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3356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6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2年6月30日,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6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锁旭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关联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017股票简称:日照港编号:临2022-030
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类别:续签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日照港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6月3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集团”)持有日照港财务公司6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日照港财务公司是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日照港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6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60%。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MA3CAX9D1D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振强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三)关联方财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日照港财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428,897.91万元、人民币122,151.57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6,302.31万元、人民币12,188.92万元。
(四)其他说明
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负债、人员等方面独立于上述关联方。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根据日照港财务公司所持《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二)定价原则及交易限额
(三)协议的履行及风险控制
2.财务公司负责保障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如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等情况,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母公司有义务采取增加相应资本金等必要行动,包括负责组织清算等,以保障公司的利益。
4.公司向财务公司提出授信申请,财务公司将视实际情况,基于风险可控的原则,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逐笔审核发放。
(四)协议有效期限及终止
1.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如任何一方违反协议之任何条款(以下简称“违约方”),另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构成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做出补救,则守约方可立即终止协议。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和其他任何法律允许主张的权利。
3.若一方出现可能危及另一方资金安全的事项,应及时向另一方履行告知义务,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4.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在协议终止前已依据协议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
日照港财务公司多年来一直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等金融服务,双方有较好的商业互信和合作基础,较好地满足了公司的金融服务需求。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议了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认为:与日照港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以及重组整合过程中顺利开展和承接业务的需要。日照港财务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关联交易资料齐全,程序合法、有效,能够保证定价公允,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该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五)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六、上网文件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与日照港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草案)。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017股票简称:日照港编号:临2022-031
关于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交易类别:关联方中标本公司工程项目及资产设备采购项目。
●交易金额: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同交易金额为6.07亿元;与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的合同交易金额为2.35亿元;与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合同交易金额为1.26亿元。
●本公告所述交易构成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但尚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交易概述
近期,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港湾”)和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港机公司”)通过中标承建了本公司及子公司日照港股份岚山港务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岚山公司”)工程项目,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青港装备公司”)中标本公司及子公司股份岚山公司资产采购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过去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山东港湾累计发生24项工程招标类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27.02亿元,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港机公司累计发生2项工程招标类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8.17亿元,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青港装备公司尚未发生资产购置类关联交易。
(一)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山东港湾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X1359336XD
法定代表人:王恩世
注册资本:人民币190,821.6万元
3.关联方财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山东港湾资产总额116.03亿元,资产净额23.04亿元。2021年1-12月,山东港湾实现营业收入67.67亿元,净利润3.00亿元。(经审计数据)
(二)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
港机公司是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168371139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尹衍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6,900万元
住所:日照市黄海一路126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港机公司资产总额5.03亿元,资产净额0.50亿元。2021年1-12月,港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3亿元,净利润0.11亿元。(经审计数据)
(三)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青港装备公司是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UD2U3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韩晓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寰路58号甲全幢层1号候工楼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港装备公司资产总额14.70亿元,资产净额0.59亿元。2021年1-12月,青港装备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6亿元,净利润0.03亿元。(经审计数据)
公司在产权、业务、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于上述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名称及金额
(一)本公司与山东港湾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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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与港机公司关联交易
(三)本公司与青港装备公司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散粮储运系统(工艺部分)施工项目
本工程位于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新建18座1万吨筒仓、1200吨/小时的进出仓输送线、装汽车线及配套工程,新增仓容18万吨。
2.日照港石臼港区东煤南移二期翻车机房工程
本工程位于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由一座翻车机房及一条配套的廊道组成。翻车机房建筑物由翻车机房防渗结构、围护结构、翻车机房及廊道主体结构三部分组成,其他工程还包括房建工程、翻车机房上部结构工程以及翻车机房小区内的铁路工程、管网工程和道路堆场工程等。
3.日照港石臼港区东煤南移二期单体工程
本工程由日照港石臼港区东煤南移二期各项单体工程组成,包括供水调节站、水源供水泵站、除尘泵房及变电所、焦炭码头除尘泵站建设以及南作业区码头前沿排水设施改造。
4.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软基处理及场地硬化工程
本工程主要对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西#18-#20泊位及后方储运系统流程化工程进行软基处理及场地硬化工程施工,主要包括浅层地基处理、深层地基处理、简易堆场硬化、港南六路地基处理等工程项目。
5.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排污管道改移工程
本工程主要包含陆上临时管线改移段和海上管道敷设段两部分。
6.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南二突堤货场扩建陆域形成—围堰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本工程总长1314.4米,分为西围堰和南围堰,西围堰为斜坡堤结构,南围堰为重力式沉箱结构。
