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救赎剧本。孟宴臣值得一个满眼都是他的人。
*许沁视角下...
1相遇
“暖暖,宴臣来了吗?”
我拍拍桌,看着续杯后的咖啡见底,在手机上回了句,“付姨,还没有。”
不过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想见他。
唯一的问题在于,这次不见面,我们下次见面就得是在婚礼上。
几个月前,我和孟宴臣订婚了。
我的妈妈和孟宴臣的妈妈是从小到大的好朋友,两家孩子是互相看着长大的,知根知底。眼看孟宴臣即将步入三十二的大坎,孟家人背地里干着急,左右寻不到合适的。
那是在一个草率的饭局上,我爸正谈着生意,忽然偏头看见旁边那桌摆着一张熟悉的脸。孟怀瑾也看到我爸,两人临时决定组局喝一杯。
这人一喝酒,就容易冲动,一冲动,就喜欢做一些离谱的决定。
我的婚姻就是在饭桌上被定下来的。
不过婚姻之所以草率,第一是到了年龄,这第二,则是人本身的问题。
前者是孟宴臣,后者是我。
我喜欢我表哥,喜欢的不得了。在我表哥娶我大嫂之前,我曾扬言一定要嫁给我表哥。
被我爸两巴掌扇回了现实。
如今他已有一儿一女,日子幸福美满,只有我,晃晃悠悠,走了十几年还在原地。
我爸妈拿我的银行卡,房子,包包,各种各样的资产压迫我,说我不嫁给孟宴臣,那些东西将全部收回。我以为我爸开玩笑的,直到他真的不动声色的将我独居的那套房子卖了,我一个毫无租房经验的人,被中介硬生生骗了几千块。
钱不多,但我咽不下这口气。
我等着嫁给孟宴臣后回去舒舒服服住我的房子。
又过了半小时,我决定不等他了。我拿起包,理好卷起褶皱的裙摆,慢慢走到门口。
一道阴影挡在我面前,我抬眸,瞧见一个穿着深色西装的男人。他的金丝边眼镜很显眼,搭上一双平静凉薄的眼睛,让人很难靠近。
直觉告诉我,他就是孟宴臣。
“苏暖?”他显然也认出了我。
“是。”我点头。
“我是孟宴臣。”他向我递出一张名片,如同对待着某个不太重要的客户,“公司有事耽误了,见谅。”
见他这么礼貌,我咬牙说出三个字,“没关系。”心里却一直在骂他。
我带着他回到先前的座位上,他自个点了杯黑咖啡,然后我们就那么干坐着,大眼瞪小眼。
这辈子没遇到过这么尴尬的场面。
很快,他的咖啡到了。我见他闷头喝了口那光是看着就苦的让人难受的黑咖啡,手指交叉扣着,然后郑重的告诉我,“很抱歉苏小姐,我不能娶你。”
这话我等了几个月了。
他不娶,我爸自然要把我的房子还给我。
“那真是……太志同道合了,实际上孟先生,我也没打算嫁给你。”
他先是一愣,随后又十分虔诚地向我表示感谢,“谢谢理解。”
我一直都理解。只是不明白,像孟宴臣这种长相和气质的人,怎么会愁娶不到老婆。
“不过我希望到结婚那天的流程照走,苏小姐,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望着他的眼睛倏然睁大,“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还是需要选婚纱,拍结婚照吗?”
这些事情……也不难,但为什么?
为什么不打算结婚,还是要拍婚纱照?
我很想问出来,但那样就表示,我其实很在意和他结婚这件事——说不定他再多想一点,会觉得是我想嫁给他。
所以,我到最后也没问。
2婚纱
我按他说的,给自己选了一套极其夸张的婚纱。如孟宴臣所说,他不会娶我,我也不想嫁他,我们都不必在这不成结果的婚姻中付诸太多。
所以我定了婚纱店里展览板面最大的那件。
店员过来直夸我好眼光,说这是他们店里最顶级的设计师设计一年才做出来的成品。
我点头,那确实很艺术,像一只大扑棱蛾子。
这次孟宴臣没有迟到,甚至比约定的还要早半个时辰来到照相馆。我当时妆没画完,孟宴臣将目光探入人群,等找到我以后才安心的坐在一旁的休息椅上。
我等画好眼妆,猫似的回头探了一眼。
他拿了本杂志在看,细碎的阳光扑在他的脸上,安静的像一幅画。
化完妆后,我穿着那奇异造型的婚纱来到他面前。我当时其实还有些后悔,早知道孟宴臣今天穿的西装这么帅,我就认真选套好看的了。
谁知,他对着我这大扑棱蛾子造型的婚纱看了很久,久到像是失神。一旁的店员见状打趣到,“夫人真有眼光,这是本店的镇店之宝《蝴蝶》,出自高级设计师安娜之手。”
店员还在那夸,我只当孟宴臣是觉得太丑,觉得好笑才多看了几眼,整个人有些着急,忙拉了他一把。
“别看了,拍完了完事。”
他像是回神般点点头,“走吧。”
在遇到孟宴臣之前,我没想到拍婚纱照会这么难。我嘴都笑裂了,孟宴臣还是那副被欠五百万的样子;摄影师“靠近点”三个字都快把口水说干了,他和我中间还是隔着好长一段距离,看起来就像做了好人好事上了头条,中间留块地方放奖状的。
我有些怒了,便大声质问他,“孟宴臣,是你要拍婚纱照的!麻烦你认真点!”
他愣了愣,又开始道歉。
“对不起。”
他怎么这么喜欢道歉啊。
我又开始不忍心,只能引导他的动作向我靠近,然后用最古老最古老的方式喊到:
“三二一,茄子!”
3婚礼
我和他婚礼现场最大的那张照片,就是我喊茄子,他憋足劲才有了丝笑意的那张。
他笑起来挺好看的,比板着张脸好看。
没注意,我一下看久了,差点忘了孟宴臣今天的计划。
他是来当众宣布退婚的。他告诉我私下和付阿姨说了没用,他就是要当着所有亲戚朋友的面,向外宣布他这辈子不结婚。
老实说,这个计划很疯。但凡我跟他的关系亲密一点,我都不会允许他对着满是豪门大腕的亲朋好友说这么丧尽天良的话。
人亲戚什么的都来了,突然说不结婚了,无疑是在打他们的脸。其中打的最狠的,是我的爸妈,我的家族。
但我不在乎,我只要我的房子。
他这么做,说不定我爸一心疼,还会另外赏我一辆豪车。
我照常在里面化妆,准备一会和他一起登台。不过画着画着,我却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来。
孟宴臣早上接我到婚礼现场的时候,右手腕的西装上,少了一颗纽扣。
为什么偏偏是今天呢?
为什么,会是孟宴臣的右手?
那可是孟宴臣,向来一丝不苟,事无巨细的孟宴臣。
猛然间,我的右眼皮闪了一下。巨大的不安立刻在我心中回旋,我让化妆的师傅暂停一下,然后拖着厚厚的婚纱来到一旁的仓库。
他说会在这里等我。
但我又一想,逃婚不是我期待的么?
他逃了,我就一点责任没了,和他大喊不结婚的性质没区别。
但我安稳下来不到两分钟,右眼皮又开始跳,它跳的很厉害,像是有什么小人在我眼皮子上跳舞一样。
我没办法,踩着一双18cm的高跟鞋到处找人,我看见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姑娘好奇的盯着我好一会,看见几个像是孟宴臣兄弟的人问我在找什么,他们都很淡然的坐在酒席中,只有我,只有我一个人慌慌张张,只有我表现的很不淡定,但我没心思再去解释他们脸上的惊讶,因为我找不到孟宴臣了,我必须要马上找到他。
我穷尽一切可能,最终想到了一个地方。
那荒谬的,又合理的地方——他的家。
“暖暖,你去哪?”
“暖暖!婚礼马上开始了。”
我顾不得,心脏快要越过我的胸腔跳到地球表面,我看见我爸妈诧异的眼神,如果今天走的是我,那得罪人的就会是苏家。
但是——
孟宴臣。
我心一横,直接扔了脚上的高跟鞋,我爸起身准备拦我,见妈红着眼圈,大吼着说,“让她去。”
“她要是走了,我们苏家就当没这么个女儿!”
我妈她……她多半觉得我是回去找我的表哥了。
我只是踉踉跄跄走到付阿姨面前,迎着她略带嫌弃的眼神问,“阿姨,可不可以给我一把你们家的钥匙。”
所有人都觉得不可理喻。
“暖暖,你到底要干什么?”
付闻樱出于对我的面子,将钥匙递给了我。
我拿着钥匙告诉他们,“去找孟宴臣。”
4蝴蝶
我几乎是生生撬开孟宴臣房间的。打开门,幽暗的灯光便从台灯一侧伸向另一侧,我看见满墙的蝴蝶盘旋,窗台的风轻轻吹,我看见静默的蝴蝶在缓缓煽动翅膀,在这片黑色尽头,我看见了孟宴臣的身影。
带血的红线缠绕过他的四肢,他被深深的,紧紧的锁在房间的正中央。
像是信徒祈求神明庇佑时,被献出的祭品。
5自杀
我从没想过孟宴臣会自杀,当然,他的妹妹不会,兄弟不会,他的爸妈更不会。
所以我不说,他们就都不会知道。
所有人都围着他在病床边转,身为他的……哦对,我在他那没有名分,自然而然来到了离他最远的大门口。
我想回家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孟宴臣昏迷的意识渐醒,他睁开那双深色瞳孔,寻望了一圈,最终将他的目光停驻在他妹妹身上。
人群中有人呼喊,“多亏了沁沁的高超医术,不然你哪有这么快醒过来?”
被夸赞的妹妹低着头,“别说这个了,哥,你怎么伤成这样的?”
孟宴臣动了动唇,他不知道怎么说。
“哎哟,人家病人意识都还没恢复完呢,问问苏暖吧,她当时一直在找孟总。”
“哦对。苏暖,你知道当时什么情况吗?”
所有人又那么一致的将目光探向我,包括孟宴臣。
我用眼神告诉孟宴臣,想我把你自杀的事说出去吗?
孟宴臣以清冷的肃杀回答我。
我于是告诉众人,“哦,孟总一个人在家玩我给他买的小绳子,失手了,哭着让我去救他。”
从我说出这句话开始,我就知道,孟宴臣身败名裂了。
他看我的样子怒不可遏,但我哪管的了这么多,毕竟我知道名分这东西比不上一条命。
6掌控
孟宴臣好了以后经常来找我。
原因无他,他是来给我钱堵住嘴的。
他其实不给钱,我也不会说的,但不要白不要,我得把钱拿走存着,以后自己给自己买房子。
但——
我们都没有把不结婚的消息告诉给众人,这就说明,我们还是需要结婚。
我问他,“你为什么要在婚礼那天自杀?”
他盯着远处的车辆看了许久,“因为这是我的第一次反抗。”
借用一场盛大而辉煌的婚礼,所有人都将记住他的结局。
这是他能想到的,给付闻樱的最好回礼。
“反抗谁?”
他没说话,我试探性的说出那个名字,“付阿姨?”
他也没点头。但我从那双紧皱的眉头中得知,应该就是她。
我有时候其实也会听我妈讲点小八卦,她们富婆圈里,就数付阿姨的脾气最怪,好胜欲最强。
我妈跟他妈玩,完全是胜在认识年份早,有旧情在里面。
我看着孟宴臣那张脸,那双空洞的眼睛,狐狸一样勾住他的脖子,“来,姐姐教你,正确的反抗方式。”
7反抗
第一步,我让他从付闻樱的别墅里搬了出来。他名下的资产颇多,我不知道他脑瓜子里装的是些什么,有钱竟然不早点搬出来享受自由。
第二步,我让孟宴臣去吃了地摊烧烤。充满油渍和辣椒的味道在他脸上浮上一层难受的潮红,看的出来他吃不得辣,我辗转,又给他买了几串章鱼小丸子。
“拿回家吃。”我说。
“我妈……”
“要的就是她骂。”
他不敢,犹豫的身体在门前原地踏步。直至这一刻,我才明白他身上紧绷的那一根弦究竟是什么。
是无时无刻都必须维持他的教养,笑不得,哭不得。
是必须遵照付闻樱的吩咐,做不得,吃不得。
是必须踏着家里为他制定的方向前进,爱不得,恨不得。
身为女人,其实一个眼神就懂了。
他喜欢他妹妹。
我也知道,那不是他亲妹妹。
他们原本可以。
只不过现在,那姑娘已经嫁给了一位叫宋焰的小伙子,生活美满,阖家欢乐。
他还是犹豫。
“进去吧。”我站在大门口,对着他悻悻地拍拍胸脯,“我在这里给你撑腰。”
不过半刻钟,孟宴臣灰溜溜的出来了,脸上多了一道鲜红的巴掌印。
“她把我赶出来了……还说,孟家以后没有这个儿子。”
我每天听八百次这样的话术。
正因如此,我才是不合格的千金,是没人要的女人。
我告诉他没关系,你是人,不是父母心中只有虚幻影子的榜样。
你不必做到完美。
我继续跟他说,这第三步,得向付闻樱光明正大拒绝这段婚姻安排。
他问我该怎么说。我想了想,对他说,“你就说苏暖以前喜欢自己表哥,真准备跟他上床的那种。”
我接着跟他说,“如果你爱的人尚且自由,那就请冲破一切力量勇敢的和她在一起。如果比起和你在一起,他有更好的感受和结局,那就换个人喜欢。”
那天我和他说了很多,说的口干舌燥,说的眼花缭乱,我给了他很多攻略,最后在他略带崇拜的眼光下,挥手和他告别。
8苏暖
我叫苏暖,是这个圈子里有名的“怪女孩”。
原因无他,只是因为我从小叛逆。我鲜少听我父母的话,他们让我学钢琴,我非要去学跆拳道,让我和那个千金公子交朋友,我就非要结识学校门口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混混。反正他们让我往东,我就绝对会往西。
正因如此,没人愿意和我交朋友。
但无所谓,反正我有钱。
即便那些混混将我打趴在地上抵着我的头大骂,只要有钱,他们的态度也会即刻变得恭敬起来;即便圈子里的贵公主们都将我视为“异端”,但只要我拿出信用卡告诉她们,今天刷我的卡,她们就会表现得和我是一胞生下来的亲姐妹一样。
所有人都是虚假的,只有苏祁带着真实。
不是只有端着才是君子,不是只有吃着燕窝才配称人。
苏祁结婚后,我就一个人穿行在这如梦似幻的世界里,被攀比,被商业,被奉承击倒在生命的鸿沟中。
孟宴臣是我所有见过的,被套在怪圈中最严重的人。我曾想过救他,但此时,我连自救都做不到。
9逆潮
除了喜欢我表哥,其实我这人还有点毛病。
我有抑郁症。
不严重,苏祁结婚头两年发作过。我当时瞒着爸妈买了药,吃着吃着也就没事了。最严重的时候,是程家公子程远追我的那几个月。
他家有钱,花点钱逗逗小姑娘喜欢毫无难度。但我不知道他哪根筋抽错了,竟然看上了我。他来追我,我不依,他学着不知哪学来的下三滥手段,给我下了药,生米煮成熟饭了。
我其实也不想抑郁的。有钱还能有什么不快乐呢?我可以……我可以做任何我想做的。
我只是没有人可以爱了。
10告别
我知道孟宴臣成功了,他的反抗让他和我的婚姻彻底断开,让他再见到我时竟然能主动浮出一丝笑来。他拿着花对我表示感谢,不厌其烦地向我展示他这几个月变化的种种。
“苏暖,谢谢你。”他衷心地感谢。
我懒得听这些,“你和你妈现在关系怎么样了?”
“决裂边缘。”
“啊?”我也没做到这种地步吧。
“我搬出去这一条就快到了决裂的地步了,后来我又告诉她,我不喜欢女孩。”
我比出大拇指,他这下可真得我真传了。
“我将我之前所表现的一切乖巧听话的形象都推翻了,现在我在我妈眼里就是个异类。”
“只要我稍微正常一点,他们就像我当年小学考了一百分那样欣慰。”
“完美”的要求,会同时导致家长和孩子双方的心里畸形。所幸孟宴臣脱离了完美枷锁,渐渐自愈了。
不过他有时候掌控不了度,有点过火了,我真怕哪天付闻樱黑化,一枪给这不听话的儿子毙了。
我和他坐在江边的椅子上,静静听着水面泛潮。
我的出声打破了这寂静的一刻。
“孟宴臣,你想看出日吗?”
他啊了声。
“就是日出呀。还有路边的蓝色小花,你采过吗?还有还有,有没有吃过臭豆腐?”
他看着我不出声,显然是想不出我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些。
“孟宴臣,我们去看日出吧,去当采花贼,去吃世界上最臭的臭豆腐!”
我看出孟宴臣眼中的不情愿。
于是我抚了抚他的头,看着他一脸呆呆的样子笑,“不去的话,我一个人去了哦。”
我是来同孟宴臣告别的。
我希望他以后好好活下去,连同我的那一份。
我不要我的房子了。
11星星
我给自己寻了一个新地方。
是城西边的那条河。
因为某天路过,我竟然抬头看到了天空上的星星。只要睡在星星下,起身就能成为另外一颗星星。
我憧憬地抬头,翻过栏杆站在里面那层,深夜的风缱绻温柔,带着江水上空轻浮的寒意,毫无保留拥入我的怀抱。
我于是挪动了一下脚步。
江水扑腾扑腾响,我知道他听见了。
“在江边散步。”
他的音调一下提高,“那你在那别动,我马上过来找你。”
我被迫点了定位,站在原地等大半夜不睡觉的孟宴臣一起来江边散步。
很快,我看见他步步朝我走来的身影。
“喏。”他递给我一个袋子。还没打开看,我就已经知道是什么了。
这臭豆腐的味道飘臭十里。
“全世界最臭的臭豆腐给你找到了。”他的眼中藏笑,又将右手从荷包里拿出来,“还有这个,紫色小花。”
我问他为什么不是蓝色,他回我,因为沿途只看见了紫色。
我忍不住,又摸了摸他的头。他的头发好软,摸着像毛茸茸的布偶玩具。
他握住我的手腕,“暖暖,我们就在这等日出吧。”
我反驳了句,“明天能有吗?”
哪知他回答的无比坚定,“有,我研究过天气预报了。”
我忽而笑起来,“好。”
他看着日出,我看着他。
日出看的从来不是日出。
12冬至
孟宴臣的妹妹很讨人喜欢,她是个很厉害的年轻医生。
我时常陪着孟宴臣一起来医院,然后顺着他将目光一同打在许沁身上。
孟宴臣一看过去,马上就挪不开眼了,直到另一名少年的出现,他正大光明的拥抱她,亲吻她,替她送上可口的饭菜,和她一起回家,直到实在看不下去,孟宴臣才终于不舍的撤下注视。
我将看了一天的孟宴臣带到ktv里,给他点了十几二十首伤感情歌。他不经常来这些地方,高档的西装在这廉价灯光的照射下,再也显不出标签上的质感。
孟宴臣听完了伤感情歌,愣是一滴泪都没掉,反倒是我,在听到那句来不及的时候,眼泪唰的一下滚落下来。
或许他一开始就在盯着我,不然不会那么快看见。
“怎么哭了?”他问的很没有情商。
我一下摸干净眼泪,“歌太难听了。”
他换了首《你有多久没有看过星星》。
我哭的更狠了。
似乎对这样的场面毫无招架,他左思右想找不到方法解决,到最后只能试探般的,轻轻拥我入怀。
他说,暖暖,不哭了。
我其实已经大半年没有哭了。从我抑郁症严重开始,我就一直苟活在我那个旧房子里。熟悉的环境能让我感到安心,我是打算死在那的。
完全的绝望并不会让人哭泣,有希望才是。
我抬起头,突然同孟宴臣说到,“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吧。”
他满目的神情中全是无措。
他问为什么。
我说,我怕别人误会。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要说朋友,我不缺。
他却从我这充满诀别意味的对话中领悟到了另一层意思。松开领带,他缓慢的取下那副金丝边眼镜,漆黑的瞳孔中全是我哭的凌乱的身影,他上前,在我的唇上落下蜻蜓点水般的吻。
他说着,带着同我起誓的坚定,“暖暖,我们结婚吧。”
我撑着手,慢慢从他的怀抱中剥离,“孟宴臣,你知道婚姻是什么吗?”
