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并通过网站给孩子落户,美其名曰“自愿”。通过网络平台,买卖双方能轻松绕开监管部门,私下完成所谓的“民间收养”。
近日,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上海公安破获了一批网络贩卖婴儿案件,查实14名儿童涉嫌被非法买卖。其中,女孩10名,男孩4名。警方共抓获19名收养者,5名出售者。
上海查获的买卖双方违法人员并非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人贩子”,他们由于种种个人或家庭原因,卖掉孩子或者去买孩子。警方强调,即使双方出于“自愿”,不论何种原因的买卖婴儿都是违法行为。
案例一]
媳妇无法生育老人“求”孙
1986年出生的卫某感情之路一直不顺利。3年前,她和人同居产下一名男婴,但是对方却失踪了,卫某不得不独自一人抚养孩子。去年,她又意外怀孕,在崇明南门一妇幼保健院产下一名健康的男婴,孩子的父亲同样找不到了。自觉无力同时抚养两个孩子,卫某想到了“送养”,并将自己的想法在闲聊时透露给了医院护士。
而这边,同样住在崇明的沈某一家,却是极度渴望孩子。由于媳妇子宫摘除无法生育,沈某多年的抱孙梦眼看没法实现了。数月前,求孙若渴的她找到了自己同事的爱人——在卫某生产的医院做护士的小倩(化名),拜托对方如果在医院发现弃婴,她愿意收养。
沈某今年60岁,染着一头黄发,很是时髦。曾是幼儿园老师的她,对孩子格外喜爱。她描述自己的家庭:生活小康,母慈子孝,夫妻和睦,家庭温馨,只差第三代膝下承欢。
“媳妇身体不好,几年前做了子宫摘除手术,无法生育孩子。”得知这个情况后,沈某默默走上了“寻孙”路。“我第一反应就是抱养一个孩子,当自己亲身孙子一样。”沈阿姨说,自己也是女人,从未想过因为儿媳不能生育就要儿子另娶。“从道德和感情上,我们也不能遗弃她,所以想到了领养孩子。”
她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儿子和媳妇,但遭到儿子的否定。儿子说,“现在‘丁克’家庭很多,不是非要有孩子。”尽管儿子反对,但沈某还是私下托人找到了在妇产科医院做护士的小倩。
网购假证“孙子”顺利落户
得知卫某想把孩子“送养”,小倩很快想到了沈某,并通过自己的丈夫将信息传递给了对方。第二天,兴冲冲的沈某和儿子立刻赶到医院。“我们看孩子健康白净,很是喜欢。”沈某一家当下决定收养这个孩子,“既然他母亲不要,那我们来养,当成亲孙子一样。”沈奶奶对这个孩子一见如故,笑得合不拢嘴。
出院当天,沈某交给卫某母亲5万元。“怀胎十月也不容易,每月3000元营养费,10个月就是3万元,加上1万元的生产费一共四万元。”沈奶奶说,因为当地风俗比较避讳“4”这个谐音,为讨吉利她自愿给对方5万元,作为补偿。
孩子抱回家后,沈某全家百般疼爱,可是由于并非由正规途径“收养”,怎么给孩子报户口成了问题。沈某儿子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专门出售伪造出生证明的“圆梦收养送养之家”网站。“网站上说,只要花几千元,就能够买到一整套的生产记录,到时候就能给孩子在上海报户口了,办成功再付款。”听对方说得信誓旦旦,为了给“孙子”一个名正言顺的户口,沈某让儿子下了订单。“3500元,包括出生证、住院记录、产检B超记录等一整套住院记录都有。”果然,利用这套买来的证件,他们顺利给孩子落了户。
假造的出生证如何能通过公安部门审核顺利落户呢?原来,“圆梦”网站的核心创始人周代富团伙通过勾结广东揭阳、安徽六安的多家小医院,购买了真实的出生证明。
网站被端揭开“孙子”身世
