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采购合同管理细则,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6.06.072
1装备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法律环境不完善
法律是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的法律已无法满足装备采购合同管理的需求,法律环境不完善成为装备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因法律效力不强,在装备合同管理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同履行中的严肃性不足,部分条款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致使无法切实履行,甚至还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第二,对合同违约的仲裁力度不够,造成拖、降、涨等情况屡有发生;第三,行政干预较多,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预定目标也很难实现。
1.2合同乙方管理机构不健全
1.3采购合同管理方法缺乏科学性
2解决装备合同管理问题的有效方法
2.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2.2健全合同乙方管理机构
2.3运用科学的合同管理方法
3结语
在装备采购项目中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引入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提升合同管理效益。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装备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环境、健全合同管理机构、明确机构中各部门的职责、提升人员素质,实现对装备采购过程的统一化、系统化管理,从而促进装备建设快速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房地产;采购;流程
房地产是一个对土地生产加工出售的行业,与其他企业生产销售一样,整个流程中需要生产、包装、销售。在这样的整个过程中同样也需要采购原料,与普通企业不同的是房地产的原料是水泥、钢筋、瓷砖、水暖材料、植物等。
地产行业的原料与普通生产企业的材料有很大的不同,第一,独占性,因为每次房地产开发的项目都有严格的审批,开发的面积都有严格的规定。除此之外房屋窗户等都是按照规格生产,所以某种材料一旦超出需求,多出的材料面临着浪费或者当废品出售。第二,时效性,绿化植物栽种有特定的季节,发出采购订单后延期或早到,耽误栽种季节或停放在外无法种植极大可能枯死造成损失。第三,种类繁多,难以管理。众所周知开发建设房地产需要的材料及其繁多,从水泥黄沙钢筋之类的土建,到水电安装过程中的各类管道接口,到后期铺路,路灯,门窗,每个过程中需要的材料都是复杂多样的,很难做到一次准备齐全。每个步骤稍有延误造成的损失都是十万百万计。
要根本解决采购部的情况可以从下列措施开展:
一、从工作流程上加以完善
(一)制度流程
建立严格的采购流程制度:申请人提出申请部门经理批准财务核实周转资金总经理批准采购部询价财务部核价采购部签约将物资交给申请人。
(二)供应商管理
(三)订购合同管理
与供应商约定供货后要履行合同签约手续,合同内要准确备注合同内容、明细、造价、质保期,生产厂家等内容。合同需要归档保存留查。所有1000元以上物品的采购均需要履行合同签约手续留档备查。同时合同可明确如果物资供应过多收货、退货业务的处理,可以记录有关收到产品的数量、单价、成本及与标准成本的差异建立收货单、退货单、装箱单、货运单等数据并对这些单据进行处理。
(四)仓库管理与运输管理
二、对流程系统的深度改造
上述内容都是从程序上、手段上对房地产行业的采购内容加以完善。再好的制度都有漏洞,从深层根本说最准时、最准确,供应的产品最物美价廉才是整个采购业的根本目标,所以对地产采购流程的深度改造绝不仅仅是从制度规范上能够实现的。
(一)目标导向
采购的服务者是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商是采购部的上级也是客户。所以整个采购部的综合目标是围绕房地产开发的整个周期来完成。整个采购部的领导应当创造并保持使员工能充分参与实现整个组织目标的内部环境,而不是产生房地产只需要开发与销售的念头而使采购部独立于其他部门之外,领导者首先应该重视采购工作指导人员的配备、制度的制定和流程的优化。明确公司本部和项目部的责任和义务。采购部在公司体系中的位置、负责对象,行政流程都应确定。
(二)参与到工程建设中
一个好的采购部门需要对所有的物品资料非常精通,而精通绝不是对产品参数、供应商背景、产品样式烂熟于心,而是应该从整个工程立场出发,需要什么样子的材料是最符合开发建设的需要。一个好的厨师总会买到最对的食材而不是最贵的食材。采购部最终目的就是使采购的所有商品都正好符合房地产开发的需求,不仅仅是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为目标,而是提供最适合项目需求的产品。所以整个采购部都应该融入到整个开发项目中,深深地了解整个项目。所以采购部需要懂工程,要懂自己开发的工程。
(三)注重信息化使用
现在整个中国的信息化建设已经完善,一个广泛的电子市场即将形成。它不仅包括供应商、生产厂、销售商和顾客甚至还包括协作者和竞争对手,从而形成一个多对多的系统。加入WTO后必须使用电子贸易、无纸贸易不使用者将被排除在贸易之外。供应商的选择绝不仅仅在本地,本省完成后而应该扩展至全球。哪里提供的产品好通过完善的物流选择哪里的产品。如订购小礼品应该选择中国浙江,而订购室内庭院家具应该优先选择广东,施工队伍优先选择江苏南通,通过高度的信息化使原本昂贵的产品工程成本降至最低。对采购队伍的硬件配套建设要完善,注重信息化投入的比重。
(四)遵循价格便宜,质量优秀的原则
原则包括:货比三家的质量保证原则,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报价竞标的原则,报价后物资价格审核及物资信息跟踪原则,订货公平、公正、公开的全过程监督原则,成本责任人审批合同原则。做到同类产品比质量,同质产品比价格,达到控制采购成本,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五)注重合同文本
上文所述采购部需要对工程非常精通,则采购经理或主管则应该对合同文本非常精通,签订采购协议时,要重视有关项目细节方面的规定,明确知晓国家法律法规对材料的要求,及将来的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责任、争议解决办法、检验费用负担原则等条款,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公司提供的律师只能从合同条款上发现有无漏洞,但是对于工程中隐藏的问题却无法知晓。而这一点采购部对合同条款的审核非常重要。
(六)注意产品验收及退换货方式
房地产采购必须建立规范化的采购计划、采购方式与采购程序,同时建立清晰明了的供应商体系,确定询价和谈判,招投标策略,对于采购的成本控制及招标投标方案和采购合同管理都有清晰明确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建立监督管理流程,退换货流程,注重信息化建设。以企业目标核心为主导,实现采购业健康持续流转。
关键词:地铁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Abstract:Thisarticlefromtheperspectiveofcontractmanagement,strengtheningtheresearchshouldbelistedmetroprojectcontractmanagementproblems,andputforwardsomecountermeasuresandsuggestions,forthereferenceofsubwayconstructionmanagementexperienceandstartedconstructionofanewMetroIncincontractmanagement.
