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双方需具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即卖方应为房屋所有权人或有权处分人,买方则需具备相应的购房资格。
2.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未受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影响。
3.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当满足这些条件时,购买房屋协议书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受其约束并履行相应义务。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房地产分离出卖,即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买方,或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转让土地使用权;
2.产权未登记过户,即买卖双方未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登记过户,导致合同不能生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如非所有权人擅自出卖他人房屋,或共有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而出卖;
4.侵犯优先购买权,如房屋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未享有优先购买权;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如未经批准购买城市私有房屋或变相购买;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如卖方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欺诈或隐瞒,导致合同显失公平;
7.非法转让,如转让的房地产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您,购房协议的有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协议双方必须具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即卖方为房屋所有权人或有权处分人,买方则需具备相应的购房资格;
2.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未受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影响;
3.协议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4.对于特定类型的房屋买卖,如共有房屋、已租出房屋等,还需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如征得共有人同意、提前通知承租人并保障其优先购买权等。
只有当购房协议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时,才能被认定为有效协议,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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