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救助管理站前身为始建于1961年的中山县收容遣送站,1971年从沙岗龙斜口迁入金钟收容安置农场内(即现址东区新安村侧)。当时,收容遣送站与金钟收容安置农场分别为股级事业单位,分别负责市区的收容遣送与收容安置工作。2002年9月,收容遣送站与金钟收容安置农场合并,中山市收容遣送站加挂中山市金钟收容安置农场牌子,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符合收容条件人员的收容和遣送,进行思想政治和劳动教育等。2003年8月1日起,收容遣送制度被废止,救助管理制度生效;8月13日,中山市收容遣送站(中山市金钟收容安置农场)更名为中山市救助管理站,负责接收、管理和教育辖区内符合救助规定的求助人员,并帮助其尽快返回家庭、单位。2005年,该站位于东区新安村,人员编制20人,内设办公室、业务股和管理教育股3个股室。
中山市社会福利院1973年10月30日,中山县盲民教养院更名为中山县社会福利院。1984年,随中山县改市,其名为中山市社会福利院。1991年11月,市社会福利院搬迁至悦来南路悦银街39号。2002年,市社会福利院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中心城区“三无”孤寡老人的供养任务,安置由公有制转为非公有制企业或关闭、破产企业中参加市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退休孤寡职工;承担全市弃婴、弃童的收养、领养、管理、教育任务。2003年10月30日,收养、领养、管理、教育全市弃婴、弃童的职能划归市益智儿童托养院。2005年,市社会福利院内设办公室、医疗股、老人护理股3个股室,人员编制30人。
中山市儿童福利院1996年9月24日,市益智儿童托养院成立,位于东区侨岗村马鞍山,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15岁以下残疾儿童托养、教育、康复等工作。2002年9月,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市益智儿童托养院核定人员编制为12名,负责集中供养孤儿弃婴中的残疾儿童;向弃婴、孤儿和社会残疾儿童提供生活、教育、医疗康复、家庭寄养及收、送养等服务。2003年10月30日,市益智儿童托养院增挂“中山市儿童福利院”牌子,并承担原来由市社会福利院承担的全市弃婴、弃童的收养、领养、管理、教育职能。2005年,人员编制12人,内设办公室、保育股、特教股和医疗股4个股(室)。
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2003年10月30日成立,正科级事业单位,初时在市民政局办公大楼办理业务,2004年8月搬迁至悦来南路悦银街39号。2005年,人员编制5人,主要负责火炬开发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办事处的国内居民以及全市居民的涉外婚姻登记;出具户籍为城区居民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补发婚姻证件;指导各镇婚姻登记工作等。
中山市光荣院前身是始建于1962年的烈士陵园烈属养老院,1983年更名为中山市光荣院。位于南朗镇翠亨村东南面光荣路,主要职能是承担烈士墓、烈士纪念碑、革命史绩陈列馆、陵园环境园林管理和革命传统教育,照顾烈属、孤老复退军人养老等。2005年,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5人。
殡葬管理机构市民政局下属殡葬管理机构有中山市殡葬管理处、中山市殡仪馆、中山市福荫园公墓管理处(详见本篇第八章第一节《殡葬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