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六周岁且未入读小学,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规模
中山市实验小学2016学年度招收一年级学生总人数为270人。
三、招生类别及条件
(一)地段生:
符合条件的东明花园一至三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六个小区户籍居民的适龄子女(含合法领养的适龄子女)。
条件:(1)房产的权属人及户籍簿户主与入学儿童是父母关系。
(2)房产的权属人及户籍簿户主与入学儿童是直系亲属(仅限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
有招生地段房屋产权证,且房产权属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常住人口享受招生地段户籍生待遇。
(1)本市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
(2)本市残疾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适龄子女。
(3)本市军(警)部队干部的适龄子女。
(4)华侨在国内的适龄子女。
(5)台湾籍的适龄子女。
(6)连续居住满五年的港澳人士的适龄港澳子女。
(7)属于我市鼓励引进的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的适龄子女。
(8)本市紧缺适用人才的适龄子女。
(9)中山市荣誉市民、百佳外来员工、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骨干等其他对当地经济社会或教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10)本市总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适龄子女。
(11)办理了合法手续的家庭寄养儿童。
(12)在本地段连续居住满五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并经过石岐区积分入学公示的非中山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13)持有效2014、2015、2016年《积分入户通知书》人员的适龄子女。
(14)持有效《中山市聘用人才工作证》企业聘用人才的适龄子女。
(15)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高层管理人员(不含子或分公司)的适龄子女。
在招生地段,以同一住房名义第二次(含)以上申请学位的,由石岐区文体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
五、登记地点
中山市实验小学(石岐区东盛花园32号)
六、登记手续及必须提交的有效资料
(一)家长携带儿童本人及其有关资料到相应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二)填写新生登记报名表一份。(网上预报名登记表)
(三)交验报名表、户口簿、房产证件(土地证、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证明可到现居住地所在的接种单位开据)。
七、登记、审核工作流程
(二)6月6日,初审符合招生条件的资料上送市教体局进行二次审核。审核后,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资料退回石岐区文体教育局,由石岐区文体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