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二、办理部门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南路599号(天府软件园D区)2幢1层
三、登记流程
四、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4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的自申请人完成补正之日起重新计算时限。
五、材料要求
(一)权利归属方式及其说明
类型
著作权归属
归属条件及情况说明
个人作品
作者
创作作品的公民
合作作品
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1)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2)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3)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法人作品
单位
1)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
2)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
3)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
委托作品
受托人或委托人
合同约定,未明确约定或未签订合同的,著作权归受托人
特殊职位作品
1)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
3)主要针对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一般职位作品
单位或作者
1)员工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员工个人
2)员工与单位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具体材料准备
1、个人作品准备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表、作品登记权利保证书、作品创作说明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户籍所在地非成都市需提交成都市居住证复印件)
(3)作品样本
(以上登记材料涉及个人身份证件的需个人签字,涉及单位身份证件的需单位加盖企业公章)
2、合作作品准备材料:
(2)合作创作协议
(3)合作各方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作品样本
3、法人作品准备材料:
(2)法人作品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作品作者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作品样本
4、职务作品准备材料:
(2)职务作品转让协议
(3)作品作者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作品样本
5、委托作品准备材料:
(2)委托创作协议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委托人(即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特别说明:
1、作品样本:
文字作品:不满60页全部提供;超过60页提供前、中、后共计60页;
美术作品:提供美术作品彩打样本;
音乐作品:可提供词曲谱或刻盘音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提供视频刻录光盘;
其他作品:根据具体作品表达形式提交样本。
2、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应提交:
(2)相应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涉及肖像权的使用请自行签订肖像权使用协议(含美术、摄影、录影录像作品等,协议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