Keywords:metroproject;contractmanagement;measures;
目前,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业主与项目参与各方的关系主要是合同关系,签好合同是管好工程项目的前提。合同管理的核心就是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的目标就是利用有限的资源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合同工期。
一、地铁工程合同管理中需注意的问题
地铁业主在合同管理中主要涉及到招标管理和合同执行管理两方面,这两方面主导了地铁工程合同双方博弈的决策和行为。现以某一固定单价为合同主要形式的地铁工程为例,着重从招标、合同条款及执行情况,分析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引起的博弈后果。
1、招标文件应加强分析和研究的问题
当前地铁工程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主要出现在招标标段的划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合同条款及评标管理办法的制定等环节,应对这些问题加强分析并逐步完善。
(1)标段的划分需进一步加强其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利弊分析。地铁工程是集土建、装修、机电、车辆、轨道、绿化等多个单位工程为一体的系统工程。一个地铁招标项目往往有与其他工程或系统接口的工程或辅助的、预留的工程,划分施工标段时,在必须满足单体建设物的独立性和可分割性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政策法规、工期、投资、施工现场的条件和承包商的竞争力等因素,进行合理的施工、工作界面划分。
(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需进一步根据承包商可能采取的投标博弈策略分析完善。如对包干项目的设置,须充分权衡投标报价的偏差度及实施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变更深度,切实做到合理且可操作性强。
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合理直接导致的结果可能有,由于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所考虑的工作内容、工程数量的偏差或工程内容的不同,使综合单价失去可比性,甚至使招投标失去公平竞争的基础条件;投标人通过不平衡报价、低投标价夺标法等投标策略赢得中标并为以后获得期望的效益打下伏笔。
(3)合同条款的约定需进一步分析承包商承担风险的能力,避免因过于维护业主的利益而使一些合同条款有失合理、公平、公正。
这些条款主要包括设计变更条款、支付结算条款、违约索赔条款等。例如,根据地铁工程的特点,车站的钢筋费用占车站造价的28%~35%,区间的钢筋费用约占区间造价的12%~16%。一旦钢材价格上涨幅度达到20%,车站成本增加6%~7%,按9000万元中标价计算,一个车站平均要增加费用600万元左右。如果调整工程价款的合同条款的设置有失合理、公平、公正,超出承包商所能承担的风险,整个项目也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4)评标办法需进一步加强承包商的资质、施工能力和市场竞争度的合理分析。如在废标条款中对主材价格不得超过投标期信息价的约定,有失科学合理性。因为投标人报价,完全有理由根据市场的情况考虑材料涨价的风险,如果硬性规定,很可能给中标的承包商增加索赔的理由。
2、业主的合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地铁工程各项目、各类型的合同管理,往往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
(2)合同执行的严肃性、制约性及监督性有待完善。地铁工程合同繁多,参与合同执行的承包商、管理人员也很多,任何一个合同的执行出现偏差,都会加剧各承包商以各种理由突破原有合同的博弈约定,所以必须正确判断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加强合同执行的监督力,从而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
二、如何加强地铁工程的合同管理
合同是业主和参与项目实施各主体之间明确权利关系的法律文件。业主对承包商、供应商的管理是合同赋予的权力,合同是业主管好工程的根本,合同双方的一切经济活动和争议的解决,都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核心和管理工作的根本准则。合同管理有两个含义:一是签好合同,二是利用合同管好项目、工程。
1、签好合同
合同是管理项目、工程的依据、准则,那么要利用合同管理项目工程,就需首先签好合同。签好合同有以下基本要求:一是工程项目的功能、质量、标准、范围、接口、工期等要求需非常明确、无歧义。二是达不到以上要求的违约罚则、索赔办法需明确。三是涉及工程变更及相应处理的规则、项目完工后的结算程序需明确。四是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权利、风险及项目管理的所有细节约定需清晰,减少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
公平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果业主利用招标人的强势将一些“霸王”条款纳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把本该业主承担的风险转嫁给承包商或供应商,在项目履行过程中遇到困难超出了其承受的能力,则会严重影响项目的工期、质量,业主为保证工期、质量虽然愿意承担一部分,但又苦于合同的限制,很难有所作为,业主将成为最后的也是最大的受害者。所以在招标文件约定合同条款、风险时需公平设定,业主、承包商、供应商谁更易控制风险,谁承担风险。
2、管好合同。
签好合同,就要用好合同、管好合同,执行合同,按合同办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始终是工程项目的管理的核心,所以工程项目管理也应围绕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开展工作。
(1)进度管理
为确保工期,业主必需做到:第一,按合同规定为施工单位进场提供必要的条件;第二,及时验工计价、支付承包商、供应商工程款;第三,利用网络计划,重点确保关键工期线路中关键节点工程;第四,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设计单位之间的配合;第五,组织竣工验收;第六,在遇到困难、工期较为紧张的时候可以组织劳动竞赛,调动各承包商、供应商的积极热情。
对设备采购合同而言进度管理主要任务是:完成设计、确认、投产、中间检查、出厂检验、到货、移交、安装、调试、验收、开通等。接口管理是设备合同管理当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原则上讲合同界面划分在招标标段策划时已经完成,但由于不同供应商产品技术的差异,其配置、配套、接口又有差别,所以合同之间的接口(功能控制接口、物理接口)包括设备之间的、单机设备与系统设备之间的、设备采购合同与安装施工合同之间的接口问题:需签约后的设计联络期间重点解决。解决不好完全有可能无法实现整个系统设备的功能。
(2)、质量管理。
地铁工程乃百年大业,当立百年大计,自然质量第一。质量控制是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消除质量隐患、提高质量水平、达到质量标准、创造优质工程是“地铁人”的历史责任。
①贯彻质量条例,明确质量责任。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负责,履行保修义务,是直接责任人;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对工程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对质量控制行驶“四控两管一协调”的职责,是第二责任人;产品制造商是产品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对产品质量负责;设计院对设计负责,是设计的直接责任人;建设工程发生任何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都要追究事故责任单位、直接主管人员直至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②抓住质量关键,解决质量难题。
地铁施工有几大技术难题和质量关键问题,如有害裂缝,暗挖工艺,地面沉降,防水防渗漏,防侵蚀,防伪劣,桩基托换,重叠隧道,大型枢纽施工等等,这些问题均是施工的难点,解决起来有相当的难度,但又是质量的关键,需要各参建单位群策群力,努力攻关。
③强化质量责任,完美质量管理体制、加大处罚力度。
④开展优质工程评比竞赛。
3、管理目标
组织各承包商、供应商、设计、监理单位,在合理使用资源的情况下,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合同工期。
