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宠物的问题,与宠物无关,与人有关。不要动不动拿宠物撒气,管住人才是关键。
日前,山东青岛北村新苑小区一纸禁养宠物的通知,引发网友热议。物业公司在通知中说,小区宠物投诉增多,宠物噪音扰民、粪便污染环境现象越来越严重。为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减少邻里纠纷,请业主们于12月31日前将宠物另寻他处饲养或寄养。对此,居民意见不一,有人拍手称赞,也有人质疑物业是否有权禁养宠物。
楚天都市报视频截图
据媒体报道,禁养宠物的通知决定由北村社区作出,并由社区主导,物业公司只是受社区管理。据悉,北村社区所属街道辖区,原来是村庄,现在改制为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解释说,“经过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商讨后,才决定下发该通知。”那么,社区居委会是否有权禁养宠物呢?答案恐怕同样是没有。
该社区原来是村庄,现改制为社区居委会。按照《居委会组织法》,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哪怕仍旧适用《村委会组织法》,村民代表会议也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可见,禁养宠物不是社区开会“商讨”就可简单决定的。这事儿,如果经过法定程序形成决议,当地公开该决议即可,但至今没见到。而《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明明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独户居住住所的居民,可以养犬。只是不得饲养烈性犬。所以,除非通过合法的居民会议的方式,过半数通过禁养宠物的决议,否则,社区要求小区禁养宠物就于法无据。
无论是“城区遛狗三次予以捕杀”,还是“小区全面禁养宠物”,暴露出的问题,除了管理者的法治意识明显不足之外,还有就是,试图解决问题的办法,总是那么简单粗暴,明显缺少善治的智慧。想要解决宠物问题,就把宠物“消灭”掉,这种办法看似一劳永逸,实则尽显颟顸,注定事与愿违。
现代社会,饲养宠物是很多人的“刚需”,不是谁想禁止就能禁止的。上海多个小区,今年试点运行了一套抓拍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系统,已成功发现并处罚了多起遛狗不牵绳的违法行为。还有的地方,将不文明养犬行为纳入征信系统等。这些才是更为聪明的办法,既规范了养狗行为,也合理合法。
事实上,管理机动车的经验,完全可以复制到管理宠物上来。车要办证,宠物也须办证;违章开车要罚款扣分,不文明养宠物同样可以罚款扣分;分扣满的,可以暂时剥夺饲养资格,直至终身禁养。说白了,文明养宠物的问题,与宠物无关,与人有关。不要动不动拿宠物撒气,管住人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