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有10个省份已经启动生猪禁养区的划定,或者正准备启动。禁养区内的生猪规模场拆除搬迁的问题比较突出,这10个省影响了2000多万头的生猪出栏量,有一个省万头以上的规模场在禁养区内就被拆除27座,影响了40多万头的出栏量。
1、北京:2016年年底前,北京市将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除了育种、科研用途外,全市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
2、辽宁:2015年12月31日,辽宁省人民**发布了《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2016年要加强综合防治,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2016年底前要完成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2017年底前要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此举意味着生猪禁养由南及北,土地资源丰富、环保压力较小的北方养猪大省辽宁也要开始“拆猪场”。
3、上海:根据《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2016年底前,上海将提前完成全市2720家不规范畜禽养殖户的整治任务,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
4、江苏:江苏省全面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加大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今年年底前,完成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2017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5、浙江:早在2014年9月底全省禁限养区内已关停搬迁养殖场户69597个,占应关停搬迁数的97.92%,涉及生猪存栏490.18万头。截至目前,不少县市已进入猪场标准化升级阶段。浙江金华禁养区内养殖场已全部关停。
6、安徽:安徽省农委等部门出台意见,提出2016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确定禁养区内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名单,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底前,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将依法关闭或搬迁。
7、福建:禁养区仅2015年下半年就关闭拆除猪场近1.3万家,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禁养区的拆除任务已完成九成以上。2016年,禁养区拆除工作仍在进行,福建沙县74家猪场遭到**强制拆除,福鼎市对黄仁村、熊岭村禁养区内8处非法生猪养殖场进行全面拆除……
8、江西南昌:根据《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昌市要求,到2016年底全市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搬迁或依法关闭或转产;到2020年底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遏制,**面源污染实现根本性好转。其中: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出笼肉禽5万羽以上、存笼蛋禽1万羽以上、出栏肉牛100头以上、存栏奶牛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建有配套的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为达到上述目标任务,南昌市划定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规划。
9、山东:山东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计划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限养区和适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2020年争取75%的畜禽养殖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
10、河南:2016年2月1日,河南省**下发《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提出:2016年,各地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水环境质量达标要求,科学合理调整畜禽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列出禁养区需关停或搬迁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清单。2017年底前,全部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11、湖南:湖南省农委发布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河湖围网养殖清理两个专项行动方案,洞庭湖区内湖沿岸陆域水平纵深1000米、农村集中供水地下水源取水点周边陆域1000米,均划为畜禽禁养区。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及牛羊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在2016年底前退出或搬迁。省**将对在2017年前主动完成关停退养或异地搬迁的养殖场给予奖励。
今年2月,宁乡县发布了《关于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限期退出养殖的公告》,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调查摸底及广泛宣传后,3月14日,宁乡县正式启动禁养区内畜禽养殖退出执法行动,逐一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
12、广东: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珠三角区域提前一年完成。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其中:广东河源自2014年起依法取缔禁养区养猪场1085家。
1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印发的《关于广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广西将全面完成县(市、区)禁养区的地理标注和发布工作,并依法推进分区管理,制定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迁计划,落实养殖场关停拆迁补助,确保2018年底前禁养区内的所有养殖场全部关闭或拆除。按照《方案》,2016—2017年,广西获得生猪养殖大县奖励以及位于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的各县,将选择养殖密度高、养殖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先行试点;2018—2019年,广西将全面完成各地禁养区养殖场的关闭或拆迁,清洁养殖模式在全区各地广泛应用。到“十三五”末期,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将基本实行清洁养殖模式,畜禽养殖废弃物基本实现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理,生态种养模式广泛应用,实现化肥零增长的县达到40%,各畜禽规模养殖配套的病死畜禽综合处理设施均建成。
15、重庆永川:2016年1月25日印发的《重庆市永川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5-2020年)》要求,到2017年,基本完成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建立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建设,增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能力,确保全区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控制,确保100头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到2020年,深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重点实施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解决农村畜禽布局性污染和面源污染,确保全区所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达到90%以上,污染防控机制体制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实现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