“是——”
“是两个星球的人相互吸引,然后到一个新的星球生活。他们的眼中只能容得下彼此。”
孟宴臣的眼中有星星,有月亮。
没有我。
我捏了捏他那张永远严肃,永远悲伤的脸,我见他透过看我的目光映射到别人,“不相爱的两个人,是无法步入婚姻的。”
我指真正的婚姻。
“暖暖,我——”他慌乱的想要再次抱住我,像是抱住沉入深海的最后一根浮木,“我们慢慢来。”
我哄着他说好,连同自己一起哄进理想乡。
13房子
孟宴臣给了我很多钱,我拿着钱高价买回了我的房子。我是后面才知道,孟宴臣去我的租房找了好几次,没找着,最后用了些特殊手段才查到我现在的住址。
我缩在熟悉的沙发上,沉沉睡了好久。
门外紧急的敲门声将我震醒。
我打开门,看见孟宴臣扭歪的领带不再高雅,看见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欻欻往下掉,我看见他紧蹙的眉头在看见我以后倏然平展了,看见他抱着我,像捕捉到一只随时都能飞走的蝴蝶。
“暖暖。”他叫我的名字。
外面热,我让他进来坐会。我忘了,自己放在桌上的安眠药还没收拾,治疗抑郁症的药也被我随意丢弃在角落。
我没来得及藏。
“暖暖。”
他不断不断的叫我。
“干嘛。”我装作不耐烦的回应他。
他如今已能习惯的伸手抱住我,轻轻的,如同抚摸一件易碎品般抚着我的背,“暖暖,要好好活着。”
他那样认真的告诫我,让人看不出来,他几个月前才自杀过。
我一下笑了,“我当然能活着,安眠药只是用来治失眠的。”
孟宴臣开始学会屏蔽我那些安慰话,“我们都要好好活着。”
他抱着我,同我一起沉睡于黑白的沙发上,像是要将我拥入脊髓。
14爱人
孟宴臣有个好朋友,名叫肖亦骁,我上次在婚礼上见过他,有点印象。估计是肖亦骁死皮赖脸,孟宴臣不得已,只能一脸嫌弃的将他带到我家楼下。
“让我看看是谁让我们孟总这么魂牵梦绕的。”
他在路上和孟宴臣打趣,迎面碰上下楼扔垃圾的我,脸色一时震惊,“这不是……那,什么,你上次的结婚对象——”
我脸色一沉,“苏暖。”
“对对,苏暖。”他说着像是想起什么有趣的事来,刚开口说了句绳子,孟宴臣充满警告意味的神色让他把话憋会了肚子里,他努力咬牙做出假笑,“你好,我叫肖亦骁。”
我点头。
肖亦骁带着我和孟宴臣出去吃饭,我们三选了个包间,我见肖亦骁有话对他说,识趣的去了趟厕所。
回来他们还在谈。
我在隔壁的包间听见肖亦骁问,不是你跟付姨说的不娶吗,怎么现在又跟人家这么黏糊?
孟宴臣答的平淡,说这次和上次不一样。
肖亦骁问哪不一样。
孟宴臣想了很久,说充实。
他说和我待在一起,他的心很满,是沉甸甸的。
肖亦骁一下明白了,他高兴地拍起孟宴臣的肩膀来,“咱们孟总啊,终于看开了。”
孟宴臣冷着脸让他别乱说。
“我听沁沁说,你好久没去医院看她了,还奇怪你到底干什么去了。”
孟宴臣语气忽而又认真起来,“我以后不会经常去了。”
“我有自己的蝴蝶了。”
15月光
付姨现在很看不惯我。
通过上次婚姻的吵闹后,她才开始剥开那些存于表面的假象,打探到了我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拿来对付孟宴臣的手段和我爸妈的如出一辙,但可惜孟宴臣的钱在自己卡里,他们冻结不了。
孟宴臣也不是个绝情的人。即便关系破裂,被威胁再也不能踏入孟家大门,他也依然会在每周的星期天,定时买些付闻樱和孟怀瑾喜欢的东西回去,然后厚着脸皮在那吃顿晚饭。
我想了许久,回过神才明白,他这德行学的我。
付闻樱不能拿钱来打发我,也不能用门当户对这种借口搪塞我。再加上她和我妈的交情,她很难对我下重口。
见面只说了一句,你们不适合。
我笑着点头,我也这么觉得。
孟宴臣费劲那般勇气才挣脱操控的红线,我希望他此后的路被鲜花包围,希望他不再回头眷恋过去,希望他只是往前。
我憋足了气,告诉付闻樱,“付姨,我不会和孟宴臣在一起。但是有一点我也需要明确的告诉你,孩子只是孩子,他终有一天是会离开父母,他会有自己的人生,有自己的孩子,有自己的家庭。他有自己想要追寻的梦。如果你非要一次次的将他新长的羽翼扯掉,那么他能回报你的,也只有一个毫无灵魂的躯壳。”
“掌控之下,只会造成一具腐烂的尸体。”
说完我就走了。我删除了和孟宴臣所有联系方式,给我的房子换了新锁,我告诉爸妈我去国外旅游了,我躲到一个安静的小镇,在那里画画。
我是一名画家。
不出名的那种。
我画了当时我和孟宴臣的结婚照,画出他鲜少的笑意。我画了很多东西,包括抑郁后充满诡异和灰暗的世界,包括追杀我的黑色怪物,我尝试在满是江南山水的地方自愈,以那些绿色的风景慢慢缝补我的伤口。
可是一次次的失败了。
孟宴臣开始频繁的出现在我的梦里,我有点不想醒。租房的老奶奶很热心,她就住在对门,有时候看我两三天不出门,会担心的将一些水果递到我门口。
“小姑娘,新鲜的苹果,拿一个吧。”
我每天都是这样醒的。
直到有一天,我买了一篮子水果,然后起个大清早给奶奶送去,她惊讶的问我干什么,我摸了摸他小孙女的脑袋,笑着说,给她买的。
奶奶的孩子是留守儿童。父母都在城里打工,每学期的书本学杂费都是靠收房租交的。我开始没事的时候,会过去帮奶奶的孙女补习功课。
小女孩很内向,一开始躲着不肯见我。在我好几次零食攻略下,她才怯生生地跟我讲话。
“姐姐,你怎么一个人住啊?”
“姐姐,你画的画好好看。你看,我也画了姐姐,姐姐好漂亮。”
“姐姐,你会永远住在这吗?”
我拿出一颗果冻递给她,很坚定了说了句,不会。
我没骗人。
她看起来失落极了。我终究不忍心,找个周末带她去了一趟去游乐园。
小县城的游乐园极其简朴和凋零,只有旋转木马和海盗船能玩。我手上拿着两个草莓冰淇淋,带她坐了旋转木马。她一开始还笑,后面玩着玩着不知道怎么突然哭了,她用口齿不清的语句表达对我的感谢,说除了妈妈和奶奶外,天底下没有人对她这般好。
我摸摸她的头,说,世界上会有很多人爱你。
棣视角
3)
拥挤的化妆间里人来人往,他站在她身侧半米的距离,想跟她搭个话解解闷,但又瞥到疯狂偷拍他们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还是没有开口。
“吨姐,我想坐会儿。”结果几秒后,沈月先开口了,不是对他,是对吨吨。吨吨正埋头看手机,头还没来得及转过来,沈月忽然一个踉跄往自己这边倾倒过来。
眼疾手快,他立刻扶住她的手。两人皆是懵逼。
“沈月,就你这样还走红毯?”他有些心疼。
“你鞋跟不止十厘米吧。”
“我要去坐会儿,吨姐。”
她精致的小脸一阵红一阵白,眉头拧在一起。根本顾不上回他的话。
吨吨立刻把她环住往座位上送。
他静静看了她的方向一会儿。有些隐隐担忧。
“hey...
“hey,哥。干嘛呢。”小贾刚化好妆,上来和他击掌打招呼。
“发呆啊。你好了?”他打量下小贾,机械地问。
“对啊。帅吧。”
“还行吧。”
小贾无语,觉得他眼神像是穿过自己看着别人,刚想再嘴两句,又似突然想到什么,闭了麦。
他拍拍他棣哥的肩,走到自己组里人那边去了。
“别呆着啊。”
忽然,耳后又传来张凌赫的声音。
”要不坐我那儿去。这儿人多眼杂。”
“行。”
是的。这儿人多嘴杂,摄像机疯狂聚焦,没有停留的道理。他想到一会儿,自己大概是连扶一扶她的机会都没有了。
他还记得上一次他们走红毯的场景。他紧张她下台阶,她却拒绝他驻足停留。摄像头无数,对着他们闪啊闪,闪得他无法表情管理,竟连半个微笑都挤不出。
“来,说说。”他和张凌赫一落座,老张就一脸抓到他把柄的样子。
“说啥。”
“说说你怎么想的。”
其实这对话本就蛮没头没尾的,但他就是能get到。
“怎么想,不放弃呗。”
“哦吼?”张凌赫八卦脸。看起来完全在他意料之中。
“当然不放弃啊。”他笃定地说。
“但你现在还没有…”
“离入场还有十分钟啊大家准备一下!”
张凌赫好像还在说着什么,就被工作人员超大声的通知打断。
王鹤棣二话不说起身就走。
要入场了,赶紧去扶她。
张凌赫无语,望着他慌张的背影。
末了,摇摇头,又无解地笑了笑。
王鹤棣匆匆赶到她座位旁。
“小王,你先别坐,我们在拍vlog。”吨姐叮嘱他。
沈月的vlog。
他有点不爽。
去年星辰大海她vlog里可是出现过林一。林一还给她提过裙子、光明正大。
好气。
她和其他男孩子一起,笑得相当开心。
那个采访,他完全无法表情管理。
想到此,他焦躁地摆弄起西装扣子。
“好了小王你坐下吧。”
忽然,沈月转过头来,抬脸看他。
“拍完了?”他皱眉问。
“嗯,就镜头前臭个美。”沈月朗笑道。大眼睛忽闪着,竟让人移不开眼。
不知为何,他心里无奈又酸涩。
“你不是坐后面呢吗,怎么又来了。”她纳闷道。
“不是快要入场了吗?我不是你的男伴吗?”
虽然不是很开心,他还是忍不住逗她。
太无解了。他在心里呐喊,王鹤棣,好好说话这么难吗!
“我们组有四个人好不。哎,或者说,你可以当小郭的男伴,我和菲菲姐一起走,你觉得怎么样,哈哈哈……”她突然有些莫名的害羞。
“小郭会好好走路的,我只要负责你就行了。”
“谁要你负责了!”她嘟囔。
他嘴角上扬,不理会她,顺理成章地挨着她坐下。
点开微博冲浪。
就让她想歪了吧,想得歪歪的。
他点开带着他们两人名字的热搜,细细地品了好几遍。
原来,他们是这样子的啊,像是有一个自己的小世界。幼稚又快乐。
自己怎么还像是十八岁的小学鸡啊。靠。
“你看什么呢,怎么笑成老阿姨了。”
沈月的声音突然又冒出来。
神他妈老阿姨。
“不告诉你。自己上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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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這裡也發發
祝大家新年快樂~
OOC预警,不喜勿入
基本原著向,有私设剧情
#希望太太们多多产粮孩子快饿死了#
正文
夏日炎炎,蝉鸣聒噪,东京都立咒术高等专门学校在这个热的离谱的季节迎来了新的一批学生。源花梨穿着定制的黑色的校服从宿舍走了出来,抱着课本朝着班级教室走去,她的黑发被高高扎成马尾,戴着白色蕾丝的发卡,额前的轻薄刘海随着步伐微微晃动着,鸦羽般的睫毛下,深棕色的瞳眸像是浸润在溪流里般,散发着难以言喻的温柔气息。在这个樱花纷飞的季节,她走进了一年级的教室,微热的风从林间穿过,而后携卷着淡粉色的柔软花瓣闯入了教室。不算大的教室里已经有了三个人,两男一女,只...
夏日炎炎,蝉鸣聒噪,东京都立咒术高等专门学校在这个热的离谱的季节迎来了新的一批学生。源花梨穿着定制的黑色的校服从宿舍走了出来,抱着课本朝着班级教室走去,她的黑发被高高扎成马尾,戴着白色蕾丝的发卡,额前的轻薄刘海随着步伐微微晃动着,鸦羽般的睫毛下,深棕色的瞳眸像是浸润在溪流里般,散发着难以言喻的温柔气息。在这个樱花纷飞的季节,她走进了一年级的教室,微热的风从林间穿过,而后携卷着淡粉色的柔软花瓣闯入了教室。不算大的教室里已经有了三个人,两男一女,只剩下中间偏右的位子,于是少女抱着课本坐了上去,干净整洁的课本和座位,连吹进来的风都带着隐约的樱花的清甜,她抬手捻起落在桌上的花瓣把玩,入手的触感细腻冰凉,带着曾经在树上肆意生长绽放的痕迹。『真可爱啊,你很努力了呢,樱花小姐。』她将单手把玩的姿势换成了双手捧着,专注且温柔的用修剪的整齐圆润的手指尖戳着它,似乎能透过这小小花瓣的纹路看到窗外一片开的繁盛的樱花树林。『怪人啊』
——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
人世风雨如晦,更当执剑卫道,这是师门教给姬滕玉的箴言。如今她已是万众仰望的仙长,却没想到自己会因为这句箴言……呃,狼狈到这个地步。
修真者最怕心思不静,因此大多需要隔三差五找个机会清修一番,滕玉仙长也不例外。她盘算了一下,觉得只要每年去找那只狐狸精做一次,......
修真者最怕心思不静,因此大多需要隔三差五找个机会清修一番,滕玉仙长也不例外。她盘算了一下,觉得只要每年去找那只狐狸精做一次,能完成给契约充电(?)的任务就行,反正时限还远得很,就放心大胆地闭关去了。于是她自己在深山老林里调理气息、平和心境,那边妖王勾践怎么都联系不上她,越想越怕,心急火燎问了一圈,才知道她居然是在闭关,气得要死——而她对此一无所知。
[一]
是这样的,你家养了五只猫。
你的睡相……呃,一直不怎么样。为避免发生“一翻身,猫咪变猫饼”的惨剧,你一向严令禁止猫猫钻被窝,任由它们怎么卖萌撒娇装可怜都不为所动。
但规矩立下就是要被打破的。你本来以为第一个坏规矩的会是最捣蛋的勾践喵,谁能想到……
居然……
是夷光。
你作势举起巴掌,试图威胁夷光赶紧从你的枕头上下去;布偶猫夷光舒舒服服地四仰八叉,露出洁白绵软的肚皮,全身半陷进枕头里,面不改色地歪头释放魅惑光波:“咪?”
你感觉自己手都软了。
夷光喵微微一笑(你竟然能从它脸上看出“微笑”的表情来),悠悠抛出一个wink~
……好啦好啦...
……好啦好啦!铲屎官投降了,彻底投降了!
[二]
紧接着挑战钻被窝的是晨风喵。晨风多年来一向和夷光关系很好,天天同吃同睡同进同出,这下大概是觉得“夷光可以,我也可以”,理直气壮坦坦荡荡地加入了钻被窝的行列。
结果事故来了。
……原来是被困住了不好意思求助,才全程都没喵喵叫过啊。
你决定取消今天打算给它开的罐头——很快被小狸花黑溜溜湿漉漉的眼睛、怯生生可怜兮兮的眼神打败。
终究是个没出息的铲屎官呢。
[三]
下一个踊跃参与钻被窝活动的是奶橘猫少姜,不过由于喵龄太小、腿太短而折戟沉沙,令人扼腕。
少姜喵挥着毛茸茸的爪爪,绕着床脚蹦蹦跳跳,却怎么也够不着床面,奶声奶气地大声喵喵叫,见你没有帮助它的意思,气嘟嘟地挠了垂下来的床单一顿。
你感觉自己像个痴汉,一边举着手机拍来拍去,一边发出嘿嘿嘿的笑声……
[四]
勾践喵是最后一个知道可以钻被窝的——它猫缘太差,大家都不爱和它玩,导致其消息极不灵通。但勾践作为一只胆大粘人的暹罗猫,一向是个敢想敢干的行动派,经常给你带来许多……惊喜(xia)。
它是你去年从虐猫的变态手里救下的,福大命大,除却丢了半截尾巴,没留下什么后遗症。不过尾巴对猫咪来说是保持平衡的重要工具,只剩半截尾巴的勾践喵果然平衡能力差了很多,好几回直接从猫爬架上掉进你的怀里——头两次它还有点懵,后来尝到了甜头,经常装模作样地主动碰瓷,故意歪歪扭扭地走两步,“柔弱”地倒在你脚边:啊,我摔倒了,要阿玉亲亲抱抱才能起来。
这样的心机喵,钻起被窝来当然不走寻常路。它知道你不允许猫猫上床,所以是趁你睡着之后偷偷爬上来的,又在你醒来之前若无其事地离开,甚至还会用爪子把它睡过的地方拍平。要不是有一天你没拉好窗帘提前醒了,把还没来得及离开案发现场的勾践喵抓了个正着,你都不知道要多久以后才能发现这个秘密。
你狞笑着胁迫“很有本事”的勾践喵以后都替你叠被子。
[五]
相国喵,家中老大,稳重靠谱,简直是你的小管家。有一次你带了点猫薄荷回来给猫猫们玩,一向端庄严肃的相国喵控制不住本能,躺在地毯上哼哼唧唧地翻来滚去,滚到一半,陡然愣住了——你第一次见到,毛绒绒的猫脸上,居然能如此明显地露出“愣住”的神情!
于是当你看到相国喵拖着脚步面壁思过,脸上还残留着深受打击的呆愣表情,忍不住爆笑出声:
第一次见偶像包袱这么重的猫……
小管家相国喵每天的任务是把其他猫赶下床,跟打地鼠似的,赶走了这只,又来了那只,循环往复没个尽头。相国喵气得炸成了一团大毛球,怒目圆瞪也阻止不住四只猫咪的轮番进攻,最后决定摆烂,自暴自弃地加入了钻被窝的行列。
你差点被相国喵扑来的这一下压得吐出一口血:能不能有一点大体格缅因猫的自觉,一头更比四只强!
它拱到你枕头下面趴着,假装自己听不到你的催促。
[六]
#如何阻止猫咪钻被窝?急!在线等#
你,光荣的铲屎官,家中猫口五只。
……痛并快乐着。
第一只猫是家里的老成员了,是你上初中时爸爸从猫舍带回来的进口缅因猫,在漂洋过海的路上不慎染病,猫舍主人本来打算直接扔掉,见居然有客人想要,立刻喜滋滋地把烫手山芋甩了出去。后来叱咤风云的男人彼时正值低谷,望着病怏怏的小猫不甘地尽力半睁着的紫色眼睛,觉得心底似乎有一根弦被微微触动。
倔强的小猫很快长成倔强的大猫,炸着一身长毛绕上绕下四处巡逻,抓老鼠捕蜘蛛无所不能,邻居都夸这猫有大气概,简直是小号的老虎了。爸爸一开始给它取了名字,叫“子胥”,...
倔强的小猫很快长成倔强的大猫,炸着一身长毛绕上绕下四处巡逻,抓老鼠捕蜘蛛无所不能,邻居都夸这猫有大气概,简直是小号的老虎了。爸爸一开始给它取了名字,叫“子胥”,你某一天突发奇想,笑着说:“爸爸你看,它天天站在书架上陪你批文件,简直像电视上的内阁大臣!”
