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陕西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

陕西豆果科教基金少儿书画一带一路美好未来项目何新民

儿童福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儿童福利是指一切针对全体儿童的,促进儿童生理、心理及社会潜能最佳发展的各种措施和服务,它强调社会公平,具有普适性。狭义儿童福利是指面向特定儿童和家庭的服务,特别是在家庭或其他社会机构中未能满足其需求的儿童,如孤儿、残疾儿童、流浪儿、被遗弃的儿童、被虐待或被忽视的儿童、家庭破碎的儿童、行为偏差或情绪困扰的儿童等,这些特殊困难环境中的儿童往往需要予以特别的救助、保护、矫治。因此,狭义儿童福利强调的同样是社会公平,但重点是对弱势儿童的照顾。狭义儿童福利一般包括实物授助和现金津贴两个方面,如实行各种形式的儿童津贴、对生育妇女的一次性补助,以及单亲父母各种待遇等。

儿童福利政策ChildWelfarePolicy是谋求儿童幸福的方针或行动准则,其目的在促进所有儿童的身心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政策是指一套谋求儿童幸福的方针或行动准则,其目的在促进所有儿童的身心社会福利。因此,儿童福利政策的内涵包括儿童需求的满足、儿童权利的保障及儿童保护工作三个层面。广义上讲,儿童福利政策可指一切涉及儿童福利的活动和政策立法,包括医疗政策、教育政策及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等各个方面;狭义而言,仅从儿童社会工作的角度探讨,则指涉及儿童生存环境状况的、地区性的、针对儿童问题及需要而提出的、有利于儿童的成长与发展的政策保障。

儿童福利政策,是政党、国家社会政策的一部分,是为保证儿童健康发展,保证儿童获得最大利益的一切立法及行为的总的原则和规范。它包含三个要素。(1)儿童福利政策的主体是国家,它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具有法定的权威性;(2)儿童福利政策的目的是保护儿童,保证儿童利益优先。(3)儿童福利政策是国家用法则、法规、办法、条例等方式对社会的儿童行为的约束,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

儿童福利制度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保障儿童权益而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制度。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教育制度:包括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和早期教育等,保障每个孩子的受教育权利。2.医疗保健制度:包括免费的儿童预防接种和治疗等,确保每个孩子拥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3.儿童福利津贴:政府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帮助贫困家庭或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卫生、饮食和教育等方面的支持。4.儿童保护制度:包括兒童福利機構、兒童福利救助、少年矯治、青少年預防犯罪等制度,保护孩子免受虐待、疏离和剥削等。总之,儿童福利制度是为了保障儿童在生活、教育、医疗、社会等各个层面的权益,确保他们健康成长,充分实现自己的潜能。

《陕西省“十四五”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障儿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以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推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形成普惠性、发展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格局为抓手,缩小城乡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差距,落实“高质量”基本要求,建立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特点相适应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实现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增强儿童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11项主要指标,包括机制建设、保护机构、专业服务、热线开通、示范创建、友好城市、康复教育等方面工作。

培育示范项目,树立主题品牌以全体儿童为对象,拓展儿童福利的供给内容,推动示范性儿童友好城市、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打造一批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地区、示范项目。

架梁立柱硬件与软件齐抓建设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在关中、陕南、陕北建成3-6个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百家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在关中、陕南、陕北各选择30-40个社区,通过5年建设,建成100个儿童友好社区。探索形成普惠型、发展性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的陕西模式。建设52个县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打造2000个以上儿童之家。机构优化提质和升级转型。推动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到2025年,改扩建8个儿童福利机构,完善儿童养育、残疾儿童康复、医疗、特教及开展家庭式养育等所需的设备。推进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确保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有相对独立的人员、场地、经费,实现实体化运行。

强基赋能坚持效率与专业并重加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一网通办”“全省通办”。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时受理、转介侵害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按照“分层级、多形式、全覆盖”的原则,组织开展儿童工作业务骨干培训,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年参训率达到100%。完善康复师、孤残儿童护理员、社工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开展康复师、孤残儿童护理员、社工职业技能等级、资质认定。常态化开展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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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婴儿收养需哪些条件和手续法律问题大全如何办理收养手续问题: 《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https://china.findlaw.cn/ask/jz/zt_77832/
2.→寄养/收养/领养,翻译成英文,例句,中文英文 中的“寄养/收养/领养"如何 : foster care, foster placement, fostering.上下文翻译 :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进一步制定支持收养的立法,加强对下述各类家庭的社会服务,确保《公约》的原则得到进一步遵守:有经济、社会或其他困难的家庭以及扶养有残疾和精神或行为问题的儿童http://zh.glosbe.com/zh/en/%E5%AF%84%E5%85%BB%252F%E6%94%B6%E5%85%BB%252F%E9%A2%86%E5%85%BB?page=2
3.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8修订)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夫妻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 第十条收养子女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法律、法规。 禁止借收养、代养名义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 禁止以送养、寄养方式违反本条例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http://m.fabao365.com/code/law_12280.html
4.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禁止借收养、代养名义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 禁止以送养、寄养方式违反本条例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http://m.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54765&page=2
1.收养孩子的条件是怎么样的?我国《收养法》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第七...https://www.juanbaike.com/changshi/D47A9qj73R.html
2.入库参考案例选介:收养弃婴并办理收养手续的,不宜因公告瑕疵而否定收...对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规定登记之前应当公告,是为了最大可能寻找未成年人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维护未成年人及其生父母的利益。民法典将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修改为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进一步扩大了被收养人的范围,不仅包括被生父母遗弃的未成年人,还包括非因生父母意愿脱离...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396656
3.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精选6篇)禁止借收养、代养名义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 禁止以送养、寄养方式违反本条例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693fd5v8.html
4.孤儿安置渠道有亲属抚养()家庭寄养依法收养。“四法一条例”中的“四法”指的是哪些法律( ) A. 《网络安全法》 B. 《数据安全法》 C. 《个人信息保护法》 D.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简答题】收养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单选题】张某(男)现年55岁,无配偶,他想到市儿童福利院收养1名女性作为养女,那么,他可以收养( )岁以下的女...https://www.shuashuati.com/ti/069f03f832d04d87830eb7279a7fa949.html?fm=bdbds70d7d76c30c5935957896aeebde8480f
5.中国残疾儿童社会福利:发展路径与反思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天府智库之后几年颁布的如《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8年)、《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家庭寄养管理办法》(2004年)等进一步形成了较完善的孤残儿童收养法律体系,使家庭寄养成为孤残儿童养育的重要方式。家庭寄养政策的实施方式是,由政府提供孤残儿童的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用,由福利机构...http://www.sass.cn/109003/51523.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