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寻宠事后却不认账,合法吗?“铲屎官们”看过来

原标题:高价寻宠事后却不认账,合法吗?“铲屎官们”看过来

猫狗双全,人生赢家。宠物已经成为许多家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随着养宠经济越来越繁荣,宠物纠纷也日渐增多。“铲屎官”们注意了,为了避免矛盾纠纷,以下法律知识点要牢记哦~

因宠物丢失,主人在网上发布2万元悬赏公告寻找宠物,找到宠物后却只愿支付5000元,是否合法?

3、悬赏人具有支付报酬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买到“星期猫”“半月狗”等不健康、极易夭折的宠物,怎么办?

消费者与商家签订买卖合同,消费者应履行付款义务,商家作为出卖人应遵守诚信原则,保证交付的宠物处于健康状态,并在合理期限内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要确认商家是否有相应资质,所购宠物是否有检疫证明等,在购买前应对宠物的健康状况和品种详细约定。在发现宠物身上存在疾病的情况,应及时保留证据,并与商家进行沟通。商家在售卖宠物时,应遵守诚信原则,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将宠物品种、健康状况等如实、全面告知消费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同时应在售卖宠物前应进行必要的体检,避免引发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牵绳带宠物遛弯时咬伤他人,责任由谁承担?

如果宠物的咬人行为与受害人无关,并无挑逗等主观行为,应由宠物主人承担责任。

如果宠物的咬人行为系因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宠物主人可以视情况减轻或者不承担侵权责任。

PS:宠物间互相撕咬的话,需根据双方的过错来确认责任。若该侵害行为系被侵害方主动挑衅,或是未牵绳、带嘴套,饲养人未及时将宠物牵开,被侵害方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无上述情形,应由侵害方承担责任。

法官提醒:宠物主人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牵好狗绳,戴好嘴套,防止宠物失控发生伤人事件。同时他人也要克制自己以及管好自家的小孩,不要去故意挑逗或是挑衅他人的宠物,以免自身受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宠物未牵绳,冲上了马路,被行驶的车辆撞死,谁负责?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即交通事故的构成有四个要件:

1、车辆为事故主体;

2、事故空间发生在道路上;

3、事故原因系过错或是意外;

4、事故后果包括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宠物在法律层面上属于主人的个人财物,被撞死或撞伤属于财产损失。因此,此类事件应属交通事故。

责任该由谁承担,需分析具体情况。若车辆驾驶人正常行驶,无违法行为和或过错的,该责任由宠物管理人承担,并且还要赔偿因事故发生造成车辆的损害;若车辆驾驶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过错的,需根据双方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双方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将宠物寄养到朋友家或是宠物店期间,宠物死亡的,谁担责?

在寄养过程中,双方都应履行自己的义务。作为寄养受托方,应尽到对宠物的照顾义务,如提供合适的生活环境、饮食条件,生病后及时送医治疗等,并及时向主人反馈。作为宠物主人而言,应全面告知寄养受托方宠物的健康状况。