于是大家都开始叫它“相国”。
相国是这个家庭里,最威武、最尽忠职守的守护神。
第二只猫是你高中时捡来的流浪猫,又凶又野的小狸花,初见就赏了你三道血痕,你吃痛,手上力道一松,小狸花立刻飞箭一样窜出去逃走了。你望着那矫健的背影,决定捕捉成功后要给它取名叫“冲天炮”,或者“二踢脚”,或者“飞毛腿”。
……最终当然一个也没采用。又是爸爸取的名,“晨风”,诗经里小鹰隼的代称,总体来说还是“跑得快”的意思,你基本满意。
晨风还是流浪猫的时候对人类凶得不行,被收编后才暴露出了乖萌天然呆的本性。猫咪都怕冷,晨风最爱的取暖地是爸爸的电脑,趴上去的时候经常压到电源键,那台可怜的电脑就随着晨风的呼吸,有节奏地开机……关机……开机……关机……
它像是与你结伴成长的小侍卫,背叛自己作为猫咪昼伏夜出的本性,每天清晨送你上学,回家打个盹儿,中午又跑去接你放学,如此往复几个年头,直到你远去他乡读大学为止。大学那几年你每周都要和它视频,因为它失去陪伴你的机会之后实在太难过了,只有在隔着屏幕见到你的时候才高兴起来。
大概是因为有过一段自力更生的流浪生涯,晨风在捕猎方面甚至比相国还更胜一筹。可能它也很疑惑自己为什么会有你这样弱鸡的主人,又不能放任你抓不到猎物就此饿死,于是隔三差五就抓个蟑螂壁虎什么的(有一次居然叼来一条菜花蛇!),推到你面前,仰头盯着你,期待你高兴地吃下去。
……抓得很好,下次不许再抓了。
第三只猫是爸爸的商业伙伴送给你的礼物,绝美赛级布偶猫,身价……呃,你不清楚。
于是你给它起名叫“夷光”,古代一位倾国美人的名字。你觉得这个主意真是太棒了,爸爸得知后却莫名迟疑了一下,慢慢地开口:“可这……是只公猫啊。”
?!
夷光翻着肚皮躺在沙发上,悠闲地舔着爪爪,眼神清亮无辜。
……这个名字就这么,将错就错,一直叫了下来。
第四只猫就比较惨了,是你去年从虐猫的变态手里救下来的。进手术室前医生叹了一口气说希望不大,你盯着那盏长明不灭的“手术中”灯牌,心想这只猫不如叫“勾践”吧,勾践三千越甲可吞吴,命硬。
猫咪勾践确实也命硬,除去丢了半截尾巴,最后居然没留下什么后遗症。所以现在你可以这样介绍它:勾践喵,品种暹罗,猫中社牛,极其粘人,擅长蹬鼻子上脸,经常爬到你大腿上肆无忌惮地踩奶,然后被相国轰下去,灰溜溜跑走一会儿,又锲而不舍地绕了回来……
暹罗猫被称为“猫中之狗”,因为它们胆大亲人,甚至可以拉出门遛;你觉得勾践简直比狗还狗,机灵得有点过分,已掌握的技能包括且不限于坐下、打滚、握手、装死,隔壁家的哈士奇都看呆了。当然,勾践最擅长的技能其实不是以上任何一项,而是……流泪猫猫头。
猫咪流眼泪其实往往不是因为难过,吃饭太急也很可能控制不住泪水。但心机勾践喵发现只要它露出哭哭脸,你就大为心软百依百顺,于是迅速掌握了眼泪收放自如的技能。
太狡诈了!真不该给它取这个名字!
最后一只是你家唯一的母猫,三个月大的奶橘猫,大名少姜,昵称小橘子、小狸猫、小妹妹、小可爱……不一而足。
坐拥五只猫咪,洗澡自然是个大工程。相国还好,作为大型猫对浴缸非常淡定;夷光也还好,它性格最乖,明明有点害怕,爪爪紧紧扒在主人手臂上,却一点也不挣扎;勾践就有点难搞了,每次被摁着洗澡都特别不情愿,肉眼可见的难过,就跟你背叛了它似的,一边洗一边啪嗒啪嗒掉眼泪,事后起码要开一杯酸奶才能哄好;少姜虽然闹腾但毕竟还小,单手即可武力压制;最叫人头疼的是晨风,预料到快轮到它的时候,它就一溜烟逃到吊顶上,说什么也不肯下来,因此每次给它洗澡都称得上一场艰苦卓绝的战役。
洗猫难,洗人也不易。相国是你家里唯一尊重主人隐私的成熟猫士(……),每次你洗澡,其他四只猫都在浴室门外担忧地转来转去,分离焦虑最严重的晨风和勾践甚至会直接上爪子暴躁地挠门——眼看着门缝就要被扒开了,相国犹如猛虎般从天而降,炸着毛把四只小的全部赶走,自己背对着门缝端坐着充当门神一动不动,直到你穿好衣服走出来,感谢地揉揉它的头,它就甩甩毛,气宇轩昂地回书房了。
——意思是催你今日事今日毕,赶紧把剩下的工作干完。
[七]
“啊,是传说中的夷光光!都说布偶猫是绝美仙女喵,这次见到赛级真仙女了”
“这是缅因吧?好霸气,不愧是相国!”
“我是来看狸花的,不要看不起本土猫,狸花在欧美的价格相当于布偶在我们这的价格,可出名了呢”
“呜呜呜呜呜是少姜小橘子这么可爱的小猫咪,姨姨一口十个!”
直到勾践出场,弹幕画风突变:
“这是……逻辑猫?”
“暹罗猫!跟我读:xian——luo——”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逻辑猫还能更离谱点吗”
“辑……辑巴猫……”
啪地一声,你把笔记本电脑合上了,眼神空虚。
这个互联网你是一天都待不下去了,只有软绵绵喵呜呜的小猫咪们能温暖你的心灵。
↓
[图片]
【晨风】
晨风BE配的那首诗真的很合适,如何如何,忘我实多。他好像不在乎家国天下也不在乎自己的人生成就,明明是孙武的弟子,却做着侍卫,而不是将军。古时文臣武将最怕的是怀才不遇,晨风明明有被重用的机会,却弃如敝帚。
他和阿玉最符合“相依为命”的定义,巨大的天地里渺小的两个人。坦白说,我一开始不仅不相信勾践,我还怀疑过相国(参见康熙擒鳌拜),怀疑过夷光(毕竟历史上西施是间谍),怀疑过少姜(齐国公主,谁知道她会不会有什么后招)。我唯独没怀疑过晨风,因为晨风是唯一一个完全依附于阿玉的人,他没有自己独立的立场和特殊的利益。所以说“如何如何,忘我实多”,在阿玉面前,晨风是“无我”的。
其...
其实晨风也是个自苦之人,但与勾践不同,勾践的痛苦来自于九玉双方立场先天的水火不容,哀莫大于心不死;而晨风不是,使晨风自厌自恨的是他的无力,哪怕他精通六韬三略、武艺天下无双,在龙神面前在权力斗争面前他没有办法保护她,而他是作为她的保护者而生的,这一错位让他的人生失去了落脚点。
所以晨风线的突破点是要他想通,阿玉并不柔弱无依,她一直在积极应对生命中的苦难,她从不怪他;而他也绝不是自己心里那样没用,他一直是最无言的守护者,是足可安心之处。
晨风内心的最大矛盾是“他的使命是保护她,但事实决定了他没有办法保护她”。要解决这个矛盾,要么改变事实,让他有能力保护她;要么改变他的心态:其实她并不依赖别人的保护,她需要的是陪伴者,是战友,而非庇护者。
比如说(我认为)勾践线的主题是“汇人之心,与天争命”,相国线的主题是“为君之道,允公允直”,夷光线的主题是“上善若水,以利众生”,都不完全是爱情线。但晨风线的主题是很特别的,其他三条线的主题都关于“抉择”,而晨风线的主题应当是“成长”——这其实是横向和纵向的区别了。
所以我觉得晨风线很可惜,因为它本该是一条更深地挖掘阿玉的人生经历的路线。比如说在勾践线里阿玉是绝对的上位者,她是这段感情的主宰者,这是从头到尾一以贯之的;而晨风线里的阿玉其实展露的是她从脆弱慌乱到果决强大的转变过程——她要有这个转变,才能说服晨风停止他的自责。
阿玉的成长是从“被保护者”变成“受国不祥”的社稷主,而晨风的成长是要放远眼光,他的世界里不应当只有他一厢情愿要藏在温室里的少女阿玉。最终HE或BE的判定,是看阿玉的成长足不足够推动晨风的成长。
【勾践】
如果要用一个词形容BE勾践,那就是“懦夫”。闭目塞听一路狂奔,不能回头不敢回头,回头他就要化作盐柱,被风吹散。他做的多余的事情,不明智不理性不应该不恰当的事情,才是他的本心——而他不敢承认。
他所做的一切,好像都有种胜负欲在里面。爱就是输了,承认爱更是输了,承认自己先爱上还爱得痴妄纠缠,是满盘皆输。所以不可念也不可说。
勾践线特别有意思的是,他的线根本不需要攻略,所有选项都一目了然(相国线我真的莫名其妙BE好多次……)。所以每个玩家打出勾践线BE时,其实早在点击选项的时候就心知肚明了——每个阿玉,都是早有预谋地迎来悲剧收场。
所以我觉得勾践线的选项设计得太好了,你明知道选择救他选择不杀就能得到美好结局,但在那一瞬间你不能不清醒地迈向命运的悲剧分支。就好像真有一双无形大手提着木偶关节上柔韧的细线,木偶们却不是被迫、而是心甘情愿地跳入毁灭的深渊。
愿言思伯,甘心首疾;愿言思伯,使我心痗。我的爱我的恨我的抉择都出于我的自由意志,是我为自己选择了这样的结局——我为什么还这么痛呢?
所以如果非要给勾践线找个主题,我觉得“与天争命”再合适不过了。天命般的悲剧脉络在他们的生命里太明显了,好像被钉在玻璃相框里的蝴蝶标本——枯槁已久的蓝色闪蝶真能再扑拉拉飞起来吗?确实是奇迹般的概率了。
却不能说它不美。命运重压之下微不可闻的一声哀鸣,千不该万不该的一场爱恨。如果要用一个字来形容勾践线,那就是“烈”,在沉寂于死之前,竟然能活得如此浓烈。生与死固然是一对反义词,却绝非势均力敌的两方,正如宇宙百分之九十九都是黑暗冰冷的虚空,恒星比尘埃还要渺小——微茫的光是对巨大黑暗的叛逆,卑微的生是对永恒的死的叛逆。
败军为何不可挑战霸主?凡人又何以不能比肩神灵?——大概就是这种,昭彰澎湃的欲望,刻进骨髓的不甘心,和虽死无悔的战斗意志。
摔得粉身碎骨洒了一地鳞粉,就这样证明自己活过。
【子胥】
我不敢触碰相国线,是因为我总觉得伍子胥的感情太沉重了,我承担不起。过年的时候我给四个男主都写了春联,其他三个人的春联内容都是情情爱爱卿卿我我,只有相国是“四海无波先无我,一身许国再许卿”(用了“潮神”的梗),横批“万古山河”。相国对阿玉是老师对学生的怜爱,更是孤臣对君主的牺牲。他越是清风明月无怨无悔,我越是羞愧难当落荒而逃。所以不是他不敢面对这段感情,是我不敢。他是“孤光自照,肝胆皆冰雪”,是“秉烛照夜,日月尽可诛”,他手中只有一盏自己生命燃成的灯,要走一生的夜路,却还给我照出个海晏河清,那烛光我连看一眼都心痛。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世人用前半句比喻爱人的思愁,后半句比喻师长的无私。我情愿他不要为我思愁,不要为我无私,不要用他的前路换我的后路。
【夷光】
夷光……其实我有时候害怕他。因为我看不懂,一个背负血海深仇的人怎么可能光风霁月到这个地步。后来我想,不仅仅混浊的水是看不透的,清澈到极致的水也是一样。因为太干净了,叫人恍惚,连那清水究竟有多深都无法估测。
而清水只是清水而已。
(从字数就能看出来,夷光确实是我理解最浅的)
一切始于你们从河里救起了一个青年。
施家夫妇已如山野游鱼,游历天下悬壶济世,碰上有人溺水,自然要伸出援手。将其捞上岸一番急救、洗净淤泥血污之后,你惊讶地发现,这青年模样还挺清俊——当然这个念头仅止于一闪而过,毕竟对医师来说,患者应当只是患者。
退位之后,你学着与夷光一同行医,目前正处于急需练手的阶段。青年身上各种伤口几乎集了个齐,你不免对他多费了些心神,开方煎药、处理伤口、更换敷料什么的,事事亲力亲为。他醒来后,夷光说这个阶段的病人可能会更危险,病情可能会突然恶化,要你这新手先去歇息,神医西子亲自守着。
这天你去送药的时候,青年终于恢复到了有力气发出声音的...
这天你去送药的时候,青年终于恢复到了有力气发出声音的地步,试图扯动嗓子,立刻被灌进去的空气呛得不住咳嗽,却还坚持着嘶哑艰难地问道:“多、咳咳咳咳多谢姑娘……不知、该如何称呼?”
你犹豫了一下,正欲开口,却听见一道明净声音清朗而至,抢先一步替你回答:“叫’施夫人’。”
万民敬仰的施先生不过临时离开了一会儿,回来便碰上病号对自己的爱人搭讪,纵是脾气再好的人,神情也难免有些不愉。他把盛着小剪刀、敷料和纱布的平底盘搁在桌上(响动好像比平时要大),慢条斯理地挽起袖子,露出肤色洁白线条优美的小臂,以弹琴轮指的手法活动了一下手指,宛如凭空开出一朵幽艳昙花:“公子要道谢应该谢我,毕竟我的夫人她目前为止都还是我的学徒,我才是正式的医师……先躺回去吧,伤口又黏连上了,我来处理一下。”
你十分积极地凑上去给夷光打下手,顺便观摩学习,结果被他淡淡地看了一眼。干脆利落地完成了任务,他便拉着你离开病房,语气柔和,又似乎有些危险:“阿玉这么关心那个人?”
你有点迷茫:“医师当然要关心病人啊。”
“唉,我的好阿玉……”夷光轻叹一口气,右手支着侧脸,歪着头凝望着你,因你的迟钝而万般无奈,却又忍不住觉得可爱,于是为自己的无可救药摇了摇头,“真的看不出来吗?我这是吃醋了呀。”
见你被他的梨涡闪得你不住晃神,他伸出手指,在你眉间轻轻一点:“那人多半是刚从变乱中逃生的贵族或大臣,对你这个救命恩人有了非分之想……阿玉呢?”
你稍稍一愣,立刻想通其中关窍,随即大笑:“有天下第一美人在怀,我还移情别恋什么?”
你觉得好神奇,你一直没往这个方向想——原来光风霁月脱俗绝世的夷光,居然是会吃醋、会因为其他男人的窥伺而产生危机感的!他被你笑得有点脸红,又因为这一点绯红更显出冠绝世间惑人心智的美丽,故意不满道:“原来阿玉喜欢我,只是因为我的容貌啊?色衰则爱驰,我要早做打算了。”
世人称他为仙子,因为他仁慈、强大而美丽;你现在知道他们都看错了,施夷光哪里是仙子,简直是颠倒众生的妖魅。你强压都压不下去嘴角,揽住他修长脖颈,贴上去,冲着他的脸颊响亮地亲上一口:“好啦好啦,阿玉最喜欢夷光,从前、现在、以后,都最最喜欢。”
你用余光偷瞄着在花圃转来转去打圈儿的晨风,觉得他现在这个状态实在太奇怪了。
和姑曹办好了交接手续,演完“吴王夫差病逝”这出戏,你便换回了“滕玉”的身份,潇潇洒洒地与晨风携手同游,期间也行侠仗义。前不久,他忽然得到了孙武先生的消息,于是你们俩十分兴奋地赶来先生隐居的山谷——没高兴多久,你的晨风就焦躁到打圈儿了。
时值暮春,树荫浓绿,蔓生于顶棚的紫藤不时坠下细碎花瓣,因其轻薄,在微风中飘摇翻飞,如一场不合时宜的微雪;花香甜如葡萄,浓似醇酒,叫人熏熏欲醉。你听见由远及近一串脚步声,然后身侧响起一声告喏,是孙武先生隐居后收养的小弟子——算起来是晨风的师弟,为你奉上一盏茶。你道了谢,小师弟便悄无声息地退下了。这方小小天地重又安静下来,你的视线没有离开过书,果然,过了一会儿,复有窸窸窣窣的声音钻进耳朵。
春秋是席居时代,你是盘腿跪坐在回廊上的。晨风轻手轻脚地凑到你身边,犹豫了一会儿,慢慢把头往你怀里塞。你感觉自己的手开始痒了,不由自主地伸过去,揉他毛茸茸的头顶。
他小声说了句什么,你没听清,发出疑问的鼻音。他好像微微一哽,不得不把羞于启齿的话语放大音量对你重复一遍:“……阿玉,喜欢他吗?”
你脑子卡了一下。
“他”?哪个“他”?你用力想了想,才把来龙去脉全部梳通,不禁拍着回廊的底木,大笑出声:“晨风,原来你在吃醋啊?”
他被你说得愣住了,被你挑破之后才明白自己的心思,大睁着眼睛,又震惊又无措,迅速从你怀里逃出去,好像自己做错了天大的事,低头谢罪:“晨风、晨风不敢——”
“你还不敢?你胆子可肥了。”看他这诚惶诚恐的样子,你忍不住玩心大起,故意戏弄他,“骗得寡人连吴王都不做了,陪你山高水长地到处跑——”
你顿住了。看到他湿漉漉水雾凝聚又强忍泪珠的绿色眼睛,你后知后觉自己实在是太过分了:他总是自卑自苦自厌自恨,因为他在权力斗争中在龙神面前总是最无力的,他作为你的保护者而生,却没办法保护你;如今好不容易搏得个完满结局,他能护着你执剑卫道惩恶扬善,他觉得这是他最有用的时候了,结果又出现了一个和他一样师从兵圣武艺高强的少年,似乎与你颇为相合,而你还“责怪”他骗得你连吴王都不做了。
鴥彼晨风,郁彼北林。
未见君子,忧心钦钦。
如何如何,忘我实多。
你忽然觉得这首《秦风晨风》里,那句“忘我实多”,其实不仅是在控诉“那个负心人已经忘记了我”,更是在哀叹,“这段感情里,我已经投入到忘记了自己”。
是你太过分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说错了。”你轻轻抚摸着他的侧脸,认真注视着他的眼睛,低声说,“我从来没有怪过你。不是我跟着你走,是你跟着我走,你永远都在我身边。同生共死相依为命的感情,岂是任何人能替代的?”
他张开手臂,重重将你拥入怀中,脸深深埋进你的颈窝,应答你的“嗯”声因此变得沉闷,却能一扫空气中的凝滞。他的怀抱如此坚定如此温暖,正如他声音细微却万分笃定的誓言:“天高地远,我们都一起去。”
你本来还有一肚子宽慰他的情话,此时却觉得不必再说,一切都无需赘言,闭上眼睛,连灵魂都浸没进这个拥抱的暖意里。
天地烟煴,百卉含蘤。
鸣鹤交颈,雎鸠相和。
春景淑明,忘我实多。
你们就在这暮春时节,紫藤花下,仿佛要拥抱到地老天荒。
王储的老师越俎代庖,抢了言官的职责,当着吴王的面直言进谏:“臣以为,国君当远离佞臣。”
你慢悠悠搁下批奏折的笔,懒洋洋靠在身后的垫子上,想起那个最近往王宫里跑得勤了点、嘴甜了点就被不幸指为佞臣的年轻卿士,想笑又强忍住:“太傅何出此言啊?”
伍太傅在你对面大马金刀地端坐着,高大强壮得不像个文臣,倒像个身经百战的武将,开口后却引经据典头头是道,半点不失文人本色:“乱之初生,僭始既涵;乱之又生,君子信谗。爱听好话,是人之常情,但倘若一位国君沉溺于被奉承,岂不是国家动乱的祸根吗?”
