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农民集聚转化安置住户人口统计以何时为准?
按县级公示结束的人口数为准。
Q农民集聚转化增计人口如何界定?
符合农村村民的建房人口计算标准,按照家庭常住农业人口数(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计入增计人口:1.已婚尚未有子女,已领取准生证的;或为独生子女户的可增计1人。2.原户口在本村的现役军人(不含现役军官)、在校学生(包括在读研究生,大、中院校在校生)、正在服刑人员,可计入增计人口。3.配偶、子女为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子女尚未成家随父母居住,且未享受实物性住房政策的,可增计1人。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允许的其他可计入人员。
Q农民集聚转化增计人口享受什么待遇?
Q农民集聚转化安置住户原有的生产资料如何处理?
继续享有原居住地的山林和土地等承包权。鼓励由村集体统一组织对原承包山和承包田进行规模流转。
安置住户自愿。
1.选择单身公寓和公寓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安置人口为1人的,享受政府安置面积60平方米;认定安置人口为2人的,享受政府安置面积100平方米;认定安置人口为3-4人的,享受政府安置面积130平方米;认定安置人口为5人及以上的,享受政府安置面积160平方米。
Q无房户如何安置?1.安置方式:允许除迁建安置以外的安置方式。2.安置标准详见农民集聚转化实施意见。Q农民集聚转化安置住户在同一个安置小区内可以组合选择安置房吗?
如安置住户认定安置人口5人,属大户,可享受160平方米公寓安置,住户可选择国有(划拨)土地公寓安置小区100+60平方米公寓安置。如安置住户认定安置人口3-4人,属中户,可享受130平方米公寓安置,住户可选择国有(划拨)土地公寓安置小区60+60平方米公寓安置,安置面积差额视为住户自愿放弃。
Q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集聚转化安置住户退出建筑占地面积大于公寓安置面积,达到或超过高一档安置户型面积时如何处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集聚转化安置住户,认定安置人口2人,实行100平方米公寓户型安置,如果安置住户退出合法建筑占地面积130平方米及以上的,则该安置住户可享受进高一档130平方米公寓户型安置。进档后参加正常排序,安置面积享受政府安置价。
Q“一宅多户”怎样农民集聚转化安置?
对一个产权户拥有两个及以上建房资格户的,允许一个建房资格户选择迁建安置方式,其余的选择国有公寓安置方式,或全部选择国有公寓安置方式。
Q屋与屋间合用墙的可否按“一宅多户”核定?
可以
Q一宅多户的住户怎样计算退宅面积?
Q“一户多宅”怎样农民集聚转化安置?
必须拆除本户集体土地上的全部房屋,方可报名安置。
Q甲、乙两户同时要求报名安置,其中甲住户为增加退宅面积,是否可以从乙住户调剂退宅面积?
不可以。
Q报名时户主姓名与户口簿、土地证上的户主姓名笔误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由村委会和公安部门为该住户出具不一致原因的情况说明,报名以身份证为准。
Q户口簿上的门牌号与实际门牌号不一致时,以哪一个为准?
以户口簿上的门牌号为准。
Q甲村的住户长期居住在乙村,该住户应到哪个村报名?
Q一户中数代都是独生子女,如何增计人口?
第二代增计,且户口在册,只能增计一人,不重复计算。
Q独生子女如何认定?
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孩子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Q报名安置时的大中院校在校生(包括在读研究生)、部队服役军人及服刑人员的身份证明,最迟在何时出具?
在报名截止日前。
在校生可以纳入安置人口,若有独生子女证明的可以增计1个农民集聚转化安置人口。
Q夫妻离婚,但一方户口未迁出的,报名时能否计算人口?夫妻离婚后,一方有房屋享有权的,能否报名安置?
Q男子离婚,前妻户口未迁出,该男又与“外省女”结婚生子,报名时该男前妻能否算家庭人口?
已领结婚证且有身份证的“外省女”,可以计入该男家庭农民集聚转化安置人口(必须有身份证)。
Q“外省女”如何界定?
“外省女”是指省外已与本县村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户口难以迁入的对象。本省范围内的不能视为“外省女”享受农民集聚转化安置政策。
Q一个安置住户可以填报几个小区和户型意向?
安置住户可以填报两个国有(划拨)土地公寓安置小区安置意向,每个小区可以填报两种户型意向。
选择期房安置住户,先拆除原全部房屋及附属设施后,选定一个安置小区及一种户型并与县奔康公司签订购买安置期房意向合同。
Q如何理解整体退宅退宅房屋拆除的标准?
指独立的一幢房屋,不论有几户均要求农民集聚转化,可以拆除整幢房屋。借用他人墙,单独建造的,退宅房屋地面以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必须全部拆除,拆除后他人没有安全隐患的房屋。
Q土地使用证遗失的怎样办?
Q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之间房屋怎样流转?
Q土地使用证载明的建筑占地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以什么为准?
经当时有处理职能的部门处理后(提供处理证据),按处理面积计算退宅面积,未处理不得计算面积。
Q若本次报名现房同类户型意向的户数小于安置房源时,如何处理?
Q若本次报名现房同类户型意向的户数大于安置房源时,如何处理?
同类户型意向的户数大于安置房源时,以每户退宅面积从大到小确定先后排序,若退宅面积相同则按认定安置人口从多到少确定先后排序,退宅面积和认定安置人口均相同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先后排序。
Q填报期房安置的流程是怎样?
Q集体土地迁建式安置程序怎样?
2.零星搬迁:零星迁建户报名→村委会集体会审→村公示→上报乡镇(街道)政府→乡镇(街道)审核(建房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名单→乡镇(街道)签字→龙游报公示迁建户名单→选择镇级迁建安置点→拆除原宅→办理建房审批手续→按照迁建安置点确定的建房模式建房→验收→办理不动产权证。
Q抽安置房号或选择安置房屋时,迟到和未选的如何处理?
Q住户取得安置资格后,无特殊原因放弃购买符合报名意向安置房的,如何处理?
由县奔康公司没收集聚转化安置报名押金。
Q什么叫整村搬迁优先其他农民集聚转化安置户选房?
Q对弄虚作假获得农民集聚转化安置房的,如何处理?一经查实,解除购房合同,收回安置房,注销安置房所有权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县奔康公司在扣除农民集聚转化安置报名押金后退回多余房款。Q什么是四世同堂?
四代同堂共同生活要求增计建房资格的,须提供四代户口仍在本村的证明,符合条件的享受两户建房资格。具体说明如下:
①四代同堂户是指在农村四代共同生活居住的;
②人口条件:申请建房时人口5人及以上的;
③资格分户方式:不允许隔代分户,如:不允许第一代和第三代同为一户。
Q其它情况
1.问:夫妻一方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另一方为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享受怎样的安置政策?
答:夫妻二人一方为非农(未享受过房改),可实行100平方米公寓安置,拆除原宅建筑占地面积达到或超过高一档公寓安置户型面积时,可享受高一档政府安置面积。
2.问:独生子女户中父母有两处及以上独立合法住房,如何安置?
答:独生子女户中父母有两处及以上独立合法住房,有二户单列户口且子女达到22周岁及以上,可按二户报名安置。如父母不报名安置的,必须放弃建房资格权。
父母子女有一户选择迁建的则按父母随子女的建房政策执行。
所有政策的最终解释权归龙游县土地综合整治和“小县大城共同富裕”农民集聚转化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恒毅·御景豪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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