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被告人究竟是什么人,能够掌握如此多的个人信息呢?这三人是老同事,2021年一起离职到成都创业,开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主要从事房屋销售工作。卖房子不容易,要找客户。于是三人就辗转找到了销售个人信息的卖家,购买信息推广销售。买信息的费用开支不小,于是他们动起了歪脑筋。就想着转卖个人信息,挣钱弥补成本。林某等三人在网上发帖,说自己有个人信息出售。就此开启了销售个人信息的勾当。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等三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三年七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
而在接受刑事审判的同时,由于三人非法交易数百万条的公民信息,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向三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一共有三项:第一项被告分别就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第二项被告永久删除储存在三人手机电脑等电子储存设备中的全部涉案公民个人信息文件、永久删除其互联网社交软件内留存的全部涉案公民个人信息文件;第三项三被告共同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人民币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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