总结已实施地铁项目合同管理的经验与教训,从博弈论的角度,注重和强化合同管理,建立系统、全面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有效机制,对新一轮城市地铁建设的高效管理具有重大意义,对真正实现业主与承包商的双赢具有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关键词:工程材料工程监理质量控制
工程材料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建筑物质量等级、结构安全、外部造型和建成后的使用功能等。因此,工程材料的质量监理无论在建筑、安装还是其他行业均是工程监理工作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内容。本文结合自己的监理实践,谈谈工程材料的监理与质量控制。
一、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合同管理
由于工程材料的质量低劣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和损失往往是非常严重并难以弥补和修复的,因此,工程中必须尽力避免发生此类问题,防患于未然。在材料的质量监理中,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施工企业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同时在施工承包合同和材料采购合同中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在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监理方在材料监理方面的责任、权限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在我们的监理委托合同中有关材料监理的主要内容有:监理方有权对材料进行必要的抽检,施工单位要在监理方的监督下按有关规定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并送交有资质的材料实验室进行复试,经复试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明的材料可投入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合同办事,加强合同管理,以合同为依据,始终坚持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方独立抽、复检相结合,以施工单位自检为主,以监理方的复检作为评定自检结果的标准,同时还坚持目测和检测相结合,抽检和监测相结合,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相结合。防止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二、明确材料监理程序,制定材料监理细则
在工程开工前使参建各方明确监理工作的性质、方法以及监理工作程序。具体做法就是针对每个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理规划和细则,明确材料监理程序。在材料监理细则中,明确有关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工作方法、步骤、手段以及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保证质量应采取的措施等。在材料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监理规划、细则开展工作。
三、审核施工单位材料计划
监理工程师进场后,首先了解施工单位的材料总体计划,并审核其是否满足施工总进度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使材料总体计划与施工进度相互协调。在此基础上,每月月底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方提交下月的材料进场计划,包括进货品种、数量、生产厂家等,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月进度计划予以审核,使材料进场计划符合工程进度要求。
四、材料采购的质量监理
凡是对计划进场的材料,监理方都要会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其生产厂家资质及质量保证措施予以审核,并对订购的产品样品要求其提供质量保证资料,根据质保资料所列项目对其样品质量进行再检验。样品不符合规范、标准的,不能订购其产品。
五、进场材料的质量监理
在材料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现场原材料的试验工作。例如:对工程中使用的钢筋、水泥要求有出厂质保证明,砂石、砖等要具有材质试验单,施工用水要有水质化验报告等,以掌握其技术参数资料。同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规定:为提高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确保工程质量,甲方同意监理方独立对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内容进行必要的检查检验,施工单位的材料复试检验工作可在经建设、监理方认可的具有相应实验资质的试验室中进行(主管部门有更高要求的,按主管部门要求)。监理方按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监理方在对现场材料的质量监理中,应严格按照材料质量监控流程,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合同及材料监理细则办事。
下面介绍几种主要材料的质量监理:
1.钢筋、水泥
对进场的每批钢筋、水泥,首先按规定进行外观、标示及尺寸检测,提供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要求施工单位分批、分品种堆放、贮存。按规定品种和数量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交实验室进行材料复试。未经复试的材料,不允许用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及时清退场外。
2.钢筋焊接制品
绝大多数进场钢筋均要进行现场加工后方可用于工程。如钢筋焊接、成型、张拉等。下面仅以钢筋对焊为例谈谈焊接制品的质量监理。钢筋原材料验收合格后,监理方可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加工。在施工之前,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其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技术措施交底、质量监控程序等,监理方进行审核,并要求施焊人员必须具有焊工上岗证,杜绝无证人员上岗施焊。对待有焊接操作上岗证的人员,要求对不同品种、不同焊接工艺的钢筋接头,先做焊接试件,试件经见证取样送至实验室检验合格后方可展开批量施焊。
3.混凝土
六、试验室资质检查
材料的试验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在监理方见证下现场取样,由施工方和监理方同时送交实验室进行材料试验。监理方应严格审查实验室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确认实验室资质合法性和有效性。
关键词:商业银行重大基建项目集中采购改进对策
一、商业银行重大基建项目及集中采购存在的问题
据对某商业银行的调查,2011年至2013年末,该商业银行按照有关标准总共实施了集中采购业务近百笔,合计金额数千万元,其中工程类数十笔,金额小计数百万元,金额占比近四分之一;大宗物品类数十笔,金额小计一千多万元,金额占比近一半;服务类数十笔,金额小计数百万元,金额占比四分之一多一些。
但是,商业银行集中采购的管理水平尚显薄弱,基础管理尚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流程管理存在偏差,个别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的选用缺乏充分性,个别项目评标委员的评分过程存在随意性,影响评分结果;部分采购流程中对规章制度的执行不到位,个别重大基建项目变更没有实施集体决策等审批流程,个别大额会h费支出没有经过集中采购,并且真实性存疑;集中采购的档案及合同管理尚有欠缺。上述问题的具体表现如下:
(一)合规性风险情况及发现问题
1.商业银行个别重大基建项目超过预算比较多,施工管理尚需要加强
前述商业银行于2011年末,委托某市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某个支行的装修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某省某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为数百万元,该项目于2012年初竣工交付使用,2012年末某市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该项目的结算审价报告,审定的工程造价超出中标价的近一半,并且从审决报告看,甲方签证金额占该项目决算金额的绝大部分。说明商业银行在该项目上有重大变更,但是查阅商业银行行务会及财审会记录,没有发现有集体决策的记载。
