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的冬季,12月14日,济南一条“可以向社会购买犬只收容留检服务,同时支持和鼓励养犬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依法设立犬只收容场所”的信息,让一些爱狗人士感到温暖。近几年,济南探索出一条城市养犬社会化治理的路子,成效显著,但在流浪犬的收留问题上,由于资金、场地等方面的限制,需要破题。
此次,济南养犬条例明确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设规划,设立犬只收容留检场所,向社会购买犬只收容留检服务。让专业人干专业事,这意味着,犬只收容留检服务逐步向“社会化”延伸。
变迁的犬只收容所
从2007年开始,济南市将养犬审批改为养犬登记,并实行养犬免疫。在绕城高速以内,所有养狗的市民必须办理“狗证”。
养犬费用降低后,养狗市民多起来,随之出现随地大小便、狗叫扰民、遛狗不拴绳等问题。
2011年7月,济南市第一支养犬管理稽查队亮相街头,这是2007年《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以来,济南专门针对查处违法养犬行为成立的专业稽查队,走上街头查处并收缴违规大型犬、烈性犬。
随着城市进程发展,一些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后,流浪狗逐渐增多。公安部门在查处无证狗的同时,也集中收容居民举报的流浪犬。
被查处的狗都送到哪里了?按照养犬管理的规定,公安机关要设立收容留检场所,收容这些被查处的犬只。济南首个犬只收容留检所设在南部山区,后来换了不少地方,是租赁一些场地,收留的犬只数量有限,最多400只左右。
受资金、土地、规划等条件限制,这些年来,执法部门建立一个规范化的犬只收容留检场所的想法,一直没有实现。
犬只收容留检所该谁来建?今年5月新修订实施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犬只收容留检场所建设规划,设立犬只收容留检场所。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的《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也明确了这一点。
困境中的民间犬只收留中心
在济南,除了执法部门设立的犬只收容留检所,还有一些爱心人士设立的大大小小的流浪动物关爱中心。
济南弘愿小动物保护中心是济南比较大的流浪犬收养基地,69岁的济南市民郝桂珍自2007年在白马山周围建立了第一个动物保护中心后,14年换过11个地方,收容的流浪犬从64只增加到1500多只。
民间犬只流浪中心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资金、场地、工作人员不够等种种难题。“我们最害怕过冬,缺少过冬的物资,一到冬天就呼吁爱心人士捐赠物资。”济南一家收留流浪犬机构的负责人介绍,爱心人士捐赠的狗粮等物资有限,到了冬天不敢大量接收流浪犬。
“据不完全统计,有近百个民间收留流浪犬基地。”济南文明养犬志愿服务协会的人士介绍,这些收留流浪犬基地规模大小不一,有的能收留十几只犬,有的能收留上百只犬,多是养犬爱心人士建立的。
向社会购买犬只收容留检服务
“向社会购买犬只收容留检服务”,同时支持和鼓励养犬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依法设立犬只收容场所,这一说法是10多年来,首次明确。
近几年,济南按照“社区主导、公众参与、部门协同、社会化治理”原则,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逐渐探索出一条社会化治理养犬的路子,成效显著。此次,向社会购买犬只收容留检服务是养犬社会化治理的进一步延伸。
记者了解到,政府购买犬只留检服务在一些城市已经展开,今年9月,日照市犬只收容留检中心启用,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通过公开招标,由市保安发展集团承接犬只收容及流浪犬捕捉服务,运营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今年3月,珠海市斗门区农业农村局发布了犬只留检所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犬只留检所工作,接收、检验和处理弃养、流浪、没收的犬只。
政府向社会购买犬只收容留检服务,也让济南一些动物保护组织看到继续生存下去的希望。“我们收容基地能收容上百条流浪犬,如果能中标政府的购买服务,对基地今后的发展非常有利。”济南一家收留流浪犬机构的负责人表示,希望能尽快推进该工作。(济南时报·新黄河记者:殷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