你心想当着国君的面多说点好听的也是人之常情,臣子会不会变成佞臣,其根本在于国君是不是昏君,国家动乱怪罪臣子简直是推卸责任。但你和伍太傅相处了这么多年,知道他是打死都不会承认自己吃醋的类型,在这堂而皇之公报私仇,其实也不是针对那个卿士,而是在敲打你呢。
于是你从善如流,应得非常痛快:“是是是是是……”转眼顺着他的领口瞟见一抹诱人的麦色胸肌,又忍不住不正经起来,调笑道:“国君当远离佞臣,要亲近贤臣,太傅还不快过来,让寡人好好亲近亲近?”
伍太傅顺着你的目光往下一看,若无其事地掩紧领口,贞烈极了:“臣不是那种严以律人宽以律己的小人,臣告退。”
你真的要笑倒了。伍太傅这人最神奇的是,他不仅会因为少君在意别人而吃醋,当少君过于迷恋他的时候,他也会以一贯的原则,毫不犹豫地大义灭自己(?),还真是……太可爱了。
但你不管,这个远佞亲贤的明君你是当定了。半推半就地被你拽进怀里之后,伍太傅挑起了一边的眉,紫色眼珠光华流转,比琉璃比宝石还要璀璨:“王上好色,甚于好德。”
你大摇大摆地往他衣服里摸,感觉他说得对,自己简直是个玩弄权术潜规则臣子的色魔,但承蒙他多年教导,还是要嘴硬一把的:“怎么会呢?太傅这样误会下去,寡人可要伤心了。奕奕寝庙,君子作之;秩秩大猷,圣人莫之——”
你把他按倒在摆满奏折的几案上,得意洋洋地向他展示你刚扯下来的他的衣带:“——寡人这可是在虚心求教,与君子圣贤深入交流,是不是呀,子胥?”
伍子胥仰躺在堆得乱七八糟的奏折里,淡淡地瞅着你,耳后却染上一丝不易察觉的绯色——孩子都能打酱油了,这人脸皮还这么薄!你觉得自己实在太恶劣了,竟然想在这神圣的书房把他就地正法算了;忽然间天旋地转,是他霍然翻身坐起,把你稳稳揽在怀中。
“相国宝刀未老。”你冲他眨眨眼睛。
他(故作)平静地扭开脸,拒绝与你眼神交流,抱起你朝卧室的方向走去:“老没老,王上很快就知道了。”
谁都不知道越王为了把自己嫁出去有多努力,前期准备折腾了快一年,好不容易搞定了,按照周礼,新娘(?)出嫁前还要去公宫学习三个月,于是被押去恶补男德。
——结果被导师伍教授疯狂延毕。
理论上来说,夫妇婚前不宜相见,但你想着他胜利在望却被卡在中途、垂头丧气无精打采的样子,又不禁心软,趁着夜深人静,偷偷潜入公宫去看他。
公宫到处黑灯瞎火,只有越王勾践的房间还亮着,大概是在连夜罚抄课文。你轻手轻脚地走过去,还没到门口,就听见房间内噌然拔剑的声音,然后是他的厉声质问:“谁?!”
你忍着笑,踱进被烛光照耀的地方,他眼睛瞬间亮了起来,随手把那被称为“天下第一剑”的越王剑丢在一边,三步并作两步冲上来,扑得你差点飞出去、摔在走廊外的雪地里。他不管,没骨头似地在你身上蹭来蹭去,原先阴鸷残酷凶悍冷峻的模样一扫而空,任谁也不会信这个黏黏糊糊的娇气包竟然是横行天下的越王勾践:“阿玉——我好想你啊——”
“伍……相国他又欺负我!”他用哭腔万分可怜地向你告状,“天天鸡蛋里挑骨头,这么下去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成亲啊?阿玉——你要为我做主啊——”
你无奈地放任他不住地啄吻你的脖颈、脸颊甚至嘴唇,又心疼又好笑,又觉得看他这样子确实需要恶补男德:“那怎么办,你加油吧。司礼那边反正准备工作全做好了,万事俱备,就差你这个不合格的新娘子了。”
他委屈地呜咽一声,恶狠狠一口咬住你的耳垂,叼着那块软肉含含糊糊地控诉:“……你不爱我!”
你浑身像过电一样陡然酥了,觉得这家伙小题大做借题发挥无理搅三分的性子实在可恨,忍不住想调戏一下:“对呀对呀,你看我要是娶别人那可方便多了。”还没说完,他立刻紧张地抬起头来,灼灼目光逼视着你,连声音都不自觉地尖利起来:“那你要娶谁?!”顿了一下,音量又拔高一截:“难道是少姜?!”
……真是无语。你掀起眼皮凉凉地看他,顺着他的胡乱猜测往下延伸:“是啊,我和少姜可有婚约在前,她才是我的正宫。你来晚了,只能做小咯。”
狡诈如狐奸猾似狼的越王顾不上思考你这话有多不合情理,一下子就急了:“不行不行不行不行!”激动之下胸口剧烈起伏,甚至还语无伦次起来:“你答应过最喜欢我、只喜欢我……你不能,你不能——”
你幽幽瞟着他。
他这才反应过来你是开玩笑的,脸庞顿时火烧火燎,又挫败又羞耻地低头埋进你的胸口(这种时候都不忘占便宜!):“阿玉太坏了……”
上有皎月下有白雪,怀中人红发赤眸,是天地间最惊心动魄的一抹艳色。你也没想到自己一句话就能把这个患得患失的家伙折腾成这样,有点愧疚,于是抬起手揉揉他头顶柔软的发旋,嗓音也刻意放软:“好啦,我要是不喜欢你,怎么会偷偷跑过来看你?我把所有东西都准备好了,就等你。无论要多久,我……都等着。”
“……哼。”细微的嗡鸣之后,他大概是觉得这一声太过软绵绵,不足以表达自己被戏弄的愤怒,于是重新用力地“哼”了一声,却把你抱得更紧。无论是狡诈的狐还是奸猾的狼,其实都是终身一侣的动物,此生无二,之死靡它。
你叹了一口气,又说了大概有一车的好话,才哄得他放开了锢住你的胳膊,转而牵起了你的手。尽管知道了你只是开玩笑,他深入骨髓的不安全感却是理智不能抑制的。他凝视着与你十指相扣的那只手,抬到唇边亲吻你的指背,在这只有二人相对的阒寂天地,就以明月为证,提前说出国君婚礼上的誓言:
“请君与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庙社稷。”
——请你与我,共同享有和治理我的国家。
你在这一刻,在他的郑重其事中,心底感到某种震动。于是你回应道:“请君与寡人……”
之后的声音,被淹没在一个极尽缠绵的深吻里。
越王日记:
某年某月某日,大雪。今天没忍住顶嘴了,学习期又被延长一周。子夜,阿玉戴月而来,寡人哭诉之,阿玉让我忍
不过阿玉说只喜欢我……嘿嘿嘿……
【一些不看也可以的杂物】
①“鴥彼晨风,郁彼北林。未见君子,忧心钦钦。如何如何,忘我实多”出自《诗经秦风晨风》,“天地烟煴,百卉含蘤。鸣鹤交颈,雎鸠相和。春景淑明,忘我实多”则是两汉时期的张衡仿照《晨风》所作的诗歌。
②“乱之初生,僭始既涵;乱之又生,君子信谗”和“奕奕寝庙,君子作之;秩秩大猷,圣人莫之”均出自《诗经小雅巧言》,一首忧谗忧谤之诗。
③“婚礼前,新娘要前往公宫学习三个月”的习俗,以及“请君与寡人共有鄙邑,事宗庙社稷”的誓言,均出自《礼记祭统第二十五》。
我忽然想到一个很恐怖的问题:
勾践自己的BE是六十年后适我愿兮,那别人的BE呢?难道也是在濒死之时徒劳地去追逐,一个根本没有选择过他的阿玉?
哪怕是在他自己的线,也有个选择题设计得……细思极恐。因为“冲击齐军”和“去救勾践”,根本不是“选了这个就不能选那个”的关系——阿玉完全可以作为吴王坐镇中军,同时派个将军(比如姑曹)带点军队去救勾践。除非吴国阵营内部有这样的共识:除了吴王自己,没有人会去救勾践;齐越同归于尽,才是吴国的既定策略。
我个人感觉其实这一点他心知肚明,他赌的其实是“阿玉个人有没有决心、有没有能力拗得过整个吴国阵营”,因为他自己就是冒着拗违整个越国阵营的风险,赌的这一把。而他...
我个人感觉其实这一点他心知肚明,他赌的其实是“阿玉个人有没有决心、有没有能力拗得过整个吴国阵营”,因为他自己就是冒着拗违整个越国阵营的风险,赌的这一把。而他在情感上虽然无比希望,理智上却已经明白不可能了。所以HE里他会说:“你怎么会来?!”——这对他来说简直是出乎意料的。
最绝的是,他赌的时候,是在共通线,他根本不知道阿玉会不会选择他。倘若她没有选择他,进入了别人的线,那么他的执念,他“不被选择的怨恨”,就会暴露无遗。晨风线他在阿玉窗前徘徊然后出言讽刺,夷光线他与阿玉养鹤涧相约然后“血红的眼睛狰狞得像野兽”,相国线他直接拎着剑亲手复仇,“那眼中的恨意,再也容不下任何一条性命”——而且完全不是“我居然被你的谎言蒙蔽了这么久”的悔,是“我心甘情愿被你骗了这么久,你却还是不肯选择我”的恨!
好像他命里就得不到的东西,哪怕低声下气百般讨好任人羞辱践踏,都终究得不到。
最可笑的是六十年后他连耻辱的痛感都忘记了,濒死时最清晰的是他离她最近的时候那仿佛触手可及的一瞬,发梢白檀香的气息都如此鲜明——然而不可念也不可说。
原徼幸而有待兮,泊莽莽与野草同死。
虽然怀着侥幸等待着,但终究不过是——
抱着他不曾为任何人所知的,刻在石头上的情诗,天下缟素却悄无声息地死去。
——与野草同死。
最初在养鹤涧流水中救起她时,他的指腹被她柔韧的发丝割出了裂口。狭长难辨的伤口,只缓缓渗出过几滴血珠便愈合结痂,却因为十指连心,隐隐痛了很久。
人性有怪癖,越是痛处越想触及,就像换牙的幼儿总是忍不住去舔空荡荡的牙龈。有一天他习惯性地捻压指腹伤口的位置,却忽然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那里不痛了,痊愈得没有半点痕迹。可这个有意无意捻手指的习惯,却一直保留了下来。
后来他养尊处优,手上渐渐多了皱纹,但再没多过疮疤。人老了,连头发也枯槁。他被册封为诸侯之首后,为方便戴王冠而留了长发,这一天王冠上的冕旒缠在头发里解不开了。宫人们折腾得满头大汗,他终于不耐烦地推开那些慌乱颤抖的手,干脆利落地自己扯开头发打的结。头发是死物,再粗暴地扯断也不会有知觉,他却遽然感到一种不能言表的剧痛。
摊开手,原来是指腹被发丝割破。
血珠滴答,滴答。宫人连忙捧来玉盆为他净手,缓缓渗出的鲜血坠入清水,如花如雾般散去。
然后他不能痛了。他忽然失去了痛觉。
是命数,是劫数。发丝勒出的浅浅伤口,在肌肤上愈合却于骨髓处溃烂,谁知道到头要用一场灭国之战来偿还。可她既然生不为他,死不为他,他自然痛无可痛,悔无可悔——毕竟从头到尾,与他无关。
血流如红线,只有指腹那么长。哪怕他勉强握住,攥在掌心,不过从指缝中流逝。
最是人间留不住。
她没有选择他,从一开始就没有。她生不是为他,是为吴国;死也不是为他,是为龙神。所以他痛无可痛,悔无可悔。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他好像也没资格“悲”,也没资格“歌”,作为宿敌作为胜利者,他应该踩着她坠落的王冠,放声大笑。
于是他笑了。
是血流,如红线,“如”而已。
原来初见就是流血漂橹的缘分,不是洞房花烛。
【夷光-适我愿兮】
吴亡越兴的第二十一个春天,神医西子回到了姑苏。
他当年就是从这里出发,将天下九州都走遍之后,兜兜转转又踏足家乡的土地,竟然并无预想中时移世易、沧海桑田之感——城门上的牌匾,城门下的道路,都与最初一般无二。让他恍惚觉得,石子路的那头,仿佛仍然有一棵古老繁茂的梨树,年年花开时绿叶尚未长出,有如巨大纯白的垂帘华盖,朦胧地罩着少女纤细的身影;穿过重重叠叠梨花天影,便能看见她回过头来,向他微笑。
他是谪仙人,是绝世的大巫,连岁月都眷顾他,不肯在他身上留下半点痕迹。与二十年前毫无区别的人,行走在与二十年前毫无区别的城池里,就如同...
他是谪仙人,是绝世的大巫,连岁月都眷顾他,不肯在他身上留下半点痕迹。与二十年前毫无区别的人,行走在与二十年前毫无区别的城池里,就如同飘渺孤魂久别归来,游走于过往的幻影之中。近了,他便发现这梨树并不是幻觉。也不知道这座城的主人是从哪里寻得一棵可做替代的古树,千里迢迢地移植而来,又呵护它开出这样遮天蔽日的累累繁花。站在树下,梨花本该清幽的香气浓烈得几乎凝成实物,噩梦一样缠缚着五感六觉,叫人窒息。
这一瞬间他忽然无比倦怠……他曾茫然恍惚地离去,逃避着度过这么多年,好像只要他不回头,身后的故乡就一直是记忆里最美好的样子;后来他怀着落叶归根之心近乡情怯地踏过门扉,才发现姑苏竟然真的一成不变,宛如流水光阴中间伫立着的固执礁石,又像一只被坠落的松脂捕获的飞虫,纤毫毕现地凝固在琥珀里面。他想要发出嘲讽的大笑,又疲惫得没有扯动嘴角和声带的力气——有人穷极王权之伟力,制造一枚最精美的琥珀,却就此塞在收藏盒中,再无勇气多看一眼。
有人如七窍玲珑的比干,直到有一天被道破“人无心不能活”,才发现自己的血与泪早在二十年前流干。
神医西子纵情山水游历人间,好像在他心上,就连家仇国恨都淡得只如水痕,日光一烧便转眼干涸。只是某个冬天,仙骨无寒暑、布衣度平生的西子为病人煎药时不慎被火上的陶罐烫了胳膊,他怔怔看着手臂上红肿溃烂的伤口——法力高强的大巫身上,不应有这样的外伤。
巫者,以通明澄澈之心,上接天道。
他的心,不再通明澄澈了。
他尊重她的一切选择,从不强求,这正是他毕生的信条: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她已然是求仁得仁又何怨乎,他自应当我行我素无愧无悔——然而那一刻,无边悔恨如钱塘潮水铺天盖地,痛得他整个视野都黑暗下去。
他做着他认为对的事,结果却是眼睁睁看着她走上不归路。
——这便是他想要的吗?
或许他应该争的,或许他应该强求,或许他做错了,不该顺水推舟助她入局这场倾尽身家性命的豪赌,或许他一开始就不该离开她身边……或许……或许……
或许……什么呢。
那个冬日,西子隐居的草庐之外忽然开始疯狂下雪,不是北方常有的干爽蓬松轻盈的雪羽,是南方因潮湿而结成团状滚落的雪片,沉闷又暴烈地敲击着草庐的顶棚,如同战场上出兵时催促的鼓点。他为自己缠上绷带时,姿态也是一贯的从容优雅,然后他想,是该回去了。如今春日销去一半,他终于回到姑苏的梨花树下,簌簌风来,便有万千梨花纷纷杳杳乱坠如雪,落他满头满身;他闭上双眼,等待雪或梨花将他淹没。
少小无邪言语,将以梨花蒸酒,一醉谢清愁。
当时强说愁。沧海长别后,敢上望乡楼。
他记起年幼时曾在吴宫听侍女八卦新来的上卿,那样年轻却白了头发,彼时只当奇闻异事;如今终于懂得子胥过昭关一夜白头是怎样情味,是突然明白自己的人生不再拥有任何幸福的可能,余下每一声心跳都不过是死亡的漫长前奏。他自己的头发本就是浅淡的银蓝色,褪成素白看起来也并不明显,何况他的神情恬静得一如既往,他柔软地微笑起来,好像终于找到生命的归宿。
天下九州都已走遍,只是不知幽都黄泉,又是什么景色?
【勾践-日暮途穷】
国君任性起来再离谱,臣下也不能不顺从。越宫禁卫长腹诽:比如大王非得半夜起来爬山,他们便只好把武库里的火炬都搬出来,足够把整座山照耀得犹如白昼……
但越王拒绝了禁卫军的跟随,不由分说非要独自一人登上天姥岑。这太过离经叛道了,但凡是个脾气稍好的君王都会遭到群臣诸将轮番劝诫;然而越王勾践偏偏在君王中也是最乾纲独断的一类,所以他下定决心便没人敢劝,只目送着天下霸主略显佝偻的背影渐渐融进苍苍莽莽的山壁里,辉煌温暖的光明全被他抛在身后,他的路上只有轻纱般覆盖大地的凉浸浸的月光。
天姥岑是会稽山的支脉侧峰,爬山者经常在此听闻天上仙女抚琴而歌,所以得名“天姥”。越人信奉灵魂不死、轮回转世,因此有悬棺习俗,在山崖上凿墓穴,用以祈求死后灵魂升天。禁卫长想到这里,心底有根弦突地一跳:大王半夜起来独上天姥岑,是为了给自己挑选……陵墓的位置吗?
在一个能听见天上仙女声音的地方?