2.商业银行部分集中采购项目操作环节不合规
前述商业银行从2011年至2013年共进行集中采购项目数十笔,其中重大基建项目若干笔。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统计如下:
(1)有若干个项目的开工日期早于商业银行的财审会;
(2)已签订的数十份合同中有若干份合同没有签订日期;
(3)有个别项目的评审会日期早于商业银行的财审会日期;
(4)有若干个项目的开工日期早于合同的签订日期;
(5)有若干个项目的商业银行财审会日期晚于行办会日期;
(6)商业银行有若干个集中采购项目没有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7)有若干个项目的申请日期晚于商业银行的财审会日期;
(8)有若干个项目实际支付的金额大于合同金额;
(9)有若干个项目的合同日期早于商业银行的财审会日期。
3.商业银行集中采购项目的流程管理存在不足之处
(2)评委的评分过程存在随意性。例如前述商业银行2013年某自助银行装修工程、私人银行客户高端论坛的采购项目,评标均采取综合因素百分制法,调查发现,各位评委对每家供应商评标计分表上的各项综合因素评分项目均给出相同的分值。
(3)评标流程欠规范。调查发现,前述商业银行所有集中采购档案中均未见向中标单位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个别集中采购项目的开标会议纪录和评标报告上的评审委员签字过少,如前述商业银行某自助银行装修工程采购项目;部分集中采购项目的评标报告上没有监督人签字,如前述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客户高端论坛、某自助银行装修工程等采购项目;部分集中采购项目没有立项审批手续,如前述商业银行公司客户金融产品推介论坛等采购项目。
(4)个别评标小组人员组成不符合制度要求。例如2013年中,前述商业银行组织的关于其某支行办公家具的竞争性谈判,评标小组成员过少。
4.商业银行集中采购的档案及合同管理存在欠缺
(1)个别集中采购合同存在瑕疵。例如前述商业银行与某市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支付服务平台软件采购合同以及前述商业银行与某省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某市某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电脑购置合同,均存在没有填写合同签订日期的情况;个别商务合同缺少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的签章,例如前述商业银行某自助银行装修施工合同等。
(2)商业银行集中采购档案管理存在欠缺。按照有关规定,商业银行集中采购档案由集中采购部门负责归档管理,按顺序归集。调查发现前述商业银行集中采购档案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①部分集中采购档案重要资料没有收集。商业银行部分集中采购档案中缺少采购合同,例如前述商业银行2013年关于自助设备运营外包服务项目等;所有集中采购档案中均未见采购商品验收单、合同付款申请书等重要资料。
5.商业银行个别集中采购项目的诸多流程不合规
2013年末,前述商业银行财审会审议通过该行某届私人银行客户高端论坛采购项目,拟分两批组织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客户出境,预算金额为几十万元。10月31日,商业银行评标委员会组织对该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三家供应商分别是某省某国际旅行社、某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旅行社总社某省有限公司,中标单位是某省某国际旅行社和某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是:
(3)实际付款金额超出合同签订金额。该采购项目中,两家中标单位为某省某国际旅行社和某省某国际商务旅行社有限公司,两家的合同签订金额分别为近三十万元,合同金额合计为近六十万元,但是商业银行实际付款金额分别为三十多万元,付款金额合计为六十多万元,超出合同金额若干元。
(5)实际供应商不是中标单位,并且合同签订存在疏漏。该项目评标报告显示其中一家中标单位是某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但是与商业银行签订合同的却是某省某国际商务旅行社有限公司;同时,该项目的目的地在境外,但是商业银行与该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却是团队国内旅游合同,而不是团队境外旅游合同。
(二)完湫郧榭鲆约胺⑾值奈侍
个别大额会议费支出没有经过集中采购,并且真实性存疑。
2011年末,前述商业银行向某市某餐饮有限公司支付会议费若干笔合计金额数百万元,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2)商业银行没有对上述会议费供应商进行集中采购。2011年中至2011年末,前述商业银行一共组织会议十多次,其中大部分的金额超过10万元,但是上述超过10万元的会议费均没有进行集中采购。
(3)个别会议的举办地不在前述的某市,举办单位也不是某餐饮有限公司,但是商业银行仍然向其结算了相应款项。2011年末的某三天,商业银行举办客户投资经验交流会,举办地点为另一个城市,但是商业银行仍然向某餐饮有限公司支付十多万元的会议款项。
(三)其他方面的问题
主要是套取营业费用补贴食堂用于客户营销。
某省某旅行社为前述商业银行的会议服务供应商,查询该企业在前述商业银行的交易流水发现,2014年初,前述商业银行以会议费名义向其转款若干万元,用途为会议费,次日,某旅行社将该笔款项几乎全额转入该企业法人代表的个人卡内,该法人代表又将该笔款项转入某旅行社员工卡中,随后该旅行社员工将上述款项扣除6.7%的税款后全部提现交给商业银行员工,金额合计若干万元。经询问商业银行有关人员,由于商业银行上年招待费用已经超标,商业银行变通上述款项,用于支付商业银行食堂招待营销客户原料款。
二、商业银行重大基建项目及集中采购的改进对策
(一)商业银行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各种形式的费用变通行为。
(二)商业银行应该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标准手册的要求,强化集中采购与基建管理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集中采购的全流程管理,加强对采购方式选用、评标小组组成、评标评分过程以及重大事项变更的管理,确保集中采购流程的合规性。
关键词:铁路建设甲供物资管理模式
1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能
1.1明确物资管理指导思想
要把管理标准定位为及时、准确、优质、优价,把工作职能定位为指导、协调、服务,确立“两个遵循”、“四个依靠”、“四个原则”、“一个承诺”的指导思想。两个遵循:遵循注重物资质量、优质优价的工作理念;遵循依法合规、阳光采购的工作流程。四个依靠:依靠上级物资管理部门的指导运作;依靠公开招标方式优选供应商;依靠各级物资人员确保组织供应;依靠内部互控机制提高质量。四个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一切从工程需要出发的原则;坚持有计划有监督的精细管理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个承诺:优质优价、及时供应。
1.2健全物资管理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是物资管理的前提和基础,铁路建设管理机构要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要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管理的根本性工作来抓,形成“以物资管理办法为核心、专项管理办法为支撑、具体实施细则为补充”的物资管理制度体系,实现管理对象、管理范围、管理内容、管理过程的全面覆盖,为确保物资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1.3建立协作互控联动机制
2夯实管理基础,推行精细管理
2.1做好资源调查,掌握资源分布状况
开始物资采购时,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对施工全线大宗或重要物资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充分掌握物资资源分布情况,从全线资源的总体需求量及分布现状通盘考虑物资的采供方案。全面掌握各种大宗物资资源厂的综合生产能力、供货能力,产能配置、产品性能、服务质量等多方面S的第一手材料,为铁路建设全线大宗料统配及招标工作做好基础工作。
2.2做好市场调研,合理设定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物资招标采购前,对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设定预先做足功课。着重对供应商的经营状况、生产能力、产品用途、性能、质量、价格、销售业绩、资质情况、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详细充分调研,收集资料,认真分析,合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鼓励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到建设物资招投标活动中来,打破市场垄断,创造充分竞争条件。