16、四川:2015年5月11日,四川省环保厅和**厅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必须严格区划管理。禁养区范围内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户),必须限期搬迁;限养区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场数量和规模,不得新建、扩建,逐步关闭不符合环保和动物防疫条件的小型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和适养区内,未完善治污设施的畜禽养殖场,须在2015年内完善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措施。
17、贵州:2016年3月22日,贵州省**委员会和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环境容量,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分工作,在两大流域、八大水系覆盖地区尤其要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分。到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规模养殖户。在禁养区外根据土地承载力,也要有计划地实行养殖总量控制,在畜禽养殖存栏总量超过控制总量的区域内,不得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合理布局。
18、云南:2015年2月12日,云南省**办公厅下发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
为**畜禽死亡率,要求县级**要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饮用水水源地、江河源头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风景区、城市郊区等生态敏感区、重要区域划定为“限养区”,禁止兴建畜禽集中养殖场,并逐步削减零星养殖量。
19、陕西:2016年,陕西省将全面控制**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省**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除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外,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也须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从今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将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1、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2、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县级人民**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4、**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本办法颁布前已建成的、地处上述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新《环保法》明确指出**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在新法的威慑下,畜牧养殖行业进入了环保高压期,轻则被罚款整改,重则被停产拆迁。
2、《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部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性文件,明确了以综合利用作为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为规模化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指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明确了禁养区划分标准、适用对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激励和处罚办法。
3、《水污染的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16日印发,又称“水十条”,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明确要求,要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4、2015年8月10日,**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配合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禁养区划定工作,及时报送禁养区划定情况。
5、2016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根据环境容量调整区域养殖布局,优化畜禽养殖结构”,且提出要“确保**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总体得到遏制,治理**见到成效”。
在2015一号文件提出“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后,16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根据环境容量调整区域养殖布局,优化畜禽养殖结构”,且提出要“确保**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总体得到遏制,治理**见到成效”。
因此有理由判断,后期环保政策或愈趋严格,生猪禁养区或将继续增加。
“只要站在风口,猪也能飞上天。”是时下颇为风行的一句“名言”,不无戏谑,虽然信奉者大不乏人。玩笑成真,而今猪果然飞上天了:**部的**监测数据说,3月的第三周,全国猪肉零售价每公斤28.6元,同比上涨35.2%;活猪每公斤18.82元,同比上涨54.8%;仔猪每公斤40.68元,同比上涨101.3%。
然而,几天前,本人访问本地一位养殖户,行将收尾时随口问道:价格这么好是不是准备扩大生产规模了他回答:没有。我感到奇怪,追问道:为什么他答道:如果被环保部门知道了要罚款的,罚得很厉害。这地方不少养殖场因为环保不达标去年被关掉了。
这就是答案所在。猪肉价格上涨,在市场需求平稳之际(春节过后是消费淡季),当然是因为供应不足引起的。但这供应不足,所谓“猪周期”之市场因素只是一个方面,不容忽视甚至远为重要的,源自于行政干预:出于环保的要求,大量的养猪场被拆除和关掉了,留存的养殖场眼见着市场看好却欲补栏而不能。
出于环保的要求,在“有形之手”的调控下,大量的养猪场被关停,退出市场,必然带来母猪和生猪存栏量的下降,导致市场上猪肉供应量减少,其结果,必然是猪肉价格的上扬,这高企的价格,其实质是为环保买单。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要享受好的环境,必须付出代价,又要保护环境,又要价格低,天下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环保既是畜牧业的门槛,也是畜牧业提升生产力的台阶。如何解决眼前的环保问题?如何实现技术转型升级?如何实现绿色金融发展?诸多问题的解决已迫在眉睫。
1、抓治污源头
养殖场应远离禁养区。养殖场选址很关键,周边的环境直接影响后端粪污处理的方案和难度。远离其他污染源,避免交叉感染,或选择周边有足够的土地或水面消纳养殖场产生粪污的适合种养结合模式的地方,形成种养互补互利。
减少抗生素依赖性。兽用抗生素在养殖场的应用弊端主要为滥用,片面利用其促生长功能,超剂量、超范围、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现象普遍。今年**部网站公布了禁止在食用动物中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和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制剂,改为动物专用的替代产品。禁令实施后将取消5,000多个兽药**文号,涉及企业几百家。由此可以看出禁抗是养殖的大趋势。通过逐步禁用高风险抗生素,规范兽用抗生素的使用,保障养殖业生产**、动物源性食品**和公共卫生**。养殖场应有意识根据场区生产,选择抗生素替代品用于动物保健。
2、环保要因场制宜
治理养殖场环污还要因场制宜,模式各异,共性目标是切实解决环境问题,引导养殖业健康发展。不同地域养殖场的治污经验不可生搬硬套,根据养殖场实际情况总结一套适宜的环污处理方案。如北方沼气不合适,可生物肥料还田;南方可制沼气作清洁能源。再如养殖废水的末端治理,中小型规模化养殖场适用厌氧-自然处理模式,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区适用厌氧-好氧模式。总之,可持续发展的循环模式成为趋势,养殖场应结合农用土地的载畜量进行规划布局,坚持猪田匹配、牛田匹配。
3、适度规模
华南**大学廖新俤谈及,发展养殖业必须从源头与土地利用经营方式结合考虑,适度养殖对环境有好处。根据各区域的养殖承载量,养殖场逐步移至山区半山区。近年拆迁猪场多数集中在南方区域,主要由于自然的地理环境原因造成的,那么这就给我国的养殖区域重新划分,使得北方天然地成为全国的生猪主产区。养殖的门槛**了,也促进规模化的进程。印遇龙院士提及,畜牧业面临的挑战即养殖模式发生巨大变化,工厂养殖占30%以上,而农户养殖下降到70%以下。农户养殖方式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为家庭农场的模式。这种家庭农场的模式规模适宜,也因为养猪养得好,各项成本低,应变灵活,反而呈现出越来越好的发展状态。粪污处理多采取生态种养结合模式,畜禽粪便可在农田消化,污水等处理也相对容易。
4、环保成为新的盈利点
除将粪便作为资源处理外,是否考虑将养殖环保也该纳入猪场托管的新业务。或技术背景雄厚的科研院所成立养殖环保咨询公司,结合养殖场及周边环境,将**研发技术应用于实践。