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没父母的孩子感受家庭温暖——哈尔滨孤儿“寄养村”调查东北网黑龙江

东北网4月2日电因为各种原因他们在几个月大时就成了孤儿和弃儿,为了让他们和正常孩子一样在充满爱的环境中成长,孩子们被福利院送往一个叫“寄养村”的地方,在这里他们能和其他正常的儿童一样,享受着家的温暖和“妈妈”、“爸爸”的爱,只不过,在年满7岁时,就要回到福利院。3月30日,记者走进了哈市近郊一处“寄养村”,了解这里发生的动人故事———

三个特殊的“女儿”

3月30日5时左右,39岁的张玉凤(化名)醒了,在早晨的微光中她第一个动作就是去摸在一个炕上仅20个月大的女儿国娟(化名)的脸颊,觉得温度正常,女儿鼻孔里轻微的气息呼在她的手上,让她感觉很踏实,昨晚四次起身给她整理的疲劳立刻就散了开去。这两天小国娟患上了感冒,昨天晚上有点发烧。她给国娟在晚饭后和半夜吃了退烧药,中间因为难受,国娟哭一会儿睡一会儿。今天早晨小国娟退烧了,她长出了一口气,又看了看在炕上的另两个5岁的女儿国晓玲(化名)和3岁的女儿国园园(化名),发现国园园把被子蹬开了,她往上拉了拉,随后下地开始做饭,然后烧水,将三个女儿昨天换下来的外衣和内衣分别泡在两个洗衣盆里。这预示着,张玉凤一天的忙碌开始了。

这是位于哈市近郊一个特殊家庭的生活。说它特殊,是因为三个女儿和她们的妈妈完全没有一点儿血缘关系,而三个女儿也都有各自的亲生母亲。更为特殊的是,三个女儿都患有不同程度的脑瘫,用我们的话说,就是不正常的儿童。

张玉凤所在的村,距哈市10公里左右,大约有40多户家庭,在没有被称之为“寄养村”之前,外界几乎对它没什么特殊印象。在张玉凤的记忆中,大约是在几年前,村里的一些家庭和哈市儿童福利院签订协议领养孤儿和弃儿,福利院每月给每个孩子提供一定的生活费,抚养到他们7岁上学的年龄时,福利院统一领回,安排他们入学。与其他领养的不同的是,这些儿童大部分都是不正常的。5年前,张玉凤加入到了这个队伍。按照哈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郑铁城处长的说法,“这个村子大约有近一半的家庭有‘寄养儿童’。”

10时左右,张玉凤终于忙完了,外面的晾衣杆上搭了40多件洗完的衣服,三个女儿也吃完了早饭。“让她们吃饭是我每天最头痛的事,她们都不能自理,我得挨个一口一口地喂,一顿饭下来,她们是吃饱了,我也累得没胃口了。”刚刚歇下来的张玉凤对记者说。

让张玉凤颇感自豪的是,尽管有三个不能自理的女儿,吃喝拉撒都没有意识,但是屋里见不到凌乱不堪的模样,“都说家里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屋里有酸臭味,我这三个呢,你闻到什么别的味道了吗?”张玉凤反问记者。

我就是他们的亲妈

“国园园,来,叔叔给你照相呢,往镜头那儿看,摆一个姿势。”“国园园,生个气给叔叔们看看。”

这个被称做国园园的小姑娘今年3岁,和国晓玲、国娟相比,她的脑瘫程度较轻,多少能感知一点外界,凭这,也让张玉凤偏爱了些,“不是我偏心,因为那两个孩子,一个才20个月大,另一个虽说5岁了,还不能说话。国园园我们一逗她,有时还能蒙出几个含糊不清的字。爸爸妈妈现在能叫了,多少有那点意思。所以,我们和国园园说话的机会较多。”

在采访中,5岁的国晓玲始终坐在炕的一个角落,为防止她摔倒,张玉凤给她买了一个塑料坐墩,像骆驼的形状,国晓玲坐在中间可以把握好平衡。因为今天一下来了许多人,这在以前可能是没有过的,她表现得有些兴奋,时而嘴里含糊不清地“啊啊”着,而20个月大的国娟自始至终都在炕上静静地躺着,一会儿翻一下身,对外界毫无反应。