2.3加强预算管理,合理制定采购供应实施方案
2.4加强采购管理,严格招标采购程序
2.5加强日常管理,掌握物资供需情况
日常物资管理工作要做到“六清晰”“五准确”“两协调”“一追踪”。六清晰:工程节点清晰、市场资源清晰、需求计划清晰、结算程序清晰、供应动态清晰、库存情况清晰。五准确:计划用量准确、结算价格准确、品种规格准确、供货期准确、产品质量准确。两协调:协调供应商和施工单位的计划、供应、质量和现场服务。一追踪:追踪产品服务质量。对重点部位的物资统计资料进行分析整理,为物资供应和调度决策提供参考数据,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6加强合同管理,注重合同履约率
2.7加强资金监管,促使资金有效使用
2.8加强跟踪检查,建立供应商考核机制
对供应商考核要把好五道关:一是资质关;二是业绩关;三是人员素质关;四是监督关;五是现场管理关。从准入、评价、采购、运输、储存直至现场使用等环节入手,严格程序,谨慎操作,使之始终处于严密的跟踪和监管之中。
3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物资管理水平
4加强监督检查,共筑廉政防线
物资管理人员要做好“四防”。一是制度保障防线。对物资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采购资料实行会签制度,使商务和技术条款分头把关又互相制约;对物资验收和资金拨付实行会审制度,使“验工”和“计价”各负其责,有效互控。二是质量保障防线。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确保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三是思想教育防线。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觉悟,强化思想防范是勤政廉洁的固本之举。四是检查考核防线。这道防线其实就是落实责任,追究责任。这四道防线,环环相扣,层层落实,才能固若金汤。
5做好应急预案,提高物资供应应急能力
一是要建立物资供应应急机制,制定物资应急供应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保证建设项目物资供应需求。二是要定期组织演练,保证应急预案有效运行而配备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所需的物资,提高物资供应的应急能力。
6结束语
【关键词】:路桥施工合同管理成本控制体系
引言
路桥施工企业中标后,项目经理部通过项目合同来明确各方责任。路桥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实际是履行合同的过程。主要包括施工合同、经济责任承包合同、劳务承包合同和保险合同、租赁合同。合同管理在路桥施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且在企业项目的成本控制上具有重要的作用。
1、路桥施工项目合同体系及合同管理的特点
(一)路桥施工项目合同体系路桥施工项目合同体系是指路桥工程项目经理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主合同目标的实现,将各项目标予以分解,并与各方签定的子合同所组成的体系。主要有以下几类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劳务承包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项目经理部各部门目标责任合同、分包合同。按照目标责任和专业分工的原则,各项目合同用来明确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等目标,它是主合同目标的分解,其分目标的实现是主合同目标得以实现的前提,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二)路桥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
⑴路桥施工项目生产的不平衡性决定了各项合同管理的动态性。路桥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平行、顺序、流水等施工组织方法进行施工,各分项工程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动态进行,同时,施工计划可能因种种情况进行调整,这就决定了各项目合同管理也必须随之动态进行,以保证对其进行有效控制。
⑵路桥施工项目生产的多样性和生产的单件性决定了各项合同管理的多样性。路桥施工项目是一次性、单件性的,不是工厂式的重复生产,不能按同一图纸、同一施工工艺、同一生产设备进行批量重复生产;同时,路桥施工项目每个项目都有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生产中碰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问题多,呈现多样性;这导致了各项合同管理必须按每个路桥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从而呈现多样性的特征。
⑶路桥施工项目生产的流动性及受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多,决定了各项合同管理的复杂性。在路桥施工项目生产过程中,路桥施工企业的生产人员、工具与设备须随生产而流动;同时,路桥施工项目受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因素及业主、监理以及施工地各方等社会因素的影响。路桥施工项目的这些特点,使其各项合同管理复杂,稍有考虑不周就会出现问题。
2、当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路桥施工项目面临成本控制
路桥施工项目一般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防护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多,工程量大,路线长,有的一个合同段就有几十公里长;涉及的地区多,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协调量大。同时由于工程所需劳务、材料、机械数量巨大,工期较长。可见,一旦成本控制不严,很容易出现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管理费用等各项费用超支的问题,并可能导致工期拖延、质量难以达到要求,如何通过项目合同管理来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就成为项目管理者将解决的难题。
2.2.“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来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造价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造成阴阳合同的主要原因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垫资,在我国建筑市场,垫资已成为建设单位不成文的融资渠道。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明文禁止施工企业垫资。因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带有垫资条件的合同并不必然无效。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如果招标文件中有垫资要求,很难通过招标文件备案程序;而如果在合同中加入垫资条款,又很可能无法通过合同备案程序。
二是压价,招标人与投标人的信息不对称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大特点。因此,招标人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迫切的希望打破这种“信息不对称”以将价格的控制掌握在自己手中,特别是在担心投标人之间可能的串标行为从而使报价被人为抬高时,招标人打破这种信息不对称的要求就更加强烈了。
2.3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现在:
(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合同管理在路桥工程中对成本的控制作用
3.1首先是合同签订把关。根据工程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发包方式和价格的调整条件,在工程设计变更以及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式,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工程成本的控制效果。合同文本要选用由国家颁发的标准,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双方谈判结果来定。合同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
