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颜敏丹通讯员陈玺皓金宇婷)近年来,不断升温的宠物热和逐渐扩大的宠物消费市场催生了不少乱象。近日,温岭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购买宠物犬导致的买卖合同纠纷。
今年5月6日,卢某在陈某经营的宠物店花费800元购买了一只宠物犬。回家不到两天,宠物犬就开始拉肚子、流涕。卢某咨询了朋友并悉心照顾宠物犬,可是两天后宠物犬又出现精神萎靡、食欲下降等症状,卢某随即将它送到宠物医院检查、治疗。经诊断,宠物犬被确诊为犬瘟热强阳性、冠状病毒热阳性。在长达1个月的治疗后,6月18日,宠物犬最终因病死亡。
卢某认为陈某出售的宠物犬系病犬,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宠物店退还购买宠物犬的款项、承担宠物犬治疗费用3559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考虑到原告的损失及争议问题,法官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耐心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补偿给原告25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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