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9岁男孩游泳时被恶犬咬死,狗主人拒不担责,法院:此案撤销小博烈犬宠物狗大狗

2016年10月22日下午,云南省弥勒市公安局接到报案。

有人称,在当地太平水库发现一具尸体。

警方赶到后,发现死者为一名十岁左右的男童。

孩子脸部有多处外伤,身上都是被撕咬的伤口,爪痕遍布四肢,

一看便知是恶犬所为。

可调查发现,伤人的狗已经离奇死亡。

男孩父母一气之下将烈犬主人告上法庭,索要26万余元赔偿金。

但狗主人却连声喊冤。

因为尸检结果显示,小男孩的死竟然另有其因。

男孩父母

各方争执不下,相互推诿,不愿担责。

最终,法官会做出怎样的判决?

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故事......

水库嬉戏,命丧黄泉

2016年10月,云南弥阳镇的盛夏还未完全结束。

湛蓝的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彩,正午的烈日炙烤着大地。

小镇像蒸笼一样,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路上少有行人,田埂间也只有庄稼偶尔发出的沙沙声。

当月22号正值周六,九岁的夏新豪整个上午都被母亲韩张保强行留在家里做功课。

蓝衣服为夏新豪

他成绩不错,效率也高,中午之前就完成了所有作业。

刚吃完午饭,夏新豪就按捺不住,吵着要出去玩。

他是家中独子,夏家夫妇向来对其宠爱有加、有求必应。

因而没多犹豫,就点头答应了。

得到许可,夏新豪似箭一般冲出家门。

看着儿子欢快的背影,韩张保不放心地嘱咐了一句:

“不许去水库,听到没有!”

可惜,夏新豪早已没了人影。

他没有听见母亲的叮咛,转头便约上同学小林和小李去水库游泳。

但谁也没有想到,这次转身之后竟是天人永隔、再也不能相见。

一个小时后,弥阳太平水库热闹非凡。

岸边,一群孩子在打水漂。

扁平的石块擦过水面,一连击起两三个漂亮的水花,同伴们连声叫好。

在水里游得正欢的三个小男孩,也忍不住高声喝彩。

阳光之下,孩子们天使般的笑容美好得犹如童话书里的插画。

“汪汪——”

恶狠狠的犬吠声打破了欢乐的气氛。

恶犬

不知从哪里窜出两条大狗,盯着孩子们不停地狂吠,然后径直冲进水里。

水里的小林迅速反应过来,想要提醒同伴,转头却只见小李一人。

夏新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游到水库中央,与他们相距甚远。

情况紧急,他来不及多想,一把拉住身边的小李,迅速向岸边游去,躲进草丛。

接下来的一幕,成了两个孩子一生都无法摆脱的噩梦。

只见,那两条恶狗朝夏新豪猛扑过去,疯狂地撕咬,仿佛饿极的猛虎。

已经耗尽大半体力的他在水中猛烈挣扎了几下,便失去反抗能力。

而此时,小林和小李死死地蹲在草丛里,不敢发出一点动静,连粗气都不敢出一下。

直到恍惚中听见一阵脚步声渐渐远去,周围也逐渐恢复安静,才敢钻出来。

只见夏新豪正扑面漂在被血染红的水面上一动不动。

到底还是年仅十岁左右的孩子。

刹那间,两人脸色异常苍白、冷汗不断,慌慌张张地看向四周,却发现一个人也没有。

他们又不敢再次下水,只好跑回家找大人。

办案民警

当日下午两点左右,云南弥勒警方接到报案,紧急赶往现场。

将其打捞上岸后,发现孩子的面目已经血肉模糊,

无法识别五官,四肢也布满了抓痕。

更重要的是,他的头部和脖颈等要害部位有好几处撕裂伤。

根据现场的狗爪印来看,

他们很快就确认,这是一起烈犬伤人事件。

警方迅速找到目击者小林和小李,并从他们口中获得了重要消息。

“有...有两条大狗,都是黑乎乎的,其中一条有点带棕色。”

“有个人管它叫‘莎莎’,然后狗就跟着走了。”

原来当时躲起来的时候,两人曾听见岸边传来一个女人急促的声音。

“莎莎,快回来!”

其中一条恶犬似乎听懂召唤声。

它停止攻击,吐着长舌,跑向岸边;

而另一条也随之跟了上去。

得知狗的名字和外貌特征,警方立刻开始对附近的村庄进行走访调查。

他们在夏新豪所住的占马村获得重要线索。

有人说村里张培兰家的狗也叫“莎莎”;

而且正是一只黑棕色的大型犬。

警方连忙赶往其家中。

然而奇怪的是,众人走进张家一看,

狗窝和狗圈都在,却唯独不见狗的踪影。

面对询问,张培兰下意识摸了摸鼻子,继而和丈夫对视一眼。

“我们家现在没有狗,半个月前就被我儿子卖掉了。”

两人异口同声地大声说道。

只不过他们强作镇定、用声音掩饰心虚的行为早已被敏锐的警方锁定,当时就留了个心眼。

他们避开老两口,问张家儿子同样的问题。

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警方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答案。