像是被一只铁手紧紧攥住心脏,禁卫长觉得呼吸都艰涩起来。他用手势向部下示意一番,然后悄无声息跟了上去,又谨慎地与王上保持着一段距离。真是奇怪,王上曾与龙神盟誓,龙神被打回原形后,王上也连带着身受重伤,又强撑着南征北战,常年病骨支离,可现在爬起山来居然矫健得很,把他甩在后面老远一截。他年纪也大了,气喘吁吁地追得腿都抖了,好不容易到了山顶,王上已经不知道在那里站了多久。
禁卫长明白王上肯定知道他追了过来,但这毕竟是自作主张,当即便想屈膝谢罪。越王勾践抬起一只手轻轻摆动,姿态随意又不容分说:“听。”
这是黎明前的黑暗,灿烂的太阳逼近地平线而尚未真正抵达之时,群星隐没,月光也收敛。视觉已经失去了作用,山风摇动草叶、山溪叩击细石的每一缕声音都变得如此清晰,在巨大的山谷中回荡成悠扬的和声。原来这就是“天姥岑”传说的由来,所谓永远欢乐地弹琴歌舞的仙女从来没有存在过。禁卫长心惊胆战地抬眼偷觑,却发现王上只是微笑着闭目侧耳倾听天籁。
天亮了。
天际的深青中染上一丝不易察觉的粉红,然后从这一角开始肆无忌惮地燃烧起来,炉中钢水般流淌着滚动着席卷整片天穹,如赤血,如榴火,如熔金,如霜枫。最具生命力的朝日之光照彻万方,照得越王勾践面颊之上皱纹深深——这个人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老的呢?磨牙吮血狼子野心的霸王到底是什么时候变得堪称“慈爱”,甚至亲自拜谒民间私立的潮神庙,年年供上清油与海灯?原来这朝霞对他来说其实是夕阳,他在生命最后怀着不能抑制的侥幸任性一回,最后也不过是意料之中地再度确认:她不在这里,她在伍子胥怀中,六十年水波往复。
剑能杀人,也只能杀人。
真蠢啊,她直到真正见到他拔剑冲上战场,才知道原来他早已与龙神勾结。决战前夕,她怎么会想与他撇清干系,将他推离是非之地?真蠢啊,她对他心狠也不彻底,悲悯也不彻底,他用余生反反复复猜忖她每个神情里最细微的含义,终究是自作多情,她的爱与死都和他无关。
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
越人语天姥,云霞明灭或可睹。
我欲因之梦吴越,一夜飞度镜湖月。
湖月照我影,送我至……
天高地远,然而日暮途穷。哪怕倒行逆施,也不会有结果。
意志松懈下来,苍老君王便再无气力支撑身体,摇晃着摔落在地。禁卫长冲过去搀起他来,颤抖着嗓音急呼来人救驾。而他已经觉得并无意趣,了然地抬手随意抹去唇边血痕。她一开始就说,倘若要他死,她不会假手于人;是的,不必假手于人。越人崇山,因为山能接天,他的父亲越王允常有木客大冢,他的祖父越王夫镡在若耶王陵,均是高山之上;如今他想,不如就葬在剡溪水边,万川归海之后,或有重逢之期。
墓上不必做什么标记,就种兰草吧,或许她会喜欢这种气息,洗净他灵魂中的血腥味,清清白白地结束,来世做草木鱼虫,不要再做人,不要再生于乱世。越国是天下诸国中唯一有国花的,渚山有草,长叶白花,花有国馨,其名曰兰。兵败那年,离开会稽前往姑苏为奴之际,他用戴着镣铐的双手在会稽城外的渚山挖土植兰,自励要如这兰草般坚韧。于是后来这里被称作“兰亭”,暮春之初群贤修禊,有人饮至半酣,挥毫作赋,说死生大矣,岂不痛哉。
而他痛无可痛。
【相国-悠悠我思】
站在岸边望着小舟随水远去,伍子胥忽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
时局险恶已极,但少君终于长大了。伍子胥第一次有心情对自己开玩笑,半是无奈半是调侃地想:现在王位上坐着的那位假吴王,硬是给他安了个与父兄同款的“背主佞臣”名头;少君可要努力啊,他能不能恢复清名全看她了,他们伍家几代下来,总得出个忠臣吧……
她出发时眉眼间已经挥去天真稚气,挥去脆弱的惶惑,紧紧握住剑柄,攥住他留给她的信——他嘱咐过路程过半后她才能拆开看,那时他应该死了,或者即使未死她也没有机会掉头回来救他。吴国的伍相有经天纬地之才,一向思虑周全。他的棋盘之内,哪怕在尘埃落定之前,一切都注定如他心意。
包括他注定自己的死。
这些年他总是宵衣旰食殚精竭虑,一开始是为了报仇,后来是为了报恩。到今天他才有机会不带任何负担地欣赏姑苏这片山水,白帆已远,河水在视线尽头仿佛流入天空,两岸青山开满杜鹃,照在水中更显得铺天盖地,艳丽到带着一股不管不顾的壮烈。他心中久违地涌起赏玩景色的趣味——上一次是十几岁吧?父兄尚在,他是无忧无虑的少年,打马穿花而过,还轮不到他来承担任何责任。
传说古蜀帝杜宇蒙冤下狱,流放至死不能还乡,便化作杜鹃鸟日夜泣血,声声自诉清白,赤血染得遍野花红;他至少胜过杜宇,哭诉洗不干净冤屈,刀剑才能报答仇怨,他不用花朵染红故土,用的是昏君奸臣的血。
归心千古终难白,啼血万山多是红。
秦吴万里皆芳草,染到山花恨最深。
一样都是,回不去了。
好在他终于再也不用承担什么了,一切都交给她了。很难说清楚她对他而言意味着什么,大多数时候他对待她极为严苛,仿佛是恨铁不成钢地敲打着那个年少不知愁的自己:你得尽快成长起来,你怎么能不明白自己肩头背负着多么沉重的东西?有时候他又忍不住越俎代庖,将她庇护在他羽翼之下,仿佛是在为那个一夜之间遭逢巨变的自己遮蔽风雨:当年没有这样一个人来保护我,这次我总算有能力去保护别人。他位极人臣,却从未想过封妻荫子,因为她已经是新的他,是他的自我实现,是他一切光辉梦想的延续,是他在仇恨以外之所以作为他,他不再需要其它任何东西来证明自己存在的意义了。
若无吴少君,何来伍相国。
他能为之生,也能为之死,无论他究竟是出于什么感情。他隐约知道这种感情可能是世俗所不能容的,所以借他的死亡在这里告终也好,是君臣是师徒是亲人,有时也是朋友,总之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她选择了晨风,这很好,不像勾践和施夷光都各有各的仇怨,晨风最单纯,在身份立场上都完全依附于她,连心魔都是纠结于如何保护她。这很好,她终于有了她心甘情愿要与之相伴一生的人。
延续子嗣、继承宗庙,是为王第一要务,少君最恨他在这一点上不近人情,简直是把她当做配种工具。他打量过那么多青年才俊,嫌弃这个太丑少君不会喜欢,思量那个野心太大似乎不够安全,却从头到尾未曾想过把自己列入名单——也许是想过的,只是他今年三十七岁,若要谈婚论嫁、相看王姬,不必旁人风言风语,他自己先觉得,是有些老了。
可换成慷慨就义、舍生赴死,却称得上一句“英年早逝”。
送子之远,悠悠我思。
悠悠我思,永与愿违。
【晨风-在水一方】
晨风记不清这是他第多少次刺杀勾践了。
在出巡的车队,在秋祭的太湖,在雪夜的越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不记得什么叫畏惧,也不知道什么叫疲倦。国君身边禁卫重重,哪怕他有天下第一的武艺,也总是铩羽而归;但他毕竟有天下第一的武艺,禁卫重重也拦不得他来去自如。到最后与他见面最多的人是勾践,而与越王勾践会面最频繁的人是他,这不能不说有些讽刺。
这一年又是夏末秋初,太湖祭台清扫一净,只待国君登临。他觉得这里很好,她终结在此,那害死她的人也应该终结于斯。所以他磨好了匕首,藏身层层叠叠荷叶之间,静待时机来到。
时机来得很快。
谁都知道前吴晨风将军隔三岔五就来刺杀一回,肯定不会放过这次秋祭,负责安保的侍卫们军士们都很紧张。但时刻绷紧神经反而更容易松懈,没人想到晨风将军这次居然是从下方破水而来,让他一击得手,刺穿越王勾践的胸口,鲜血瞬间染透厚重的祭服。近处群臣的惊呼和远处民众的尖叫混乱地交响,一名合格的杀手应该趁这个空档逃出生天,但他不是杀手,他是个刺客。
刺客无需生还。所以他拔出匕首,换个角度重新刺了进去。
已经有箭矢从侧面扎入他的身体,王室供养的巫祝喃喃咒语也快要完成。这对他来说并不重要,他只专注地盯着刺杀对象狰狞的伤口,盘算着怎么找个机会再捅一刀。
但血流的太多了。
他毕竟是肉体凡躯,围攻之下他身上的伤口甚至比勾践身上的伤口还要多,急速失血让他连匕首都握不稳。最后一击尚未挥出,他已经被一名猛地扑来的军士狠手按倒,随即是巫术劈头盖脸束缚住了他的一切举动——他在这种力量面前一如既往地不堪一击,半跪在地上死鱼一样艰难喘息。
但他觉得很好。既然她终结在此,那害死她的人也应该终结于斯。
无论是谁。
可勾践深深看了他一会儿,捂着心口重重呼吸几次,终于有力气开口,说的却是“寡人不杀你”。越王血透重衣,面色苍白若鬼,目光穿过纷乱人影与他定定对视,然后轻轻一笑,露出森然齿尖,重复道:“我不杀你。我不遂你的心愿。”
“放他走。”越王勾践虚弱地倚靠着祭台朱漆的梁柱,无视四周惊疑的眼神和劝诫的声音,语气甜蜜又怨毒,“求生之人,杀了才有意思,求死之人有何可杀?你要是死在我手里,是不是就觉得自己有脸下去见她了?”
他的神智已经开始涣散,内容听得模模糊糊,却从语气中领会得分毫不差。他知道勾践说对了,他与勾践两个人当中谁死去对他来说都是解脱。当年吴宫之中三个孩子一起长大,夷光可以化鱼随水而去,但他不可以。夷光是她的爱人,他并不是;何况他们落得国破身死,难道没有一点原因,是源自他生出心魔,让龙神有机可乘?
他感觉冷,不是气温带来的从外部渗透进来的冷,是从骨髓里流淌出来的寒冷,生命流失殆尽的前奏。这种酷寒中又莫名生发出梦幻般的暖意,好像有个美满的归宿离他越来越近,他似乎能看见熟悉的身影向他招手……
然而另一种暖意降临之时,那幻影却霎然如烟消逝。
越国的巫祝竟然在为他治疗!涣散的知觉重新凝聚,他渐渐能看见身边晃动的人影,听清那些议论或争吵的声音。文武群臣都撤离散去,他听见有个略带稚嫩的嗓音,用姑苏的乡音小声叫了他一句“哥哥”,他不记得这是不是他保护或帮助过的某个孩子;然后一片荷叶落下来,遮盖住他眼中倾覆的世界,也从全世界眼中遮蔽他的面庞。他就在这片饮太湖水长成的荷叶后边,在他失去了所有亲人、作为一只小黄狗的替代品入宫而竟然有幸重新获得亲人之后,第一次号啕大哭。
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
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他在这世上最爱的人,以另一种方式永结为好。他隔着脉脉流水,再不敢靠近一步。
而远望不能当归。
①是的,每个人的标题都是另一人BE结局的成就名……夷光是勾践BE,勾践是相国BE,相国是晨风BE,晨风是夷光BE,一种闭环……
②勾践part取自李贺诗句“芙蓉叶落秋鸾离,越王夜起游天姥”和于濆的《经馆娃宫》:“吴亡甘已矣,越胜今何处。当时二国君,一种江边墓。”——勾践本人的墓其实一直都没找到。接着引用(断章取义)了一段《梦游天姥吟留别》。会稽一圈都是山,多有典故,最著名的除了天姥还有兰亭。明朝的《绍兴府志》记载:“兰渚山,有草焉,长叶白花,花有国馨,其名曰兰,勾践所树。”《会稽风俗赋》中也记载:“兰亭,即兰渚也。”兰亭,就是《兰亭集序》的“会稽山阴之兰亭”。
③相传杜鹃鸟日夜啼血,染红遍山花朵,杜鹃花因而得名,气质哀伤壮烈。杜鹃花有“思乡”意象,又象征着清白和忠诚,被称为“烈士之花”,江苏无锡和镇江均以杜鹃为市花。魏晋诗人陆云有《赠汲郡太守诗》:“之子之远,悠悠我思。虽无赠之,歌以言志。”隋朝诗人配英则有《灵凤歌》:“悠悠我思,永与愿违。万劫无期,何时来飞。”暗示的是最虐的点:相国牺牲一切换来少君逃出生天,最后却是少君化水长风相随……
④“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古诗十九首》。感觉这篇简直要变成“中小学必背诗词集锦”了
——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
“总之现在就得把他赶走!”阿九叉着腰,横眉立目怒不可遏,颇有与外来者不共戴天之势——这家伙,连少年时期还是太子的自己都容不下!
都怪龙神。姬滕玉瞟了一眼不远处乖乖正襟危坐着的小少年,揉着隐隐作痛的额角,咬牙切齿地想。她是见识过不少大场面——但不包括“龙神残党布下法阵,试图逆转时空复活龙神,最后真正引动时空法阵的却是阿九”这种!
这完全是个意外。春末夏初是这个时代的情人节,吴王滕玉与越王勾践趁此机会休个假,结果在度假的邗城发现了之前没能剿灭的龙神余孽,不得不开始加班(为什么每次来邗城最后都会变成加班?!)。大祝施夷光得到消息便从姑苏匆......
这完全是个意外。春末夏初是这个时代的情人节,吴王滕玉与越王勾践趁此机会休个假,结果在度假的邗城发现了之前没能剿灭的龙神余孽,不得不开始加班(为什么每次来邗城最后都会变成加班?!)。大祝施夷光得到消息便从姑苏匆匆赶来,在千钧一发之际险险赶上,却在另一种意义上慢了一步:法阵即将开启之时,越王一时心急,对着法阵核心拔剑就砍,结果法阵是毁了,但那逆转时空之力也被触发了……
……把十五岁的越太子勾践,召唤到了十年后的现在。
十五岁的越太子还没长开,带着一点稚气的婴儿肥;偏偏又因为尚未经历过任何颠覆人生的挫折与苦难,眉眼间都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鲜活神气——两方面加在一起,就……奶凶奶凶的,像只极漂亮的小狼崽子。狼崽天生就会挥爪,越太子从法阵里掉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举剑,戒备地质问:“你们是谁?!”
然后他就被告知十年后的自己居然沦为姬吴赘婿(甚至还不是被迫,是喜滋滋嫁过去的),不禁大惊失色、大感震撼、大受打击,勉强收住瞠目结舌的表情、扭头望向赘婿阿九时,额头上仿佛顶着个“你”字,左眼里明晃晃一个“不”字,右眼里赤裸裸一个“行”字,每个细胞都在竭尽全力传达鄙视之情。
彼时阿九正没骨头似地趴在姬滕玉肩头,侧脸有意无意地在她脖子上蹭来蹭去,简直像个引诱君王无心国事的妖妃。姬滕玉看一眼对面坐着的小狼崽子,又看一眼身上挂着的大狐狸精,两相对比,心想他这些年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突变得还挺厉害……于是忍不住“扑哧”笑出了声,顿时,四只红眼睛齐刷刷望过来,压迫感十足。
“阿玉不喜欢吗?”狐狸精幽幽发问。
“……伤风败俗。”狼崽子蔫蔫斥责。
姬滕玉左右为难,抬手揉揉小娇夫的头发以示安抚,同时转头望向不幸遭遇连环打击的小太子,试图说些软话(拜小娇夫所赐,她确实有丰富的哄人经验……),习惯性地脱口而出:“阿九啊——”还没说完,小娇夫立刻炸毛:“我才是你的阿九!你怎么可以叫他阿九!”
越太子勾践已经快无语死了。他本来就觉得“阿九”这个称呼非常奇怪,从来没有人这么叫过他。他是越王允常的幼子,但并不行九,只猜到“九”大概是从“鸠浅”里拆了个偏旁下来。未来的自己怎么谈个恋爱还藏头露尾七扭八拐的?无聊的成年人……
“他是阿九的话,叫我勾践就好。”他感觉眼睛都快被晃瞎了,吸了一口气,声音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姬滕玉刚想回答,阿九横插一杠:“随便你,反正’阿玉’不行。”
十五岁的勾践忍无可忍,直接气笑了。少年人还没来得及长出刚硬的线条、养成冷峻的神采,不会有人用“英俊”来形容他,更合适的用词是“昳丽”,这一笑真是雌雄莫辨的纯真清美。他笑得这样无辜无害,像是没有半点坏心思,甜丝丝地开口:“姐姐~”顿了一顿,又刻意重复一遍:“阿玉姐姐~”
……他真是太懂怎么气死他自己了!
于是就产生了开头的一幕,阿九从座位上弹起来,横眉立目怒不可遏:“总之现在就得把他赶走!”
不像话!异世来客要是被赶走了还有哪里可去?姬滕玉揽着阿九的腰半强迫地把他拖离现场,只来得及给勾践留下一个抱歉的点头。
“你为什么这样针对他?”她到走廊深处才停住脚步,微皱眉头发问,“他不就是十年前的你吗?”
“他先针对我的!”阿九提高声音争辩,又心虚地弱下去,“他什么都不懂,就觉得我不该和你在一起……我以前是什么破性格,我自己最知道了……”
身为幼子却能击败所有兄长而被立为王储,父王出征时万众爱戴的少年监国,意气风发,心高气傲,锋芒毕露,桀骜不驯。这样的越太子勾践,怎么可能接受自己未来兵败为奴又嫁入姬吴的事实?
“而且我们这一趟是来度假过节的,”他沮丧地嘟囔,“才不想要别人插在中间碍眼……”
她这才想起来,最初出发前时选择邗城,就是因为邗城开得好芍药,是有情人的约会胜地。结果他们刚到这里,还没来得及约会,就从蛛丝马迹中嗅到了龙神信徒的阴谋;解决了龙神之事,又碰上越太子时空穿越的意外。桩桩件件有如暴风骤雨,把两位国君来之不易的假期打了个稀碎。她的阿九垂头丧气地站在那里,慢慢递出一束包扎精美的芍药,一看便知是精挑细选的顶好的花枝,只是因为离土太久,已经开始打蔫了。
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芍药会是公认的爱情之花,连带着芍药的花期都变成了情人节——春末夏初诸芳开尽,芍药姗姗来迟,明明是一片颓然惨景,哪里适合谈恋爱了……但此时默然接过他递来的花束,用手指轻轻抚摸那娇嫩柔软如少年之心的粉白花朵,拨弄圆滚滚千瓣紧收、仿佛裹藏着无数青涩心事的花苞,她抬起头凝望他的眼睛,低声道:“这花真适合你……”
他微微歪头,露出疑惑的神情;她终于展颜而笑,把花束凑到他面前:“你闻闻啊!芍药的花香居然是酸溜溜的,你说你是不是这样?”
酸溜溜的阿九一下子面色绯红,扭过头去不理人了;她见惯了他这副样子,分明写满了“快来哄我快来哄我”。于是她笑着靠近他的耳朵,轻轻唤他:“阿九?”见他应声一颤却还在强作镇定,随即贴着他的耳道,用气声慢悠悠唤道:“阿九哥哥~”
她自己都觉得肉麻,在他听来当然刺激得过分。他被逼得手足无措,干脆破罐子破摔,抓过她的腰把她恶狠狠搂进怀里,用手托着她的后脑勺,亲吻得又深又急。他吻起她来总是这样,凶得像饿了不知道多少年后终于得到梦寐以求的丰盛美筵,缠着她的舌头恨不得吞下去。进步之处在于现在两个人都学会了换气,不至于像最初那样吻得太过投入差点把自己憋死。
可怜的芍药花被挤在中间揉得粉碎,清凉微酸的花香暧昧地笼罩着一双璧人。这场深吻肆无忌惮又无比绵长,情愫欲念一同飞速蔓延滋长。国君们在自己的行宫里当然不需要任何忍耐,他干脆把她打横抱了起来,她抬起胳膊勾住他的脖颈;就这样视角一变,原本一直被忽视的东西映入眼帘:
十五岁的越太子勾践站在不远处,眼神怔忪,不知看了多久。
勾践现在暂、暂时有点……混乱。
未来的图景劈头盖脸砸在他眼前,他的脑子不由得有些过载。吴越同舟君王共枕这八个字,用耳朵听到,和亲眼见证,冲击力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十年后的越王已然完全长成,如果说少年勾践是属于大孩子的无性别的漂亮,青年越王就是致命的凶悍与摄人心魄的冶艳。青春期少年当然会对某些事情产生模模糊糊的期待和幻想,但激烈的亲密场面就这样直愣愣摆在他面前——亲密场面的主角之一还是(将来的)他自己——对他来说实在太超过了。
只是无聊的成年人在做成年人之间无聊的事而已……他努力说服着自己,目光却怎么也无法从那双缠绵交叠的身影上移开。坦白说他就是看不起十年后的自己,也想不通他怎么会心甘情愿趴在别人肩上做邀宠的媚态。但此时他忽然有一瞬间理解了他的心情,父王的重视是有要求的,臣民的敬爱是有条件的,从来没有谁是这样无底线地纵容、无条件地怜爱着他,仅仅因为他是他而已,又怎么可能不患得患失、得寸进尺?
