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市民热心当义工购地款打进专用账户
他说:“面对着中央电视台的摄像机,郑州各媒体记者的相机,我觉得自己一下子成了公众人物,而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购房者。”
有读者问:这样做,会不会有法律上的麻烦?作为房产界的资深律师,河南金色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成永说:“这样做,在法律上没有问题,临时机构暂时负责合作建房的资金,法律没有禁止。”
闫功勋的个人账户作为合作建房者的共用账户,有风险吗?郑州市商业银行伊河路支行行长李晓说:“这是个专用账户,款项专款专用,一人负责开户,一人负责印章,一人负责保管密码,三方到齐,再加上两个监督者,还有媒体的监督,才能动用款项。”
闫功勋等五位市民已于昨日下午率先每人把一万元打进商业银行的账户。
●这个账户的钱除用于购地外银行拒绝转账,业务须三个人同时办理
30日,面对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筹备组的5位成员回答了记者们的问题。
问:300位业主凭什么信任筹备组?
答:郑州市民合作建房是一件好事,如何把这件好事办好,需要有人来牵头。我们5个人是参加合作建房座谈会时认识的,当时有30余人参加座谈,都对这块地感兴趣,大家觉得需要有人来组织这件事情,就推举我们牵头来做。我们5个人之前并不认识,但觉得有义务做这件事。我们5个人有个原则:所有重大事情,全部共同参与。
问:如何保证300位业主首期每个人1万元用于土地竞拍保证金的安全使用,如何让业主放心?
答:300万元土地竞拍保证金只有一个流向,就是郑东新区土地局设立的保证金账户。如果超出这个范围,银行可以拒绝任何其他要求。即使这个唯一的资金流向,也有保险措施。5个人中,1人负责开户,1人负责保管密码,一人负责印章,也就是说:至少三人同时办理,银行才会打款。
问:土地竞拍成功后怎么办?不成功又怎么办?
答:土地拿到后,300名业主召集在一起,选举新的成本价建房业主委员会,负责后期的建房、管理等后续环节。新的业主委员会,将到民政部门备案,成为一个正式组织;或者成立公司,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如果郑东新区的土地竞拍失败,土地局把300万保证金退回账户后,我们将委托银行,把每个人的保证金退还给300名报名的业主。我们还将邀请省会所有媒体监督我们的行为,也请银行监督资金的安全,让一切都在阳光下操作。
问:郑东新区这块土地位置怎样?
答:在金水东路和东风东路交叉口南100米,有30亩地,国有土地性质。40%的绿化率。
●房管局局长乐观其成买地之路不会顺畅
1月29日,今报记者和中央电视台记者对郑州房管局局长王广国进行了采访。王广国向央视记者重申:个人合作建房没有法律、政策障碍,个人集资买地没问题。在回答关于房管局对合作建房的态度时,王广国说:“我是乐观其成。”
而河南刘田律师事务所田律师向央视记者表示:他们也想竞拍这块土地,每亩地会出价200万元。上官同君说:律师事务所采取这样的方法,有可能会抬高地价。而每亩200万元的地价,对购房者不利,这意味着他们可能享受不到每平方米2000元左右的房价了。
昨日上午,一位自称姓丘(音译)的先生也说想参与竞拍土地,他向记者询问了详细地址,看来5位市民及他们后面几百位市民的合作建房梦,注定不太顺利。
个人合作建房三大隐忧
隐忧之一:市民期望值太高
王牌企划的老总上官同君认为,现在郑州个人建房是虚热,八字还没有一撇,就有些机构收顾问费或者会员费,而政府对此曾有批示“防止出现诈骗行为”。
很多市民对于个人合作建房期望值太高,个人合作建房按照成本价建房的模式,可以测算成本不会像宣传的那么低,1300元/平方米。这要根据拿地价、建安成本等来综合核算,市民如果期望值太高,对于成本核算没有仔细考虑,会出现很大的心理落差,影响建房进程。
隐忧之二:组织乏力
目前的个人建房都是松散型组织,缺乏号召力,在看不到既得利益的情况下,谁会额外无偿、抛弃功利地为个人建房无条件、无止境付出?个人建房是相当烦琐的过程,何时能筹足拿地保证金、何时能成功拿到地、什么时候开建、什么时候完工封顶,这些都是漫漫长路,目前拿地是第一步,昨天(1月30日)的账户开立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
隐忧之三:风险无法转移
个人合作建房每一步都充满风险,无比艰难。那么,保险公司有没有可能加入进来?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阶段保险公司不可能介入,风险太大,并且个人建房处于萌芽阶段,没有形成规模和趋势,保险机构参与进来的可能性非常小,也不可能针对这种行为设计保险产品。
昨日下午,围绕着如何给广大市民办好合作建房这件事,5位市民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了一个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闫功勋(身份证号:)
乙方:李昆(身份证号:)
丙方:李彦忠(身份证号:)
丁方:王海强(身份证号:)
戊方:程利华(身份证号:)
经以上五人共同协商,现就“个人合作建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作为个人合作建房共同发起人,以上五方经过协商,共同推举闫功勋,(身份证号:412321750110301)到郑州市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存款账户,账号:90554012010803464。户名为:闫功勋。
二、经过协商,以上账户作为“个人合作建房”集中缴款账户。
三、该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于“土地投标保证金”,该账户在投标前只能作为收款专用账户,不能向外转账或者支取现金以及其他用途。
四、该账户的资金使用时,需要同时有密码、存折和印章,并经过以上五人全部同意后方可使用,密码、存折和印章由以上五人分别保管。需要支付款项资金时,由以上五人中三人以上同时到银行才能办理,并及时通知媒体监督。
五、该账户因“个人合作建房”不能继续进行时,由以上五人以及所有参与“个人合作建房”的人商讨退款事宜,并达成书面决议和意见,并参照以上条款的要求到银行办理退款事宜。
六、退款时必须由缴款人提供现金缴款单、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退款申请书,经过以上全体参与者统一后,集中到银行退款,不能单独办理退款事宜。退款时,退款人必须到指定的商业银行开立储蓄存款账户,由银行根据退款所需要的手续集中办理,不得办理现金退款。
七、需要办理退款时,由所有参与者共同拟订退款方案,并委托银行进行办理。
八、经协商,以上五人共同委托甲方(闫功勋)在银行开立账户,甲方承诺:其个人债权、债务以及其他纠纷与此账户中他人财产无关。
九、经共同协商,“个人合作建房”缴款必须指定在以上账户缴款,必须到郑州市工人路115号的商业银行柜台办理。
十、未尽事宜由以上五人共同协商解决,并随时接受媒体的监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