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结合国卫暗访评估和省委文明办模拟测评反馈问题以及县联创办暗访发现的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城管系统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不断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不断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做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注重在细微处下功夫、见成效,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通过此次整治活动,达到我县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完善,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良好,人行步道、盲道连续畅通、铺装平整,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各类市场管理科学规范为全面建设经济优化、环境优美、生活优质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延长而不懈奋斗。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延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冯耀伟
副组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冯亮亮
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古崔宏
成员: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队长王东利
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李勇强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队队长董保瑞
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主任刘云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冯亮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局属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及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我局工作任务落实。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6月30日。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提高广大市民的环境卫生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9月30日。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整改销号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各单位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由局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核查达标后,对接县创卫办进行现场核查、销号。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11日—10月31日。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城区环境卫生管护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根据整治内容及要求,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总结”工作机制:
1、周调度制度。由各责任单位每周汇总上报周调度报表,内容主要包括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周调度报表分层审核把关反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研究确定任务完成情况、工作难点等情况,召开“周调度”会议,形成“周会商研判、协调推进、综合调度”的工作机制。
2、月通报制度。实行全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每月一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月汇总分析、通报评比,对存在的问题和考核的任务有针对性地下达工作提示函,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提档进位。
3、季总结制度。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检查、量化考核等方式,形成争先进位的良性循环。
(二)市容市貌整治
存在问题:市容市貌管理不精细,影响观瞻现象较为突出;城区广场内乱摆乱放、随意设点现象严重。
责任人:王东利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市政、环卫、指挥中心
完成时限:7月1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卫生保洁整治
存在问题:卫生保洁不彻底,存在诸多卫生死角。
责任人:李勇强
责任单位:环卫站
配合单位:市政队、执法大队、指挥中心
完成时限:7月25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配合单位:环卫站、指挥中心
完成时限:7月10日前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市政设施整治
存在问题:市政设施不够完善,存在破损现象。
整治要求:1.对城区交通道路、人行通道上存在的路面坑洼、破损地砖等进行全面修缮,加固、更换、归位、补齐道路上设置的井盖、水箅子等,确保设施齐全、有效运行,无安全隐患。2.加强城区路灯维护,确保城区路灯照明率达到100%,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3.加强绿化工作,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强化绿地管理。
责任人:董保瑞
责任单位:市政队
配合单位:执法大队、环卫站、指挥中心
完成时限:8月25日前完成整治
(五)集贸市场整治
存在问题:集贸市场管理不规范,环境卫生脏乱差。
整治要求:1.整治城区农贸市场的管理服务问题,整治市场外部卫生死角、乱堆乱放,尤其是市场内外车辆、三轮、摩托车等随意停放的问题。2.对集贸市场外部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加强整治,统一规范管理。3.增设早夜市,合理规划早夜市摊位,设立早夜市管理制度牌。
(六)建筑工地整治
存在问题:建筑工地管理不到位。
配合单位:市政队
(七)交通秩序整治
存在问题:交通秩序整治不到位,乱停乱放现象严重。
完成时限:7月25日前完成整治并长期坚持
(八)无障碍设施整治
存在问题:人行道、公厕等无障碍设施设置不规范或未设置无障碍设施,部分盲道被占用。
整治要求:1.在城区人行道、公厕设置轮椅通道、扶手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规范。2.对盲道断头、不畅等进行清理整治,清理盲道上的车辆、物品、停车位等,确保盲道畅通、完好。
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重视。单位要把此次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同时要积极动员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配足配强工作人员;要根据职责任务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整治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整改到位。
(四)加强督查,建立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环境卫生提升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交办任务落实不力、措施不实、进度不快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通报批评、责任追究。各单位在抓好整治的同时,按照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工作要求,改变“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恶性循环,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高效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