上有妖魔下有世仇,他们要涉过多长荆棘血路才能走到今天,言语难说。所以连亲吻都这样忘情、这样难舍难分,连不远处不知何时来了人都发现不了。一转眼看见他时,那位蓝眼睛的吴王手忙脚乱地从越王怀里挣脱出来,踉踉跄跄站稳,尴尬得被吻至微肿的唇开阖几次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眼神里透着“一不小心带坏了小孩”的深深羞愧。
走廊一时陷入冰封般的寂静,最后是他拱手告罪道“打扰了”,说完扭头就走还越走越快,几乎小跑起来,简直是在逃离;确定自己已经走远了,才放下捂住发烫脸颊的手,停住步子蹲下来,气喘吁吁地发呆,忽而把脸深深埋进臂弯里。
以前人的经验,异世来客回到自己的时空后记忆便会消退,只当是做了个模糊的梦。所以理论上来说,他们倒也不必为这次意外尴尬太久,毕竟只要等到召唤之力消退,一切就会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但理论是理论现实是现实,就这样互相躲避着过了好几天,吴王与越王这假实在是度不下去了,于是决定提前回姑苏,顺便也带着十年前的越太子看看吴越朝廷,正经事的严肃感多少能起到一点冲淡作用……吧。
姑苏城下便是太湖,姑苏台上四面通透,不以帘幕隔断。凭栏远望,但见万顷湖水浩浩汤汤。晓气晴来,潮声夜落,皆有无限气概。十五岁的勾践举目四望,额前发丝被长风吹起,轻声感慨:“一直没机会造访姑苏,原来这么美。”
姬滕玉微笑起来,友善地接话:“太子殿下想过要来姑苏玩?”
十年前正是吴越之间仇怨加深的时代,她当然觉得勾践所说是礼貌性的套话,这么接话也只是递个搭板,方便引出“是啊是啊姑苏不愧是吴都实在名不虚传”之类的陈辞滥调。但还是个小少年的勾践摇了摇头,以出乎她意料的郑重,很认真地说道:“我一直计划要出使吴国、拜访吴王,扭转两国相争之势。”
“吴之壮大,始于吴王寿梦。寿梦二年,楚大夫申公巫臣叛逃入晋,晋国派遣巫臣传授吴国车战之法,从此吴晋结盟、吴楚结怨。楚国自觉难以抵抗吴军,便大力扶持越国以牵制吴国。”越太子远望太湖,赤色眼眸比宝石还要晶莹,“吴王阖闾称霸后,中原诸国认为吴国已经成为比楚国更大的威胁,也纷纷派出人才为越国效力。我想,倘若有一天换成是越国强大了,无论是中原还是楚国,也会掉过头来合力打压越国的。”
他回过头来,注视着她,忧虑的神情配上青涩的面庞显得有些可笑,说出的话语却沉重得叫人只想叹息:“就像一座天平,外人在两头轮番加注维持平衡,用的却是吴越之人的性命。吴越之间世仇血恨万难消弭,然而我知,惟越与吴,同命而已。”
姬滕玉怔住了。
在朝廷上表演慷慨激昂势不两立是容易的,唱反调主张化干戈为玉帛却有通敌叛国之嫌,吃力不讨好,少有臣子愿意去做,更何况是王储——天然要被国君猜忌的王储。越太子勾践原来一开始就知道“越与吴同命”,或许他的计划是继位之后便有权决定与吴修好,然而他没有这个机会了。
他在父王灵前系上孝布,穿着丧服走上战场,然后在漫长到看不见尽头的痛苦与屈辱中,在随时可能到来的死亡威胁之下,无数次质疑自己曾经的理想。她这才忽然想起,当年自己对他提出“吴越同舟”之后,他说过许多次“你太天真了”“做不到的”,却从来没有说过她的想法是错的。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他懂的,他从来都懂。
她开始恨自己没有心肝,看到十五岁的勾践与二十五岁的阿九差别这样大,一边想着“不知道他是怎么长的”,一边甚至笑了出来。是怎么长的呢?那意气风发心高气傲锋芒毕露桀骜不驯的越太子被活生生打断了脊骨,一根一根磋磨粉碎,逼得他低眉顺眼巧言令色,泥淖之中挣扎求存。
惊岁月,一弹指。
他就这样被摧毁而致绝望,从而转到对面去了,再看着她时,觉得她不过是在重走他已经验证过行不通的死路,然而当她走到他面前,摊开手,问他愿不愿意再陪她赌一把——
他就赌了。
十五岁的勾践眼睛这样明亮,像是汇满了日月之光星辰之辉,十八岁、十九岁、二十岁的勾践,眼睛甚至更加明亮,却满是熊熊燃烧的复仇之火。他到底在多少个不眠之夜质问着自己,正如无数次用语言用神情用举动质问着她:
越与吴真能同命吗,而吴与越岂可同舟?
十五岁的勾践不好意思地挠挠耳朵:“嗯……说的有点多了……不过没想到你们真能做到,我……很高兴。”
二十五岁的阿九上前揽住她的肩膀:“那当然,我和阿玉心意相通理念相合,你毛都没长齐就先别想了。”
勾践表情卡了一下,笑容逐渐扭曲,咬牙切齿起来,忽然想通了什么,又变得云淡风轻:“是吗?我倒不怎么介意啦。反正你现在有的,早晚都是我的。”
犹如示威。
越王当晚被赶出吴宫,挠着门可怜兮兮地求饶也没用——谁让吴王脸皮薄呢。
“我怎么感觉你这些年退步了?”姬滕玉在两场朝会之间闭目养神,靠在阿九身上,懒洋洋地感叹,“你和十五岁的自己斗嘴,居然一次都没赢过。”
阿九把她抱在怀里殷勤提供捏肩服务,贴心极了:“用的少,就荒废了嘛。大局已定,臣子没胆子和我吵架,我又不会和阿玉吵架,你让我上哪儿练去呢?”
姬滕玉轻哼一声,心想你不会和我吵架?天天为了一点小事撒娇耍赖的人是谁?好在你心里也知道自己是无理取闹,哄倒是蛮好哄——看来是我不该哄你,让你没机会磨练斗嘴技能,这下才输得这么惨,以后吸取教训。这样想着,又忍俊不禁:“知道吵不过,怎么还非要拱火?简直越长越幼稚!”
他立刻换了个姿势紧搂着她,黏黏糊糊拉长声音:“我忍不住嘛——我还不了解自己?只要见到你一定会心动,我才受不了你被那种眼神看着……”
太妙了,这人居然把自己当情敌!她真是又好气又好笑,还没说什么,耳畔忽然一热,是这个坏人特别恶劣地咬着她的耳朵说话:“我说真的,如果当年我如愿出使吴国,见到还是王姬的你,一定会求娶。这样我们吴越就不会打仗,你也不用——”突兀顿住,旋即开怀大笑:“——不,这个吴王就该你来做,谁也不能比你做得更好了!”
如果没有看清他的眼睛,她会笑他的,笑他怎么就这么会讨好人,如果不是做了国君,在后宫一定会是个妖妃,在前朝则一定会是个佞臣;但她看清了他说“一定会求娶”时候眼中那平静笃定的神情,好像这不是个假设,是月落日升、星垂云起那样的必然——不是宿命,不是命运替他注定,是他即使违逆一切所谓命中注定,也要一意孤行这样选择。
因为他对她的感情其实并不只是对一个“人”的爱,而是对一种信念所怀有的风中残烛般的最后希望。倘若真能实现吴越同舟君王共枕,才证明他曾经的理想是对的,证明和平、谅解、信任与爱这些概念是有意义的,证明鬼神与命运是可以违逆的。多少年他挂在悬崖边缘,只抓着她伸出的手,尚未摔得粉身碎骨;然而全天下也只有她愿意向他伸出手,这唯一的她又能有多坚定?无数次他想要放弃徘徊与折磨,干脆彻底坠落下去;心底却仍有一缕微光未灭:如果呢?万一呢?
“如果”终于变成“如愿”,渺茫的“万一”在他眼前铺成坦途。
于是他在之后的岁月里变得越来越柔软,被挑衅才发现自己早已缴械,连尖牙利齿要怎么使用都想不起来。
她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像说什么都不足以回应他的平静和笃定。宫门外隐隐响起箫鼓之声,催促国君们尽快回到朝会大殿。她忽地握住他的手,他发出一声询问的鼻音,等待她接下来的话语。
“……法术的效果这两天就要消失了。”她最后说,“送十年前的你回去……地点就选在养鹤涧怎么样?”
养鹤涧有春草碧色,春水渌波,连离别也不显得伤感。十五岁的越太子在回到自己的时空之前,终于露出了一点属于他这个年龄的青涩情绪,右手藏在身后,略显紧张地要求她低一低头(说这话的时候还打了磕巴)。她遂其所愿地低了头,又嗅到清凉微酸的花香。他们现在离得这么近,她都能听清少年人慌乱急促的心跳,像只扑腾不停的小兔子。
终于,他小声提示她“好了”,强装无事地转身走进重新设下的法阵里。她抬起手轻轻抚摸他簪在她鬓边的芍药,忽然明白它为什么会有“将离”的别名——我还没有和你分别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想念你了。
她与身侧的阿九对视一眼,忍不住微笑,阿九挑起一边的眉,露出“看在你马上就要走人的份上勉强忍了”的表情和“你小子给我当心点”的眼神。小狼崽子漂亮又傲娇,毫不犹豫地瞪回去;法阵即将启动的时候又突然冲出去,趁所有人都来不及反应,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满脸通红地大声宣布:“我——我一定会娶你的!我一定要娶到你!”
阿九看着那急急忙忙冲回法阵、被光芒笼罩逐渐淡去的身影,冷笑:“看来思想觉悟还不够高啊。”
她差点以为他又要宣示主权干点什么,警告地瞟他;他却只是对着十年前的自己大喊:
“你要相信——”
要相信什么?他没有接着说,在场之人都已心知肚明。细致的嘱咐是毫无意义的,跨过十年时光后,留在心头的只有幻梦般模糊的影迹。所以他只说“要相信”,这些年来他唯一悔恨的,就是在猜忌中伤害了从来赤心殷殷的爱人。
要相信,有一个比梦想更美满的结局,在未来等你。
①标题【春归】出自温庭筠《达摩支曲》:“捣麝成尘香不灭,拗莲作寸丝难绝。红泪文姬洛水春,白头苏武天山雪。君不见无愁高纬花漫漫,漳浦宴馀清露寒。一旦臣僚共囚虏,欲吹羌管先汍澜。旧臣头鬓霜华早,可惜雄心醉中老。万古春归梦不归,邺城风雨连天草。”诗人说“春天年年都会归来,只是当年的梦再也不会回来了”,我偏要逆用其意。
②题记“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出自《诗经郑风溱洧》,芍药确实是春秋时期的爱情之花,爱人之间也确实有互赠芍药的习俗。邗城这个地点也是因此而取的:邗城就是今天的扬州,有“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的名句。“红药”和“将离”一样,都是芍药的别称。二十四桥也有别名,即“吴家砖桥”。
话不多说,最近正值芍药花期,请大家看花
——我最怜君中宵舞,十方清照如初彻。
你觉得伍子胥有什么秘密瞒着你,而且证据充分。
首先,下朝之后的他原本只有两种状态,一种是加班,另一种是陪你加班,现在他居然会主动表示要去郊外散心;其次,伍相国对国事永远是鞠躬尽瘁殚精竭虑,但他最近对臣下奏报的评语和追问都明显变少了;最后,虽然打死他都不可能承认,但他实际上对……那种事相当沉迷,可这些天你居然偶尔能从他眉眼间看出他在走神。
种种线索共同指向一个可能:金屋藏娇。
你脑子里一冒出这四个字,顿时控制不住地把刚喝进嘴的半口茶喷了出去。狼狈地抓过手帕抹干净脸,你一边觉得这种猜测比他最近的反常行为还要离谱得多,一边又暗暗思考似乎确......
你脑子里一冒出这四个字,顿时控制不住地把刚喝进嘴的半口茶喷了出去。狼狈地抓过手帕抹干净脸,你一边觉得这种猜测比他最近的反常行为还要离谱得多,一边又暗暗思考似乎确实只有这样才说得通——他总不可能是结党营私密谋反叛吧。
作为吴王的你从来不肯猜忌相国,但作为恋爱中的一方,人之常情就是难免生出酸溜溜的小心思。内心挣扎多番之后,你终究还是按捺不住胸中燃烧的疑惑,下朝后微笑着目送他独自出行,然后立马换了身轻便衣裳,偷偷跟了上去。
感谢伍相国多年来对你的严苛训练,感谢他为不明原因早就不知道飘到了哪里去的心神,你的跟踪……还算顺利。他一开始的确是往郊外的方向去的,却在中途巧妙转换穿着打扮和交通工具(若不是对他哪怕是侧面的下颌线都无比熟悉,你差点就要跟丢),直接换了个身份,兜兜转转进了一间别院,与闹市区只有一墙之隔。你心想这人做事真是一如既往滴水不漏,而这回瞒的对象还是你自己;又想起他提到过的少年时“约邻家女子踏青”“为炫耀文才,替全城公子做情诗枪手”之类荒唐往事,心底腾地蹿起一撮小火苗,又强压下去,深呼吸着向自己重申“保持冷静”。
他难道真的……
在他有节奏地敲击过门板之后,这扇民间随处可见的窄小木门悄无声息地推开一条缝,门后却是深深黑暗。他侧身踏入这因不可知而叫人恐惧的黑暗里,门缝迅速合拢,你知道不能错过这个机会,飞身扑上——
“少君?”他在千钧一发之际将将收住了挥出的剑,惊疑不定地望向你的眼睛,这看清的那一刻脱口而出。
伍相国剑锋上带起的劲风削断了你一绺发丝,漆黑断发轻飘飘荡悠悠地缓缓坠落。他看着你,这位严师纯臣一向孤绝冷酷的眼神里,第一次透着心虚;你看着他,目光也是第一次如此愠怒,像一位真正叫臣子觉得伴君如伴虎的王者。门扉被你撞得大开,阳光却照不出门内五步远,深处不知酝酿着什么秘密。你以不容抗拒的姿态向被妥善保存着的秘密走去,随着你的脚步,原本隐藏在暗处的侍卫们依次跪了一地,膝盖与地面敲击的声响冰冷整齐地扑楞楞一路传过去。
他摘下用以遮挡白发的帷帽,默默为你带路。你的怒火因为他卸下伪装的举动熄灭了一瞬,很快又反扑更高:既然自知理亏如此配合,一开始为什么要这样做?
“到了。”他领着你穿过重重门扉,站定在最后一道帘幕之前,低声说。你抬手揭开那隐隐约约映着一道纤细人影的帘幕,便与一双紫色眼眸对视——
——紫色?
“龙神余孽意图利用法阵召唤出多年前尚且在世的龙神,以达到复活龙神的目的。兹事体大,臣得知消息便立刻赶去,没顾上向少君报告此事。不成想,最后被法阵召唤而来的,却是……”
……却是十七岁的伍家少年郎。
你觉得头很痛,脑子里乱糟糟的,一时是误会了相国的愧疚,一时是对他隐瞒真相的不解,一时又是对眼前这少年的好奇。少年郎一头黑发柔软地披散着——你很艰难才抑制住伸过手去薅一把的冲动——语气却并不柔和:“你们把我关了这么久,究竟有什么目的?!”
伍相国直接无视了十七岁的自己的疑惑与愤怒,语气无波无澜地继续汇报:“臣已经同大祝研究清楚,法阵既已被毁,被召唤而来之人最多半月便会被传送回原处;归去之时,记忆自然消褪,只如长梦忽醒,对现世不会有影响。”
“……所以是你和夷光一起瞒着我。”你深深叹了一口气,扶着额头无奈道,“长梦忽醒,不影响现世……原来是为了这个。”
——把二十年前的自己关在这里,研究能否以这位意外来客为契机,改变过往。
然而往事已成定局。你想到这里心底酸涩,为夷光也为相国。他们于丧乱中失去至亲,在长久的岁月里慢慢接受了现实,又猝然遇见虚无的希望,试图抓住却终于破灭。一句淡淡的“长梦忽醒”,多么沉又多么痛。而十七岁的少年郎,活在一切发生之前那无忧无虑的岁月里,对悲剧的端倪一无所知,声音里都是毫无阴霾的朝气:“只说我家里会出事,又不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故意消遣我?!”
其实不告诉也好。既然一切都无法改变,甚至对这段时空奇旅的记忆也终将消褪,那知晓即将发生的惨痛,也不过是增添无谓的折磨。你望向他鲜活灵动的眸,又看向他沉静深邃的眼,一样是璀璨晶莹的紫色;于是很用力、很用力地用双手裹住他长满剑茧笔茧的手,试图传递哪怕是一丝一毫的温度,犹豫了一会儿,轻声问:“不必了吧?”
他沉默过后摇了摇头,你听出他嗓音里有一点不易察觉的艰涩嘶哑:“我宁可明明白白,我……自然也是。”
少年听懂了,抱臂冷笑:“那就说说看啊?”
三十七岁的伍子胥明明已经下定决心,转过头真正与十七岁的自己四目相对,却一时失语。他还记得少年时的趣闻轶事,珍藏着那永不能复得的温暖岁月,握在手中日夜摩挲,品咂一点遥远的甜。爱且痛,爱且痛;痛而恨,恨而毒。有人夸赞他是流血不流泪的好男儿,可他想,不是的,他的血早就流干了,血管里涌动的都是苦咸的泪,支撑他活到今天,所以他才没有眼泪可流。
一闭上眼睛,父母兄长每一张面孔都在他眼前的黑暗里晃动,鲜明如生。可就像人唯一看不见的是自己的脸,他早忘记少年的自己究竟是什么样子了。忽然间“自己”又活生生站在面前,俨俨的白,烁烁的黑,相看不相识,陌生得宛如前世,不知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中间隔了一次鲜血淋漓的死亡,再隔一次尸横遍野的重生,是用刀用剑斩出明晃晃的断口,一截截遥远如千山万水。他活的十七年,他活的三十七年,每一份记忆都不掺任何虚假,对照时却叫人不由得惘然自问:到底哪一边才是真的呢?
二十年来如一梦,始觉此身难说。
要怎么说呢。他茫茫然地想。说死别生离、酒酣孤愤,还是旧怨新愁、肝肠铁折。或是白发萧疏、青衫落拓、老大无人识,再说佞臣敌寇、风霜交迫,只合林泉埋骨。
说他路不绝此,归来还报明主。
现在你有师弟了。
听起来很奇怪,但事实的确如此:伍员(为便于区别,十七岁的伍家少年郎接受了你这样称呼他)如今做着你的小秘书,还时不时接受伍相国的指导。你有时候从堆积如山的简牍里抬起头来,看见伍相国一脸严肃地告诉伍员为什么诏书里这句话不能这么写,而伍员若有所思地连连点头,两个人(或者说一个人?)脸也相似、神态也相似,你心头就不禁涌起一阵诡异的好笑:这场面……真像那什么……呃,父子……
这是战后初期,你和伍相国倒还没来得及有孩子,这下忽然从他和少时的他自己的相处中窥见一点作为严父的影子,顿时憋不住了,竖起一卷简牍遮住嘴,压着声音一抖一抖地笑。伍员全副心思都沉在诏书里,停停顿顿写写画画,中途不自觉地咬咬笔,完全没发现你的小动作;相国耳朵尖微微动了动,抬起头来淡淡瞥你一眼,短暂的四目相对之后,他的耳根可疑地红起来,轻咳一声,鼓励地拍拍伍员的肩膀,找个理由走了。
于是书房里就剩下你和伍员,一坐一立,相隔不到一尺,他干他的正事,你出你的神。你前一刻还觉得他和相国像是父子,四舍五入和你也差了辈;仔细端详一番,看他长长的眉淡淡的唇静静的眼,才想起来其实他也就比你小了……一岁?两岁?
好奇妙,原来相国在与你是同龄人的年纪时,是这个样子。不怎么霸气,也不凶,倒不如说文质彬彬的;没展露精明强干,更别说孤傲狠绝,其实……很软嘛,认认真真做事的时候还显得有点呆。你甚至产生出叫他“弟弟”调笑他一番的冲动,他这才终于发现你的目光,耳根如出一辙地红起来,掩饰性地轻咳一声:“王上有何指示?”
“没有没有。”你赶紧摆手,随即托腮歪头看他,含笑发问,“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适应的?”
