声变得更大了。「怎么会有人议论拿催呢?」他心里纳闷。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他打开门。
门外,是那个熟悉的身影。
「德三…?」
他似乎长大了许多,也长高了不少。只是泪水止不住的流下。
他扑进了魏玛怀里,像当年一样。
魏玛温柔的抚摸着他的脑袋,身后的雪白的翅膀拢住了面前这失声痛哭之人。
「哥…你怪我吗…」
魏玛一愣。
「当然不会啦。我知道我亲爱的弟弟做任何事都有自己的道理,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放手去干,才知道自己是对还是错。」
……
「对不起…哥…请……原谅我…好不好…」
「当然了,我亲爱的小太阳…不管怎样,我们又重新在一起了。」
「哥…我爱你…」
「我也是,亲爱的弟弟。」
是个小漫画只有4页结局自行脑补(诶嘿)
前期回顾
[图片]
关于六年段举办的阅读班(每个班十个,老师选的,六年段三个班我在一班)已经因为暴雨那些停止了三周居然没取消
哦莫哦莫,本篇属于两篇合一,所以可以应付五六天。
……………………………………………………………
早上五点。
清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努力睁开眼睛适应阳光。
……几点了?噢五点了,嗯,这次睡的真沉。
清挪了挪位置靠近了些明后接着睡。
睡得真香
六点半。
明打了个哈欠,...
明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慢慢起身不惊扰到身旁的人儿。
但奈何动静再小清也还是被吵醒了,清缓缓睁开眼盯着天花板发呆。
过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慢吞吞扒拉了下床头柜上唐偷偷给祂留的零食。
明只感觉眼角抽了抽,还没好呢就要吃零食!
虽然我之前感冒住院七天也照样吃着姑父买给我的零食…可惜的是没吃几包就出院了那一大袋零食还在医院呜呜呜
“…想吃等明天再吃,今天别吃零食。饿了吗?”
“…噢”
“那我去医院食堂给你拿餐…”
清在内心默默流泪,不成功就算了手还差点废了……
当明端着饭盒进来看到的情景就是清乖乖坐在床上等待着祂。
…祂什么时候那么乖了?之前小时候不还揍了海英吗?
明默默放下饭盒,看着清一口一口吃着饭。
“…你不吃早饭吗?”清瞅了眼坐在椅子上没动的明,好心问道。
“不用了我自己准备了。”明笑眯眯的拿出外卖,里面是清爱吃的茄子拌饭。
阵阵香味往清的鼻子里钻,清只感觉泪水不争气的从嘴角留下……
清拿纸擦了擦嘴角,幽怨地看着明边吃边‘无意’向自己凑近,香味香的清感觉嘴里的瘦肉粥一点味道也没有了…
明面上如常心里确实一直在笑。
哈哈哈哈这下子你也不好受了哈哈哈哈!
…绝对是祂故意的!!!!!
清愤愤地想着,狠狠咬了口瘦肉粥里的肉。
嗯…这瘦肉粥不仅有那么多肉还那么大一片,真不错,比小时候去的那家店好多了,什么肉也没有比白粥还白粥!十七块咸菜都不给。
想着想着清的注意力完全转移了,把明故意诱惑还不给吃的事抛到脑后去了。
明吃完把垃圾放进垃圾桶,撑着下巴看着清心不在焉吃着饭。
好嘛,这肯定是又在胡思乱想了。明心里暗自发笑。
吃完饭后清躺在床上双眼无神的盯着天花板。
啊啊啊…好无聊……刚来第一天就住院…想出去买吃的……我的冰糖葫芦香肠奶茶……我还没吃过呢!
明百般无聊的坐在椅子上拿着手机回复消息。
秦:昨天怎么没回来?
明:啊?唐没跟您说吗?
秦:祂回来就拉着宋去房间对诗了。所以怎么没回来?
明:……
明:昨天上来了个新的意识体,我们家的。
秦:房间安排在哪?
