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收养关系“名存实亡”检察院支持起诉解除关系
今晚报讯(记者王赫岩通讯员方言)“30年了,他没照顾过我一天,没关心过我一句。现在我也老了,这样名义上的儿子,我也不指望了!请你们一定要帮帮我!”今年79岁的陈奶奶在津南区检察院支持下,如愿解除了一段“名存实亡”的收养关系,生活上也得到了更好的照顾。
1984年,陈奶奶经人介绍与离异的老刘结婚。老刘的子女判给了前妻抚养,陈奶奶自己没有孩子,由于年龄与身体原因,也没有生育子女的打算。陈奶奶的娘家人担心她未来的生活,为了让家人放心,也为了自己能有个依靠,陈奶奶决定收养侄子小陈为养子,并于1994年在公证处办理了收养公证。
然而,确认收养关系以来,小陈从未尽过赡养义务。陈奶奶的老伴离世后,小陈依然任由陈奶奶独自居住、自理生活。这让陈奶奶伤心不已,她想要解除这段“名存实亡”的收养关系。
原来,2023年,津南区检察院联合区民政局等五个单位签订了《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依托这一机制,民政局可以及时向津南区检察院通报有关线索,陈奶奶面临的难题正是此类。
陈奶奶当天就找到津南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求助。负责支持起诉工作的检察官接待了陈奶奶,认真听取了她的诉求,还给了她一颗“定心丸”:“您别着急,您带来的资料我们会仔细审查,一定会尽力帮助您!”
在法院诉讼期间,检察官与法官多次联系,说明检察院支持起诉情况。在法院检察院共同努力下,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调解协议,获得法院《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拿到《民事调解书》后,陈奶奶十分开心:“我这个岁数了,既不懂法律又没个儿女能帮忙,面对这个情况觉得很无助。想不到检察院可以帮助我解决问题,真是太暖心了!”
案件办结后,检察官想到陈奶奶从此在法律上再无子女,生活中虽有亲人也鲜有来往,她今后的生活怎么办呢?检察官王丹联系了社区,与工作人员一同到陈奶奶住处看望她:“陈奶奶,最近身体怎么样?还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助的吗?”询问了她的身体、生活情况后,检察官对陈奶奶希望订立遗嘱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与社区工作人员沟通好,确定社区将指派专人定期问候、帮助陈奶奶。
陈奶奶的心愿达成后,为了避免有人陷入同样的困境,检察官又来到津南区民政局,通报了支持陈奶奶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办理结果,并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建议民政局对陈奶奶解除和陈某某收养关系的情况予以备案,并对类似情况进行筛查,依托双方订立的协作机制,就收养和婚姻登记等民生问题更好地做到共享信息、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