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内部被划分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三大类别,三大类别内部又被区分为流入类项目和流出类项目,流入类项目小计和流出类项目小计的差额就分别形成三大类别现金流量的净流入或净流出,三大类别现金流量的净流入或净流出能够折射出丰富且重要的经济含义,进而对各类报表使用者提供非常有用的决策支持信息。
勾稽关系之一:①+②+③=④
如果①+②+③≠④,就意味着该表的编制存在非常明显的低级错误。但需要强调指出的是①+②+③=④不一定就是正确的,除了①、②、③三者合计要等于④之外,①、②、③之间也不得出现结构性差错。换言之,除了要确保①、②、③各自金额正确无误外,①、②、③三者的合计还要等于④。
需要指出的是,实际工作中经常能够看到的是①+②+③=④,但①、②、③之间存在结构性差错,进而导致现金流量表存在实质性差错。由于人们对①、②、③“含金量”的认识高度一致,实际工作中存在着粉饰或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象或倾向,且通常会通过人为操控“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或“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来加以实现。笔者将“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形容或描述为“藏污纳垢”的地方,需要报表阅读者用心加以甄别。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内部的勾稽关系
从总体上而言,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既展示了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的原因,也列示了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的结果。如果分别用①、②、③、④代表上年年末余额、本年年初余额、本年增减变动金额、本年年末余额,这四个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为:②+③=④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以前年度的账务处理存在差错或者本年度发生了会计政策变更,上年年末的所有者权益项下的各组成项目以及所有者权益合计的余额就有可能与本年年初对应项目的余额存在差异,但上述项目的上年年末余额经过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后必须等于各项目的本年年初余额。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项目是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核心,该项目具体揭示了导致所有者权益项目发生变动的驱动要素,具体包括:综合收益总额、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利润分配、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其中,综合收益总额反映经营活动对所有者权益产生的影响,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反映企业出资人的对企业的增、减资行为对所有者权益产生的影响,利润分配反映企业向股东分红对所有者权益产生的影响,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不会影响所有者权益的总额,但会对所有者权益内部的结构产生影响。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的各驱动要素通常只对所有者权益项下的具体对应项目产生影响,而不是对所有者权益项下的所有项目同时产生影响。
1、资产负债表与现金流量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2、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最为重要并引发人们重视的勾稽关系,业内通常用“利润表是联通期初、期末资产负债表的桥梁”来描述这两张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勾稽关系之一:①+②×10%=③(其中:②×10%表示企业本年度依据公司法规定而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勾稽关系之二:④+②×90%-⑤=⑥
换言之,透过利润表可以对资产负债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期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做出解释并对这两个项目期末余额的正确性加以检验。
3、利润表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利润表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之间存在勾稽关系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与资产负债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年金额”栏和“上年金额”栏下的“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公积”、“资本公积”、“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与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和“上年年末余额”栏下的“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公积”、“资本公积”、“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形成一一对应的勾稽关系。
从理论上而言,现金流量表是依据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的,而利润表则是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的,这两张主表之间并不存在显性、直接的勾稽关系,但现金流量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与利润表的“净利润”项目却存在较为复杂的呼应关系。
这两个项目之间的呼应关系可以简要地描述为:有关联、不相等、经过调整后必须相等。“有关联”是因为两者反映的对象均为经营活动,前者反映的是经营活动形成的现金流量状况,后者反映的是经营活动的获利状况;“不相等”是因为两者的编制基础有所不同;“经过调整后必须相等”是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通行做法和要求,就调整的路径而言,则是在“净利润”金额的基础上经过规定项目的加计或减计后所计算出来的金额必须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金额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