根据她们的表现,张玉凤把她们归结为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

对于她们的身世,张玉凤似乎很不愿提起,“福利院的同志也不告诉我们,我们只管领养,尽到最大抚养义务就行了。我们不管孩子是怎么来的,又是怎么成了孤儿和弃儿的。无论如何,孩子是无辜的,我非常痛恨他们(指孩子的亲生父母)!我就想,我现在就是她们的母亲———亲生母亲。”

张玉凤说,尽管目前国晓玲还不能走路,但她认为,国晓玲一定会走路的,而对于国园园,张玉凤坚信“她一定能正常说话”。

叫一声“爸”,感动得哭了

在采访中,张玉凤的丈夫———一个黝黑的身体非常结实的中年男子十分热情地招呼记者和同来的哈市民政局的同志,拿凳子、倒水。

“别看他人长得挺粗的,可是疼起孩子来,一点也不比我差,非常细心,而且特别喜欢这三个孩子。”张玉凤说。

张玉凤的丈夫是一名司机,为一家货栈跑长途,一个月有时能出去半个月。

张玉凤随后补充说,他出车经常晚上到家,到家后,总是先透过玻璃看看这几个孩子睡没睡觉,如果没睡觉,他就透过玻璃向她们做鬼脸,如果睡觉了,他进屋也要把她们弄醒,挨个亲,亲够了,才让她们睡。

张玉凤的儿子今年已经18岁了,在哈市一所学校上学。让张玉凤感到非常内疚的是,因为照料这三个孩子,忽视了亲生儿子。“每天早晨,我都做两样饭菜,我和丈夫、儿子吃一样,三个孩子吃一样。”张玉凤指着柜上的食品对记者说:“我给她们平时做鸡蛋糕、冲奶粉、面条、饼干,她们目前就能吃这些。有时早晨三个孩子饿急了,我就得先做她们的,耽误了儿子上学吃早餐,儿子总有意见。这是以前,现在好了,儿子上高中,住校了。不过我儿子已经从最初的有想法到现在理解了,而且也非常喜欢这三个小妹妹,周末回来的时候,总是用零钱给她们买好吃的。”

当记者向张玉凤问起,当初是谁决定将这三个孩子领回家“寄养”的,张玉凤说,谈不上是谁决定的,反正就是她说了这个想法后,丈夫就同意了。张玉凤的丈夫对记者说:“目前我们不能满足让她们吃饱、吃好,更重要的是让孩子康复、能够自理。”

他随后告诉记者,因为园园病情较轻,他就经常教园园发音,让她说爸爸妈妈。有一次,在教的过程中,国园园突然喊了一声“爸”,尽管不太清楚,但是他不敢相信,后来妻子过来,让国园园再喊,夫妻俩确认后,当时他感动得哭了。

病了四天的离去之痛

采访中,陪同记者前去的哈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郑铁城处长向记者介绍,以前张玉凤曾经领养了两个正常的孩子,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在2004年他们7岁时,被国外的两对夫妇收养走。“现在,她对这个事非常敏感,一提起来就哭。”张玉凤的丈夫对记者说。

“就像是商量好的,都是一同来的,又都是一同走的。2004年,他们7岁,他们来的时候是3岁,男孩先来的,女孩后来的,也就隔几天。刚来的时候,这两个孩子非常怕生,和谁也不说一句话,尤其是那个小女孩。我就让我儿子领着他们出去玩。”张玉凤回忆说,“慢慢地,这两个孩子就和我儿子混熟了,成了‘跟屁虫’,我儿子到哪儿,他们就跟到哪儿,上学的时候有时也要跟着去。我记得,那个小男孩爱吃我做的鱼,那个小女孩爱吃我做的打卤面。我最爱看他们吃饭的样子,吃得非常香甜。他们和我可亲了,总是妈妈、妈妈地叫着。我虽然知道他们在7岁的时候就会离开我,可我认为他们还在福利院,我想他们的时候就回去看他们。”

到了2004年的一天,还在享受天伦之乐的张玉凤突然接到通知,这两个孩子被国外两对夫妇收养了。第三天他们就来。

“得知这个消息,我一下就蒙了,这就意味着,我从今以后再也见不到这两个孩子了。”张玉凤说,“当天晚上,我含着眼泪做了他们爱吃的菜,一边看着他们吃一边流泪,两个孩子不知道真相,他们问我,妈妈,你怎么哭了。我说,没事,你们吃饱啊。整个晚上我都没睡,两个孩子在我们家的往事就像电影一样在我脑袋里转来转去。第二天,我到城里给每个孩子买了新衣服等物品。买回来之后,我问这两个孩子,以后你们离开妈妈了,会不会想妈妈。他们说,咋不想呢?我会经常来看妈妈。”

