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白马街、体育广场、文化广场等地经常见人遛狗不牵绳,狗随地大小便也不管,特别是晚上,一不小心就中奖了。如今新规的出台和狗咬人事件频发的现状,如果遇到遛狗不牵绳的我们应该怎么办,(是否)有举报的窗口或平台?”日前,网友“BruceMelodieKaterina”在“头条河池”APP网络问政专栏发帖问政,记者就此进行采访。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宠物犬成为不少人的选择。然而,有一些市民在公共场所不牵绳遛狗,由此引发宠物犬扰民、影响卫生环境甚至伤人等问题。
连日来,记者在白马街、金城江公园、文化广场等地进行实地走访发现,大部分市民在遛狗时会牵狗绳,但也有部分市民因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引发其他市民不满。
“大部分人遛狗牵绳都很自觉,就是一些小部分人……禁止遛狗区域偶尔也看到有人在遛狗。”5月28日,正在散步的黄先生说,他平时到金城江城区文化广场散步,晚上都不敢走草坪。
“他们遛狗就是出来拉便便的,走在小道上,特别是草坪里会有异味,而且我又怕大狗。”带小孩到体育广场散步的陈女士说。
“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管管这些不文明养狗的人!”在金城江公园散步的李先生说。
“我觉得牵绳子是对狗狗和自己、他人的负责。而且我会随身带给狗狗处理粪便的手套、纸张和袋子,希望我们这儿有专门给宠物自由奔跑的公共场所,像南宁那样的宠物公园。”黄女士说,
体育广场草地上的狗便。
体育广场”禁止遛狗“标牌。
据悉,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动物防疫法》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条例》规定,在城市携带犬只宠物外出的,应当按照规定由成年人用牵引带牵领,主动避让行人,及时清除宠物粪便等排泄物。不牵绳遛狗,不清理粪便,将“升级”至违法行为!
市民栓绳遛狗。
市民在清理狗粪。
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介绍,从2016年起,我市开始大力整治“犬患”,并取得显著效果,但养狗扰民、宠物大小便影响环境卫生的报案仍持续不断。“在处理案件时,我们会遇到涉及面广、管理办法不具体、多部门间权责不明确等问题,期待我市因地制宜出台具体的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让管理有法可依,解决群众难题。”该民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