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养,指的是旅居国外的夫妇(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华人),将未成年人孩子(未满18周岁)交给中国内地的亲友代为抚养、照料、监护。
近年来,许多海外中国人因工作繁忙或思乡恋家,纷纷将他们在国外出生的孩子寄养在中国内地的亲友家中。那么,他们就必须向中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的主管领事官员(简称“中国领事”)申办孩子的中国身份证件或中国入境签证、《出生证明》认证、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寄养委托书》公证或认证等手续。
首先,中国领事为孩子颁发中国身份证件(包括护照或旅行证等)或中国入境签证。1、如果被寄养的孩子是中国国籍,应该由孩子父母向中国领事申办中国身份证件,并在居住地办妥返回资格证明。有时,小孩返回居住国的资格证明,必须在当地办妥公证认证手续,并向中国领事申办领事认证后,才能在中国内地办理出入境手续。2、如果小孩是外国国籍,应该由父母在居住国办妥外国护照,并向中国领事申办中国入境签证。
其次,中国领事为孩子的《出生证明》办理领事认证。无论小孩是中国籍还是外国籍,他在国外的《出生证明》均应由父母在居住国办妥公证认证手续后,再向中国领事申办领事认证,才能在中国内地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中国领事为小孩父母办理《寄养委托书》公证或认证。1、如果小孩父母是中国公民,中国领事为他们的《寄养委托书》办理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属实的公证;2、如果小孩父母是外籍华人或者中国公民但难以到中国领事面前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中国领事可为他们已经办妥当地公证认证手续的《寄养委托书》办理领事认证。《寄养委托书》基本内容如下:
3、“被寄养人”(被寄养小孩)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现住址及其分别与“委托寄养人”、“寄养人”的关系;
4、委托寄养原因。指为什么“委托寄养人”不能亲自回中国内地与“寄养人”共同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以及必须将未成年子女寄养在中国内地亲戚或朋友家中;
7、“寄养人”是否具有转委托权。指“委托寄养人”是否授与“寄养人”在紧急情况下委托第三人行使“寄养人”的权利,应当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