张玉凤说:“那天,福利院的同志和那两对收养的夫妇终于来了,告诉孩子要将他们送到一个好的地方去,有新的爸爸和妈妈更好地照顾他们。车要走了,我一遍一遍地交代孩子的情况,临上车前,我怕受不了,躲在屋里不出来,这也是来的同志告诉的。后来,我听别人告诉我,那两个孩子哭得不得了,就要找我,上车后,还拼命透过窗户往外瞅,哭着……”

“四年了,就是养个小猫小狗的,还舍不得呢,别说是孩子了。他们走后,我爱人躺在炕上病了4天。后来经常拿那两个孩子的照片看,看一回哭一回。直到现在,那两个孩子也没有消息。”张玉凤的爱人说。

采访快结束时,记者小心翼翼地向张玉凤提起,这三个孩子到7岁时要回到福利院,该怎样面对时,张玉凤没有做答,只是说:“我就怕孩子走。”

哈尔滨孤儿"寄养村"调查:寄养家庭的幸福生活

张玉凤可以说是“寄养村”里的代表人物,她有许多和孩子之间发生的故事。在“寄养村”中,她只是众多寄养家庭的一员。“寄养村”中的故事说也说不完……

学走路把孩子小脚绑在我脚上

染着暗红色短发的李大妈(化名)看起来很精神,一点儿也不像五十七岁的人。记者走进李大妈家中的时候,她正在抱着她四岁多的“孙女”党铃铃(化名)玩。铃铃是个非常漂亮的小女孩,大大的眼睛,梳着两个小辫,不停地在李大妈怀中扭来扭去。后来,她干脆从李大妈的怀中蹦到了地上,满地乱跑。李大妈怕她摔了就跟在后面颠颠地跟着跑……祖孙两人正玩得高兴,有邻居找李大妈出去一下,李大妈拜托记者暂时帮照看一下铃铃。

李大妈离开大约五分钟后,正玩得高兴的铃铃突然停了下来,扭头向四周看了看,“哇”地哭了起来。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弄得记者手足无措,在院子里的李大妈听到孩子的哭声立刻冲进屋来,一把抱起铃铃不停地说:“铃铃乖,不哭啊,奶奶在这儿呢,奶奶没走!”看到记者尴尬地站在一边,李大妈一边招呼记者坐下一边解释说:“你别在意,她哭不是因为你。这小家伙离不开我,一会儿见不到就到处找我,找不着就哭,我老伴哄都不行。为这,我还给这个小家伙起了一个外号,叫‘形影不离’。”铃铃在李大妈的怀中渐渐地安静下来,她又用她那双大眼睛打量起记者来……

“一、二”这两个简单的数字如果从正常儿童的口中说出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是从铃铃这个患有脑瘫的孩子嘴里说出来那意义就不同了。“别人都说铃铃不可能会说话,但我就不信这个邪。”李大妈说,“别看她现在只会说这两个字,但我坚信不久的将来我一定能教会她说话的。”

除了铃铃以外,李大妈家还寄养着另外两个孩子,他们一个才七八个月大,另外一个已经七岁了。谈起家里人对自己抚养孩子的看法时,李大妈笑着说:“他们都很支持,也很爱这些孩子。我儿媳还曾经吃过醋、挑过礼,说我对他们比对自己的孙子还好、还亲。不过,挑礼归挑礼,她对这些孩子也很好。”

“我把对儿子的亏欠补偿给了他们”

李玉梅抚养了两个孩子,一个是四岁的脑瘫患儿海海(化名),另一个是刚刚满月的男婴嘉心(化名)。据同行的哈尔滨市儿童福利院的同志讲,嘉心现在看虽然属于正常儿,但他太小,如果有病的话现在还反应不出来,只能慢慢观察。走了大约三分钟,记者一行来到了李玉梅的家———坐落在一个大院中的三间大瓦房。李玉梅家很干净,地上铺着米色的地砖,进入里屋以后就可以看到一铺大炕,两个孩子分别躺在两边。记者伸手一摸,炕上十分暖和。李玉梅说,现在天还不是很热,怕孩子着凉,就得每天都烧炕,炕的温度还很有讲究,温度低了孩子冷容易感冒,温度高了容易烙着。最不容易的就是要一天到晚的使炕保持在一个温度上,这就需要李玉梅勤烧(炕)。

