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部门决算(四)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一、基本支出:指为了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了完成特定业务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支出等。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四、培训费:是指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2020年度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38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41.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133.75万元。主要项目有长沙市儿童福利院新建项目4629万元,老人寄养日常支出1730万元,孤儿保障经费813.1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92.85万元,养老机构床位补贴297.58万元,居家养老服务专项1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72.94万元,社会福利358万元,其他临时救助及儿童护理员专项经费等194.8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44.87万元,年初结余和结转0万元,年中追加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44.8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4.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35万元,资本性支出1313.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无
七、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我院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明确,符合单位制定的发展实施规划,清晰、可衡量;单位内控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制定了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配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未超年度预算,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项目开支和大额资金使用经过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决策,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不存在重复申报项目、虚报冒领资金;按要求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及时,绩效自评报告完整,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加强项目监控,提高预算执行力度根据业务发展变化与监控情况,定期评估项目能否如期完成预算计划内容,避免财政资金沉淀。(二)加强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结合单位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探索符合单位工作特点的评价指标体系,做到指标量化,对因绩效指标受客观因素影响无法完成或年中项目的工作内容出现变更,及时修正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
十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通过绩效自评,及时查摆问题,持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手册》,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单位项目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我院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进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