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社保费个人缴费部分是否也免征?
问题二、企业养老、失业、工伤社保费可以缓缴多久?
问题三、疫情期间社保是哪三项单位缴纳免征,免征期限是多久?
问题四、疫情期间湖北省社保有何优惠政策
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我省可以对各类参保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免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
减,我省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
缓,就是在实施减免政策的同时,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进一步减轻困难企业的经营压力。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延,就是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也可延期至疫情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补办补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
问题五、社保可以延期多久?
问题六、疫情期间湖北省医保有何优惠政策
问题七、请问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需要申请提交什么材料吗
问题八、社保费不能按期缴纳是否有滞纳金?
问题九、企业社保费减免单位缴纳部分,是直接减免还是先缴后返
问题十、社保费减免5个月,是每个月都需要我们提申请吗
问题十一、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们公司所在地区对医保缴费执行了缓缴政策,还能享受减半征收政策么
问题十二、2月份已经缴的钱也可以退费,如果不选择退费,能不能抵缴3月份的应缴费款
对于多缴的职工医保费,各地医保、税务部门会根据当地实际直接发起退费,或者根据您的意愿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
问题十三、这次减免企业社保费,我个人社保缴费会中断么
问题十四、灵活就业人员能否享受阶段性减免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问题十五、我省此次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问题十六、我省此次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减征期限是多久?有无缓缴政策?
明确缓缴政策:各统筹地区在实行减征政策的同时,可继续实行原已出台的缓缴政策,也可在减征期限结束后实行。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问题十七、灵活就业人员能否享受阶段性减免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答: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针对的是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是以个人身份参保,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的适用对象。
问题十八、请问免征期内,参保单位的个人缴费部分也可以免征吗?
问题十九、延期缴纳社保费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及个人应尽量采取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网上办、邮件办”等方式“不见面”办理各类社保经办业务,并采取“网上办,非必须、不进厅”的“非接触式”方式办理社保缴费,尽量选择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网上办理途径。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也可延期至疫情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补办补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涉及核定征缴类业务,免收滞纳金。
问题二十、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期间,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免填单、免申请,在核定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同时,企业如实申报缴费基数、适用费率,要继续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据实办理增员、减员等状态变更,按规定进行社保费申报。各地人社、医保、税务部门将提前做好信息系统准备,方便企业精准享受减免政策,严格按照核定的应缴费额扣除减免费款后进行缴费。
问题二十一、受疫情影响,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可以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
答: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形和条件由各地人社、医保部门明确。
企业所得税类
一、一次性扣除
问题一、公司是一家生产企业,因为疫情的原因,为了扩大生产,购买了一台二手的设备,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购买的二手设备也属于新购置的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一次性扣除。
问题二、请问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政策中,购置设备的扣除金额受500万元限制吗?
问题三、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扣除政策,如果企业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设备,这个是否能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呢?
答:与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口径一致,“购置”仅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两种取得固定资产的形式。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不属于上述两种形式,不适用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问题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的,需办理什么手续?
二、延长亏损
问题六、企业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产生较大亏损,弥补亏损的结转年限是否可以延长?
问题七、哪些行业属于困难行业?如何界定?
问题八、困难行业企业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需要提交资料吗
三、捐赠支出
问题九、在疫情期间企业进行了物资和现金的捐赠,企业所得税有特殊的政策吗?
对符合县级及以上的条件且属于国家机关范围的政府部门,不论哪个政府部门(如民政局、卫生局等),捐赠者通过他们捐赠的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就可以享受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
四、其他优惠
问题十四、企业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支出能否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在年度申报时应当报送哪些资料?
答:企业开展包括支持疫情防控在内的各类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依法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留存备查资料是指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证书、文件、账册、说明等资料。留存备查资料分为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和其他留存备查资料两类。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按照《目录》列示的资料清单准备,其他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根据享受优惠事项情况自行补充准备。
企业享受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为: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五、其他扣除
问题十五、疫情期间,公司给员工发放防疫物资,如给员工发放的购买口罩的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题十六、疫情期间企业在网上采购了消毒用品,但是无法取得发票,还能进行税前扣除吗?
问题十七、我是一家餐饮企业,受疫情影响,部分年前预定的酒席被退订,已经采购的食材无法售出并已经变质,请问能否作为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六、征收管理
问题十八、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期限,在国家税务总局未有新文件明确前,仍按照2020年5月31日掌握。
增值税类
问题一、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3月至5月增值税优惠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二、在疫情期间为医院提供的餐饮服务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吗?
问题三、公司购买了一批物资直接无偿捐赠给定点医院是否能享受优惠?
问题四、必须是捐赠医疗物资才能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吗?
问题五、防疫期间提供洗车服务,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问题六、湖北地区纳税人是否开具征税普票也可以享受免税政策?还是需要开具免税普票才可以享受?
问题七、网约车公司提供客运服务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问题八、我公司买来发给员工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的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买的时候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部分进项是否适用“用于集体福利”而无法抵扣?
问题九、湖北省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优惠,如何填写申报表?
问题十、增值税异地预缴疫情期间有什么新政策?
问题十一、小规模纳税人在3月份开的专票也是免征增值税吗?
问题十二、我公司是快递公司,在疫情期间有为居民送菜、油、米等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能免征增值税吗?
问题十三、纳税人为医院运送防护服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问题十四、疫情期间餐饮服务有何优惠政策?
问题十五、疫情防控期间小规模纳税人有出租不动产5%征收率的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
问题十六、酒店行业疫情期间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可以放弃享受住宿服务免税政策,只享受餐饮服务免税政策吗?
你酒店可以按照上述规定选择享受餐饮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同时放弃享受住宿服务免征增值税,一经放弃,36个月内不得再就住宿服务申请免征增值税。
问题十七、非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此次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文件规定,该政策适用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问题二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是否有要求?
问题二十一、新冠肺炎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在2020年3月到5月期间取得的收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发票怎么开具?
问题二十四、新冠肺炎期间,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2月底之前取得的收入,适用的征收率是多少?发票如何开具?
问题二十五、新冠肺炎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问题二十六、我公司是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这次支持复工复业政策中对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下游企业因为抵扣的需求,会要求我们开具专用发票。请问,我们可不可以放弃免税,开具专用发票
财产和行为税类
问题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于疫情房产是否有优惠政策?
问题二、疫情期间湖北省的企业房产税是否有减免?
问题三、疫情防控契税有何优惠?
问题四、物流企业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如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