离开李玉梅家的时候,小嘉心吃饱后好像困了,懒懒地靠在妈妈身上……

“他们都是我的心头肉”

刘红(化名)家的门从里面插上了,敲了一会,刘红才跑出来开门。“门不插不行,我家那老二总是趁我不注意就往外边跑。”刘红家里抚养了三个孩子,最大的四岁叫国生(化名),老二今年两岁多叫国红(化名),最小的是刚抱来没有多久的八个多月的国玉(化名)。

哈市现实境况下的孤儿“寄养”

家庭“寄养”,可以让福利院的孤儿和弃儿享受到家庭的温暖、人文的关怀,无疑更利于他们健康地成长。日前,民政部为了更完善和推进这项工作,在全国6座城市建立了全国儿童福利进社区试点,让家庭寄养社区化,哈市是试点城市之一。

推行家庭“寄养”减轻福利院负担

据哈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郑铁城处长介绍,2004年,国家出台了《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在此之前,哈市就已经借鉴并推行了家庭“寄养”。

前几年哈市儿童福利院从哈市福利院剥离出来单独建院时,当初曾经充分考虑设计并安排儿童的床位数,而且实际证明能够满足,“但是随着婚检制度的改革,以及受诸多因素影响,弃儿比以前增多了,原有的床位数已经远远不够用。而福利院的工作人员人数没变,孩子的数量却增多了,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充分保证孩子的生活质量,所以为了减轻福利院的压力,借鉴其他先进城市的经验,哈市推行了家庭‘寄养’模式。”

孩子走进家庭更人性化

“儿童家庭寄养是为孤儿弃婴回归家庭、融入社会而采取的一种养育方式,它符合儿童的成长规律,在塑造儿童健康的心理和性格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合法程序领养,让这些孩子走进家庭是更人性化的方式。那些走出福利院进入家庭的孩子们的成长经历证明,孩子最好的环境是家庭。”哈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康复医疗科科长方东海说,他发现,在一些福利院里集中供养的孩子由于缺乏日常的亲情交流,一些孩子不知道该如何跟外界接触。而在被收养或者在家庭中寄养的孩子,一般都非常开朗自信。

“寄养”人员上岗要求严格

方东海说,我们在实践中发明了一种能让不会走路的儿童恢复走路功能的方法,就是在“寄养”村看到的,将患儿的双脚踩在大人的双脚上,把患儿的双腿绑在大人的双腿上,大人走路,患儿自然跟着走,坚持训练,就能有效果。目前,通过这种方法,“寄养”村几个不会走路的患儿都能正常走路了。

“除了这些,福利院还派出人员定期到‘寄养’家庭回访,给患儿检查身体、注射疫苗等。”方东海说。

资金等问题掣肘“寄养”

既然家庭“寄养”能够使那些孤儿和弃儿享受到家庭的温暖,并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为什么不能将福利院的孩子全部送出去“寄养”呢?

两种新“寄养”模式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民政部在全国6座城市建立了全国儿童福利进社区试点,哈市是试点城市之一。

据郑处长介绍,福利进社区的宗旨就是让家庭“寄养”社区化,在城市中的社区买几层楼,找到一些有爱心、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妇,让他们领养3个孩子,形成5口之家,搞“单元式寄养”。这是不久前国家民政部开的一次会议中提倡的模式,其他试点城市正在搞。“目前,哈市民政局已经向市政府打了申请报告。”

郑处长说,根据哈市资金的实际情况,目前推行这种纯社区“寄养”不太可能,最实际的就是,在城乡接合部买一些造价比较低、场地比较宽敞的二手房。房子买来后,由政府投资,购进娱乐设施,形成开放式的,让其他正常孩子也来玩。这样,更利于不正常儿童的健康成长。

采访结束时,郑处长透露,近期他们准备在“寄养”村做一下试点。

家庭“寄养”应具备的条件

有寄养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被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水平在当地人均水平中处于中等水平以上;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被寄养儿童成长的疾病;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三十岁至六十五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或相当于)以上文化程度。

“寄养”家庭必须履行的义务

保障被寄养儿童的人身安全;为被寄养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帮助其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培育被寄养儿童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按国家规定安排被寄养儿童接受学龄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负责和学校沟通,配合学校做好被寄养儿童的教育工作;为残疾的被寄养儿童提供矫治、肢体功能康复训练、聋儿语言康复训练和弱智教育等方面的服务;定期向家庭寄养服务机构反映被寄养儿童的成长情况;其他应当保障被寄养儿童权益的义务。

专家访谈:家庭“寄养”难在哪里

《生活周刊》:推行家庭“寄养”模式的背景是什么?

