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就乙方作为甲
方居间人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居间业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介绍客户,促成甲方与客户间
就前述委托事项签订合同。
第二条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1.乙方居间服务的区域为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
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
时取消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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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
接方式绕过乙方就委托事项签订合同,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
放弃该客户。
代表、制造或销售与第一条同类或相似的委托事项给甲方以外
的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服务内容
1.乙方推荐委托事项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视乙方要求
协助接触洽商。
2.乙方对其介绍之客户提供:
(1)售前委托事项解说;
(2)合同达成签署流程指引。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
为非履行本合同目的而使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主动清偿
剩余材料给甲方。
第四条委托事项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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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甲方交付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客户负
责,与乙方无关。
2.乙方介绍客户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乙方对其承担连
带担保责任。
第五条付款
_____日内支付乙方佣金元。
2.乙方履行本合同及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
自行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就其介绍客户的合同履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其
中任一方对甲方的违约均视为乙方及其介绍客户的共同违约,
甲方有权任意选择一方或几方进行追偿。
2.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同前)所获得的
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
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
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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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是甲方的代表或员工,与甲
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在履行本居间合同过程中应当明确告
第七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双方均无终止合同书表示时,且期满
后双方均连续实践履行本合同事宜的,本合同主动顺延。
时,应于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获得对方书面同
意后,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
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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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条款独立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因为
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履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
性或不可履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别的条款及整个合同的
有效性。法律尚有明白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变更与补充
1.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
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
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
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
均自被通知一方实践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践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
(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居处)的法定地点或居处或指定的通讯地
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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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将变
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