明:二楼倒数第二间。不知道的可以回去看第一章
秦:那个你旁边的屋子
明:嗯。
秦:所以你昨天怎么没回来?跟祂有什么关系?
明:…别提了,祂不知道怎么回事躺在血海里,现在正在住院,我陪着祂。[幽怨表情包.jpg]
秦:……[沉默]
明拿着手机调整了下角度给正在发呆想着什么时候可以出去买吃的的清偷拍了张照片给秦发了过去。
明:[图片×1]
明:喏。
秦:…祂叫什么?
明:你们不知道吗?
秦:…不知。
明:噢也是,祂在年长一辈里也没啥存在感。
秦:回答问题。
明:好的,祂叫清。
秦:哦,祂没有手机吗?
明:……[沉默.jpg]
秦:
明:…我忘记给祂买了[无语.jpg]
秦:……
明:咳…我先去给祂买手机了,再见。
秦:行。
明把手机放进口袋,“我出去一趟很快回来。”
清懒洋洋的翻了个身对着明,“噢好。”
明来到一家手机店。
前台的看见祂,恭敬地问,“您好,请问您要买哪一款呢?”
明看了看那一大堆手机,沉吟片刻说,“把你们最新最好的手机拿来。”
前台眼睛一亮,这可是个大单子啊!立刻从柜台里拿出那款手机,“这便是我店最新最好的手机了,标价6173元。”
明打开扫一扫把钱拨了过去,“发过去了。”
“好的!这边赠送您一个黑色手机壳与红色流苏。请您拿好!”前台规规矩矩把手机和手机壳,流苏拿给明。
明点点头接过,出了手机店随时拦了辆出租车回到医院病房。
“咔吱…”
清扭头看向门口站着的明,“回来了?”
清起身坐着拿着手机,“好。”
“注册了,你扫我的”
“加好了。”
明动了动手指把清拉入家族群。
清刚刚写好主页留言③就发现自己被拉入群中。
清点开明的聊天框。
。:
明:我把你拉进家族群了
。:噢。
【家族群】
“。”被“明”拉入群聊
唐:
宋:
明:
唐:这是…?
明:哦,清@。
宋:啊…嗯
。:【回复“明”:噢,清@清】
明:没什么。
。:哦。
明看了看群里每个人统一的自己的照片正面,有些证件照的样子,再看了看清的头像,内心狂笑不止。
。:啊?怎么了?
唐:啊没什么…
宋:不对啊!清你不是还在住院吗?
。:……[沉默]
。:我说我出院了你们信吗?[诚恳]
明:……[无语]
唐:@元@汉出来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在线。
元:……
元:@。这是
唐:……感情你一次都不看上面的消息是吧?!祂是清,新上来的。
元:哦,那怎么没见到祂
唐:啊那是因为……
。:@唐@唐@唐闭嘴!!!!!
明:呦呵,满洲鞑子急了?
。:…来,你过来。
明:干嘛,过来了
过了两分钟
。:[微笑]
元:怎么了?
。:哦没什么。
明:[照片:手臂上被掐的青青红红×1]
明:呵呵…不是你怎么还习惯性掐人!
。:哦,方便简洁不然我就直接开打
明:[委屈.jpg]
唐:6
元:所以为什么没在家看见清?
唐:看见二楼倒数第二间明旁边得房间了吗?那就是清的房间。
元:所以这和没在家里看见清有什么关系吗?
唐:噢我们进去时清躺在血海里现在正在住院呢
。:…唐哥!!!!!!
唐:啊哈哈…溜了溜了,再见各位!
元:……[震惊.jpg]
汉:【回复“唐”:@元@汉出来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在线】……有没有可能,我刚刚去泡茶了?
唐:…哎呀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汉:哦,我先看下你们前面发的消息。
唐:终于有个人看前面我们发的消息了!![流泪感动.jpg]
汉:看完了。
唐:!这么快[震惊.jpg]
汉:所以@。是清那个家里最小没有什么存在感的
唐:…啊这,好吧确实。[诚实.jpg]
。:@明给我出来!
