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工资总额的2%部分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注:第2、3、4点的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在新会计准则下不需要计提了,但还是要根据实发数计入当期费用。分录如下:
实际发放时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借:销售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销售费用—工会经费
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5.销售费用—社会保险(可以税前扣除)
失业保险费:指销售部门职工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一种统筹失业保险费用。
养老保险费:指销售部门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统筹养老基金。
医疗保险费:指销售部门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统筹疾病住院赔付保险金,生育险。
6.销售费用—住房公积金
解释:销售部门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统筹住房基金。
8.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10.销售费用—折旧费
11.销售费用—修理费
解释:本部门发生的除车辆之外的“固定资产”修理维护费。还有商品的售后维修费用(不另外收取客户费用的情况)等。
12.销售费用—运输费
13.销售费用—保险费
解释:直接销售货物而发生的产品保险费用。
14.销售费用—装卸费
解释:为销售货物而发生的产品支付的装卸费。
15.销售费用—包装费
解释:销售部门发生的“文具用品费”、“书报资料费”等。
18.销售费用—差旅费
19.销售费用—通信费
20.销售费用—能源费
解释:包括销售部门应分摊或支付的水费、电费、蒸汽费、天然气费等。
6601销售费用
二、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时:
贷: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
借:本年利润
贷:销售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六条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销售费用——展览费4000
贷:银行存款9000
(2)公司本月为销售产品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输费1200元,运输途中的保险费350元,装卸费650元:
借:销售费用——运输费1200
销售费用——保险费350
销售费用——装卸费650
贷:银行存款2200
(3)公司本月专设销售机构发生下列费用:销售机构人员的工资为4000元,提取职工福利费560元,固定资产的折旧费46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办公费200元:
借:销售费用——工资4000
销售费用——福利费560
销售费用——折旧费460
销售费用——办公费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4560
累计折旧460
银行存款200
(4)公司按规定将本月发生的销售费用16420元予以结转:
借:本年利润16420
贷:销售费用16420
程序一:了解公司的销售模式,了解销售部门设置及其功能,以及本年度的部门设置变化。
注:在程序一的前提下,才能对销售费用由总体的判断和分析。
底稿说明:公司的销售部门的功能、人数、销售人员的激励模式等,了解公司销售费用归集部门的范围,并判断上述归集口径是否合理;
证据:包括公司部门职责说明资料、访谈资料等。
注:通过业绩提成反过来证实销售的真实性,因为业绩提成的真实性往往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