“几天前,狗自己跑掉了。”

张家儿子一脸认真地回答道。

显而易见,这家人的说法矛盾,疑点颇多,定是有所隐瞒。

随后,张培兰被带回警局。

“这可是人命官司,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审讯室里,警方用严肃的语气震慑住张培兰。

没撑多久,她便将事情和盘托出。

看管不严,误伤人命

张培兰的爱犬莎莎是一条西德母犬(又名德国狼犬),是典型的大型犬。

它体高六十厘米,体长约八九十厘米,长着一身黑棕色的毛发。

莎莎是张培兰儿子特地从朋友那里要来的,从小就养在身边。

一家人对其宝贝得不得了,经常给它买生肉吃、让它睡床。

但是莎莎生性凶猛。

除开张家人,对谁都不客气,见到生人更是止不住地狂吠。

为了安全起见,大多数时候它都被关在笼子里。

不爱吃饭,心情也越发狂躁,整日发出痛苦的呻吟声。

张培兰早已把它当自己的小儿子养,自然是心疼不已。

于是她每天换着法儿给它做好吃的;

也不忍心将它关在笼子里,只是把院门关上,任它在自家院里疯跑。

案发当天中午,张培兰的小孙子要过来吃饭,她便出门去摘菜。

想着菜地就在家附近,自己很快就回来。

出门时,张培兰就只把院门轻轻带上,没有上锁。

谁知,她一回来就看见院门大开,莎莎也不见踪影。

张培兰顿觉不妙,赶紧驱车去找。

她一路开到水库边。

刺眼的阳光照得人睁不开眼。

张培兰半眯着眼,隐约看见水中央好像有两条狗正发狂地撕咬着什么。

她便试探着叫了声“莎莎”。

果然,呼唤声立刻就得到回应,其中一条狗摇着尾巴,欢快地向她跑来。

烈日炎炎,晒得她心发慌,并没有多做停留和查看,就带着莎莎回了家。

这一趟下来,张培兰热得口干舌燥。

刚进屋,就直奔厨房找水喝。

一杯凉水下肚,她头脑也突然变得清醒。

这时水库画面越来越清晰地出现在张培兰记忆中。

她不禁打了个冷颤,一种不祥的预感随之涌上心头。

非但这样,站在村口望见警察的到来让她更觉不安。

张培兰不敢上前搭话,只好故作镇定地向邻居打听情况。

“你没听说吗?夏家的儿子在水库给狗咬死了。”

听了这话,她的心顿时凉了半截,所有猜测几乎得到印证。

张培兰一路小跑,慌忙赶回家将此事告知丈夫。

谁也不想摊上人命,而且死的还是那么小的孩子。

夫妻俩一合计,决定先将狗送到别处。

丈夫更是宽慰张培兰道:

“如果警察问起,我们就一口咬定狗早就自己走丢了;

村里人向来不爱多管闲事,想必也不会告发我们。”

当天晚上,张培兰久久不能入睡。

她辗转反侧半天,决定做出一疯狂之举。

只见其转头看了眼熟睡的丈夫,轻手轻脚地离开房间,

然后来到院中,在狗笼前蹲下。

见主人过来,笼里的莎莎立马站起来,不停刨着狗笼,正要兴奋地叫出声。

张培兰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它便立刻乖乖趴下。

“你闯下大祸,我们留不得你了。”

见它如此乖巧,张培梅鼻头一酸,用最后一丝温存地摸了摸莎莎的头。

然后,她将狗牵出笼子,顺手拿起一旁的木棍和铁链;

并把莎莎带到远离村庄的荒地,结束了它的生命。

此外,经过多方搜寻,另一条狗也被警方找到。

那是一条昆明犬,也叫狼狗,属于中型犬,体高四五十厘米,体长一百厘米。

但昆明犬的主人是谁,已经无法查清。

至此,两条狗都已经找到。

莎莎的主人也落网,事情的真相似乎已然明了。

可法医出具的尸检报告,却让原本进入尾声的案件又变得复杂起来。

死因蹊跷,三方较量

2016年11月16日,弥勒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死亡鉴定意见书。

那上面,白纸黑字清楚地写着:

夏新豪因溺水而亡。

原来,那几个位于要害处的咬痕,只伤到肌肉组织,并不致命。

法医在夏新豪脖颈咬痕处发现了一个隐藏的伤口——气管处的小破口。

那里面含有大量的泥沙。

再结合他睑球结膜有点状出血的情况,

得出真正死因是被狗咬破气管后溺水而亡。

尸检报告

2017年2月4日,弥勒市公安局依据尸检报告认定,

本案因情节显著较轻,不构成犯罪。

最终,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面对这样的结果,痛失爱子的韩张保夫妇万万不能接受。

同年3月2日,他们把张培兰一家告上法庭。

根据相应的犬只饲养管理规定,私人赡养烈性犬,是要核准登记备案的。

而在当地的烈性犬登记表里并没有找到莎莎的信息。

张培兰私自饲养烈性犬还疏于看管,以致年仅九岁的夏新豪惨死。

为此,韩张保夫妇向张家人索赔二十六万余元。

诉状书

“明明两条狗都伤了人,为什么要我们一家承担责任?”