明:啊哈哈…怎,怎么了?
。:我现在可以吃冰淇淋了吧?[盯]
明:…不能[诚恳]
。:…不管。你不给我买就逃出医院自己去买,反正你现在还在外面。
明:……那就一口。
。:行叭
唐:哎呦~[戏谑的小眼神.jpg]
唐:[你惨了你坠入爱河了.jpg]
明:……[无语.jpg]
。:怎么了?@明这个“你惨了你坠入爱河了”是什么意思?
唐:[震惊.jpg]居然还有比秦还不懂这些的!
。:啊?秦哥怎么突然提到秦哥了?
明:没什么你先去休息吧等会我再去买冰淇淋给你。
。:噢好。
过了一会,那里显示了通过。
海英:你是?
。:哦?你猜,和你死前关系较深的人。[喝茶.jpg]
海英:……秦家的?
。:[微笑]你猜。
海英:……[沉默]
海英:…清
。:你猜。[笑]
海英:……清,我确定。
。:嗯,确定了?
海英:……确定。
。:答对了[微笑]
海英:……你怎么下来了?
。:不知,在房间中刚起便来了。我不曾知晓天下之事。
海英:……所以之前接待我的“意识体”不是你![震惊]
。:有这事么?应该是那些傻子装的罢了,不过你居然也还真信了啊…
海英:……
清把手机放在床头柜上面闭目休息。
“咔吱---”
一道身影进来。
………………………………………………………………
②清的手机密码:141614乱敲的
③刚刚写好主页留言:我以为别人尊重我,是因为我很优秀。后来才明白,别人尊重我,是因为别人很优秀。
--鲁迅
加上注释字数:3.3k+
不加注释字数:3.1k+
过了许多天安迷修终于逃了出来,但是他发现自己经常呕吐,恶心,去了医院才发现自己怀孕了,是雷狮的,他准备去打胎,他刚到门口就停住了,他想把这个孩子留下来,于是,安迷修找到了赞德,赞德看到安迷修,眼神里露出了一丝不可思议的样子
“小……安?你……怎么……”
“师兄,我回来了”
“真的是你,你去哪了?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
安迷修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将了个遍,赞德此刻十分愤怒
“雷狮,你这个王八蛋,竟然把小安弄成这样。走,小安,师兄带你去揍他!”
“我……怀孕了”
安迷...
安迷修十分淡定,而赞德已经气到冒烟
“什么!?你都怀孕了”
“师兄,我想留下这个孩子,你不要去找雷狮了,我不想看见他”
“小安啊,师兄一定会为你报仇的”
几年后,安迷修带着孩子去公园玩
“雷逸,慢点跑”
“妈妈,你快点”
突然,雷逸撞到了一个人,雷逸马上就和他道歉
“对不起,叔叔,我不是故意的”
没想到,这个人正是雷狮,雷狮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蹲下来,温柔地摸摸雷逸的头
“小朋友没关系,你家长呢?”
“我妈妈在那里”/指向在远处看着的安迷修
安迷修走了过来,抚摸着雷逸的头
“雷逸,以后不要跑的这么快,小心点”
“知道了妈妈!”
“安迷修”
熟悉的声音回响在安迷修的脑海里,他抬头一看,是雷狮,安迷修正想带着雷逸回去,就被雷狮拦了下来,安迷修安抚雷逸说
“雷逸,你先在这里玩,妈妈和叔叔说几句话就来”
“嗯!”
说完,雷逸便跑到旁边玩去了
“安迷修,我……知道错了,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我们不可能了”
安迷修的话像刀一样刺在雷狮的心里,这时赞德来了
“小安,该回去了,雷狮?!”
“师兄,你先去找雷逸吧”
赞德os:雷狮,看我怎么收拾你
雷狮os:安迷修,这么快就有新欢了?
