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关于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古协〔2023〕7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详见《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附件)。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设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3个专业类别,所有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科目。
9月23日
上午8:30—10:00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
11:00—12:30勘察设计通论、施工通论、监理通论
下午14:30—16:00古建筑(设计师)、古建筑(工程师)、监理实务
17:00—18:30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设计师)、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工程师)
9月24日
上午8:30—10:00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设计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工程师)
11:00—12:30石窟寺和石刻(设计师)、石窟寺和石刻(工程师)
下午14:30—16:00壁画(设计师)、壁画(工程师)
17:00—18:30保护规划(设计师)
(三)答题要求
1.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3.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场设置
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辽宁考区)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考区(沈阳市)统一组织考试。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承诺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安排
时间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8月2日9:00-
8月9日24:00
注册及填写报名信息
8月2日-8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学历、学位核查
对学历、学位未自动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进行线上核查(报考人员无需到现场)。
8月11日24:00
网上缴费
9月15日9:00-
9月24日24:00
下载打印
准考证
(三)注册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格式)进行人工核查。
(四)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辽宁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五)选择办理方式
2.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六)资格核查
1.考试报名时,考试机构不审核报名资格;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将在审核业绩证明材料和办理资格证书时审查考试报名资格。
(七)收费
(八)准考证打印
六、考试大纲
各科目考试大纲将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官方网站(www.icomoschina.org.cn)发布;“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请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将上述信息及时告知考生。
七、其他
(一)我省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二)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附件: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2023年7月20日
附件
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
实施细则
为做好文物保护工程资格考核工作,促进文物保护工程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文物保护工程资格考核工作,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报名条件
凡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考试当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
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申报学历(或同等学位)前后在文物保护行业的累计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12月31日。其中,全日制教育的年限不计入工作年限,非全日制教育可计入工作年限。考生需在报考年满足相应工作年限要求。
专业目录名称
专业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考古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力学”“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历史学类”“建筑类”“材料类”“化学类”“力学类”“土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建筑材料类”“化工技术类”等专业类所含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土木水利类”专业类所含专业
相近专业
“中国史”“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林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地理科学类”“电气类”“测绘类”“地质类”、“林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林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建筑设备类”“环境保护类”“资源勘查类”“电力技术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市政工程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林业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类所含专业
“资源环境类”“石油化工类”“加工制造类”等专业类所含专业
其他专业
——
除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须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大专学历须参照《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大专以下学历须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各学历(或同等学位)目录在查询时应对应其各自专业目录,不同学历(或同等学位)之间不得跨目录申报。
三、考试设置和报考规则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考试设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3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只可选择其中1个专业类别报考,不可跨类别报考。
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设置见下表。
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设置
专业类别
公共必考科目
专业必考科目
专业选考科目
责任设计师
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
勘察设计通论
1.古建筑(设计师)
2.石窟寺和石刻(设计师)
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设计师)
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设计师)
5.壁画(设计师)
6.保护规划(设计师)
责任工程师
施工通论
1.古建筑(工程师)
2.石窟寺和石刻(工程师)
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工程师)
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工程师)
5.壁画(工程师)
责任监理师
1.监理通论
2.监理实务
(无)
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相应年数。
四、报名办法
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23日、24日举行,在北京市、辽宁省、湖北省、西安市设置考区,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考区。各考点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8:30—10:00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
14:30—16:00古建筑(设计师)、古建筑(工程师)、监理实务
8:30—10:00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设计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工程师)
14:30—16:00壁画(设计师)、壁画(工程师)
六、证书的获取
获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证书的条件是通过考试并通过业绩证明材料的审核。
(一)考试成绩通过规则
各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的60%即为通过(或合格)。
责任设计师和责任工程师专业应试人员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本专业专业选考科目后,责任监理师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和2个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后,须在考试通过日起5个年度内,提交考试成绩证明、人员信息证明材料、业绩审核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方可获得相应证书。如应试人员在2023年内考试成绩合格,可在2027年年底前申领证书。
已经取得证书或成绩合格具备申请证书资格的,增报本专业其他专业选考科目时,免试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必考科目。
参加2015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考试,尚未获得证书的人员,其2015年度考试取得的考试科目合格成绩已过期(超过了5个年度的有效期限);其2019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取得的考试科目合格成绩仍然有效。
(二)业绩认定与通过规则
需提供与申报业务范围类型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且项目级别、数量应符合《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
1.责任设计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完成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责任工程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管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3.责任监理师:主持监理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或者作为主要人员参与监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
(三)人员和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
1.人员信息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报考时所填单位与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报考单位离职证明),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及本人社保证明文件(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及对应业绩年份社保证明)。
2.业绩审核证明材料
勘察设计:包括项目合同、方案批准文件、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说明人员承担项目及工作内容)、文本扉页(此项仅要求申报主持项目时提供);
施工/监理:包括项目合同、文物主管部门验收文件、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说明人员承担项目及工作内容)、开工文件或验收文件负责人签字页(此项仅要求申报主持项目时提供)。
七、惩戒措施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执行。
抄报: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