3.3重视合同履行后的评估。合同履行后的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是总结合同的执行情况,通常是被人忽视的,其实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的事情,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影响工程造价的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很多都是可以通过合同履行后评估加以借鉴的。
3.4合同管理的精细化。
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和工程实施,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同时要做好合同的签订、合同审查、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5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的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
结语:
路桥施工成本控制中,合同的管理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企业要从各个方面来加强合同管理、降低施工成本、保证施工质量,从而提高自身的接体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毛艳丽,试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路桥施工企业办公室行政工作,广西交通科技,2009
不规范的表现
1、采购目录不规范
2、主管部门行为不规范
主管部门行为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所要购买的公共服务界定不清
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各主管部门的思路、管理方式、措施、力量的不同,有些部门对其所要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的需求界定不清,管理办法和制度不科学、考核评价指标不符合实际,影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效果。
(2)影响招投标结果
有些主管部门领导为实现个人利益利用权力影响招投标的结果,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开、公平和规范带来消极影响。
(3)不签订合同、不注重合同履约管理
有些主管部门在招投标完成后,可能其结果与其预想不一致而不签订合同;有些主管部门在合同签订完成后不注重按合同要求对供应商(社会服务机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不注重对服务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影响公共服务提供的质量。
3、购买方式不规范
4、购买程序不够规范
5、绩效管理不到位
绩效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绩效管理制度缺失
由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仍处于探索阶段,虽然无锡等少数地方政府出台了对政府所购买的个别公共服务的绩效管理制度,但从全国情况看,绩效管理制度尚未建立。
(2)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建立
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是否购买了尽可能好和多的公共服务,或者说一定数量的公共服务所使用的财政资金是否最少,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还没有建立。
6、采购机构行为不规范
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机构主要负责编制招标文件、采购公告、开标、评标等工作。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机构的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超越其工作职责范围,对采购人(公共服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服务需求、考核标准等进行修改;二是采购机构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选择上不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使某个供应商(社会服务机构)中标而制定相应的标准。
原因何在
1、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2、监督不力
目前,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政府部门的内部监督。但是,政府部门往往就是社会服务机构的主管部门,各政府部门之间权力制约机制不是很完善,复杂的利益关系使得内部监督非常乏力。同时,有关公众参与监督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活动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没有形成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难以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行有效的监督,导致上述不规范。
3、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认识不到位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国际潮流,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各级政府非常重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但没有正确处理好目标与过程之间关系,没有认识到目标实现与所需要条件之间的关系,有些地区操之过急,在事业单位改革还到位的情况下,将本来由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确定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从而出现“既养人又养事”的局面。
如何对策
(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种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模式,这种模式必然要求有一套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才能实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规范操作。
(二)规范公共服务采购方式
采购人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特点和社会服务机构的情况,选择适用的采购方式,能够运用公开招标方式的一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财政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不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财政部门要简化申请材料要求,改变现行一事一批的管理模式,实行一揽子批复。
(三)规范公共服务采购的操作流程和程序
1、公共服务采购应执行的操作流程
随着《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政府采购工程流程逐步得到规范,由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特殊性,其流程也应是特殊的,建议按以下流程组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2、规范公共服务采购的具体操作程序
不同的采购方式,其操作程序也各有不同。
(四)加强信息公开
阳光是天然的防腐剂,实行信息公开,实现“阳光采购”,是杜绝“暗箱操作”,防止不正当交易最为重要的监管环节。
1、信息公开的要求
信息公开的内容要全面、真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应该达到以下要求:
(1)购买公共服务的财政预算公开
根据国家预算的有关法律,确定用于购买公共服务的资金应当公开。
(2)采购内容公开