安迷修os:好大的杀气
“明天有空吗,我请你吃饭”
“好”
安迷修带着雷逸走了,雷狮在那里看着安迷修的背影,心里不由自主的难受。
“安迷修,对不起”
————————————————
不喜勿喷,没什么灵感了
ooc致歉
未完待续
“话说格瑞和耀是怎么知道我在这的?”金疑惑的问道,听言的两人默契的闭麦了,开玩笑!要是让金知道他俩为了找他把能调的关系全调了一遍那金会怎么想他们
“金,饿吗?”神近耀将金打横抱起巧妙的转移了话题,“啊!”金被突如其来的公主抱吓的勾住了神近耀的脖子,“那…那个,耀我可以自己走的”金想下去却被神近耀抱的更紧,“金…”闻言的金抬头就对上神近耀那湿湿漉漉的眼睛,泪水在眼里疯狂打转仿佛下一妙就要哭出来了
“耀…耀!耀你别哭呀!耀”金慌忙的双手捧着神近耀的脸说道,“抱!给抱!耀,我好饿,我们快下去吧!”金抚摸着神近耀的脸说道,听言的神近耀乖乖点头抱着金下去了,而在一旁的格瑞...
“耀…耀!耀你别哭呀!耀”金慌忙的双手捧着神近耀的脸说道,“抱!给抱!耀,我好饿,我们快下去吧!”金抚摸着神近耀的脸说道,听言的神近耀乖乖点头抱着金下去了,而在一旁的格瑞看见后脸瞬间黑了,有时候他是真不介意当个法医把这个死嘤嘤怪切成九块!
…………
金看着桌子上的早点嘴角抽畜其中早点包括:小笼包、蒸饺、煎包、煎饺、牛奶、烧麦、皮蛋瘦肉粥(本人很喜欢喝)、灌汤包、三…咳!九文鱼
这些都是两人在金没睡醒前提前给金买好的,“格瑞,耀,其实没必要买这…”金刚说完一半又给卡住了,虽然神近耀带着黑色口罩但金可以感觉到自家发小十分失落,金连忙夹了块九文鱼递到神近耀面前,“不多不多,谢谢格瑞和耀”金说道,神近耀将口罩往下拉将金递来的九文鱼连同筷子顶部一起含在了嘴里顺便用舌尖舔了舔筷子顶部
吃完后,神近耀看着金将一个灌汤包塞入自己嘴里时唇角勾起耳尖绯红,这算是间接接吻了吧?,“唔!好烫好烫”金伸出舌头眼角溢着泪水说道,“笨蛋”格瑞伸出手用大拇指抚摸着金的舌头说道,“可是真的很好吃诶!格瑞你尝尝嘛!”金夹起一个汤包吹凉后递到格瑞嘴边笑着说道
格瑞看了一眼后吃了下去,“怎么样?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吃?!”金闪着星星眼向格瑞询问道,“嗯,好吃”格瑞盯着金回道,眉眼中尽显温柔
“你们也别光看着我呀?你们买这么多我一个人可吃不完,一起吃呀”金笑着跟两位发小说道,“格瑞,你还说我不吃早餐,结果你也没吃多少嘛!姐姐可都告诉我了”金一脸坏笑的盯着格瑞,“耀也是!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整天守在电脑旁吃九文鱼加泡面!”突然被点名的神近耀立刻眨巴着大眼睛一脸无辜的看着金
“不好使!今天必须都吃完!谁也不准剩!”金洋装一脸严肃的盯着面前两个大男人说道,“嗯”两人异口同声的回答
金揉着肚子满意的打了个饱嗝,“吃饱了就回家吧”格瑞站起身说道,“诶?”金有些疑惑的看向格瑞,“不想见秋姐?”格瑞弹了一下金的额头说道,“唔!想见!当然想见!我们快走吧!”金捂着发痛的额头出声
说罢,金拉着格瑞和神近耀就走,“金,慢点”神近耀无奈的说道
到家后金打开门一下子抱住秋喊道“姐姐!”,“哎,金回来啦,在紫堂家玩的怎么样呀?”秋抚摸着金的小脑袋问道,“玩的超好!紫堂的家人好热情啊!”金回道
两人看着金想都不带想,张口就来的谎话也算是习以为常,只是如果让金一直说谎话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呢