就在沈某以为能够从此抱孙时,上海警方找到了她。在公安部的指挥下,警方捣毁了涉嫌买卖虚假出生证的“圆梦”网站,并根据网站内的信息,找到了曾是“客户”的沈某一家。“他们说我涉嫌拐卖儿童。”沈某说着,眼泪就忍不住掉下来。
“我就是想要个孙子,怎么就是拐卖了呢?民间收养自古就有啊!”沈某穿着黑色外套,看起来精神状态很差。因为涉嫌非法买卖婴儿,她和儿子都被警方取保候审。直到被警方查获,她仍然不认为这是“贩卖婴儿”,而是“民间收养”。“孩子抱回去后,我们一家人都开心得不得了,养了几个月都有感情了。”为了确认孩子身份需要抽血验DNA,给孩子扎针后,沈某还悄悄掉了眼泪。
“如果能够从正规途径很快领到孩子,我也不愿意走上这条路啊!”说起走上“买孙”路,沈某很无奈。“不是没想过通过正规途径,但是听周围朋友说,民政局领养要等很久,还不一定领到。”据沈某说,她也曾四处打听,有的家庭甚至被告知要等好多年,才有可能获得一次收养健康孩子的机会。“我哪里等得了这么久?”
采访结束时,沈某说:“只要能保住我孙子的户口,让他平安长大,无论我接受怎么样的处理都心甘情愿。”
尽管真情感人,但沈某的行为终究是触犯了法律。目前,孩子的生母、外婆和买了孩子的沈某和儿子都已被依法处理。
案例二]
丈夫出售妻子外遇之子
相比沈奶奶一家,另一起被查获的贩婴案“卖家”李某夫妇的行为则少了苦衷,多了讽刺。
警方强调]
涉及钱款交易都属违法
杨剑告诉记者,目前上海方面查获的多是“非法收养”,暂时还未发现有职业人贩子。但是,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而私下卖掉孩子、买来孩子或者购置假冒的出生证明,涉及到钱款交易的,都是违法行为。
而对于像“圆梦”这样的非法网络贩婴平台,警方更将对其进行严厉打击。“网站搭建者为买家办理假出生证,提供所谓的一条龙服务,方便其为孩子报户口,从中牟利,并将这一违法行为演变成了一种职业。”杨剑说。
律师观点]
民政局未登记收养不成立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杨永胜告诉记者,根据《收养法》规定,只有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才可作为收养对象。“而网上这样发布的所谓寻求收养,其实远远偏离了这个范围。而通过网络这个平台,使得买卖双方能轻松绕开监管部门,私下完成‘收养’,也就是所谓的‘民间收养’。”
“但这种收养是违法的行为。”杨律师表示,在我国,未在民政局办收养登记,便意味着收养关系不成立。“在‘收养’过程中涉及到金钱交易,就涉嫌违反刑法中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杨律师表示,“现行的收养法是最大程度上保证婴儿的利益,避免被人以‘收养’名义买卖儿童。作为送养方,无法完全核实收养方的身份,万一交给的是人贩子,怎么办?”
此外,“民间收养”还会带来很多衍生问题。“因为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送养一方反悔了,要讨回孩子,对收养一方来说也毫无保障。此外,‘民间收养’孩子无法落户。”杨律师说,像沈某家为了给孩子一个合法的身份,不得不网购出生证,这又违反了其他法律。
如果沈某和卫某同时到民政部门办理正规的收养手续,可以吗?答案也是否定的。“按照民政部门的规定,并不允许定向收养,也就是收养人指定收养对象的收养行为。”换言之,如果卫某将孩子送到福利院,沈某也只能登记排队,而不能定向收养卫某的儿子。“更何况,卫某并不符合前面说的送养人条件,如果将孩子送人则涉嫌遗弃。”杨律师表示,民政部门之所以有如此规定,也是要兼顾公平,更要杜绝某些人钻法律的空子。“如果放开定向收养,不排除会有私生子女借此途径获得合法身份或者借此贩卖婴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