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OptionsDiscussionPaper中,并没有发现直接表明“房客有权在房子里养宠物,房东无权拒绝”的提案。
在解决方案讨论文件中,并没有写明具体的措施,到底是不是无需房东同意直接续签。关于这方面的提议显示,RTA将会出台一个机制,给予租户重新续签租约的选项,并且要求房东可以接受该选项的执行。
讨论文件中关于这条提议的内容显示,在这条提议下,租客在对房屋进行改动时,涉及到结构性改动、影响公共财产或者房屋外观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才需要寻求房东的同意。房东可能不能无理拒绝。
以上举出的例子仅仅是整个文件中的一小部分。长达200多页的讨论文件中涉及了房屋租赁方方面面的热点问题,维州政府也相应给出了综合民众反馈后的一些提议。
总体来看,笔者认为维州的房屋租赁法案修改提议,基本都是理性的在探讨问题,报告中都是先给出存在的问题,探讨问题和民众反馈,并且给出3、4条可选方案。在有些方面确实可能存在较严格或者不合理的提议,但这也是为什么政府需要民众继续提供反馈的原因。并且站在不同的角度,永远会有不同的甚至对立的观点,而政府只能权衡利弊并且给出尽量中性合理的方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