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022年11月)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022年11月)
第一条会计期间公司会计核算期间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条会计原则及会计计量属性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可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成人民币。
公司财务核算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但在《企业会计准则》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允价值、现值、可变现净值和重置成本。公司计量属性的选用应当按照本规定具体条款执行,一经选定不得任意变更。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投资者投入的外币资本应当采用
交易发生日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遵循下列原则: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的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
率折算;
3.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
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4.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
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第四条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包括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第五条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
—2—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
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3—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
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4—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
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
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
计量:*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
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5—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
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
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
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
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7—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
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规范的交易形成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
—8—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
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应收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备用金组合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款项性质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保证金组合(押金保证金、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等)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账龄
—9—组合
其他应收款——承诺承诺补偿款补偿款
其他应收款——收储收储补偿款补偿款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应收票据——银行承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兑汇票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票据类型
应收票据——商业承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账龄与整兑汇票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
账龄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合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长期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10—应收款组合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未到期
款项性质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保留金组合
合同资产——已完工
款项性质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未结算资产组合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对照表应收账款账龄预期信用损失
率(%)
6个月以内(含,下同)0
6个月-1年5
1-2年10
2-3年20
3-4年40
—11—4-5年80
5年以上1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1)如果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
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公司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公司的权益工具。
(2)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会计处理
—12—2)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第六条套期保值业务
在已确定套期有效的情况下,公允价值套期与现金流量套期业务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核算:
1.公允价值套期,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为非衍生工具的,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低进行后续计量的存货、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
量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也应当按此规定处理。
2.现金流量套期,套期工具利得或者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该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益和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两者之间的较低者确定。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条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
—13—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1)购入并已验收入库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原材料按照加权平均法核算(各子公司可根据需要采用准则允许的其他核算方法);入库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按照实际成本入账。
(2)企业购入商品的采购成本包括买价款、运输费、保险
费、装卸费以及其他可以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3)购入并已验收入库周转材料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周转材料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在用的周转材料采用分次摊销法
计入成本、费用;工程施工按实际成本核算,确认工程合同费用按工程施工实际成本计算。
3.存货额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5.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
法
第八条合同成本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第九条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
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
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16—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
—17—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核算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按成本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在转按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的原股权投资的公允
价值加上为取得新增投资而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比较上述计算所得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18—对于原作为金融资产的股权投资,如有关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当按照转换时的公允价值与其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如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按照转换时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确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前期公允价值变动,应结转计入留存收益。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投资方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者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应按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因部分处置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剩余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成本法核算转权益法核算
1)因处置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由能够实施控制
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首先应按处置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比较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
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处理如下:
*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时(转为权益法核算)的
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投资方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之日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
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
*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原因导致
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长期股权投资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后,未来期间应当
—20—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计算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
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份额。
(5)成本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因部分处置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5.商誉的核算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每年年末均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若存在减值情况,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予计提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在提取以后,不允许转回。
第十条合营安排
1.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
制的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
—21—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3.当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第十一条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
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按照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作为初始入账价值:(1)
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作为初始成本;(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
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3)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有关准则规定确定。
3.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模式进行核算,并采用与固定
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4.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满足如下条件的予以资本化,不
—22—满足的计入当期损益:
(1)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5.期末对于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的,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1)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可估计的情况下,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包含该资产的最小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与资产组账面价值的差额来确定资产组的减值金额,并按照制度规定分配至各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6.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1)转换日的确定
1)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是指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房地产。其转换日为房地产达到自用状态,企业开始将房地产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日期。
2)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存货,转换日为租赁期届满、企业
董事会或者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将其重新开发用于对外销售的日期。
3)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或者自用建筑物、自用
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出租,其转换日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日期。
(2)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在成本模式下,应当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23—后的入账价值。
(3)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
在成本模式下,应当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
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
3.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主要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
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更新改造支出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予以资本化:(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如实质性增加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使用效率、提高了服务、产品质量等;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更新改造支出过程中有替换的部分,应将其账面价值在重新确认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中扣除。
修理费支出,包括大修理支出和一般修理支出。对于大修理支出除非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否则应当计入期间损益;
一般修理支出应当计入期间损益。
4.对于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但尚未竣工结算的,按照暂估
价值入账计提折旧,待竣工决算后调整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对已提折旧不作调整。其中,暂估价值按照工程实际已经发生的成本加上后续预计成本入账,不应按照概算数暂估。
—24—5.企业所有固定资产均应当按照合理的方式计提折旧,但对于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6.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净残值一般不按现值预留,除非影响特别巨大。
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为原值的5%;土地使用权规定使用年
限高于相应的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的影响金额,也作为净残值预留;简易房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不预留残值。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20-503.17-4.75
其中:简易房520.00
专用设备5-1519.00-6.33
其中:施工机械109.50
试验设备及仪器5-1519.00-6.33
运输工具5-1019.00-9.50
通用设备5-1019.00-9.50
其中:行政用轿车615.84
固定资产装修520.00
7.期末由于存在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或长期闲
置等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1)单—25—项资产可收回金额可估计的情况下,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包含该资产的最小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与资产组账面价值的差额来确定资产组
的减值金额,并按照制度规定分配至各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8.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第十三条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照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但已计提的折旧不作调整。
3.期末,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按单项资产可收
回金额低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
(2)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26—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
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1)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27—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第十五条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
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
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但企业应当在每年年末对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
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
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
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
—28—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
公路经营权25、30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可使用年限交易席位权10
软件使用权2~10商标权10专利权10
专有技术3~25
非专利技术3~25排污使用权5特许经营权项目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权年限采矿权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海域使用权50
无形资产一般不留残值,但对于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者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
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29—存在的除外。
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
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
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予以费用化,记入当期损益,
但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记入开发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得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
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
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与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5.期末应检查无形资产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存在减值的迹象的,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1)单—30—项资产可收回金额可估计的情况下,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资产减值准备;(2)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包含该资产的最小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与资产组账面价值的差额来确定资产组的减值金额,并按照制度规定方式分配至各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第十六条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2.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
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第十七条借款费用
公司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况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在资本化期间内,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认: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
—31—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确认。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以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3.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
4.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
5.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可销售状态,应当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第十八条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
他长期职工福利。
2.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
3.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如下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
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资产上限是指公司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
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
4)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4.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
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33—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
第十九条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
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
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
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35—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
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第二十条债券
1.一般债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并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溢价或折价是对应付债券存续期间内的利息费用调整,在债券存续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2.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
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在进行分拆时,先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
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3.发行的永续债,依据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
—36—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等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一条收入确认原则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
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
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
—38—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建筑施工业务公司提供建筑施工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材料销售
公司材料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第二十二条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39—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
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
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
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40—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
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在租赁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
—41—额相当。
(2)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
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其他租赁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所得税
—42—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第二十四条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
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
第二十五条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第二十六条合并会计报表
1.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为: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方法
(1)合并会计报表以母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
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直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即各子公司在期末编制合并报表时,对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再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直接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财务报表采用顺序法,按照实际控制关系层级合并。
—45—(3)各公司在编制的个别报表中,属于国有独享部分的所有者权益必须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
(4)子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按照母公司统一选用的会计政策厘定,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资金往来等,在合并时抵销。
第二十七条或有事项
计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
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数进行初始计量。
3.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第二十八条管理规定
本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修订后,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1.各子公司可在本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经各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报本公司备案。
2.各子公司确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只有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才能变更:
(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由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动,应按照制度规定披露。对于制度要求对以前年度损益追溯调整或追溯重述的,应当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3.本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各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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