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与如熙一样,多人准备送养孩子的原因是“养不起”。领养人首先应该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领养申请,民政部门审核后会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登记证。杨海宇建议,无论领养还是送养小孩,都要走法律允许的正规途径,切不可盲信网上的各类信息。
纷乱复杂
网络中充斥“送养”信息
谁在送养
孩子“养不起”叫价20万元
在天涯论坛中,32岁的如熙(化名)发帖称可以将自己的孩子送养。意外怀孕使得老大只有一岁多的时候,老二又在今年年初降生了。“怀孕时有想过打掉,但还是舍不得。”
而当老二出生后,本就不宽裕的生活遇到了更大的问题。“两个男孩,真的养不起了。夫妻关系又不好,很多压力都在我一个人身上。”
如熙考虑通过中介寻找收养方,但她仍旧担心中介只会为了钱而不顾收养方的真实状况。曾有一对50多岁的夫妻找到如熙,想收养仅有3个月大的孩子,但如熙拒绝了。“他们的年龄太大了,我要给孩子找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做了送养的决定,但是心里很难受。”
尽管如此,如熙仍在多个论坛中发出送养信息,也不时出现有意收养者与她联系,她在现实生活的压力与心里巨大的痛苦中做着抉择。
如熙向记者发来了多张自己与两个孩子的照片,并提出了年龄、收入等多个送养的要求。对于“补偿”,如熙几经犹豫后提出20万元。“我说出这个,真的很难受。不用先打钱,可以见面后再继续下面的步骤,一旦送养了就不会再有任何瓜葛。”
与如熙一样,多人准备送养孩子的原因是“养不起”。在某论坛中,有一名发帖人称自己有一个5岁的亲生女孩,“已离婚独自带孩子,没工作没能力抚养”;而在另一则帖子下,有人称送养孩子的原因是“因为特殊情况养不起……”此外,还有人称自己在创业阶段,“有点力不从心。想找一个可靠、没孩子的人领养。”
一名领养者表示,正规渠道对领养要求十分严格,自己才想到了网络中的“民间送养”。记者调查发现,类似领养和送养的信息,在网络中并不少见。与此对应,无论领养还是送养,发帖者描述的动因不一而足,有些甚至太轻飘,不负责任。
真假难辨
“送养”信息存诈骗行为
虽然网上关于领养和送养的信息不少,但这些充斥于网络的信息往往真假难辨。此前,国内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也查处了多起网络收养孩子的骗局。
然而领养人一旦交了“定金”,就会被踢出群外,删除拉黑。
“如果网络上有各种信息表示自己因为生活压力大要送养孩子,我们需要批判性对待。”儿童工作独立顾问、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保护专家暨项目官员杨海宇认为,亲生父母对于孩子的抚育是儿童成长的重要因素,不能遇到困难便简单将孩子送养出去。
法律边界
私自送养应该禁止
如何通过正规渠道进行领养?一名知情者表示,国家对领养孩子有着严格规定,私自领养属于违法行为。领养人首先应该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领养申请,民政部门审核后会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登记证。
“网络上的各种领养送养信息,双方都无法鉴别信息真伪、核实各方资质,被骗的风险相当大。”杨海宇表示,比诈骗风险更大的是对孩子权益的侵害。“究竟对方是否满足收养条件、能否给孩子一个较稳定的生活,万一收养者有变故,如何保证孩子权益等,都是没有保障的。”
杨海宇建议,无论领养还是送养小孩,都要走法律允许的正规途径,切不可盲信网上的各类信息。
北京源众性别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莹表示,《收养法》中规定了哪些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哪些人可以送养、哪些人可以成为收养人,都是有法定条件的。私自送养是违法的,也不受法律保护,会给未成年人带来很大的风险。“有这么多的私自送养发生,因为很多人达不到法律的要求。在私自送养的行为中,也不乏有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私自送养也成为拐卖儿童的帮凶和借口,私自送养应该被禁止。”
一名律师表示,网络送养不符合《收养法》关于送养及收养的规定,“被收养人”的人身安全亦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建议加大网络管控,禁止任何私自送养行为。”
对违法信息可举报官方回应
我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一名警察表示,“有关送养和收养,如果信息是真的应该归民政部门管;如果怀疑是假的,公安部门可以管。直接打110即可。”
据属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公安部门平时也有网警在监测这些问题,如果有违法行为会去处理。“个人报警需要提供对方诈骗或者个人遭受损失的证据,不论网站归属地在哪儿,都可以报警,我们会处理。”
(据《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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