被告席上的张培兰委屈不已。

她认为,既然无法确认气管上的小破口是哪条狗造成的,那就应当各负一半的责任。

而至于韩张保夫妇关于烈犬登记的质疑,她在法庭上只字未提。

只是经过数月的调查,警方没有找到昆明犬的主人。

最终只能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在找不到另一个当事人的情况下,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听闻这个结果,张培兰一下子从座位上蹭起来。

“一个农村家庭哪里承担的了如此高昂的赔偿金。”

她在法庭上气愤地高喊。

况且,虽然是自家的狗伤了人,

但尸检结果证明,狗的行为只是致伤并不致死,小孩是溺死的。

想到这里,张培兰却突然眼前一亮:

太平水库是禁止游泳的,怎么没有人制止小孩?

由此可见,水库方肯定也有责任。

2017年3月21日,法院追加弥勒市太平水库管理处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水库已经尽到了风险告知义务,我们可以适当给予人道主义赔偿,但此事不该我们担责。”

庭上,水库方代理律师表明他方立场。

太平水库建造于五十年代。

多年以来,由于和附近村庄的土地征用产权不清,

村间的许多条小路都可以直接通往水库,所以他们一直实行开放式管理。

为防止意外,管理处在水库周围设置了多处危险警示牌。

不仅如此,他们还在西边大门处设立门卫室且配备值班人员,已经履行了风险告知和风险防范义务。

因此,水库方坚称:

夏新豪等人是违规下水,与水库方无关。

但事情的真相却没有这么简单。

据警方调查,事发地与值班室之间的距离大约为62米。

按理说,值班室的工作人员能够清楚听见小孩的惊叫声和恶狗的犬吠声,并火速赶往现场。

但是,直到警方抵达水库,他们所谓的值班人员也一直没有出现。

可见案发时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并不在岗。

因此,水库管理方并没有尽到职责。

张培兰赔偿夏新豪父母20万余元,太平水库赔偿2.4万余元。

至此,这场令人唏嘘的悲剧正式落下帷幕。

但夏新豪年轻的生命再也无法挽回,

韩张保夫妇的失子之痛也不会随着法槌落定而终止,

而这一切,都只是因为一扇没有关紧的门。

遛狗不栓绳,害人害己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养宠人数也逐年攀升,可宠物伤人事件也在随之增加。

然而就在去年,同样的悲剧在重庆奉节再度上演。

2021年4月22日上午,刚上小学二年级的小博和爷爷一起走在上学的路上。

行至途中,爷爷突然想起没有带公交卡,便嘱咐孙子在原地等待,自己回家取卡。

小博懂事地点点头,走到马路最里面,乖乖站在那里等爷爷。

没过一会儿,路边突然窜出三条恶犬,朝他猛扑过来。

一阵疯狂地撕咬后,将其拖行了数米远。

路过的村民见状,立刻冲过来制止。

但为时已晚,小博早就被咬得面目全非,全身多处缺失,惨不忍睹。

没等救护车赶到,这个小生命就断了气。

更令人惋惜的是,案发的第二天本应是小博八周岁的生日。

据警方调查,狗主人是卤肉店的老板陈某。

这三条狗是他养来看守冷库的。

令人气愤的是,这三条狗是出了名的恶犬。

不久之前才咬死村里另一条狗。

邻居们曾多次劝告陈某,

但他依旧我行我素,还经常给狗喂生肉,而且从来不栓绳。

最终,陈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控制。

此事一出,舆论哗然,宠物安全问题再度成为焦点。

实际上在此之前,宠物犬伤人事件时常发生。

2018年,21岁的大学生刘显飞被未牵绳的宠物狗咬伤,三天后因狂犬病死在了父亲的怀里。

同年七月,广州中山的四岁男童小沛被宠物狗咬伤,面部惨遭毁容。

为了杜绝此类恶性事件再度发生,2021年1月22日,我国正式通过了《动物防疫法》。

其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至此,给狗栓绳,正式入法。

狗狗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最亲密的朋友。

但是爱狗之心,不应当建立在伤害他人的基础之上。

许多不给宠物栓绳的养狗人士给出的都是同一个理由。

“我家的狗很听话,从不咬人。”

然而,狗再通人性,也终究不是人。

熟不知,他们在信任自家宝贝的同时,也将风险转嫁给了无辜的路人。

THE END
1.咬人的狗被打死要赔钱吗,狗咬人死亡赔偿标准家狗咬人致人死亡案件中,法律并没有规定最高赔偿不能超过多少钱,各项赔偿都有法定的计算依据,比如丧葬费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的,一般一次性赔偿6个月,死亡赔偿金要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相关因素确定。下面随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一...https://mip.66law.cn/laws/241997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