“那就好,我今天要出差可能要一年才回来,要好好在家呆着哦”秋说道,“唔…,姐姐…”金泪眼汪汪的看着秋说道,‘天!我弟弟也太可爱了吧!!’秋捂着心脏一脸幸福的说道,“咳咳!姐姐会尽快回来的”秋轻咳两声说道
“麻烦你们帮我照顾金了”秋笑着看向格瑞和神近耀,“嗯”两人一同答到,在得到满意的回答的秋点了点头拿着行李箱就走了
金垂着呆毛像一个弃犬一样耷拉着脸,格瑞揉着金的脑袋安慰道“秋姐说了,她会尽快回来的”,神近耀也在一旁点头,“格瑞说的对!我要等姐姐回来!”金坚定的说道,“我先回酒吧啦!”说完,金便跑走了
“……”两人默契的相互对上视线又默契的移开视线盯着金出去的门,没有再说话只是又去各忙各的
“老师们!早上好!”金笑着跟四人打招呼,“早上好,金”紫堂真笑着回应,“小金,早”赞德喝着酒邪笑着说,“早啊”派厄斯刷着手机说道,“早上好,金”牧天使边冻着冰边说道
“金,过来看看我冻的柯林冰”牧天使用冰夹夹着一块柯林冰说道,“好!”金小跑到牧天使身边看着透明切面整齐的柯林冰眼睛放光毫不吝啬的夸奖道“好厉害!这块柯林冰好漂亮!”
随后金又嘟着小嘴有些难过的说道“为什么我冻的冰一点也不透明呢?”,听言的派厄斯起身走到金身边笑着说“你要是什么都能做好还要我们干什么?当你的品酒小白鼠吗?”说完,派厄斯揉了一把金的脸蛋,“我还挺赞同派厄斯说的话”牧天使放下柯林冰摸了摸金的头
“唔!派厄师老师别如了”金口齿不清的说道,“好好好”派厄斯松开了金笑着露出了自己的鲨鱼牙,“牧老师再摸我就长不高了!”金说道,谁懂啊!家人们!金金我呀,甚至没有一个女孩子高!身边这位更是有一个2米05的大高个,比我高大约三个脑袋!男人的尊严没有了
“呵~,小金本来就长不高啦”赞德在一旁打趣道,“谁说的,格瑞可是告诉我多喝牛奶能长高”金插着腰说道,“就你这身高,喝多少牛奶都没得救”赞德无情拆台就立刻收获紫堂真的一拳
“别欺负金”紫堂真一拳打在赞德后脑勺说道,“嘶~,知道了”赞德捂着后脑勺说道,紫堂真上前刮了刮金的鼻尖说道“金已经很高了,不用再长了”,金不满的嘟了嘟嘴,就知道骗人!
………………
到了晚上,天使酒吧开始营业,金静静的擦着杯子等客人,经过昨晚的经历雷狮他们应该是不敢来了,但今天怎么一个客人也没有?
一阵吵闹声响起,金吓的杯子都差点掉地上,“什么情况?”派厄斯不解的问道,“今天酒吧被人包场了”紫堂真看着手机上的信息说道,“呦~,是哪家贵公子连我们的酒吧都敢包?”赞德翘着腿说道
“是我!”雷狮嘴里叼着烟说道身后跟着的其他三人和自己身边全都是保镖,金目瞪口呆的盯着雷狮,他收回刚刚的话,这雷狮是真勇
“四位客人想喝什么?”牧天使站在金身边问道,“吼?你(牧天使)、你(赞德)、你(派厄斯)还有你(紫堂真),走开,这小鬼留下”雷狮挑着眉指着四人说道
“不好意思客人,学生还小,调酒技术不够熟练,还是让我来吧”牧天使面无表情的说道,“走开,不要让我说第三遍”雷狮皱着眉警告道,“客人…”牧天使还想说什么却被金拦了下来
“没事的老师,你们先去休息吧,我可以的”见金这样,牧天使也不好说什么和其他三人一起离开了
“为什么要拉黑?”卡米尔拉了拉围巾问
道,“哈哈哈…,抱歉这位客人,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金流着冷汗说道
“你们似乎并不是我要在意的人吧?”金双手撑在酒台上盯着面前的四人说到,“确实不是,但我们今天来这是想问,小鬼,有兴趣成为海盗团的经纪人吗?”雷狮笑着说到
“抱歉,没兴趣”金果断回拒,听言的雷狮轻轻挑眉笑了一下“嗤!你很有意思啊,小鬼,多好的机会,你不要?”