《生活周刊》:家庭“寄养”中应遵守的原则是什么?

吴建英:就是要负责,我们不是为家庭寻找孩子,而是为孩子寻找家庭。这就需要福利院把好审验关。孩子在选择家庭时有个磨合期,如果不适合,福利院应及时发现调整。在调研中,我发现有不少城市的福利院在此问题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为人家能奉献爱心就足够了,其他的也就不严格要求。另外“寄养”的家庭人员更要负责,这就不用多说了。

《生活周刊》:在实践中,推行家庭“寄养”面临的问题是什么?

吴建英:主要是资金问题,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福利院每月投到每个“寄养”家庭的费用还比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寄养”的推进。另外就是公众参与公益事业热情的问题。

《生活周刊》:有没有解决的办法?

吴建英:这其中当然需要各地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另外,各地福利机构服务的对象不仅针对孤儿弃儿,还要根据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开放,对一些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做一些特别的护理工作和康复训练等,这些人员提供的服务费可以贴补到“寄养”儿童身上。但很多福利机构意识不到这一点,往往出现“寄养”不下去的情况。

《生活周刊》:目前,在很多城市,孩子还停留在“寄养”阶段,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龄,福利院就会统一领回,这对孩子和家庭来说,都造成了创伤。

吴建英:的确是这样,有的孩子在几个月大时就被送到“寄养”家庭,在他们的潜意识中,那就是自己的家。一旦到期被领回,孩子就像没了根似的,对孩子的心理绝对是伤害,当然还有“寄养”的家庭。实际上收回去是不合适的,国家目前鼓励由“寄养”变收养,让孩子始终生活在这个家庭中,但目前,很多城市还做不到。

《生活周刊》: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

《生活周刊》:除了资金方面,还有哪些其他的因素?

吴建英:这里面就涉及一个体制问题,我到某省调研时,发现一家儿童福利院没有几个儿童,相反,福利院有院长、副院长、会计、出纳、工作人员等,这些人员一年的开支是多少?如果把这些钱补贴到儿童身上,作用就大了。据统计,全国一共有4.5万名孩子在福利机构生活,按照国家的拨款数额,都落实到孩子身上远远用不了。我国香港地区、欧美的儿童福利机构早已经不再承担终生供养孤残儿童的功能,它们只是孤儿或弃儿的暂时“收容站”,并在暂时居住期间给予最大的关怀。当儿童福利机构为这些孩子找到愿意领养或寄养的家庭后,所有的孩子最终都走进家庭。而儿童福利机构所承担的最大功能就是,面向整个社会服务,对社会上所有的残疾儿童提供专业的康复训练服务。在我国目前的境况下,全面推行家庭“寄养”是现实出路,相信随着福利事业的发展,很多东西都会不断完善。

青岛:四种方式“寄养”残疾孤儿弃儿

青岛市政府去年6月颁布实施《关于成年孤儿安置意见》的规定,分别对成年孤儿分一套经济适用房;对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增加百元补助金;以4种方式寄养残疾孤儿。

将青岛市散居的近千名社会孤儿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城市、农村的孤儿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实施残疾孤儿由集中供养转变为社会寄养的模式。分为:城市分散寄养、农村基地寄养、社区家庭寄养和爱心家庭寄养四种方式。

上海:设置家庭“寄养”工作站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为院里的孤残儿童寻找回归社会最佳方式——家庭收养;对一时不能被社会家庭收养的孤残儿童,本着“政府出资、社会支持、家庭寄养、统一监护”的原则,积极开展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并相继设置了南汇、崇明两个家庭寄养工作站,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实现了孤残儿童养育模式由集中转向分散,由封闭转向开放,由机构养护、以养为主的单一模式向多元养育模式发展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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