收费寄养:若在寄养过程中,因寄养受托方未提供合适的环境饮食,导致宠物死亡的,寄养受托方应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并返还寄养费用。若是在寄养过程中,宠物突发疾病,寄养受托方未及时送医导致宠物死亡的,其应承担责任,但该疾病系宠物主人故意隐瞒的,或者寄养受托方已经尽到及时送医义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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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猫在医院绝育手术后意外死亡,责任归谁?服务地区-广东广州·电话-131-4334-8436 https://www.lawtime.cn/wenda/q_47534611.html
2.猫在寄养期间死了谁的责任猫在寄养期间死了的,责任情况如下:1.若是有偿的保管合同,因保管人的过错造成猫咪死亡的,由保管人承担责任。2.若是无偿的保管合同,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需要承担责任。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817961.html
3.寄养期间猫猫死亡商家找各种理由开脱“母胎单身二十年”:我当时还在外地出差,想尽一切办法买了最近一班的高铁票回了家。高铁上,老板又给我打了第二通电话,大概意思是猫死了,他们宠物店在寄养期间已经尽了该尽的义务,言下之意是让我不要讹他们。我反复跟老板确认猫的情况,也表明态度不会讹人,但他就是不告诉我猫猫死亡的真正原因。 http://ljdb.lxnews.cn/pad/content/202009/03/content_112562.html
4.宠物寄养,各色纠纷谁担责?《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分别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正因为李丽丽与宠物销售商店已就宠物猫的寄养费用的承担有着明确约定,决定了李丽丽无论何种原因、何种理由,均...http://gmyfz.yzdb.cn/show.asp?nojx=179&id=1426
5.心理诊疗室:那些隐藏在热点事件背后的心理动因很多可怜的妻子像刘女性一样,抱有对丈夫改邪归正的幻想。也出于对家庭和孩子的责任心,并没有离开那个对自己家暴的男人,相信了他们的认错。不成想,下一次拳头打过来,只会越来越密集。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敏曾在写《中国女性反家庭暴力报告》的时候,发现一个令人震惊的数据:给家暴妇女支持小组打电话求助的...https://story.hao.360.cn/topic/LNrZQkrnNHC7Qw
6.男孩放走宠物店价值2万元宠物猫,家长:愿承担一半责任9月25日,重庆江津区一男孩在宠物店里打开猫柜,放走了一只价值2万元的宠物猫,经多日搜寻仍未找回。29日,宠物店老板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猫是顾客寄放在店里的金渐层,他们已先行赔付了顾客2万元,现在希望家长能承担损失。 男孩家长则表示,此事店员也有失职,他们愿意承担一半责任。 http://news.hnr.cn/shxw/article/1/1575477285273559041
7.宠物店主回应寄养猫狗被饿死,网友不买账#宠物店主回应寄养猫狗被饿死#9月1日,江苏无锡,廖先生爆料一宠物店店主闭店半个月,里面有猫狗被饿死。 事后,店主回应,因家中有急事临时离开,目前已经安顿好其它宠物。 网友貌似不买账,纷纷评论: 这也太不负责任了 这老板是为什么才开店 这也太可怜了 ...https://m.dbw.cn/shehui/system/2022/09/02/0589672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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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宠物在寄养期间死亡怎么赔?汕头日报该宠物店门口张贴有“萌宠寄养”字样及微信号,经搜索为另一人高某的微信,韩某通过该微信支付寄养费用406元。不料寄养期间,这只宠物狗在店里死亡,高某向韩某出具《赔偿协议》,其中约定由宠物店向韩某赔偿18000元,赔偿款于数日内支付,高某同时承诺,若不能赔付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https://strb.dahuawang.com/content/202411/04/c166494.htm
3.猫在寄养期间死了谁的责任猫在寄养期间死了谁的责任 关于寄养期间猫咪不幸离世的责任问题,可以参考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分析:首先是在存在有偿保管合同的前提下,若保管人由于自身疏忽或过错导致猫咪不幸夭折,则保管人需对该事件负起相应责任;其次是在不涉及任何报酬的保管合同中,若无偿保管人能够出示充分证据表明其并未有意、也并未产生重大过失...https://www.64365.com/special/22958844/
4.猫咪放在我这寄养,猫瘟病死了,要我负责吗?我们没有签合同我不是律师,但是根据一般法律常识,如果你没有与寄养人签订合同,那么你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然而,具体情况还需咨询专业律师。为了避免类似问题,建议与寄养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4.01.19 05:04 · IP属地:福建 西城区 翁嘉亮律师平台推荐 已帮助 0人· 综评5.0 电话咨询 您好,我是华律网西城区地...https://m.66law.cn/question/46794143.aspx
5.小猫短时间内被送来送去最后死掉了,这算谁的责任?70%是学生的责任,真的很反感那种什么自己要学习要休息要工作没经验之类的就无法好好养猫,接来送去的人。又要考研又要养猫又后悔是有病吗,这么大人了责任心有吗,手机百度会吗,医院寄养有吧,豆瓣求助会吧,哪怕稍微用点心,花点钱都不会这样,接了猫就是必须让它善始善终一生,以上做不到的人就是不配养小动物...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294636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