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已经无所不能,而货不对板也屡见不鲜。家住温州的林先生花费近万元,网购品相好的猫用于配种,结果一步步被卖家“套路”,收到的猫“所见非所得”。
日前,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宣判这起网购宠物猫引起的纠纷案,一审判决支持林先生要求卖家“退一赔三”的主张。
花万元网购宠物猫
林先生问:“你是自家养,还是猫舍?”张某回复:“是宠物医院,这个猫是养户自家养的。”
期间,张某多次保证宠物猫符合林先生要求,并称自己与该宠物猫养户已合作两年,如有问题可以直接找他。
货不对板买方起诉
“确认”一点,态度全变。说好的空运,卖家反复拖延称只能改陆运。说好的3天内发货,合同签订后5天,林先生才把猫只盼到。
更让林先生失望的是:“这只猫品相差,卫生条件不好,有明显异味,还有跳蚤。”林先生觉得收到的猫像是流浪猫,市场价可能只值100元。林先生将接收的宠物猫拍了视频发给张某,要求退货退款。
但张某解释:“那边(养户)货弄错了,也不是我想看到的。”随后又以“会换回的”“明天拍视频给你”等理由拖延。
因退换猫、退还购猫款等事宜意见不一,林先生将卖家张某起诉至法院,主张解除合同、“退一赔三”,赔偿运输费用及寄养费用等合计4万余元。
张某未答辩,也未到庭。
法院支持“退一赔三”
被告张某在二手网络交易平台有多次出售宠物猫的记录,与林先生交易过程中,声称出售的猫是从其他养户处所得,已与养户合作多年,证明张某经常性从事宠物猫交易,可以认定为经营者。
综合张某的行为,张某明显有悖诚信,构成欺诈。林先生要求撤销与张某签订的购猫协议,要求退还购猫款9500元并按照购猫款的3倍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此外,法院认为林先生应当将接收的宠物猫退还张某。由此产生的返还宠物猫的运费、寄养费用均因张某违约行为造成,是客观需要支付的必要费用,酌情认定两项费用合计3500元。
综上,法院判决撤销双方订立的电子协议,张某需向林先生支付合计4万余元款项。目前,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