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狗是大家熟悉的家养动物,为什么这次没有列入《目录》?
5月29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首次明确了家养畜禽种类33种。
让人开心的是:猫狗并不在其中!
通俗来讲,可食用的动物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农村部发布的目录);
2、取得经营利用许可;
3、完成检疫检验手续。
三者全部具备,才可以用作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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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狗均不属于畜禽
目录中关于狗的问题,农业农村部的官方解释是这样的:
《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大多数公民赞成狗不列入《目录》。
狗的驯化历史悠久,过去主要是看家护院与狩猎放牧;现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样化,体现为宠物陪伴、搜救警用、陪护导盲等功能,与人类的关系更加密切。
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的家畜家禽中没有狗,国际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
随着时代进步,人们的文明理念和饮食习惯在不断变化,一些关于狗的传统习俗也会发生改变。
狗虽没有列入《目录》,但也不属于野生动物,并不意味着不能养。
条理清晰、有理有据!既肯定了狗狗的贡献,又点名了吃狗肉实际上是项“陋习”,结尾还呼吁各个地方要根据《目录》的规定制定合理的养犬条例……
至于猫咪,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的安翔律师此前也曾在访谈中提及过:“猫从历史上就没有被纳入过《目录》,所以猫这种动物,从一开始基本上就是以伴侣动物的角色出现在人类社会当中,猫本身不具备任何食用和养殖的条件,也根本不具备检验检疫的条件,更做不到所谓的动物产品可追溯的目标。猫一直就不是一种畜禽可以用来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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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畜禽,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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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疾呼:终于在2020年,我们等到了!2020年是国内动物保护领域里程碑式的一年。
2020年2月24日,全国“禁野”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2020年5月1日,深圳禁食猫狗!
《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且可食用白名单中不包括猫狗。
2020年5月1日,珠海禁食猫狗!
《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可以食用动物须经人工繁育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并经依法许可食用且检疫检验合格的动物;在条例发布会上,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雍灵表示:“猫、狗并未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中,也无法取得屠宰的检疫检验证,因此猫、狗等家养宠物不属于《条例》中可食用动物范围,应当禁止食用。”
2020年5月29日,猫狗不再是畜禽!猫狗肉黑色产业链违法!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经国务院批准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目录》中不包括猫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