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0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对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信息作出专门规定。
(中国政府网,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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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
1.左玉迪:《论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在我国立法和司法上的体现——兼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第13条为例》,载《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24年第5期。
2.杨浚泽:《深度伪造儿童色情制品犯罪的规制困境与实践出路》,载《海南大学学报》2024年9月26日。
【摘要】由于现有治理模式存在理念偏差以及法益错位、评价不足导致的规制缺陷,深度伪造儿童色情制品犯罪正面临刑事治理困境。对于深度伪造儿童色情制品的刑法规制应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基本立场,摒弃成人司法惯性思维,将儿童性权利保护作为刑事治理的出发点,通过采用积极预防性刑法观构建解释论上符合儿童利益最大化的规制模式。具体而言,应以儿童关于性的身心健康权为核心对猥亵儿童罪的保护法益进行重塑,通过扩张解释及时回应侵害儿童性权利犯罪的线上化、非接触化趋势,将制作深度伪造儿童色情制品的行为纳入猥亵儿童罪的处罚范围,但猥亵儿童罪的扩张适用须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不能将超越“猥亵”文义的行为解释为猥亵儿童罪的行为类型。
3.姚建龙:《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法益证立与实质认定》,载《清华法学》2024第4期。
4.孙若尘:《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的模式考察及中国方案》,载《东岳论丛》2024年第8期。
【摘要】从科学处遇罪错未成年人的视角出发,保护处分是处遇罪错未成年人的上佳路径之选。域外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可以大致分类为阶梯式处遇模式和场域式处遇模式两大类,二模式之下的保护处分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排布规律、适用标准和处遇特点。我国引入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需要根据我国罪错未成年人处遇法的立法体例和处遇具体措施的现状进行考量,选择契合我国的场域式处遇模式。建构我国具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可以创设以惩罚型保护处分机构为核心的机构性保护处分,引入以社会观护措施为主的社会性保护处分,以及形成皆在发挥半封闭化场所处遇功能的半机构化保护处分。
5.高家璇:《抚养纠纷案件中实现“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的探索》,载《社会科学论坛》202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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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课题
202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学科
门类
项目
名称
类别
申请人
学校
法学
青少年新型毒品滥用风险防控研究
规划基金项目
梅传强
西南政法大学
(教育部官网,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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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会议
“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研讨会”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