他立刻否认,谢过了你的好意。你收回了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却用余光窥见,他盯着几案上的深蓝色桌旗发了一会儿呆。为什么呢?你疑惑起来。
——你才想起你们交谈用的是雅言。
雅言是周天子使用的语言,是镐京、洛邑的方言,通行天下。吴语与楚语不能互通,平民之间只能靠翻译,上层贵族则往往用雅言交谈,你很自然地就这样做了。
可伍员十七年的人生都在楚国度过,他学习诗书礼乐弓马骑射是为了做楚国的贤臣,像他的父兄那样报效楚国的君王,报效自小生长的母邦。转眼却落脚在千里之外的吴宫,乡音断绝,亲旧无一可寻。楚国崇尚赤与黑,他大概无数次幻想过将来穿着赤黑二色礼服,提笔为楚王起草政令,方不辜负毕生所学;如今他所报效的国君,几案上却铺着深蓝色桌旗。
你觉得胸口发闷,隐约渗着不能言的痛意。十八岁的伍子胥,是怎样跋山涉水舍命逃亡,你在幻境中见过;但那毕竟是个简化后的幻境,他怎样从追捕中捡回一条性命,怎样拖着病体乞食充饥,怎样在闹市吹箫卖艺求得王子赏识,你却不能知晓。而把自己强塞进一门迥然不同的新语言里、偶然脱口而出的母语再无人能听懂的孤独,你哪怕知晓了,又怎么能感同身受?你最初遇见他时,他已经端严强大无懈可击,只有这个十七岁的他,还能露出一点惶然无措,叫你发觉。
子胥,子胥。
总有人说他是臣子楷模,你有时也被这种论调带到沟里去,以为他的付出和牺牲是臣对君的愚忠——但愚忠之臣的本分是无条件的服从,又怎么可能呕心沥血策划一场万里复仇?所以他不是愚忠之臣,他是英烈之士:君视我如草芥,则我视君为仇雠;君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冷淡面容下烧着一团恒久的火,灯油是他的才华他的岁月他的生命——他的前半生都是一条看不到尽头的夜路,无星无月,只有他自己熬的这盏灯,孤光自照,肝胆皆冰雪;却还要凭这一点光给你照出个海晏河清,燃灯照夜,日月尽可诛。
所以或许他不仅仅绝非愚忠之臣,甚至连“臣”都不是。哪怕他时时刻刻毫无懈怠地向你称臣,可在他心里这不是他托身的朝廷,这是他的家,他在成为你的爱人之前已经把自己视为你的亲人。他护卫自己亲手营建的姑苏城时已经抱定死志,然而不是殉国,是守家,三十七岁的伍子胥面貌泰然傲岸如山,心底却还与十八岁那个咬着自己手背强忍哭泣和怒吼的少年并无二致——我的家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后拥有的东西,谁要毁了我的家,我就和谁拼命!
二十年春蚕到死,蜡炬成灰,镜中云鬓改。二十年,比你到此为止的整个人生还要长,你不曾有机会得见的、一切发生之前的他,活生生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毕竟一切都还没有真正发生,却也无从露出喜悦之色——因为一切都注定终将来临。你明白三十七岁的伍子胥无怨无悔,过往寸步难行,种种苦难,皆为此刻;但那毕竟是回顾,“过往”接受起来要容易得多。换成十七岁的他,告诉他未来寸步难行,这是多么残忍?
如果有得选择,给他换个顺遂的人生吧,哪怕我不能遇见他。你想着,默默无言,轻轻拂了拂他的黑发。
他条件反射地抓住你的手,攥得紧紧,后知后觉涨红了脸,却没有把手松开,支吾一会儿,才鼓足勇气开口:“王、王上……我知道您想说什么,但我不怕的。”
“我在学东西,让自己强大起来,虽然不知道回去之后还能记得多少,但能增一分力量,就算一分。”他很认真地说,“我不怕的,怕也无用,无非是敌来攻我我便迎敌。更何况,我已经知道了,将来能有这样的……归宿。”
你一瞬间感觉天地失色,这才是他从来严苛待你的原因:未来不知有多少苦难,尽一切可能强大起来,才是保护自己的唯一方式。你想说谢谢想说对不起想说我懂我明白……千言万语,最终无话可说,怎么说都觉得轻佻。你与他十指紧握深深对视,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听见珠帘被掀动的声音。
伍相国抱着竹简回来了。
你触电般地抽回手,又觉得这样是不是不太礼貌,莫名产生了一种……被捉奸在床的尴尬(明明都是一个人!)。白发紫眸的伍相国看看你,又转动眼珠看看十七岁的伍员,你心底不由得打起鼓来,真怕他霍然变色勃然大怒。
可他却笑了。
他很少笑,总是神情严肃,有时微微皱眉,淡淡瞥人一眼,寒光湛然。这一刻,他却笑了,并不是紧绷的、点到为止的礼貌性的微笑,而是透着无比的轻松和欣慰,似乎隐约怀着遗憾。
“真好……”他喃喃自语,又重新看向你的眼睛,轻声说,“可是我怕。少君,我怕的。”
你脑海中散乱线索在这一刻拼成全图,讶然惊道:“其实你研究能不能改变过往,根本不需要瞒着我!你瞒我是因为——”
“因为我怕。”他微微点头,坦然回答,“我不知道为什么触发法阵的人会是我,大祝猜测,或许是因为我对过往执念太甚。我怕我的执念,会成为乱局的开端。”
——倘若世事逆转,我还是伍家少年郎……定然斗胆问吴王,求娶王姬滕玉。
十九岁的滕玉,十七岁的伍员,一双天造地设的璧人,活生生站在他面前,一如他无数次夜半梦回时的幻想。他不敢惊扰,生怕呼吸重了一点便把幻梦打碎,不远不近地看了很久,喃喃自语道:真好。
若他还是伍家少年郎,父兄俱在,身出名门,与王姬议婚也算登对。不是被灭门的逐臣,不是被流放的罪人,婚礼上二拜高堂,还有人可拜。
真好啊。正因为太好了,他怕他的妄想,疯长成扰乱人间的罪孽,他承受不起那种自责。
“不会的。”十七岁的伍家少年郎看着你们,无奈地笑了,“法阵的力量就要消失了,我很快……就要回去了。”
“然后呢?然后呢?”小小的女公子眼睛亮晶晶的,攥着拳激动地追问,“后来怎么样了?”
“……真的没有了。”坐在女儿床前讲了一个多时辰的睡前故事之后,吴国君父实在编不下去了,只好说,“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漳水出焉,东流注于河——书上就写到这里为止。”
女公子非常失望:“怎么这样……都不告诉我精卫最后到底报了仇没有……”
一只白皙的手探过来,揉了揉她软绵蓬松的头顶:“好啦,别为难你君父了。睡前故事听完了,该乖乖睡觉了吧?”
女公子心不甘情不愿地钻进被窝里,把被子拉到头顶,蒙着头哼哼唧唧一会儿,又忽然一下子掀开,大声问:“精卫真的把东海填平了吗?现在这个东海是新的另一个海?”
“我猜没有。”君父把摊在膝上的书合拢收起,摇了摇头,声音低沉温和,内容却客观到无情的地步,“精卫毕竟只是一只燕子一样大的鸟儿,叼着树枝和石头填海,多少年也填不平的,东海还是当年那片海,并不会有什么改变。”
“那岂不是说,精卫这么辛苦,全都没有意义了?”
“没有结果,不代表没有意义。”吴王站在床边,胳膊随意搭在君父的肩膀上,丰润生光,“精卫比谁都更了解海有多深、自己有多渺小,然而她非要填海不可——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一切努力都是徒劳,只是如果不这样做,就不能略微平息心头燃烧的怒火。这不是为了达成怎样的结果,也不是为了向其他人证明什么,只是在给自己一个说法,表明她绝不妥协,纵死不休。这种心情,有机会的话,你以后会懂的。”
说到这里,她也摇了摇头:“当然,最好还是没机会懂。”
“我不会让她有这个机会的。”君父淡淡地说,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这样的神情落在吴王眼中,让她扑哧一笑,用手指勾勾他的下巴:“是,是,伍太傅经天纬地无所不能,风雨都挡在外面,哪儿来填海之苦能给女儿吃?”
伍太傅被挠得有点痒,微微躲了一下,又听她调笑之语,面颊染上羞恼之色,“少君你……”
“什么少君?”吴王斜着眼睛看他,似笑非笑,“吴国都有新的少君了,你还管我叫少君?”
女公子自觉捂住眼睛,一边从故意大开的指缝中偷看,一边兴奋又期待地啊啊惊叫。伍太傅的脸已经红透了(考虑到他的肤色,这真不容易),深吸口气,无奈开口时还不小心打了个磕巴:“阿、阿玉……”
女公子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海那么大,精卫不怕吗?”
“怕或不怕都有理由。”吴王大喇喇地搂着身边人的腰,懒洋洋地回答,“欲有甚生,恶有甚死,就不怕;可若是心有挂念,患得患失……嗯,这个你君父比较懂,不过现在他是我的,明天你问问他?”
然后拉着吴国君父扬长而去,潇洒极了。
我最怜君中宵舞,长街灯火未阑珊,相看一笑又经年。
往事从教心上忆,新声还向梦边传,明朝花落子规前。
①标题“精卫词”和精卫填海的传说均出自《山海经北山经》。有两首写精卫的诗词,我都觉得特别美。
一首是清代诗人屈大均的《精卫词》:“西山木,一日一枝衔未足。口血沾濡枝忽荣,化作扶桑向旸谷。扶桑枝枝有一日,一日未终一日出。人间十日不妨多,后羿弯弓休更弹。日光倘肯照心肝,但教烧得海水乾。海水乾时精卫死,魂作一金乌,与日相终始。”
另一首是元朝诗人贝琼的《精卫愤》:“精卫万古长衔冤,无人为汝笺天门。西山石尽海不极,月黑珠宫閟魂魄。魂魄不归思可已,乍登太行,莫涉沧海水。”
②题记“我最怜君中宵舞,十方清照如初彻”后半句是我乱编的(……),大概是“你的心灵澄澈得光照天地”;前半句出自辛弃疾的《贺新郎同父见和再用韵答之》,原诗是“我最怜君中宵舞,道’男儿到死心如铁’。”——我最尊敬你那闻鸡起舞的壮烈情怀,你曾说过:大丈夫的决心至死也会像铁一般坚定。
③是的,中间还化用了一点李商隐的《无题》(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和张孝祥的《念奴娇过洞庭》(应念岭海经年,孤光自照,肝肺皆冰雪)……
【相国】
“我要量量你的尺寸。”你说。
伍相国从手中帛书上收回目光,抬起头来,疑惑地看向双手高举着皮尺的你,眼神迅速变得诡异起来,身躯微微往后一躲,显然思维已经滑向了……不太和谐的方向。你只好强调自己纯洁的动机以示清白:“做寝衣,给你裁几身寑衣而已!”
他松了一口气(似乎还有一丝失落?你看错了吗),这回露出的表情欣慰又慈爱,简直要脱口而出“少君长大了”。你好不容易学会了心疼人就被这样误会,真是十分无奈,努努下巴示意他站过来。他十分配合地站定在你跟前,低头等待着皮尺越过头顶绕到身后去,却迟迟不见你动作。你隔着厚重朝服戳戳他的胸膛,尴尬道:“胸围是以……乳、咳咳咳那一圈为准的......
他松了一口气(似乎还有一丝失落?你看错了吗),这回露出的表情欣慰又慈爱,简直要脱口而出“少君长大了”。你好不容易学会了心疼人就被这样误会,真是十分无奈,努努下巴示意他站过来。他十分配合地站定在你跟前,低头等待着皮尺越过头顶绕到身后去,却迟迟不见你动作。你隔着厚重朝服戳戳他的胸膛,尴尬道:“胸围是以……乳、咳咳咳那一圈为准的,得脱了外衣才好量……”
真奇怪,明明也算是老夫老妻了,看着他在你面前自行宽衣解带,你的脸颊竟然还是有点发烧。深蓝色朝服规规矩矩搁在椅背上,伍相国伟岸的胸怀(各种意义上)被烟青色里衣勾勒得格外……波澜壮阔。你盯着看了一会儿,忍不住心想:他自己的这么大,为什么还非要摸你的?
你的手骨肉停匀,如一截水玉雕出;他的手修长有力,似一支秋竹削成。他稳稳按着你的手背,低头深深望着你的眼睛,莞然而笑:“还没找准地方?”
你觉得这下完了,你敢对天发誓,你的动机真的是纯洁的!但事已至此,你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他抓着你的手,轻轻在他胸口游移,慢慢落到心脏的位置,一具躯体热度的全部源头,温和地熨着你的掌心。
“没摸出来?”他带着笑意询问,你手底那颗心脏,搏动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快,“臣,与少君同心。”
“阿玉在做什么?”
夷光忽然凑过来,把你吓了一跳,扭头看见那张美到不食人间烟火的脸,又怎么都生不起气来,语气软绵绵的:“来得正好。你下个月不是要去祈雨吗?以前那身祭服都压箱底多少年了,又旧又皱,我打算给你做一身新的,快来量量尺寸?”
你期待地举起了皮尺,他自然不忍心拂逆你的好意,细白手指不紧不慢地解开衣带,姿态好看得像是在撩动琴弦。一枚枚结纽依次松开,解到最后一个,他的手指却顿住不动了。“从哪里量起呢?”他歪着头看你,轻笑问道。
其实脱的只是外衣,里面还有贴身衣物,场面十分之全年龄,你却因为他的动作神态而不住地脸红心跳。但他的眼睛澄澈如常,毕竟夷光能有什么坏心思呢?你对着这双眼睛强作镇定,道:“那就先量腰围吧。”
谪仙大祝一舞沉鱼,腰肢又细又韧,实不相瞒,你馋很久了,终于找着个机会假公济私。皮尺沦为幌子,你的手代为上阵,隔着薄薄衣料肆无忌惮地摸索起来,一边摸一边感叹:没想到这能轻易合抱的细柳腰上,肌肉线条居然这么清晰……也对,没点体力的话根本撑不下来一整场祭祀的吧,大巫可是要从头跳到尾的,万众瞩目之下一点都不能错……唉,那么复杂的舞步,他那么小就开始学,得有多辛苦啊?
“不辛苦。”你们离得这么近,他低头便吻上你的前额,银蓝色长发垂在你周围,你便被他身上无名的清雅奇香完全包裹,熏然欲醉,“想到能帮上阿玉,就一点也不觉得辛苦了。”
——我所有舞步,都是给你的献礼。
他的嘴唇比花瓣还要柔软,凉丝丝的,温润如玉。你抬起头,便撞进他仿佛盛进天与海的眼瞳,几乎要溺毙其中,终于明白为什么称无节制的爱为“溺爱”。他不是神,也不是仙,只是心头藏着无比珍爱的你,才为此在最艰难的险路上行到如今。
你的舞者,与你盟誓此生的半鱼。
“晨风——晨风——”你一边跑一边远远地向他招手,气喘吁吁地呼喊,“快过来!”
他放下满是秋季肥虾肥蟹的鱼篓,不明就里地快步迎上,双臂稳稳接住你扑来的身体。你一头扎进他怀里,得意洋洋地向他挥舞手中皮尺:“天要凉了,我跟裁缝大娘打好了招呼,用我上次猎得的皮毛给你做身冬衣,厉不厉害?”
他一向不善言辞,此刻也来不及编撰什么好听的话语,便腼腆地微笑起来。你抬起手戳戳他脸颊上的浅浅梨涡,催促道:“我这就给你量量尺寸,快把外衣脱了!”
你一边盯着他脱外衣,一边絮絮叨叨:“冬衣厚实,里面又要夹绵,不量好尺寸,到时候你的胳膊都伸不进袖管——”说着,忍不住捏捏他结实的上臂,调笑道:“还记不记得你把我困在宫里那次?忽然着火了,我以为要被倒下来的柱子砸死,你扑过来挡住我,那是我第一次见你不穿衣服的样子。”
他脸红了。你一眼就能看出他心底弱弱的嘟囔:也没有不穿衣服吧,只是没穿上衣而已,说得那么少儿不宜……
皮尺在他上臂根部紧绕一圈,勾勒出肌肉起伏的轮廓,是这世上最令你安心的一双臂膀。他这么乖,明明被你调戏了,却连一点象征性的不满都没有,任由你随意摆弄,望着你的眼睛亮晶晶的,倾注他今生今世的所有期盼。他还是近卫的时候,常有人偷偷骂他是吴王的爪牙、鹰犬、走狗——现在你觉得他确实像只小狗,不含任何贬义,就是全世界最依恋主人,比关心肉骨头关心小树枝关心“出去玩”还要关心得多,那种哪怕长得再大再强壮也一辈子都是小狗的……小狗。
你亲亲小狗温软湿润的浅碧色眼睛,低叹道:“我那时真没想到你会救我……明明都没有意识了……”
“因为要保护阿玉。”他轻声说,极少响起的嗓音清越悦耳,一声声钻进你的心底,“永远。”
婚礼之前事务庞杂,越王在等待裁缝前来为他量体的空隙里,见缝插针地握着一卷竹简批阅起来。你隔着珠帘看见他眉头微皱,神情十分严肃——你难得见他这样正经,觉得新鲜极了,蹑手蹑脚走过去,试图在不惊扰他的情况下看得更清楚一点。
但他好像有心灵感应似的,你一凑近,他就霍然抬起头来,那张脸一下子雪融冰销,惊喜地大叫“阿玉!”,立刻丢了竹简,结结实实把你抱起来转了个圈。你也控制不住地笑起来,却还记得自己此行的目的,艰难地挣出一只胳膊,向他展示你手中皮尺:“快点,给你裁嫁衣,先把尺寸量了!”
他心不甘情不愿地把你松开,乖乖摊开手臂:“量哪里啊?”
你觉得自己未过门的爱妻(?)实在太可爱了,忍不住想逗逗他:“臀围,怎么了?”
调戏之意昭然若揭,他不太好意思地避开你的目光,脸颊已经快和眼睛一样红了。你玩心大起,甩起皮尺从侧面不轻不重落到他臀上,啪地一声又响又亮,完全能想见那个部位弹性有多好:“要的是最鼓最翘的那一圈,你不转过去怎么量?”
他哀求地望向你,见你态度坚决,纠结一番之后还是娇羞切切地配合你的动作。漂亮越王任人宰割,你怎能错过此等大好时机,伸出狼爪大肆抓捏玩弄,揉得他声音都抖得不成样子:“阿玉,别玩了……再这么下去……”
他抽一口气调整语调,后半截话还是近乎呜咽,软得能掐出水来:“……再这么下去,我的处子身都留不到洞房花烛夜了……”
你承认自己是个变态,听到他求饶居然更兴奋了,变本加厉地欺负起他来。他实在被你逼到极点,狼狈不堪地躲开魔爪转回身来,恶狠狠抓住你的腰把你摁进怀里,摄住唇舌发泄式地纠缠一番,然后额头抵在你的肩头,深深喘息着等待某处的反应慢慢消下去,再没敢看你一眼。什么尺寸根本没量成,你终于开始为自己抢了裁缝的工作而感到羞愧:本来说这种难免肢体接触的活计你来代劳大家都方便,现在一看,别说方便了,完全是耽误事嘛……
不知过了多久,奉命前来回收奏报的范蠡与满脸“嘤嘤嘤你坏你坏”的自家国君(以及他粘着的吴王)擦肩而过,拾起掉在地上无人在意的竹简,眼神木然。
我们越国好像真的要完蛋了……
——坎其击鼓,宛丘之下;无冬无夏,值其鹭羽。
这一年气候古怪,明明已经是春暖花开了,忽然又没头没脑地下了一场雪。花儿被这顿雪浇得一懵,已然倾泻的一腔热情来不及收回,显出一种被欺骗的委屈。
夜已深。观台宫的廊柱高可接天,恢宏得叫人畏惧,底下有个小小身影,是值班的史官,望着雪夜里盛放着的千百树繁花,奇异得宛如仙境。长风吹来,飞雪与飞花一同漫卷,整片越国王宫屋檐下几千上万只铃铛纷纷飘摇起来,声音清脆空灵,叮叮啷啷此起彼伏,仿佛悠远的海潮,又像少女的轻轻笑声。
史官一双手冻得青紫,缩在袖管里互相搓了搓,出着神,眼前忽然......