即向社会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以及对供应商(社会服务组织)的资格要求。
(3)采购方式和采购要求要公开
主要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采购形式(竞争性还是非竞争性)、竞标、评标办法。
(4)采购结果公开
公开中标的供应商(社会服务组织)、拟签约的主要内容及价格等信息。
(5)质疑方式与结果要公开
供应商(社会服务组织)或公众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告知质疑的渠道、方式和办法,并对质疑事项和结果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
2、信息公开渠道要多样
信息公开的渠道要形式多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信息公开渠道不能过于专业,应充分利用丰富多样的媒体进行多种形式的公开,既告知拟参与的供应商,也告知接受公共服务的广大社会公众,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
(五)切实加强合同管理
只有确立了契约关系,才是购买了公共服务,政府与供应商(社会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既是政府实施管理的依据,也是政府预算支出的依据,还是供应商进行结算的依据。因此,强化合同管理是保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顺利实施的关键,是对政府购买行为的重要监管环节。
1、积极探索采购合同的类型
可根据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的需求特点,灵活采用购买、委托、租赁、雇用等各种合同方式,研究金额不固定、数量不固定、期限不固定、特许经营服务等新型合同类型。
2、规范合同的签订
3、制定合同范本
为了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实行合同的规范,各级财政部门尤其是省级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合同范本。
(六)严格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的管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要完善服务履约验收管理制度,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组织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服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第二类服务项目,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成果应当在政府部门内部公开;第三类服务项目,验收时可以邀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验收时还应按一定比例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
要引入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制度,对于金额较大、履约周期长,社会影响面广或者对供应商有较高信誉的服务项目,可以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入政府采购信用担保,通过履约担保促进供应商保证服务效果,提高服务水平。
(七)强化项目的绩效管理
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生产方式,支持公共服务发展的重大举措,政府作为出资者,向市场主体购买公共服务后,其责任依然存在。既要对服务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也要对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在进行绩效评价时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明确评价范围与对象
评价范围应为年度内财政安排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项目;评价对象包括承接主体服务绩效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明确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实施进度、资金安排使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以及项目实施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
3、明确评价的职责分工
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绩效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配合,应明确财政部门、购买人、第三方评价机构以及监督、审计、民政等部门在各个环节中的职责分工,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4、明确评价程序
评价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实施评价及提交评价报告三个阶段。实施评价将以购买主体自主和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形式,由第三方在对购买主体自主进行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评价,最后得出结论。
5、明确评价结果的应用
此后,政府采购理论探讨、制度建设及工作实践,都有了飞跃性的发展。随着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政府采购在基本制度、管理体制、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资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机制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我国的政府采购进入全面推进和施行阶段。各地区在贯彻实施采购法的过程中摸索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结合我国政府采购中目前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
采购规模的大小表明了政府采购的成熟程度,也决定了政府调控经济的力度。只有规模上去了,政策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按照“稳步发展,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因部门制宜,因时制宜,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
首先,要抓好工程、服务和节能环保方面的政府采购工作,拓展服务采购的范围,将培训、会议、接待以及政府购买劳务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的具体模式和机制。其次,有效整合政府采购资源,采取上下联动,实现供应商库、评审专家库等采购资源的共享,积极推动县级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扩大其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第三,在大力推行协议供货采购形式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探索其他有利于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的采购方式。
二、加快政府采购法制建设的步伐
政府采购上规模,制度规范是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出台,顺应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政府的廉政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这是建立和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迈出的关键一步,但仍需继续努力。可遵循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建立一个多层次、系统性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具体可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基本法,即《政府采购法》,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最高层次的规范,是指导政府采购工作的根本法,也是制定其它政府采购法规的依据。