“……”这还是第一次能有人把雷狮给怼无语的,“哈哈哈…,你真爱开玩笑,万一里面混了个私生饭怎么办?”帕洛斯笑着打圆场说道
“没想到你竟然这么喜欢钱啊”帕洛斯假笑道,“不会有人不喜欢钱的”金回道
“……”帕洛斯败,“你已经很有钱了,不是吗?”卡米尔说道,“是个人都永远不闲钱多,只闲它太少”金抱臂回道
“跟着我们,钱不比这少”卡米尔回道,听言的金回道“不比这少也就是差不多的意思,我服务你们,要是惹你们不高兴了我可能没钱拿,但要是在这,最多扣我工资,我还有钱拿,我干嘛要冒险去做一个50%能拿到钱的工作而不去做100%可以拿到钱的工作?”
“……”卡米尔败,“喂!小子!你觉得我们是那种人?!”佩利问道,“我们才认识多久?”金反问道,“半天不到吧…”佩利回道,“那不就对了?我干嘛要把信任交给四个连认识不到半天的人?”金回道
“……”佩利败,“小鬼,你这么能说怎么不去参加辩论赛啊?你肯定能赢”雷狮继续说道,“你这么能找茬怎么不去参加《找茬大王》呀?相信我你一定会是冠军”金回怼道
“你…”雷狮刚想怼过去却被帕洛斯拦了下来,“哈哈哈…,刚刚只是玩笑话,别当真,我要一杯抹茶菲士~”帕洛斯笑着说
“一杯海洋之心”雷狮说道,“唉?不是说…唔!”佩利刚想说什么却被帕洛斯一把捂住,“给他一杯璀璨星河就好”帕洛斯笑着说道,“一杯冰葡萄汁”卡米尔说道
“好的!请稍等”金感叹,可算是点单了!
不会吧!是谁距上一次更新?还在上半年!(虚心/目移)
(地名纯属瞎编)
…………………………………………………………………………………
清一向相信自己的第六感,他心中隐约觉得那位绅士身上蒙着一层虚伪感
令人感到有些不适
清揉了揉头发抬眼看着眼前蒙着一层水雾的镜面,过了一会卫生间热气消散水雾慢慢下滑聚集成水滴
清静静地看着,竟不自觉的盯着一滴水珠发呆
兴许是卫生间灯光晃眼,清似乎看到水珠内有一抹深深的祖母绿。
这颜色让他想起某个人…
清有点烦躁发泄似的用手将那滴水珠抹掉
发誓,考虑,只是推脱的借口罢了...
发誓,考虑,只是推脱的借口罢了
不过怎么说他确实帮助了我,该还的会还
但只不过现在…还不到时候
想着就下楼倒杯水建i缓解一下现在的口干舌燥
然后就听见瓷拿着手机与另一个人对话
瓷皱了皱眉:“英吉利?大早上的什么事?”
英国人不急不慢,声音平静“是这样的,法组织我们一起团建旅游你要来吗?”
清有点意外,为了让自己去还真是死缠烂打
“你可以让他们一起来”
“?让他们一去起?没开玩笑吧,我们人很多的”
英好像猜到了瓷的顾虑:“没事,美和法请”
瓷嗤笑一下:“你们资本家有这么好心?”
