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家具厂老板无证养了3条大狗看护厂院,既没有办养犬证,也没有打狂犬病疫苗。2023年12月24日19时左右,侄子符某在家具厂办公室门口吃晚饭时,被家具厂一只公狗咬伤了右手,次日9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打狂犬病疫苗,几天后行为出现异常。”近日,读者符忠山向记者反映,他们将侄子送往海南省安宁医院,被诊断为急性精神分裂症样精神病性障碍。
“符某是老员工,得知他被家具厂的狗咬伤后,我们秉着人道主义精神先支付了1万元交住院费。”该家具厂一名负责人说。
家人反映
“侄子吃饭时被家具厂的狗咬伤”
1月7日,记者在海南省安宁医院住院部见到了符某,他穿着医院的病号服,其母亲林女士和叔叔符忠山在医院照看他。
符忠山告诉记者,侄子符某是临高人,在位于琼山区永昌路的海口东阳家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具厂)做油漆工8年,“侄子的工友称,该家具厂老板养了3只大狗看护厂院,既没有办理养狗证,也没给狗打疫苗,曾先后4次咬伤员工。”
符忠山称
2023年12月24日19时左右
侄子在家具厂办公室门口吃晚饭时,被家具厂一只公狗咬伤了右手,当晚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注射狂犬病疫苗未果。
次日9时
到琼山区下坎社区卫生服务站打了二针狂犬病疫苗,之后回家具厂休息
12月26日
侄子在家具厂上班时,工友们察觉其神志有些错乱
12月29日
侄子的行为出现异常
“被咬后出现精神障碍,他是家里顶梁柱”
“侄子被狗咬伤后,怎么变成这样疯癫?”符忠山一声叹息,他告诉记者,“我们将情况告诉家具厂后,1月3日,家具厂给了1万元交住院费。”
林女士抹着眼泪对记者说:“儿子有3个未成年孩子要抚养,儿媳妇没有固定工作,他是家里的顶梁柱,现在他突然倒了,一家人今后该怎么办?”
家具厂
狗已关起来,愿承担医疗费
1月8日,记者来到位于琼山区永昌路的海口东阳家俱有限公司,这是一家前店后厂的家具厂:临街铺面为产品展示和办公室,后院则是家具加工区和仓库。记者转了一圈,没有看到狗。
对于符某被狗咬伤一事,该家具厂现场负责人胡先生称,家具厂去年养了3只狗,都没有办理养犬证,也没有打狂犬病疫苗,现关在一个小屋里。
“符某被家具厂的狗咬伤后,我及时叫他去打狂犬疫苗;得知他被狗咬伤后出现精神和行为障碍,我们秉着人道主义精神先支付了1万元交住院费。”胡先生表示:“符某是老员工,他平时喜欢喝酒,也不排除他出现精神和行为障碍可能与他喝酒有关。但现在先治疗病要紧,我们会承担患者的医疗费用。”
辖区派出所
接到报案后,已将案情上报
1月11日,记者了解到,符某的家人已到辖区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滨江派出所报案。
滨江派出所所长告诉记者,接到报案后,已将案情上报给海口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处理。
律师说法
狗伤人,狗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海南大兴天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0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狗主人作为管理者,应当规范饲养,否则会被行政部门处罚。
其次,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狗主人未规范养狗导致他人伤害的,应承担相应民事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