史官一双手冻得青紫,缩在袖管里互相搓了搓,出着神,眼前忽然被什么东西一闪,急忙揉揉眼睛,没看错!是流星——是流星雨!
四面八方都有流星乱坠,他一下子目不暇接头晕目眩,却还强撑着睁大眼睛。直线,弧线,蛇行般的螺旋线;玫瑰色、橘黄色,或银蓝色的丝雾光晕;一阵阵星子仿佛浓缩了昼夜往复,随即坠往不可知不能及的所在。他在这一刻完全失去了对时空的感知,全世界不过是点点流光明灭,恍惚间回到童年某一个窝在母亲怀中的夜晚,想要高歌,又想要哭泣。
不知过了多久,星雨收歇,他慢慢回过神来,心里喃喃着:自上而降下曰流,夫流星者,天之使也……发自灵魂底部的战栗感逐渐撤出他的身体,生理知觉随之复苏,他在风雪中狠狠打了个哆嗦,猛地记起自己作为值夜史官的职责,立刻掏出竹笔,用颤抖的冻僵的手,在竹简上留下一行蚯蚓般的字迹:
二月,癸未夜,星陨如雨。
——《越书天文志》
越王实乃非凡之人,撒酒疯的方式十分独特,是跑去大殿趴在王座上睡了。宫人们急得干瞪眼,只敢悄悄给他盖床毯子。
天有异象,则地有异事。越王睡到半夜终于醒了,大概是被大殿之外滂沱而下的流星雨晃了眼睛。这场流星雨声势浩大,好像要把银河倒空似的,宫人们惶惶不安地交头接耳,说不祥之兆、不祥之兆啊;不知是谁惊声尖叫起来,比厨下待宰的鸡还要惨烈,激起更大的恐慌。立刻有管事站出来大声呵斥,侍卫也腰刀出鞘——但是,很突然地,所有声响戛然而止。
“不知道。”不速之客老实回答,“一睁眼就在这了。”
又有星辰坠落,长长光焰扎破夜空,隔着精雕细镂的窗格,在他侧脸涂上一笔胭脂晕红。他还是个大孩子,添了这点绯色也只显得脸颊红扑扑的乖巧可爱。而越王瘦骨嶙峋苍白病态,像条盘踞在王座上咝咝吐着信子的长蛇,又像个阴魂不散的绮丽艳鬼。他与他静静对峙了一会儿,他慢慢、嘶哑地笑了:
“原来我以前是……这个样子。”
三十岁的越王勾践伸出手,隔着半座大殿,在视野里虚虚触碰少年的稚气面庞,一张不曾爱也不曾恨、不曾跌落尘泥也不曾权倾天下的脸。十五岁的越太子勾践不明白多年后的自己为什么会是这个状态、这个反应,疑惑不解道:“你怎么了,越国怎么了?”
越王懒得多费口舌:“你脚下就是地图。”
越国称霸之后迁都琅琊,这座全新的朝会大殿中心铺着厚厚绒毯,织出四海九州。踩在上面与君王谈论家国天下,很难不生发出征服列国的雄心壮志。十五年时移世易,地图上最大的变化,勾践只需一眼便能发觉:
“吴国亡了,是你干的?”
后世史家会说,姬吴非败于勾践,实亡于夫差。
赶尽杀绝并不符合春秋时代的国际道德,因此吴王夫差报父仇之后没有选择杀死越王勾践,而是将其扣押在吴都姑苏为奴。但他却做出了一件对越国而言羞辱意味甚至更浓的事:饮宴之时,要求越王起舞助兴。
在那个时代“舞蹈”具有崇高和卑贱的双重意义,前者属于沟通天地鬼神的巫祝,后者属于凭借声色娱人的奴隶。那场宴会上越王的剑舞自然属于后者——抑或比后者更加卑贱,因为贵族们欣赏奴隶的舞蹈至少是以其美感为乐,而吴人们观看越王的舞蹈显然是以其屈辱为乐。最能证明这一点的是被提供给越王的服装:一套属于舞姬的轻红纱衣,凭靠叮叮当当的金钏和累累坠坠的银链才能勉强固定在身上。而越王接过这套几乎算不上“衣裳”的舞衣时,姿态是一如既往的谦卑温顺。
据说有位吴国老臣酒至半酣,对着这位卑躬屈膝的国君嘻嘻笑道:馆娃宫里这片舞台底下是一面大鼓,凡有舞步翩翩则起鼓声隆隆,所以叫’响屐廊’;此等巧思,原来是为今日之乐啊!又据说,在哄然大笑的群臣与宫人之间,甚至在越王自己也低眉顺眼赔着笑的时候,相国伍子胥是在场唯一没有露出半分笑意的人。至于吴王夫差,他那张以文雅清秀闻名于世的面庞掩藏在王冠垂下的冕旒后边,神色无人能知。
这一时期越国对吴国的臣服表现在各个方面,比如地名。堪舆学上,吴国处于辰龙之位,而越国在巳位,因此姑苏的南大门被命名为“蛇门”,上有木蛇,北向首内,象征越国是吴国的臣属;相对应地,越国会稽城的大门名叫“雷门”,因为龙得雨而腾飞,暴雨必有雷声,以此作为对吴国的奉承。
蛇门自从建立,很少开启。因为蛇门象征着越国,而吴越相争不休,所以蛇门紧闭,“以绝越国”。有意思的是,吴王夫差释放越王勾践归国之时,正是在姑苏蛇门之外相送。史料记载,送行之日,吴王举起酒杯,殷切嘱托道:“愿君念吴之义,勿怀吴之怨。”越王诚惶诚恐,回以稽首大礼:“大王哀怜罪臣,臣甘为大王效死。上天苍苍,臣不敢负。"于是吴王亲自牵着越王的手将他送上马车,车夫范蠡扯起缰绳离去。
这是多么美好、多么理想化的一幕,阖闾时代从未开启过的蛇门,在那一天第一次打开,两位国君执手修好,“吴越同舟”之盛景,仿佛就在眼前。
但多年后越王领兵攻破姑苏之时,也正是从这里入城。史书上说他骑黑马走过城楼之前,仰头看了一眼刻着“蛇门”二字的匾额,瞬间的神情里似乎写了太多内容。臣民们料想那是仇恨、愤怒与一雪前耻的扬眉吐气,因为开战前他在会稽雷门之下击鼓,甲胄外缠绕着为吴王起舞时那身属于舞姬的红纱,却没有人胆敢觉得滑稽,因为山雨欲来,雷霆般的鼓声之中酝酿着一场灭国之战——果然吴亡越兴。
千百年来这段故事变为家喻户晓的传奇,说伍员忠言逆耳,也说伯嚭贪利卖国;说文种兔死狗烹,也说范蠡泛舟五湖;说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也说吴王夫差逸豫亡身。千百年后教科书上电视剧里,与越王勾践缠斗至死的,都是吴王夫差。
只有夫差而已。
“是。”越王轻声说,“我杀了她。”
大殿里一片寂静,除却心跳声和呼吸声便再无任何杂音,他的话语不断激起涟漪一样的回响,细微却清晰。大殿之外倒热闹得很,又是流星坠落时紧锣密鼓的破空声,又是长风吹雪吹花吹动千百串铃铛。他抱着毯子蜷缩在王座之上,这畏寒的毛病也不知是何时开始有的。
勾践就着星光低头看地图,很快微微皱眉:“你把吴国南方一带疆界划给了楚国?”
“是啊。”越王回答。
“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勾践霍然抬头,目光对上那张若无其事的灰败脸颊,再也压抑不住怒火,低声咆哮,“越吴相争不过是楚国与中原之间矛盾的衍生,吴国势大,诸侯列国便扶持越国以作平衡,反过来也是一样;不打破这个定局,灭吴称霸有什么用?越国根本没有能力吞并整个吴国!把吴国故地割让出去讨好诸侯,最多不过延缓一时,他们终究是要掉过头来围攻越国的——你难道不知道吗?!”
“这也是我的命。”越王平静地说。然后他像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似的,神经质地“咯咯”笑了两声,重复道:
“勾践,这是你的命。”
十五岁的勾践在这一瞬间来不及感受到任何情绪,只觉得一切都荒诞得让他无话可说,第一次怀疑面前之人究竟是不是多年后的自己。命,什么叫命?在人间策马扬鞭的狂悖之人,怎么会屈服于星空之上虚无缥缈的命运?他有千言万语不知该如何言说,最后艰难地开口问道:
“……’她’是谁?”
空旷冰冷的大殿里,来自一切发生之前的少年人,如此清晰地感觉到,一切结束之后的胜利者,不知为何像是遗落在王座上一层烧尽的飞灰,等待被风吹散。他隐约能读懂这盛大如潮水的虚无感,因为他即将尝试扭转宿命的未来,对另一个他而言是“终究做不到任何改变”的既往。而王座上的他眼底浮出渺远微茫的光,恍惚间,从最初的自己身上,看见她的影子。
她是……
是我眼中钉,肉中刺,镜中影,幻中身。
百年仇怨深结、攻伐交错,一切前情或序言都已写好,为对方编织死局的时候,明明可以不带半分犹豫。可无论劝过她几次吴越同舟太难实行,却无法说出她的理想是错的——多可笑,因为连自己,都不觉得它错。
所以哀莫大于心不死。
少年人,总以为天高地远、来日方长,没有什么来不及,没有什么做不到,“情深意重”四个字,便能抵过无数阻隔。对视时四宇寂静,天地澄澈,击掌之誓,言犹在耳。于是前面是敌军也劈开,前面是鬼神也劈开,是艰难险阻是百年仇怨是所谓命中注定,都通通劈开。鏖战方歇血迹未干,却取过墨笔,轻描淡写:阿九且去,阿玉安心待之。
到最后一切都没能改变。吴与越未能同舟,因此越与吴终将同命。代代先王在前,黎民百姓在后,我与她这样相似,所以她不怜我,我不怜她,所谓上天苍苍,也不曾怜悯我们两个——如是而已。
勾践,这就是你的命。
“你还……”越王枯槁的头颅缓慢地摇动,声音却这样轻柔,宛如一场静静的微风,“什么都不明白啊。”
沉默了一会儿,他又说:“你回去之后,应该不会记得这里的事了。什么都不明白,不失为一种幸福。”
所谓“先见之明”未必是福祉,世人大多没有勇气睁眼直视碾压而来的车轮,清醒倒不如浑噩。因此从前的他也没必要知道自己将要做的一切是何等的徒劳,人活在这世上是需要一些妄念的,倘若当年没有那些妄念,他未必能支撑到今天。
“是吗?”十五岁的越太子轻声说,“你其实不能确定我回去之后到底能不能记得这一切,毕竟我可不是被人力召唤来的,而是被天象投射过来的,你不敢冒风险让我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这很奇怪,你明明应该把在你的过去我的未来发生的一切都告诉我,争取一场更完美的胜利——除非有什么对你我来说根本不该发生的事情,你明白我一旦知道了就会试图规避,却不想让我改变它。”
“是关于’她’的吧?我问你吴国是怎么亡的,你却答非所问说是你杀了她,所以吴国的灭亡与她的死是同一事件,你只说这就是命,到底也算给了我一个回答。所以你真正讳于谈及的,是她的身份,是她和你的关系。我想你曾经——也就是我将来——和她感情很好,好到如果我知道她很快会死,我会选择从一开始就尽量远离她、不要和她产生联系,免得日后伤心。”
“闭嘴——”
“勾践,你爱上了敌人,明明后悔得要死,”他不理会他瞬间狰狞暴怒的面孔,平静地继续说下去,“现在有个让你不用爱上她的机会,你却不肯选。”
整座大殿一下子落入死寂,四面八方都是鲜活的雕像,用空洞的眼睛共同注视着这场对手戏——或者独角戏。打破死寂的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声,能听出呼吸道扯动着整个身体都在痉挛,急促、连续、高调而尖利,如同两军交战时密不透风的鼓点,又勾出混浊浓重的肺音。有经验的医者会知道这种咳法必然嗽出血来,甚至可能吐出器官的碎片。而病人竟然还拼了命地要从咳嗽声中挤出自己要说出的话,仿佛是咬断了舌头从淌着血的伤口挤出来的,颤抖而含混,却斩钉截铁,更透出野兽般歇斯底里的癫狂:“我恨她——那个彻头彻尾的懦夫!”
但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与天争命的勇气本就这样脆弱,靠一点情分一点理想主义艰难地互相支撑,最终消磨于不可化解的矛盾和无法确认的心意。甚至她还显得更勇敢一点,至少她在最后一刻从自己的宿命中解脱,而他于王座之上长久地半梦半醒,温驯地倾听命运按部就班的踵音。
那个叫他不信命的人,已经不在了。
公元纪年的数字流驶到两千之后,高中生们会从课本中学到,春秋战国与古希腊并称为“轴心时代”,帝王将相的光辉在伟大思想家们面前黯然失色。由于课本要在简短的篇幅内浓缩浩瀚的时空,又有着为每一位历史人物单列条目的习惯,在大家都印象里,那些熟悉的名字好像是各自安好、互不相干的。
但专业研究者和熟读史书的爱好者往往能从史料里发掘出许多有趣的故事,比如说道家的老子一度指点过儒家的孔子,而孔子后期与墨家的墨子有着短暂的交集。思想家们的交锋又与帝王将相之间的博弈互为表里,例如在吴越争霸中站在吴国一方的是以孙武为代表的兵家,据说在越国即将灭亡时,主张“兼爱非攻”的墨家主动帮助越国守城。后期为越国灭吴称霸作出了巨大贡献的则是儒家,号称“子贡一出,亡吴霸越”,但战后越王勾践对前来投奔的孔子师徒却很冷淡。有学者猜想,这是因为比起锦上添花的儒家,他更加感念当年雪中送炭的墨家——他拒绝孔子之后,却许诺五百里封地求聘墨子“以教寡人”。
但这次态度冷淡的换成了墨家。名叫“墨翟”的男人回信说:“不听吾言,不用吾道,而吾往焉,则是我以义粜也。钧之粜,何必于越哉!(您不听我的言论,不采纳我的学说,我要是出仕越国,那就是把‘义’出卖了。如果要出卖‘义’,我又何必跑到越国去呢?)”
据说收到回信的越王勾践“默然而已”。
在这个问题上,学界的主流观点是,春秋战国的国际格局中,墨家以扶助弱小为己任,反对大国称霸的墨家对越国“勇者终变恶龙”的行为感到失望和愤怒,越王勾践自觉理亏便不再纠缠。当然也有一种另辟蹊径的思路,从吴越之间宿命的循环入手,说中原诸国为打压楚国而扶植吴国,又为打压吴国而扶植越国,最终越国亡于楚国之手,犹如徽章叠唱一咏三叹的长诗,所有出场角色都不过是巨大手腕摆布下的棋子。并不是没有人尝试过打破这宿命的循环,吴王夫差就提出了“吴越同舟”,而墨家的核心主张是“明鬼”和“非命”,即“客观看待鬼神”和“否认宿命的绝对性”,正与之相合。但吴王夫差的豪赌最终换来的是国破身死,推翻宿命的可能性从此付之东流,因此收到墨子的拒信之时,越王勾践唯有默然。
而爱与痛都只在剑锋交击处闪烁,一瞬间照亮彼此面容,随即冷暗下去,化作沙砾和石子,从来不能言说,从此不为人知。
一颗转瞬即逝的冷星。
正史之外还有许多不足采信的野史,传说在那次踩碎了越王勾践的尊严的宴会之上,某位吴国大夫起哄让他击鼓的理由,是有人看见过他在虎丘守陵时为一名弹琴的神秘少女打拍子,大概是对他“作为臣奴竟敢肖想主人家的女人”的嘲笑。可能是出于某种逆反心理,勾践此后一生南征北战都亲自在军中击鼓,越人的鼓声从此成了敌人耳中的催命符。他活得壮阔激烈,死得却莫名其妙:他三十岁那年的二月,换算过来是暖春却下了大雪,花与雪之夜爆发了一场狂暴骇人的流星雨,大概半个小时后星雨收歇,他被发现死在自己的王座上。
越王勾践没有妻儿,继承人是过继来的宗室子。新王登基之后收到了一条长长的清单,列着先王使用过的战鼓,掌管库房的官吏询问该如何处置:是作为纪念品收藏起来,还是拿去给先王陪葬?
新王沉默了很久,然后说:熔掉吧。
这被认为是新王的德政,因为用来制战鼓的都是珍贵的青铜,重新利用即是节约民力。当然也有人批评这是对先王的不敬,竟然如此彻底地抹除了越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君王留在这世间的痕迹。最后留下的战鼓只有一面,就是越王勾践起兵反吴时在会稽雷门点兵使用的那一面。先秦时传说每种乐器都有精灵寄宿其中,所以才能发出美妙的声音,而鼓的精灵就是白鹭。雷门之下的这面传奇战鼓在越国最艰苦的时期铸成,整体朴素无华,是新王请来工匠为它刻上鹭形花纹,它才有了如今的面貌。据说一切完成后新王轻轻抚摸着鼓缘细腻的纹路,低声唱了一首歌:
子之汤兮,宛丘之上。
洵有情兮,而无望兮。
坎其击鼓,宛丘之下。
无冬无夏,值其鹭羽。
几百几千年过去,会稽改名越州又改名绍兴,勾践击过的那面鼓,一直伫立在雷门之前。到了魏晋南北朝,战乱来袭,有人忙不迭地要将它移到建康去保护起来,这面经历过千年风雨的鼓却忽然自己破了。
一双白鹭脱鼓而出,飞入云间,再也不见。
但这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到那时一切细枝末节都被忘却,在史书上只凝成寥寥数语:
十二年,星坠,有声。
是日王薨。
除此再无闲笔。
①标题【鹭鼓】出自《隋书志音乐下》:或曰,鹭,鼓精也,越王勾践击大鼓于雷门以压吴,晋时移于建康,有双鹭哾鼓而飞入云。
②“子之汤兮,宛丘之上;洵有情兮,而无望兮。坎其击鼓,宛丘之下;无冬无夏,值其鹭羽”出自《诗经陈风宛丘》,被认为是诗人对一位舞蹈者不抱希望的爱慕之歌。
诗经里还有另一首击鼓之歌,就是著名的《秦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③“夫流星者,天之使也,自上而下者曰流。”——《太白阴经占流星篇》
④有关姑苏蛇门和会稽雷门的故事,出自《吴越春秋》和《太平御览:
“阖闾欲东并越,越在巳地,其位蛇也,故南大门上有木蛇,北向首内,示越属于吴也。……夫差赦越王归国,送于蛇门之外,群臣祖道。吴王曰:寡人赦君返国,必念终始,王其勉之。越王稽首曰:今大王哀臣孤穷,使得生全还国,与种蠡之徒愿死于毂下,上天苍苍,臣不敢负。吴王曰:於乎!吾闻君子一言不再,今已行矣,王勉之。越王再拜跪伏,吴王引越王登车,范蠡执御,遂去。”
“越州雷门,勾践所立,以吴有蛇门,得雷而发,表事吴之意。……击大鼓于雷门之下,而蛇门闻焉。”
⑤勾践与墨家的故事出自《墨子鲁问》:
子墨子游公尚过于越。公尚过说越王,越王大说,谓公尚过曰:“先生苟能使子墨子于越而教寡人,请裂故吴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子墨子。”公尚过许诺,遂为公尚过束车五十乘,以迎子墨子于鲁,曰:“吾以夫子之道说越王,越王大说,谓过曰:‘苟能使子墨子至于越,而教寡人,请裂故吴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子。’”子墨子谓公尚过曰:“子观越王之志何若?意越王将听吾言,用吾道,则翟将往,量腹而食,度身而衣,自比于群臣,奚能以封为哉!抑越不听吾言,不用吾道,而吾往焉,则是我以义粜也。钧之粜,亦于中国耳,何必于越哉!”
有出处的就这些了!其他的东西,比如各种“史学观点”“后世评价”啥的,都是我编的,大家不要当真
碎碎念一下:这篇真的写得蛮艰难的,因为是尝试华丽文风的试验品……当然还是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