说不疑惑是假的,毕竟资本家请客倒真让人意外
英没有回话
瓷:“行吧,看在他俩十分罕见的大方份上,我就勉为其难的答应吧”
“后天,先到长安公园集合,记得叫上你那些长辈”说完就迅速挂断了
动作之快,像有什么急事。瓷无心打探也未仔细考量他的最后一句话,转身就走了
本来觉得去不去无所谓的清,听到英说的最后一句话,心中一凉
他感觉这句话是说给自己听的
清左手撑着桌面,右手端起水喝了一口
温热的液体进入口腔的触感让清冷静下来
瓷已经应下了邀约,我只能拒绝出去然后呆在家里
但我需要其他帮手,因为仅凭我一个人的声音是没什么用的,依旧会被迫跟从大部队
嗯,我需要唐他们的帮助
然后凭借着自己死缠烂打的纠缠,才劝动了几个人
但大部分人都只是回头看一眼,并没有拍照留念倒不是因为素质高,而是因为那堆帅哥里有一位看起来非常不好惹,全程黑着脸仿佛全世界都欠了他money似的。
总之感觉不惹不起…万一偷拍被发现,手机估计得当场去世
那个全程黑脸的帅哥真的表示很无语,明明昨天晚上已经说服唐宋明这三个屑货,一起投票不去的,结果这三个小子到了这天临场反水!拿着自己的包袱就奔着门外跑…令清怎样喊他们依旧头也不回
清:……
他们不是自称君子吗?怎么还不信守承诺!
等会儿不给个解释,这事就过不了!
清提着包袱,一把拽过前面乐呵呵的唐,面目核善:“方才是怎么回事?怎么跑的这样快?想干什么啊?”
清的一连三问使唐有些虚心的摸了摸鼻尖:“我说我去进京赶考你信吗?”
清不想慢慢磨了,直接奔主题:“那你昨天答应我的事呢?”
唐立即摆了摆手,然后又扶额:“啊?什么事?我怎么不知道?”边说边往前走,脱离了清手心
清冷着脸:“好好回答,别给我绕弯子”
唐咽了咽口水,一副正经样的说到:“好吧,我道歉。但我这可是为了你好,瓷和我说了这一趟出行得好久呢,我们总不能把你自己一个人丢在家里,是吧…”说着声音越来越小,不知道是因为虚心还是怕自己怪他
但既然已经道歉了自己也不必追究了。毕竟唐说的倒是也有道理,况且来都来了总不能再拐回去吧。
清轻叹口气,慢慢的走到后面跟着
刚到没一会,清一眼就看到了一个穿着浅蓝长衫,非常有气质的法国男人在和他身边的一行人热情地打招呼。
哦,一个法国人。
啧等等……他长的怎么这么像一个熟人?………好像波旁他娃儿啊……
由于眼神不太好清眯着眼仔细一看
好家伙还真是波旁他娃!刚开始怎么没认出来?
哎呦喂!小模样长的跟他爷爷可真像!瞧这小鼻子,小眼睛啧…我得好好记住好回头见面跟他说道说道!
想着清又微侧看了一眼瓷
嗯……还是自家白菜香!
但不能只让自己知道,回去也要和其他人尤其是和波旁说说!我家的娃棒还是你家的娃棒!
想到这清的内心逐渐兴奋了,然后趁着其他人聊天的空,自己则找了个方便的位置偷偷地观察着那位后辈
接着偷偷端详着法的相貌,找找有什么优点与瓷相比、找找有什么缺点与瓷相比
法咽了咽口水,用余光悄悄的看向正在与其他人面笑春风交谈的瓷
嗯,瓷很正常
那到底谁在看着我?左右看看依旧找不到那人是谁
法:我最近可没跟美他们犯浑瞎闹…不至于被人戳脊梁骨吧
…………………………………………
清——老套式家长一枚
清:没偷看光明正大的看
二编
先这样吧,上学走的急
丧尸危机下的原版联和反转联
(根据年大直播时的描述画的,原版联参考年大以前画的阿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