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血认亲这样的情节时常会出现在古装电视剧里,而在现代剧当中,我们也经常能够看到亲子鉴定这样的桥段。
《民法典》规定亲子关系应该如何鉴定?否认或者确认亲子关系的权利人是谁?需要具备何种条件才可以收养孩子?本期内容为大家介绍亲子关系与收养关系。
法条链接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73条规定: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父或母提出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必须有正当理由或证据才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关系。此外,为防止成年子女规避赡养老人的义务,《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无权申请否定亲子关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104条规定: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而且《民法典》对被收养人的范围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婚姻家庭编第1093条规定: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102条规定: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差四十周岁以上。
问:送养人想把孩子要回去,收养人可以拒绝吗?
答:《民法典》中规定,收养关系是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通过建立协议成立的关系,如送养人想要回孩子可以与送养人协商解除协议。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解除协议,同时送养人还需要返还孩子在被收养期间,收养人付出的抚养、教育方面的费用。
问:被收养人有权知晓收养关系吗?
问:自行去做亲子鉴定,机构会不受理吗?
答:如果私自进行亲子鉴定,鉴定机构有可能拒绝受理。如果夫妻一方私自去做亲子鉴定,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不论鉴定结果孩子是否为亲生,法院均不会采纳结果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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