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寄养作为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及社会收养模式的有效补充,是孤弃儿童在未被家庭收养之前的一种养育模式,由政府出资将孤弃儿童寄养在家庭中,让他们享受家庭温暖,拥有属于自己的“家”。
北京市丰台区儿童福利院孤弃儿童家庭寄养工作始于2007年。对于这些寄养在家庭的孤弃儿童,前几年侧重于满足他们的日常生活需求、保障他们的成长所需。2018年初,在前期充分调研、定期走访的基础上,丰台区儿童福利院将孤弃儿童康复训练作为家庭寄养工作重点,进一步促进孩子们生活自理能力、心理适应能力的养成和提升。
2018年4月,丰台区儿童福利院开始指派康复师进入寄养家庭,以康复师入户专业指导的方式,协助寄养家庭科学照料孤弃儿童,让寄养家庭更为透彻地了解康复训练的重要性以及具体开展方式,让孩子们拥有更加科学合理的康复训练,并逐步将康复训练和特殊教育融为一体,这项工作得到了丰台区民政局主管局长朱纯洁的大力支持与认可。
定期回访调查显示,寄养儿童康复训练工作实施以来,在2018年4月23日至2019年5月期间,实现家庭寄养44户,家庭寄养儿童54名,其中有4名儿童进入培智学校,1名儿童进入幼儿园,36名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经过一年坚持不懈的康复训练及辅具帮助,寄养儿童基本实现“之前只能躺着的儿童可以坐起来、只能坐着的儿童可以站起来、只能站着的儿童可以走路”,进步明显儿童占比25%,有进步儿童占比36%,保持现状没有退步儿童占比39%。通过对寄养家庭的走访调查发现,有些孩子曾经是脑瘫患者,现在心智状态恢复良好,有着和健康孩子相差无几的欢喜、痛苦、嫉妒、撒娇等正常情绪表达,并且自我意识不断强化,“我的”“我家的”等意识非常强,家里的东西很难让别人拿走。寄养在延庆家庭的1名儿童,小小年纪便认识了许多农作物,并且能够为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如扫地、倒垃圾等。
今年6月4日,丰台区儿童福利院完成首例儿童成年后安置工作。这名儿童被诊断为21-三体综合征,2003年由大红门派出所送交福利院。为了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该儿童于2008年10月进入寄养家庭。在这11年里,他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在家的氛围中成长、生活、康复、学习。安置时,他基本生活能自理(吃饭、洗漱、力所能及的简单工作等),交接的工作人员对他的评价是“有礼貌、懂事”。通过寄养家庭一对一的康复训练和爱的陪伴,今年9月将有1名儿童进入培智学校学习。这些实例,无疑为家庭寄养儿童康复训练政策落实交上了一份较为满意的答卷,也进一步证实了对家庭寄养儿童展开康复训练的重要性。
与此同时,家庭寄养转收养也是丰台区儿童福利院工作的一个重点。根据2015年北京市《关于促进家庭寄养儿童转收养工作的意见》,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以促进家庭寄养儿童永久回归家庭和社会为目标,鼓励符合收养条件的寄养家庭依法收养残疾寄养儿童和患病寄养儿童。在收养人及其家庭承担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的同时,强化政府支持和帮扶,使孤弃儿童享有更多的家庭温暖和成长发展机会。目前,丰台区儿童福利院有2名儿童实现了家庭寄养转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