7.日照港岚山港区自动化改造工程续建工程皮带机项目
本工程为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11号泊位后方堆场装卸工艺系统自动化改造工程续建工程皮带机项目,主要包括皮带机工程、供电照明工程、暖通工程、维修车间工程、控制系统工程及监控系统工程等项目。
8.日照港堆料机、取料机无人自动化及远程控制系统采购项目
本公司向青港装备公司采购日照港石臼港区东煤南移工程、南作业区#14、#15、西#18-#20泊位及后方储运系统流程化工程堆料机、取料机无人化及远程控制系统。
9.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11号泊位后方堆场堆取料设备采购项目
股份岚山公司向青港装备公司采购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11号泊位后方堆场堆取料设备。
五、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依据招标结果确定中标方及合同金额。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助于提升生产效率和行业竞争力。工程类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之必需,有助于完善基础设施,促进可持续发展;购买堆取料机设备及无人化控制系统有助于提高堆场装卸作业效率,进一步提升港口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七、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一)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二)该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该议案所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内容真实,决策程序合法,有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五)上述关联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合同签署情况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与山东港湾及港机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施工合同。后续,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青港装备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购置合同。
九、上网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十、备查文件目录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关于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取得、查阅了财务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度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即“三会一层”)相互制衡、各负其责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以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的形式审议批准财务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积极把握财务公司重要决策事项,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经营层职责清晰,按照董事会决策的目标与方向,具体负责生产经营的执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经营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财务公司内设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资金结算部、信贷业务部、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和信息科技部七个职能部门,分别对综合事务、财务核算、资金结算业务、信贷业务、风险管控、内部审计以及信息科技事务进行管理,组织架构完备,“三会一层”及各委员会分工明确。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风险管理事项进行审议,定期对整体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明确各自的风险管理职责。公司在经营层设立信货审查委员会,管理层承担经营层面风险管理的领导责任。财务公司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在财务公司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每日营业终了,财务公司资金结算部、计划财务部进行核对账务,确保成员单位收付款无误。财务公司计划财务部及时记账,保证入账及时、准确。为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及个人名章交于计划财务部不同人员分管。
2.信贷业务
为规范授信业务,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财务公司制定了《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综合授信管理办法》,对授信的种类、期限、条件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主要流程如下:
(1)客户申请授信,应当向财务公司信贷业务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授信的业务种类、金额、用途、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
(3)授信方案拟定前应先对客户进行财务公司内部信用等级评定。
(4)信贷业务部客户经理应认真分析评估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情况、上下游企业往来关系、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及客户的存量融资及担保情况,结合前期授信融资使用情况(如有)和实际融资需求,审慎测算客户的偿债能力,拟定授信方案。
(5)信贷业务部客户经理拟定授信方案,按授信审批流程依次经风险管理部审查、信贷审查委员会和总经理审批。授信方案审批通过后,由风险管理部负责拟定并出具授信批复,信贷业务部按照批复内容执行。
(6)授信额度使用应根据客户申请和业务需求,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按照相应的审批和业务办理程序单笔单用,并相应扣减对应的授信额度。
(7)对客户授信总量建立年审机制,以重新评估是否继续对该客户提供授信以及授信额度是否合理。
(9)对贴现业务,财务公司制定了《商业票据贴现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流程》等制度,为业务执行提供了可依据的规范,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执行,有力的降低了贴现业务风险。
3.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稽核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确保审计体系独立垂直,能够对财务公司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等各方面进行审计。在年度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审计计划,包括业务执行情况、薪酬管理情况、风险合规管理情况等审计项目,能够及时、准确的向监管部门传递内外部审计的情况。
4.信息系统控制
(三)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控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内部控制的目标。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制度和流程,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存放同业9.53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74亿元;2021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亿元,实现经营利润1.62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22亿元。财务公司不断与合作银行密切配合、增强互信,不断提高银行授信额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428,897.91万元、人民币122,151.57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6,302.31万元、人民币12,188.92万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监管指标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资本充足率32.88%。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拆入资金余额为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3.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70%:公司未开展投资业务。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公司担保比例为13.24%,担保余额不高于资本总额。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1.03%,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低于20%。
四、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我们做出如下评估结论(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计算机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诈骗、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因违法违规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整顿;
(五)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不含重组整合事项);
(六)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证券代码:600017股票简称:日照港编号:临2022-028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6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拟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2022年6月30日,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牟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31)。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2年7月21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第1、4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安排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32)。
证券代码:600017股票简称:日照港编号:临2022-032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7月21日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上述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第2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项议案、第2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王玲玲
联系传真:0633-8387361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邮政编码:276826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