第三个层次是地方性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主要是指地方各级政府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法》的前提下,制订的适合各地情况的采购政策、条例。此外,还应有大量的配套法规: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采购程序和评标标准的规定,采购机构的管理规定及采购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近日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自主创新的三个办法即《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做到了“源头抓预算,过程抓评审,落实抓合同履约”,使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的制度体系有了基本框架,具有很强指导性和操作性,是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的有益实践。
三、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采购效率
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规范,采购项目是否完善、细致,直接关系到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质量。
一是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尤其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要求各采购单位及时做好全年采购计划,详细列出年度采购项目和资金。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要严格执行,对无采购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的,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采购资金,以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刚性,硬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
二是优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从预算编制入手,细化采购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采购计划,增强采购的计划性,减少随意性。
三是对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当年不能采购;对确需追加的采购支出,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在实际运行中应克服忙于零星采购和无计划采购的弊端,实现规模采购效益的最大化。
同时,也应避免个别采购单位以本部门工作要受重大影响为借口,而要求自行采购,进而减少可能发生的商业贿赂环节。众所周知,“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素有财政支出改革的“三架马车”之喻。其中部门预算是基础,没有了严格的部门预算管理体系,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就失去了一个强有力的保障。因此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刻不容缓。
四、逐步推进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化改革
五、建立完善、规范的采购信息机制
加强信息公告规范化运作,提高信息的合理性。第一,合理选择媒体,增强信息的有效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应当遵循信息及时、内容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获得查找的原则。
六、管办分离、强化监督约束机制
做好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的分离工作,进一步明确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定位。逐步建立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集中采购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各项采购活动的规范化,并自觉接受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政府采购不但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还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形成有效而严密的内部和外部的监督网。
首先,在加强对集中采购监管的同时,加大对分散采购的监管。可以通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建立分散采购项目申报制、公开信息、抽取专家、采购合同备案、信息报告、采购资金集中支付等制度和程序加以约束和牵制;同时制定和完善分散采购监督管理体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分散采购行为的规范;
其次,坚决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透明度原则,在信息公开、采购流程、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纠纷仲裁等实行全面彻底公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规章,促进全社会对政府采购的监督。
[关键词]电厂项目;基建MIS系统;项目管理
0引言
电厂的基建期是一个很特殊的时期,施工周期长,涉及的单位和人员多,在这段时期内,项目资金投入大,事务异常繁多,项目管理者与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些情况导致了这个时期内会产生大量的信息。因此需要依靠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将各种信息整合、处理和加工,构建出基建期信息管理平台,将基建工程繁多的信息集中化、透明化,给基建工程的决策者提供必要的、丰富的决策信息,给基建工程的管理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管理信息平台。
1基建MIS系统在电厂基建项目管理中的使用
(1)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业务系统。在企业合同管理标准制度的基础上,从招投标开始,到合同签订、合同结算、合同统计、合同变更均通过MIS系统实现流程控制。通过数据的动态更新和归集为电厂竣工决算和达标投产提供数据支持。
(2)建立健全以分项目数据归集为核心的信息共享系统。MIS系统通过概算编码层级结构对整个工程实现关联。从物资申请、合同预付款申请,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等流程起始端入手,对不同标段所需的资源和消耗实行分级管理,分别与对应的概算项目挂钩,与各个子系统实现信息交流与共享。
(4)通过承包商管理系统,对承包商信息库数据如名称、地址、法人、注册资本、开户行、营业证号、资信等进行动态更新。同时根据供应商在系统内外的施工完成率,工程质量、业务能力等计算出供应商的诚信度,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
2基建MIS系统电厂施工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2.1将设计图纸、设备材料催交进度纳入项目综合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2.2定期编制资金计划,保证项目资金,降低财务费用
2.3及时归集和分配非合同性费用,确保工程信息真实、完整
基建MIS业务流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使得未签订合同的其他费用等项目无法及时、有效的归集到工程进度中,导致工程进度统计工作的失真,不利于下一阶段工作的部署与目标的达成。因此在基建MIS的应用过程中应当将非合同性费用纳入工程统计中,将其他费用中未签订合同的金额,通过非合同性费用项目及时归集和分配,确保工程进度的真实、可靠,为进一度的部署与决策提供合理支撑。公司与基建MIS工作人员在良好沟通,通力合作的基础上,建立非合同性费用模块。
2.4将安全施工计划和质量控制体系有机的结合起来,使工程安全与质量处于可知可控状态
3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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