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遛狗不牵绳是否违法?自202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起,不佩戴犬牌和系犬绳出门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0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第92条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
如果遇到不系犬绳出门的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证维权:
1、取证
尽量告知违法对象的具体信息,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查找处罚。
2、举报
拨打110报警,建议通过110视频报警,同时取证。
遛狗不牵绳怎么举报归哪个部门管
遇到遛狗不牵绳的,可以联系小区物业、居委会,严重的可以报警。遛狗不牵绳违反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该法在第三十条中规定了,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1、遛狗不牵绳,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主管,工商行政管理、畜牧兽医、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起辅助作用。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