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市城区道路和停车场将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
收费单位拟定改为30分钟
增加早、晚高峰时段新计费标准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停车设施建设。西安市物价局拟定了《西安市城区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差别化停车收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明确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旅游景区等自然垄断经营,公益性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社会资源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对社会错时开放的停车位,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协商确定。
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
引导车辆合理利用停车资源
此外,完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有利于优化停车结构,调节公众停车行为,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车辆合理利用有限的停车资源,缓解城市停车难的问题。这次征求意见稿原则为:路内高于路外、城市中心高于城市外围、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
消费者、专家等纷纷发言
30分钟计时单位受到广泛肯定
据了解,接下来,市物价局将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西安市差别化停车收费实施方案》,同时,市物价局还将根据《西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完善后的《办法》在网站上进一步公开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意见,不断完善《方案》。最后《方案》经法制办做合法性审核,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执行。
目前停车泊位与汽车保有量的比为1:2.8
据市建委提供的数据,2017年底,我市主城区内各类停车泊位108万个,其中道路停车泊位4万多个。同期,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60万辆,目前已突破300万辆,停车泊位与汽车保有量的比为1:2.8,按停车泊位的需求与小汽车拥有量之间1:1.2的经验数据计算,我市城区停车泊位缺口大,且车位周转率不高,造成道路交通拥堵、乱停乱放情况严重。
我市现行的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是2012年制定的,我市道路停车特定区每小时6元的收费标准,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8位;一类区每小时4元的收费标准,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11位,收费标准与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相比,处于中等偏低水平。(西安日报记者王昕西安晚报记者梁璠)
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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