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被告王女士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3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王女士的上诉,维持原判。
宠物犬遭到踢踹受伤主人索赔6万元
刘女士通过诉讼的方式,得到了被咬伤的相应赔偿。她本以为事情到此就结束了,没想到的是,犬主人又提起诉讼,反倒向她索赔6万元。
小狗的主人王女士是这起案件的原告,她说在自己和对方因为小狗在电梯内发生争执后,对方一脚踢飞了自己的狗,狗也因此受伤了。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阮小英:王女士说自己的狗被踢伤,在宠物医院做治疗,花费了800多元。
原告王女士还提到,小狗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与被告在电梯内发生争执,自己的狗还被对方踢飞,这些事情让她精神受到打击,最终导致病发住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阮小英:本案原告王女士她陈述自己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因为这个事她的精神受到了冲击,很焦虑、长期睡不着觉,导致原有的一些基础病加重,就住院了。
原告王女士认为,被告踢狗的行为是有过错的,所以她要求被告赔偿自己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宠物狗的治疗费共计6万多元。除此以外,原告还提出,要求对方向自己道歉。
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围绕着被告刘女士踢狗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展开了讨论。针对原告的说法,被告刘女士并不认可。
那么狗咬伤人,人又踢了狗,究竟是谁来担责呢?刘女士踢狗的行为究竟有没有过错呢?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